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亚南
选题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保險诈骗罪
2020年5月初的一天,老许在驾驶自己的奥迪车时,发现右侧大灯不亮了。老许和儿子小许一起将车开到了奥迪4S店,想换个灯泡保险丝。没想到,维修人员说:修不好了,要更换一个新灯才可以,而换一个灯要8000多元。父子二人没舍得,又把车开回了家。
到家后,父子二人商议:制造个假事故。
6月3日13时许,小许开车带着老许,父子二人寻找合适的地方制造假事故。当车子开到一条小路上时,他们发现有一辆没人的卡车停在路边,卡车后面有根保险条正好在自己车子右侧大灯的高度位置。他们选中了这辆卡车。老许指挥儿子先将车倒到卡车后面,再往前开,把车直接撞上去,这样保险条正好插进了右侧大灯。
然后小许指导父亲老许通过手机操作“快处易赔”进行理赔。随后,父子二人直接把车开到了奥迪4S店,请店内的理赔人员查看事故车,并把车停在了4S店维修。
过了几天,保险公司人员联系老许,要看事故现场。老许带着保险公司人员去看了现场,并骗他们说事故是正常行驶碰撞的。
保险公司一共报销了15000元左右。但是,保险公司在后期审核时发现该起事故另有隐情,遂于2020年8月6日报案。
据查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2020年8月25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考虑到许某的儿子是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涉案数额刚过起刑点,故拟对其相对不捕。
检察官曹蕾
车险本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为了免费修车制造假事故骗取保险费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车主应该加强个人素质修养,保险公司也应严格执行各项审核把关制度。
(曹蕾,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从检近10年,在一线业务岗位上,始终保持着对检察事业的高度热情,擅长办理各类诈骗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等)
编辑 :陈侃 hastingsch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