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崇杰 隆青翠 黄丽凤
(贺州学院建筑与电气工程学院,广西 贺州 542899)
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现实需求的人才是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历史使命。对于地方性本科院校工程类专业而言,直接面向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自觉为产出导向进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够更好地在其人才培养模式中贯彻和实践高校“立德”和“树人”的教育方针,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能力亟待提升和职业道德失范引发的工程及社会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那么,如何才能在提升学生专业核心技能水平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将职业道德等思想政治教育内涵“无痕”地融入其中以实现育人目标?这不仅是高校思政教师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更是从事相关专业课程教学的高校教师正在面临的极大难题[1-2]。
高校人才培养方案通常划分为通识教育、专业课程两大知识平台,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往往仅作为思政教育的部分内容被涵括在通识教育平台中未得到凸显,且高校思政教师往往限于专业背景较难以对其他专业的职业特征及伦理道德有深入理解;而专业课程平台则更多地注重对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核心技能的传授而导致德育工作被忽视甚至中断,使得专业课程和思政教育的内涵联系被人为割裂并使其“阶段化”特征愈加明显。尤其是在地方性高校的人才培养中仍然普遍存在着“重能力、轻德育”的现象,职业道德教育往往难以在其相应的课程体系设计中得到足够显现,多数工程类专业学生甚至部分教师都由于工程建设实践活动经验不足而对工程职业特征及其道德要求缺乏深刻认识。
例如,贺州学院采取自设问卷对326名工程类专业在校生的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现状调查发现:41.41%的学生认为工程建筑领域与社会其他行业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并无区别,且49.08%的学生反馈仅在通识教育中面向全校开课的“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等思政类课程或是在就业讲座偶有涉及职业道德知识,甚至还有部分学生反馈从未接触过专门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地方应用型高校面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建筑行业市场需求来培养的学生往往是直接服务于工程建设一线的,但恰恰是这些在工作后就直接面临工程建设实践活动伦理道德挑战并需要作出行为选择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却是最缺乏工程职业道德教育的。
而对工程类专业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不仅包括学生的岗位适应以及职业发展能力方面的培养,更加蕴涵着学生的职业道德自觉意识的树立[3]。其中前者指的是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其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管理技能的获取并能熟练应用到工程实践的综合能力,同时也要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持续学习的能力培养和良好品格的塑造,使得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应岗位需求并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后者则是意图及时唤醒学生工程职业伦理意识,进而培养其正确应对未来工程建设实践活动的职业道德挑战的价值评判标准及行为选择自觉。
因此,地方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学理念,从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改革等多方面出发进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要同向同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的教育思想内涵,利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的融合建设,有效地将职业道德等思政教育内涵融入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来,既是构建高校人才培养“大思政”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高校教育所面临的“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的关键。
《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专业必修课程和核心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专业核心技能形成的重要课程之一。该课程不仅理论教学内容丰富且横跨工程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律法规等多门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同时还要求紧紧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展开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编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和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能力等专业核心技能。所以,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应充分结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特点以及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将工程与法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专业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始终坚持培养学生专业核心技能与法律责任、道德意识的同步提高。
因此,《工程合同管理》的课程教学应不断秉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教学改革目标,从制定课程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方法等多方面出发进行设计,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在培养学生掌握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相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同时,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政治理念坚定,为学生未来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卓越工程师”、“新工科建设”等深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体系中的OBE理念也得到广泛的认可[4-5],而适时地展开面向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贯彻和实践OBE理念的具现化体现。
课程是支撑学生毕业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最终实现的重要基石,尤其是专业课程体系更需要结合对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相应指标的解构来进行顶层设计,每门课程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成果评价都应该深度融入毕业要求的分解指标内容并在教学大纲中能够具现化。为确保每门课程目标的最终实现并支撑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则要求课程目标中对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素质需求等方面进行明确,而且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均围绕学生对上述课程目标的达成来展开(详见表1)。
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作为课程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且直接关系到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成果的反馈以及教学方式的改进等,但长期以来却因缺乏足够关注而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教学内容多以课堂理论知识教学为主略显单薄、考核方式常为“平时表现+期末考试”较为单调、评价主体仅包含任课教师过于单一等等。因此,在此基础上遵循OBE教育理念并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实践中面向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为根本导向,不断推动“教学内容多样化、教学方式过程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的课程教学改革,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有效地提高其职业能力,最终顺利实现专业课程教学目标与工作岗位需求、未来职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1)教学内容多样化
例如:①进一步提高平时作业权重但应重“质”而非重“量”,如结合工程实践案例布置学生自组团队编制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索赔报告等大作业或阶段性测验,题目来源企业生产实践、教师横向服务甚至在教学资料库未完善前可从当地交易中心网站等来源选取合适题目;②注重学生运用所掌握知识解决工程实践问题能力及其组织筹划、沟通表达、团结协作等综合管理能力,相应评价数据可从平时作业的实际应用效果、团队总体评价及个人贡献程度、教学过程的课堂表现、线上网络平台的教学过程数据等多渠道来源获取;③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融入到教学及考核中,期末考试内容及题型均向近年注册执业资格考试进行靠拢甚或部分并轨(尤以工程实务案例分析为重)。
(2)教学方式过程化
课程教学作为过程性活动,相应教学评价应贯穿教学整个教学过程并强化过程考核管理和增加其相应权重,但需要注意的是:①“过程化”评价不是指“阶段性”评价,仅把阶段性评价结果加权相加后汇入总成绩的做法并未对传统评价方式有实质性的改变,而应将教学过程评价结果结合教师课程反思及时融入后续教学过程中以便不断调整教学计划、改进教学策略和完善教学方法,随时关注和提升学生的学习参与积极性、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进步幅度等;②教学过程不仅仅包括课堂教学而且还应积极向课堂以外拓展和延伸,例如在授课前及授课过程中获得与本门课程相关的专业学科竞赛成绩、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网络慕课成绩证书、建筑职业岗位证书等“第二课堂”成果均可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组成,避免单纯以出勤、笔记、表现等作为平时成绩的考核指标。
表1 基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3)评价主体多元化
传统的评价主体以任课教师为主,但基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评价内容、形式改革要求其评价主体也必须是多元化的才能相互适应,以弥补单独由任课教师评价带来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例如:①结合工程实践案例、教师横向服务等选题编制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等大作业成果,可以引入企业指导教师、行业评审专家来评价其实际应用效果;②学生参与的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网络慕课、职业岗位证书考取等第二课堂活动,评价主体可改由专业教研室全体教师共同商讨其对应相关课程教学的“含金量”及如何进行平时成绩或学分替代;③学生在团队作业中组织筹划、沟通表达、团结协作等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及个人贡献程度,可以由学生结合自身学习体验与自我成效认定进行自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