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6500亿千克(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为此,文件明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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