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燕萍
(广西国有三门江林场,广西 柳州 545006)
三门江林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林业局”)直接管理,属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处级),实行企业化管理。经原国家林业部批准,林场于1993年5月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建立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与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经营体制。林场经营面积20.25万亩,地跨柳州市城中区、鹿寨县、来宾市象州县。为支持柳州市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自2016年起,自治区林业厅同意将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约1.6万亩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委托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本文以三门江国家森林托管为例,对托管行为产生的生态、经济效益进行研究分析,以期对推广森林公园委托政府管理行为提供参考和依据,更好地发挥森林公园生态效益。
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是广西首批国家级森林公园,其中旅游区经营面积1.75万亩。公园有维管束植物163科653种,动物113种,是集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国家级森林公园。
托管运营是指资产所有方将自身所有的资产整体获得部分的开发权、经营权、管理权以契约的形式,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委托给另一方进行运营管理。
国家级森林公园委托给政府管理是广西区直林场实行部分资产委托管理的首例。委托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不改变林地林木及地上附属物隶属关系。
(2)在委托管理林地范围内不得进行商业性开发活动。
(3)保障委托管理林地的生态安全,确保林区环境指标稳定。
(4)确保委托管理的资产保值增值。
(5)实行封闭式管理。
委托管理范围涉及1.6万亩林地,占林场经营面积的7.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7686.4亩、商品林地8110.4亩。该部分林地靠近城市中心,交通便利,资源优质,区位优势明显,拥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表1 托管前后游客统计情况
依据研究目的,对比托管前后的游客数量,核算林场获取的托管收益,量化效益指标。
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柳州市城中区,靠近城市中心,交通便利,资源优质,区位优势明显,容易吸引本地区中心城市的居民进行以休闲为主的旅游活动,自2016年托管以来,三门江国家森林森林公园对所有游客免费开放,加之民众对森林康养认识逐步加深,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利用休闲时光放松自我,缓解压力,增进人际情感,游客数量迅速增加。如表1所示,托管前的三年,年均游客量约22万/人次,托管后的三年游客量约为47万/人次。
托管后,柳州市设立专门部门管理森林公园,并颁布《莲花山保护条例》,加强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是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力度,规范莲花山资源开发利用范围。同时,利用雄厚的资金和资源优势,使该片区的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更符合柳州市的相关规划和发展要求,促进柳州市“绿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森林生态休闲服务功能,助推建设“一心两城”和适合宜居的生态绿色城市,促进了柳州市创城工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托管前,按10元/人·次的门票价格计算,门票年均收入约220万元;托管范围内的商品林年均产生直接效益90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林场每年将至少减收1200万元。
托管后,林场经营收入减少,柳州市政府通过给予林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方式对林场进行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如表2所示。同时,柳州市优先安排原在森林公园工作人员的就业问题,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表2 托管后经济收入统计表
虽然经营收入有所减少,林场利用扶持发展资金在区内收购优质林地、林木资源,发展林业产业项目,截至2019年12月,林场共建设商品林基地26万亩,尤其是在2016~2019年间,收购优质林地林木资源4万余亩,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5万亩。同时,随着游客量的增加,拉动了林场场部片的消费,增加了林产品的知名度,间接促进林场经济增长。
森林公园委托管理后,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市本级预算。柳州市承诺不在委托管理林地范围进行商业开发,通过立法形式加强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规范莲花山资源开发利用。同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莲花山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原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游客对森林公园的体验感受,营造良好的森林康养环境。这一系列举措保证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森林旅游越来越受到欢迎。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体验满意度很高,故而游客人数迅速增长。
委托管理不改变现有林地林木权属关系,有利于林场融入柳州市地方发展,维护林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林场转变观念,锐意进取,利用柳州市给予的经济扶持和项目支持,迅速发展了国家储备林项目,并收购了大量优质林地林木资源。另外,林场紧紧抓住游客大量增长的契机,设立林场自有品牌“桂之坊”茶油系列产品直营店,让更多的人认识并使用林产品,据统计,2020年前10个月,林场“桂之坊”茶油产品销售收入过亿。可见,托管后,林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
长时间以来,“引入市场化运作”,已经是当下实现资源快速变现、增加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做法。在这种情况下,柳州市政府“反其道而行之”,利用行政手段加强对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不仅没有损害委托方林场的切身利益,反而促进其经济发展,并通过立法等手段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这正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创举。本文以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托管为例,希望能够通过托管效益的研究,为其他地区资产托管行为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