陈 晓
(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信息中心,福建 莆田 351100)
荔城区位于莆田市区东南部,是莆田市的中心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镇海、拱辰2个街道,以及黄石镇、新度镇、西天尾镇、北高镇4个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涉及117个行政村(居),常住户数约104 446户,常住人口约455 013人,按照《荔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估算全区农村日产生生活污水量达38 221.092 m3/d[1]。
1.2.1 大型集中处理设施
荔城区生活污水主要由2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分别为闽中污水处理厂和荔城污水处理厂。闽中污水处理厂位于涵江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24万 m3/d,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服务范围: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含西天尾镇、拱辰街道、镇海街道北洋河网部分;荔城污水处理厂位于荔城区,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5 000 m3/d,远期规划扩建规模为210 000 m3/d,采用“预处理+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服务范围:木兰溪南岸(城厢与荔城段)高铁新区、荔城区新度镇、黄石镇、北高镇、镇海街道南洋河网部分。2座污水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均排入木兰溪感潮段[2]。以2座污水处理厂2020年8~11月出水指标为例(表 1),闽中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在69%~93%左右,各项出水指标均优于一级A标准,可实现较稳定达标处理;荔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在62.4%~77.4%左右,仍有较多收集处理空间,各项出水指标均优于一级A标准,可实现较稳定达标处理。
1.2.2 小型分散处理设施
荔城区近几年依托荔城区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新建6座农村生活污水小型分散处理站,均采用“提篮格栅+调解池+MBR一体化设备+储泥池+清水池”MBR一体化处理工艺,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标准要求运营,出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3],6座小型处理站的建设情况如表2:
表1 大型集中处理设施2020年8-11月出水指标情况
表2 小型分散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以6座处理站2020年8~11月出水指标为例(表3),大部分处理站仍有较多收集处理空间,各项出水指标均优于一级A标准,可实现较稳定处理。
表3 小型分散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荔城区近几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依托荔城区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建设,少部分依托南洋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以及镇街、村组织自建,截至2020年12月累计建设管网约1 035公里,已覆盖村庄99个,未全覆盖村庄98个(扣除已拆迁未回迁、正全村拆迁、符合规划路线全覆盖村庄),大部分村庄设施均未实现全覆盖。
按照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荔城区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收集处理模式为:技术路线一: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技术路线二:污水通过管网收集后纳入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规划通过路线一、路线二深度处理占总全区总户数比约96.7%。截至2020年12月,实际技术路线一、二覆盖户数占规划路线一、二覆盖户数约37.3%,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覆盖情况如表4:线二深度处理程度偏低,整治水平总体不高,主要体现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额受限,大部分村庄设计简化或未设计,部分村庄虽已建设主管但存在房屋老旧、密集、标高,以及人为因素未能及时协调等问题导致施工难度大无法连接管网汇集处理。
表4 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覆盖情况
(1)大型集中处理设施运维现状:闽中污水处理厂和荔城污水处理厂由莆田市水务集团下属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行维护;
(2)小型分散处理设施运维现状:6座小型一体化MBR处理站由荔城区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运营方负责运营;
(3)污水管网、泵站、检查井、化粪池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现状:PPP项目建设范围分别由荔城区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与南洋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运营方各自负责运行维护,镇街、村组织自建部分由各镇街、村自行维护。镇街、村尚未明确巡查、运行维护工作,全区层面尚未制定统筹性的运维机制,尚未形成有效衔接机制。
荔城区制定了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但由于治理体系不完善,规划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主要体现在权责不明,部门间难以配合,到镇街一级进一步形成多头对应,过多依赖上级文件实施,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未形成合力,从而造成农村污水治理效率不高。
按照规划,荔城区通过路线一、路线二深度处理占总全区总户数比约96.7%,且市对区目标责任书近几年小流域水质目标均是Ⅰ-Ⅲ类比例达100%,不得出现劣Ⅴ类和“牛奶溪”[4]。对照规划及水环境质量要求,目前通过路线一、路
尚未建立有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考核办法,未确定主管部门,缺乏对第三方运行维护机构的监管,存在多头维护,镇街、村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巡查、维护,难免会存在部门、镇街、运维方间推诿扯皮、衔接不畅、未及时处理故障现象,不利于设施运维。
小型分散处理设施运维存在薄弱环节,只有运营标准,尚无明确或参照的执行标准,且经实地调研,处理站周边农田以散户为主,部分处理站周边灌溉条件一般,出水利用难以稳定。
充分领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明确城镇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分界点,结合区域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主管部门,明确部门权责分工,强化、配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业人才,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稳定高效运行。
根据地区规划及水环境质量要求,科学确定收集处理模式;更加科学选址小型分散处理设施、多因素考量选取处理工艺,严格要求出水排放;加大力度关注污水收集管网前端“10米”,条件允许情况下,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前端“10米”资金补助,提升污水收集效率,提升农户参与治理热情,更加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5]。
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考核办法,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覆盖全面、有目标、有尺度、有资金保障;明确监管职责、管理职责、服务职责、参与义务,确保各方全方位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防止设施建而不用;重点关注小型分散处理设施等运维薄弱环节,加大对出水的监管力度[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前端“10米”是农村污水治理源头,也是难度最大环节,农户对生活污水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的理念、热情直接影响到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宣传倡导节水、合理排放污水,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