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明 王 蕾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城乡统筹发展科学研究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统筹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发挥好乡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功能。我们要着力破解制约农牧民增收和乡村发展的难点,在城乡协调发展中实现乡村振兴。
近年,我区现代农牧业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形态不断丰富、产业融合渐成趋势。但相对于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而言,我区农牧业仍存在诸多短板。传统农牧业基础弱、效益低,具体表现为:自主知识产权优质品种占比不高,玉米仅为 35%,马铃薯不足20%,乳业、肉羊、肉牛、饲草产业种源依赖进口;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相比于消费升级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于全国水平2.5个百分点,“蒙字号”品牌影响力不强;农村新型产业规模小,休闲农牧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滞后,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度不够。
目前,我区农牧业生产资源约束趋紧,一等至三等耕地面积占比低于全国水平18.48个百分点,一半以上耕地处于水土流失区域,亩均水资源严重不足,以水定产、量水而行面临考验。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等外源污染有待进一步治理,化肥施用量仍有较大削减空间,地膜覆盖面积呈增长态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水平较低。生态系统退化明显,草原总体恶化的态势还没有根本扭转。
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正在日益消解、式微,传承保护乏力,缺乏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停留在低效开发和同质化发展阶段。乡村文明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基本公共文化供给与农村牧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称。
绝对贫困消除后,相对贫困依然存在,且相对贫困人口特别是脱贫户持续增收难度依然较大。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农村牧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408元。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2020年我区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21元。二是经营性收入增长缓慢,这主要是由成本逐年增加、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短、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造成的。三是财产性收入增长有限,全区农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增长较低。
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有效激活人才、土地、资金这三个要素。人才方面,人口流失与人才短缺并存,乡村人口流失严重,农村牧区空心化问题突出,产业兴旺、生态环保、文化传播、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环节人才严重不足,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优秀人才引进尤显困难。土地方面,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深入,农村牧区产业用地需求快速增长,用地形态、规模和方式上呈现多样化,如何释放用地空间存在难点。资金方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尤其在当前各盟市财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农村资本潜力有限的背景下,资金瓶颈不容忽视。
着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以高效节水为核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机装备、农田水利、仓储物流等设施,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发展肉牛、肉羊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打造优质牛羊生产基地。实施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抓好沿黄、西辽河、嫩江三大流域和锡林郭勒、呼伦贝尔两大草原的奶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品种选育和生物技术应用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努力在玉米、马铃薯、乳、肉、草等优势特色产业上形成领先优势。
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肉牛、肉羊、绒毛、马铃薯、玉米、草业等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农牧业产业强镇、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一批示范效应显著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培育壮大“蒙字号”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大力提升乌兰察布马铃薯、锡林郭勒草原肉羊、科尔沁牛、兴安盟大米、天赋河套、赤峰小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的数字化转型。积极创建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田园综合体,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向广度深度推进。
持续巩固提升乡村生态优势。大力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地区、水源保护地村庄、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等村庄的污水治理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推进农牧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严格乡村产业环境准入,出台农牧业负面清单等约束措施。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适水生产,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持续推动品种节水、结构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积极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挖掘农村牧区生态价值。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生态产业、生态企业、生态品牌,遴选建设一批乡村生态经济发展示范样板。建立完善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紧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支持推进林草碳汇,试点探索区域性林草碳汇交易机制。
立足文化惠民,打造“有品质”的新乡村。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建设一批文化馆、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文化设施,巩固拓展乡村文化阵地。发挥文化能人、民间艺人作用,组建群众文艺队伍,开展文化公益演出和免费公益培训活动。以文化需求引导文化供给,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和城乡文化结对共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规模。打造广场文艺会演、群艺大舞台等群众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
重视传承保护,打造“有灵魂”的新乡村。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消除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加大科学文化、卫生健康、家庭理财等宣讲力度,提升农牧民综合素养。创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振兴民间优秀传统工艺,传承发展民间艺术,保护好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空间形态。加大红色文化遗址遗迹、革命遗址等保护性修缮,继承弘扬革命红色文化。
激活文化产业,打造“有活力”的新乡村。依托乡村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生态文化优势,推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体系。推动乡村文化旅游、乡村演艺娱乐、民族民间工艺品、民俗文化体验、民族节庆与特色会展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文化元素融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事体验。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文化品牌。
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推动政策重心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构建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统一明确相对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程序,建立低收入家庭增收长效机制,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防贫政策、相对贫困区域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型低收入群体救助政策等。
挖掘农村牧区居民增收潜力。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牧民合作社两类新型经营主体,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广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协作型等利益联结模式。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提高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对农牧民直接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牧民补贴长效机制。
健全人才振兴体系。建立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构建本乡、返乡和下乡人才共同支撑格局。制定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农牧民制度,激发乡土人才潜能。畅通能人回家绿色通道,吸引农村牧区走出去的能人返乡投资兴业。建立柔性人才流动机制,拓展城镇人才下乡通道。打造一批重点农牧业企业研究院、农牧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在创业培训、融资、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激活土地要素。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放活经营权。加快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在保障农民宅基地资格权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健全高效协同的资金投入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财政支农支牧资金使用方式。建立涉农涉牧投融资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鼓励、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乡村振兴领域。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创新农村牧区金融产品,推广活体抵押贷款、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贷款、圈舍抵押贷款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