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伟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六朝尤重家讳,(1)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全校本)》卷十三“正始”条引杨编修曰:“六朝风气论者,以为浮薄败名检,变风化,固亦有之。然予核其实,复有不可及者数事。曰尊严家讳也,矜尚门地也,慎重婚姻也,区别流品也,主持清议也。”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757页。吕思勉指出:“尊严家讳,为时人所谓守礼之一端。”参看吕思勉著:《两晋南北朝史》第十八章《晋南北朝社会等级》,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81页。陈寅恪亦提出:“东西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其行事尊周孔之名教(如严避家讳等),言论演老庄之自然。”参看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收入其著《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44页。在拜官层面上,亦需对父祖名讳进行回避,陈垣列举南北朝因官称犯父祖名而辞官例,指出:“避嫌名者,当时风尚也。”参看陈垣:《史讳举例》,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4-15页。并衍生出对先人曾任官职的尊敬。(2)李慈铭著,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史部·正史类》“南史”条:“六朝人拜官,不特避家讳,父终此官者,亦不肯拜。谢举为太子詹事,以父满终此官,累表乞改。王俭为侍中,以父僧绰终此职,固让。陆缮两拜御史中丞,皆以父任所终,固辞。此事唐以后无闻矣。”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09页。周一良条列南朝士人避先人任官诸例,指出这一现象的背景,在于当时乡论清议对儒家伦理道德与士族礼法的维护。(3)周一良:《两晋南朝的清议》,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续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123-124页。而在史传有关陶渊明辞官的记载中,陶渊明直斥当时的寻阳郡督邮为“乡里小人”,对其曾祖陶侃曾担任过的督邮这一官职表达了强烈的拒斥态度,(4)《晋书》卷九十四《隐逸传》:“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中华书局1974年版。缪钺指出,此事记载,最早见于沈约《宋书·陶潜传》,在南齐武帝永明时,其后梁昭明太子萧统作《陶渊明传》,唐初官修《晋书·陶潜传》及李延寿《南史·陶潜传》都载此事。见缪钺著,缪元朗编:《读史存稿》(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51-152页。然这一行为似不符合当时一般的社会观念。
对于陶渊明的这一行为,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其一为门第出身论,属于主流意见,代表者如逯钦立与中村圭尔。逯钦立从陶渊明的门阀观念着手,指出寻阳陶氏经过世代任官,与同时期其他门阀贵族已无本质上的不同,而督邮则属于寒门出身的新起官吏,因而为陶渊明所鄙视;(5)逯钦立:《评陶渊明——〈陶渊明集〉校注代前言》,《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中村圭尔从乡里社会的角度,提出在出身同州或同郡的同乡之间,存在着一种凌驾于政治秩序之上的另一种上下关系,即“乡里的逻辑”。陶渊明本贯为寻阳郡,而依照郡属吏本籍任用的原则,督邮也应出身于寻阳,是与陶渊明同乡的人物。但督邮的在乡里出身上远不如陶渊明,因此陶渊明若束带去迎接督邮,则意味着乡里秩序的逆转,以及向政治权力的屈服。强调督邮为“乡里小人”正是基于当时这种社会身份秩序,即“乡里世界的秩序”(6)中村圭尔:《鄕里の論理:六朝貴族杜會のイテオロキー》,《東洋史研究》第41卷,1982年,第1-27页,后收入其著《六朝貴族制研究》,风间书房1987年版,第139-163页。。逯钦立对任官与门第的讨论与中村圭尔关于乡论主义的论述,隐含着同一逻辑,即陶渊明对督邮的抵触,源于两人在当时社会身份秩序中的贵贱之差。其二为道德评价说,如吕华亮,结合督邮的研究对“乡里小人”一词进行释义,认为“小人”是与君子相对应的人格称谓,陶渊明排斥督邮并非因其地位低下,而在于督邮在品质上的卑劣。(7)吕华亮:《“五斗米”与“乡里小人意解”》,《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门第出身论的问题在于未同时关注督邮身份变迁的过程,及与这一过程相应拒迎督邮的其他例子。道德评价说则对六朝史料中“小人”的其他用例缺乏关注,在这一点上与门第出身论产生分歧。本文即在以上两说的研究基础上,试辨析其中问题,以对陶渊明拒迎督邮的原因再做探讨。
据前引《晋书·隐逸传》,“乡里小人”是陶渊明对督邮的蔑称,其含义与陶渊明对督邮的观感直接相关。检诸汉魏六朝史料,“小人”的用法一般有五种,首先试举史料,以为例证。
(1) 一般平民、编户民
《后汉书》卷五十七《栾巴传》:
巴使徐州还,再迁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赀产以祈祷。……会帝崩,营起宪陵。陵左右或有小人坟冢,主者欲有所侵毁,巴连上书苦谏。
这里的两处“小人”指的即是一般平民。再如《晋书》卷九十三《外戚传·王恂》:
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武帝践位,诏禁募客,恂明峻其防,所部莫敢犯者。
租牛客户为曹魏屯田民,不承担租调徭役,向国家缴纳分成租。在曹魏后期由朝廷赏赐给公卿后,便转向私家缴纳地租,使得困于徭役的下层民众前去投充,脱离户籍成为私家的“客”(8)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1-32页。。此条记载中的“小人”亦是指一般平民、编户民。
(2) 蔑称,用于道德评价,多指一般意义上的德行人格有所欠缺
《后汉书》卷一○六《五行志》:
又邓皇后本小人,性行无恒,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后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关于桓帝邓皇后,《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下》:“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及驱役从使,复兼倍于此。而后恃尊骄忌,与帝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八年,诏废后,送暴室,以忧死。”邓皇后仅以姿容进位,性情骄横,而无相应的德行,因而被称“小人”。再如《晋书》卷四十三《郭舒传》:
高官督护缪坦尝请武昌城西地为营,太守乐凯言于(王)敦曰:“百姓久买此地,种菜自赡,不宜夺之。”敦大怒曰:“王处仲不来江湖,当有武昌地不,而人云是我地邪!”凯惧,不敢言。……舒曰:“缪坦可谓小人,疑误视听,夺人私地,以强陵弱。晏子称:君曰其可,臣献其否,以成其可。是以舒等不敢不言。”敦即使还地,众咸壮之。
缪坦因侵夺百姓私地,以强凌弱,被斥为“小人”,也应是针对其道德品行而言。“小人”在用作道德评价时,经常与“君子”对举,《晋书》卷五十八《周处传》史臣曰:“夫仁义岂有常,蹈之即君子,背之即小人。”相似的评论亦见于《宋书》卷九十四《恩幸传》:“夫君子小人,类物之称。蹈道则为君子,违之则为小人。”史传以是否蹈“道”或“仁义”,作为区别“小人”与“君子”的标准,即是针对道德方面作出的评价。
(3) 表示身份等级制中地位相对低贱者,如士家、胥吏等寒人与寒门士族
《三国志》卷三十六《蜀书·张飞传》:
唐长孺指出:“魏晋时代的军事制度较之汉代发生了巨大变化,兵士身份的降低是这一变化的基本特征。”并认为兵士身份的卑微化开始于三国时代士家制度的建立。(9)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51-58页。此处将小人与卒伍并列,并与士大夫对举,指称身份低贱的兵家。再如《晋书》卷五十四《陆云传》:
时(吴王)晏信任部将,使覆察诸官钱帛,云又陈曰:“伏见令书,以部曲将李咸、冯南、司马吴定、给使徐泰等覆校诸官市买钱帛簿。臣愚以圣德龙兴,光有大国,选众官材,庶工肄业。中尉该、大农诞,皆清廉淑慎,恪居所司,其下众官,悉州闾一介,疏暗之咎,虽可日闻,至于处义用情,庶无大戾。今咸、南军旅小人,定、泰士卒厮贱,非有清慎素著,忠公足称。……况所益不过姑息之利,而使小人用事,大道陵替,此臣所以慷慨也。”
陆云时任吴王司马晏郎中令,对任用李咸、冯南等军旅部将审查诸官钱帛一事上陈意见,其中称咸、南“军旅小人”,定、泰“士卒厮贱”,与之对举者为中尉该、大农诞等“州闾一介”,并具有“清廉淑慎”“清慎素著”的特征。“州闾一介”指乡里社会中值得一提的人物,(10)川胜义雄于《乡论环节的重层构造》一文指出,形成于县、乡规模地区的乡论为第一次乡论,郡一级别的为第二次乡论,进入中央的为第三次乡论。收入川胜义雄著:《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43-47页。福原启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州里”的意义,指出“州里”为州一级别的“乡里”,应属于第二次乡论与第三次之间。这里的“州闾一介”应是指州一级别范围内值得提举的人士。应在乡论评价上拥有比较高的地位。而“清廉”“清慎”这类表述,在史书记载中频繁出现,往往用以评价门阀士族,在日常生活与政治实践中持有的一种“清”的伦理精神。(11)关于“清”的内涵及研究史,参见李济沧:《东晋贵族政治史论》第二章《东晋贵族政治的本质——以王导“清静”之政为中心》,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32-146页。由此可知,这里的“小人”,在具体指称的军旅身份外,多了一丝严格区分士庶的意味。再如《南史》卷四十九《庾杲之传》:
子乔复仕为荆州别驾,时元帝为荆州刺史,而州人范兴话以寒贱仕叨九流,选为州主簿,又皇太子令及之,故元帝勒乔听兴话到职。及属元日,府州朝贺,乔不肯就列,曰:“庾乔忝为端右,不能与小人范兴话为雁行。”元帝闻,乃进乔而停兴话。兴话羞惭还家愤卒。世以乔为不坠家风。
萧绎出镇荆州时,拔用本州人范兴话为州主簿。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年)官制改革,以流内十八班收录六品以上官职,乡品不登二品者则入流外七班。(12)宫崎市定著,韩昇、刘建英译:《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90-197页。按《通典》卷三十七《职官十九》载梁官品:“二班,秘书郎、著作佐郎、扬南徐州主簿……国子助教、皇弟皇子越桂宁霍四州中从事、皇弟皇子荆江雍郢南兖五州主簿……”(13)《通典》卷三十七《职官十九》,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481页。,萧绎荆州主簿一职位列第二班,在制度规定上无疑是属于乡品二品者才有资格担任的官职。(14)《通典》卷三十七《职官十九》:“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即宫崎市定所说随着排位后退“清”的程度也在降低。范兴话担任的萧绎荆州主簿一职,正处于国子助教后两位。按《宋书》卷六十:“昔中朝助教,亦用二品。颍川陈载已辟太保掾,而国子取为助教,即太尉淮之弟。所贵在于得才,无系于定品。教学不明,奖厉不著,今有职闲而学优者,可以本官领之,门地二品,宜以朝请领助教,既可以甄其名品,斯亦敦学之一隅。其二品才堪,自依旧从事。”国子助教为“二品才堪”者可以担任的官职,即原本不达二品者,可以依靠才能就任,而排位于国子助教前的奉朝请一职,需要“门第二品”的士人担任。据此可知,第二班诸官,以国子助教一职形成了一个清浊的分界,位于其下位的萧绎荆州主簿一职,即也应属于“二品才堪”者可以担任的九流之官。又据严耕望考南朝州主簿职掌:“主簿掌刺史之节杖文书,传令检校,为其喉舌耳目……盖有类于近代秘书之职”,日常职务必然繁杂,不符合当时一流士族对于清闲无事的需要。见《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64-167页。据此可知,萧绎荆州主簿一职,在品位与职事两方面,都不属于九流之内的士人清选。因范兴话在史传中无更多记载,这里难以判断其是否为“二品才堪”者,然而即使被列为“二品才堪”典型人物,担任过国子助教的苏宝生与获得奉朝请一职的朱幼,也没有获得乡品二品。后文列及的邓元起,也曾获得过奉朝请一职,但仍需改窜籍贯以获得士籍,可知范兴话应未通过担任萧绎荆州主簿一职而获得乡品二品,激起庾乔强烈抵抗的原因并不在此。关于“二品才堪”的性质及研究脉络,最近的研究为李济沧:《南朝における貴族制と皇帝權力再考:「二品才堪」と「門地二品」をめぐって》一文,《东洋史研究》第76卷,2018年。范兴话得以“寒贱”的身份“叨九流”,而遭致庾乔的强烈抵抗,这一进用的背景,在于南朝寒人的兴起,导致士庶之间趋于混淆,庾乔的抵抗即是面临这一威胁的应激反应,具有严格区分士庶的意味,(15)《南史·庾杲之传》在庾乔之前有另一段相似的记载,讲述的是前任荆州别驾庾荜:“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着,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憺大怒,召荜责之曰:‘元起已经我府,卿何为苟惜从事?’荜曰:‘府是尊府,州是荜州,宜须品藻。’憺不能折,遂止。”庾荜为庾乔父杲之叔父,史传载其为西楚望族,有“清身”“清节”之称,对萧憺帮助寒人邓元起,通过改籍的方式窜入士流的行为进行了抵抗。唐长孺认为出身州从事即为士族的规定,沿用自宋元嘉二十七年七条或八条取士,并推断其它诸条也一样沿用下来。据此可知,范兴话担任萧绎荆州主簿,虽然没有获得乡品二品,但仍可借此改变“寒贱”出身,获得士人的身份,因此激起了庾乔的抵抗。参见唐长孺:《南朝寒人的兴起》,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26-127页。因此获得“不坠家风”的称赞。《宋书》卷七十四《沈攸之传》:
先是,(沈)攸之在郢州,州从事辄与府录事鞭,攸之免从事官,而更鞭录事五十。谓人曰:“州官鞭府职,诚非体要,由小人凌侮士大夫。”仓曹参军事边荣为府录事所辱,攸之自为荣鞭杀录事。攸之自江陵下,以荣为留府司马,守城。张敬儿将至,人或说之便诣敬儿降,荣曰:“受沈公厚恩,共如此大事,一朝缓急,便改易本心,不能行也。”
据同传记载,沈攸之初任郢州刺史时,还兼任临郢州诸军事、前将军等军职,所以其僚佐分为州府系统。这里何以称州官为小人,将其与府职对立起来呢?关于两者的差异,严耕望曾指出:“州佐为刺史所自辟用之本州人,府佐则须经中央任命,否则谓之兼行板授。大抵东晋时代府佐之职尚偏重军事,地方行政仍归州佐。宋、齐以下,州佐转为地方大族寄禄之任,其治权全为府佐所攘夺。”(16)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153-154页。即与府佐相比,州佐多由地方士族出任,且逐渐沦为寄禄的闲职,这一点尚不能解释时人对州佐与府职在身份认识上的差异。对此,胡宝国进而指出,东晋后期开始,南朝士人呈现出向京邑建康聚集的趋势,府佐多由真正的名望人士担任,能够跟随府主迁移调动,进入建康,而本地豪族仅任职州佐,留在本地,难以升迁。(17)胡宝国:《从会稽到建康——江左士人与皇权》,原载于《文史》2013年第2辑,后收入《将无同——中古史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201-227页。由此可知,此处“小人”与“士大夫”体现的是士族内部的高低分野,“小人”指称的是“无在朝位”的地方豪强,与地方上的旧族著姓间亦存在着极高的阶序差别,以至于沈攸之替边荣鞭杀府录事,竟为“厚恩”。
(4) 身材短小之人
“小人”可直接用来描述人的身材。如《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是岁,池阳县有小人景,长尺余,或乘车马,或步行,操持万物,小大各相称,三日止。”《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西则条枝,北有奄蔡、黎轩。”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小人国在大秦南,人裁三尺。其耕稼之时,惧鹤所食,大秦卫助之。即焦侥国,其人穴居也。”可知这里的“小人”指称身材短小之人。
(5) 自谦语,表地位的相对低下
汉末以后,增添了用于自称表示谦敬的用法,如《后汉书》卷七十四《袁绍传》:
建安元年,曹操迎天子都许,乃下诏书于(袁)绍,责以地广兵多而专自树党,不闻勤王之师而但擅相讨伐。绍上书曰:……臣虽小人,志守一介。若使得申明本心,不愧先帝,则伏首欧刀,褰衣就镬,臣之愿也。
《晋书》卷三十四《羊祜传》:
后加车骑将军,开府如三司之仪。祜上表固让曰:“……臣虽小人,敢缘所蒙,念存斯义。
袁绍、羊祜皆出身当世名族,且身处高位,使用“小人”作为自称,是表示对皇帝地位的尊崇。《晋书》卷八○《王羲之传》:
时东土饥荒,羲之辄开仓振贷。然朝廷赋役繁重,吴会尤甚,羲之每上疏争之,事多见从。又遗尚书仆射谢安书曰:“今除罪而充杂役,尽移其家,小人愚迷,或以为重于杀戮,可以绝奸。刑名虽轻,惩肃实重,岂非适时之宜邪!”
据同传记载,王羲之时任会稽内史,自称“小人”应是对执政谢安上疏中的谦称。对于这类用法,胡三省已有注意,《资治通鉴》卷第九十四成帝咸和四年十二月条:(郭)默乐为边将,不愿宿卫,以情愬于(刘)胤。胤曰:“此非小人之所及也。”胡三省注文:“晋以后,文武之士率称小人,今西北之人犹然。”(18)《资治通鉴》卷第九十四“晋成帝咸和四年十二月”条。可知,在对话中自称“小人”,并非是对身份阶序的区分,应是汉末以后逐渐形成的一种言谈习惯。
以上梳理的“小人”的几种用法,与“乡里小人”的内涵相关者为第二条与第三条,也是道德评价说与门第出身论的分歧点。要理解此处督邮被称为“小人”的记载,尚有两则异文值得关注。《九家旧晋书辑本》录何法盛《晋中兴书》卷七《寻阳陶录》:
陶潜为彭泽令。督邮察县。县吏入白当板履而就诣。潜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竖。”于是挂冠而去。(19)汤球辑,杨朝明校补:《九家旧晋书辑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37页。
《全梁文》卷二十录梁萧统《陶渊明传》:
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20)严可均辑:《全梁文》,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23-224页。严可均《全梁文》录自宋本萧统《陶渊明传》,又见《昭明太子集》。《昭明太子集》原二十卷,宋后已无完本,今有明人叶绍泰刊《昭明太子集》五卷本,明张溥撰《汉魏六朝一百三家集》,两种见《四库全书》本。
两处情节与《晋书·隐逸传》所载基本无差,只是将其中“小人”替换为“小竖”与“小儿”,两则异文的理解,对于理清陶渊明口中“乡里小人”的内涵应有参考意义。“小儿”“小竖”之义,依据王子今的研究,“小儿”本义指未成年儿童,用于指代成年人时有亲昵义与轻蔑义,轻蔑义常用以指称“愚人”“庸人”以及“地位低的人”。(21)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110页。“小竖”指代身份低下,生活艰苦的未成年劳动者,亦表示对地位低下者,如商贾、屠沽、奴僮的蔑称,也有用于自谦的情况。(22)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第119-122页。可知“小人”与“小竖”的本义都指代未成年人,并借用其在力量、智力以及社会地位上的相对弱势来对成年人进行讽喻。据此,被替换为“小儿”与“小竖”的“小人”一词,应并非是指督邮的道德品质,而是针对其社会身份与地位。至此,道德评价说似乎难以成立,然而在以门第出身论作为结论前,对于被称为“乡里小人”的督邮本身的一些情况,仍需进行探讨。
督邮一职设置于汉,为郡属吏,由太守辟召,秩百石。(23)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7年版,第102页;安作璋,熊铁基著:《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版,第92-103页。东汉时期称百石以下吏为小人吏,与二百石以上之官进行区分,则督邮在秩级上无疑属于卑官。(24)《续汉书·百官志》:“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李贤注引胡广《汉官解诂》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再如《续汉书·舆服志》:“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可知黄绶指二百石以上,六百石以下的长吏,而与之相区别的小人吏即为百石以下的少吏。
其权责,据严耕望之研究,可概述为三部分,一为督察;二为督送邮书,奉宣教令;三为因督察属县附带引申之诸职,如奉诏捕系、追案盗贼、录送囚徒、催租点兵、询核情实之类。(25)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38-146页。“其尤以督察属县为重职。当其莅临,令长接待,执礼甚恭,若事上官;县囚论竟,亦需经其案验,然后施刑。”(26)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285-288页。即《汉官仪》所载:“督邮、功曹,郡之极位。”(27)《后汉书》卷四十五《张酺传》。
在迁转方面,史料记载两汉任督邮正常迁转者,多藉由举孝廉一途向上升迁,达二千石或进入中央,如《汉书》卷七十六《尹翁归传》,载其由督邮举廉为弘农都尉,迁为东海太守、右扶风令;《后汉书》卷三十三《郑弘传》,载其由督邮举孝廉,迁驺令、淮阴太守,进入中央为尚书令,出为平原相,征拜侍中、为大司农、太尉;《后汉书》卷四十一《钟离意传》,载其由督邮举孝廉,征辟大司徒府,出为瑕丘令,复征为尚书郎,出为鲁相;《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传上》,载谢夷吾由督邮举孝廉,为寿张令、荆州刺史、钜鹿太守。严耕望指出:“汉代仕宦途径以郎吏为基点,凡百卿相,显名朝列者,大多出身于此。然地方小吏考绩优等察举孝廉者,又为补郎之最主要途径,则谓地方小吏为达官之初阶可也。”(28)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5页。可知两汉时期,督邮应是位于官员迁转清途中的一环。
关于任职者的身份,史料记载任职者既包括一时名士、(29)如党锢名士张俭、陈寔,参见《后汉书》卷六十二《陈寔传》及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名儒,(30)《后汉书》卷二十五《鲁丕传》:“丕字叔陵,兼通《五经》,以《鲁诗》、《尚书》教授,为当世名儒。后归郡,为督邮功曹,所事之将,无不师友待之。”亦有方术、(31)《后汉书》卷八十二《方术传上》。豪强,乡里称誉的有无对任职亦没有较大影响,(32)如《后汉书》卷三十三《虞延传》:“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也。……少为户牖亭长。……性敦朴,不拘小节,又无乡曲之誉。……为部督邮。”《后汉书》卷四十《班彪列传上》:“京兆督邮郭基,孝行著于州里,经学称于师门,政务之绩,有绝异之效。”任职者的身份总体上未显示出有固定化的趋向。
结合以上所述,可知两汉时期,督邮虽秩级不高,然权责颇重,且位于官吏迁转清途的结点,任职者亦不乏一时清流,因此这一时期尚不能称之为贱吏。
结合对督邮身份变迁的的梳理,这里列出拒见督邮的其他案例,以对门第出身论进行辨析。《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
范冉字史云,陈留外黄人也。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冉耻之,乃遁去。到南阳,受业于樊英。又游三辅,就马融通经,历年乃还。冉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
《后汉书》卷七十九下《儒林列传下》:
赵晔字长君,会稽山阴人也。少尝为县吏,奉檄迎督邮,晔耻于厮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资中,诣杜抚受《韩诗》,究竟其术。积二十年,绝问不还,家为发丧制服。抚卒乃归。
《后汉书》卷五十三《周燮传附冯良传》:
良字君郎。出于孤微,少作县吏。年三十,为尉从佐。奉檄迎督邮,即路慨然,耻在厮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乃遁至犍为,从杜抚学。
同任县令而与督邮发生冲突者仍有两例,(37)《三国志》卷三十二《蜀书·先主传》:“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记载了刘备任安喜尉时鞭督邮后弃官亡命之事,陈寅恪曾指出:“刘备虽自云汉之宗室,然渊源既远,不能纪其世数,与汉之光武迥异,实亦等于寒族。”参看陈寅恪:《述东晋王导之功业》,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第57页。可知刘备与督邮的冲突亦是其自我的一种选择,与门第出身应无关系。《三国志》卷二十六《魏书·满宠传》:
守高平令。县人张苞为郡督邮,贪秽受取,干乱吏政。宠因其来在传舍,率吏卒出收之,诘责所犯,即日考竟,遂弃官归。
《宋书》卷九十二《良吏·阮长之传》:
母老,求补襄垣令,督邮无礼,鞭之,去职。
提炼相关信息,《后汉书》所载耻迎督邮的三例中,三人出身与职务,相较于当时的督邮,都谈不上显要,很难用门第出身来解释其一致的行为。魏晋以后,包括陶渊明在内,与督邮发生冲突的县令也非高门出身。如遵循门第出身论的逻辑,出身于当时真正的一流高门,如王、谢的县令,(38)如东晋时王兴之任赣令,参见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编著:《南京历代碑刻集成》,上海书画出版社2011年版,第3页;王准之任山阴令,见《宋书》卷六十《王准之传》;王准之子兴之任建康令,见《宋书》卷五十二《褚湛之传》;谢奕任剡令,见《晋书》卷七十九《谢奕传》;谢纯孙谢沈任山阴令,见《宋书》卷五十二《谢景仁传》。理应也受到督邮的管束,而史传则不见任何其与督邮发生冲突的记载。以门第出身论来解释陶渊明对督邮的排斥,需要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因此,笔者认为,不见督邮及与督邮冲突的情况,应属于个人的价值选择,未必与门第出身的高低差距有着必然联系。就陶渊明本身而言,排斥督邮的直接原因或在于其“简贵”的性格。
《晋书》卷九十四《隐逸传》:“素简贵,不私事上官。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在魏晋南北朝史书记载中,“简贵”一词常用于形容当时的一流高门和名士,如《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注引《晋阳秋》:
(荀)顗弟粲,字奉倩。……粲简贵,不能与常人交接,所交皆一时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馀人,皆同时知名士也,哭之,感动路人。
《宋书》卷五十八《王球传》:
球公子简贵,素不交游,筵席虚静,门无异客。尚书仆射殷景仁、领军刘湛并执重权,倾动内外,球虽通家姻戚,未尝往来。颇好文义,唯与琅邪颜延之相善。居选职,接客甚希,不视求官书疏,而铨衡有序,朝野称之。
概言之,“简贵”的表现,即仅在固定的圈子内,与同一级别的士族,进行有限的交游。六朝时期,一流高门与名士的风姿仪态往往受到次等士族的模仿与追捧,如《南齐书》卷二十六《陈显达传》:“家既豪富,诸子与王敬则诸儿,并精车牛,丽服饰。当世快牛称陈世子青,王三郎乌,吕文显折角,江瞿昙白鼻。显达谓其子曰:‘麈尾扇是王谢家物,汝不须捉此自逐。’”陈显达批评其子对王、谢子弟生活态度的模仿。而“简贵”亦成为一些处于边缘位置的士族刻意模仿的交游方式,其中典型者如袁粲。《宋书》卷八十九《袁粲传》:
袁粲,字景倩,陈郡阳夏人,太尉淑兄子也。父濯,扬州秀才,蚤卒。祖母哀其幼孤,名之曰愍孙。伯叔并当世荣显,而愍孙饥寒不足。母琅邪王氏,太尉长史诞之女也,躬事绩纺,以供朝夕。
其年,皇太子冠,上临宴东宫,愍孙劝颜师伯酒;师伯不饮,愍孙因相裁辱。师伯见宠于上,上常嫌愍孙以寒素凌之,因此发怒,出为海陵太守。
愍孙清整有风操,自遇甚厚,常著《妙德先生传》以续嵇康《高士传》以自况。
愍孙幼慕荀奉倩之为人,白世祖,求改名为粲,不许。至是言于太宗,乃改为粲,字景倩焉。
史臣曰:……袁粲清标简贵,任属负图,朝野之望虽隆,然未以大节许也。
袁粲虽出身陈郡袁氏,但其本身一支已然衰微。袁粲本人则高自标遇,希望通过学习荀粲而使自己为一流士族圈接纳,其结果则是在与当时贵显颜师伯交游时碰壁,甚至被嫌为“寒素”。
由此或可推测,陶渊明之“简贵”,亦是其作为边缘士族,(39)逯钦立认为陶渊明出身之寻阳陶氏已然成为门阀贵族,其依据之一在于陶渊明起家之州祭酒一职,为“居僚职之上”的别驾祭酒,而州祭酒一职,实为祭酒从事史一职的简称,而非别驾祭酒。对此,严耕望、敖雪岗、顾农等人已有辨析。参看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第171-172页;敖雪岗:《陶渊明“江州祭酒辨”》,《古典文学知识》2003年第四期;顾农:《陶渊明怪圈》,《文汇报》2018年7月13日,第W06版。祭酒从事史一职,据《宋书》卷四十《百官志》:“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可知刘宋之时州祭酒一职分掌诸曹事,职务繁重,是职吏而非闲吏,陶潜“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可证晋世亦是如此。据此,可知州祭酒应不属于高门士族清选之职,陶渊明起家的江州祭酒,在萧梁时期更入十八班第一班第十四位,列于同班居第六位的寒官南台侍御史之后,这一点亦可佐证州祭酒的浊官性质。寻阳陶氏的实际地位,据魏斌、钱志熙的研究,属于处在政治边缘的江南寒门士族。参看魏斌:《东晋寻阳陶氏家族的变迁》,《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4期;钱志熙:《论陶渊明的寒素性质及其在文学上的体现》,《齐鲁学刊》2010年第1期。对于当时贵族高门的一种模仿。陶渊明出身之寻阳陶氏,作为孙吴政权的亡国之余、南方土著,一开始即处在流寓北方士族主导的东晋政权的边缘位置,在陶侃依靠勋功获封长沙郡公(两晋封爵体系中的最高等(40)参看张学锋:《西晋诸侯分食制度考实》,原载《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后录入其著《汉唐考古与历史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16-35页。)后,似乎在政治上成为一时势族。(41)关于“势族”的定义,可参看胡宝国的论述:“所谓势族,乃是指现实有势力的家族,即那些魏晋政权中的公侯与当涂者。这些人中固然也有两汉以来的著姓、大族,如琅邪王氏、太原王氏、河内司马氏、河东裴氏等等,但也有像石苞、邓艾、石鉴这样一些出自寒微者。他们显然不能以世族目之。固然势族只要稳定地、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终有一天会演变为世族,但那毕竟是以后的事,在魏晋时期,势族不等于世族。势族的地位也井不十分稳固。在瞬息万变的政治斗争中,一些势族衰落了,一些人又上升为势族,虽然势族垄断了上品,但他们当中具体的家族由于现实政治地位不稳固,品也不稳定。”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原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后收入其著《将无同——中古史研究论文集》,第72-95页。然而陶侃本人强烈的军功色彩、在吏职上的精明干练以及与士族社会清谈氛围的格格不入,使其在社会与文化层面始终处于士族圈的边缘,不被高等士族真正接纳认可。(42)《晋书》卷六十六《陶侃传》:“侃性聪敏,勤于吏职,恭而近礼,爱好人伦。终日敛膝危坐,阃外多事,千绪万端,罔有遗漏。远近书疏,莫不手答,笔翰如流,末尝壅滞。……诸参佐或以谈戏废事者,乃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之于江,吏将则加鞭扑,曰:‘樗蒱者,牧猪奴戏耳!《老》、《庄》浮华,非先王之法言,不可行也。君子当正其衣冠,摄其威仪,何有乱头养望自谓宏达邪!’”。其诸子中“最知名”的陶范,则开始试图摆脱这一困境,主动与名士王修龄交游。《世说新语·方正》:“王修龄尝在东山,甚贫乏。陶胡奴为乌程令,送一船米遗之,却不肯取。直答语:‘王修龄若饥,自当就谢仁祖索食,不须陶胡奴米。’”王修龄对于陶范的拒绝,恰如其父陶侃微时与顾荣同载,被温雅斥为“小人”,其中隐含着的仍是严格的士庶区分。正如余嘉锡所言:“侃《别传》及今《晋书》均言范最知名,不知其人以何事得罪于清议,致修龄拒之如此其甚。疑因陶氏本出寒门,士行虽立大功,而王、谢家儿不免犹以老兵视之。其子夏、斌复不肖,同室操戈,以取大戮。故修龄羞与范为伍。于此固见晋人流品之严,而寒士欲立门户为士大夫亦至不易矣。”(43)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60-361页。
陶侃死后,陶氏家族再无人士,逐渐丧失原有的政治地位,由“势族”重归南土寒族。在这样一种边缘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陶渊明,选择了文化士族的道路,对其想象中的一流高门的风范展开了学习。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与当时一流名士王弘、颜延之、殷景仁建立了交游关系,试图进入一流士族圈。(44)关于陶渊明与王弘、颜延之、殷景仁的交游,参看袁行霈:《陶渊明与晋宋之际的政治风云》,收入其撰《陶渊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96页。与此同时,面对与其出身相近的檀道济的主动交游与馈赠,则表现出了与王修龄拒绝其从祖陶范一样的姿态,(45)《南史》卷七十五《隐逸传》:“躬耕自资,遂抱羸疾。江州刺史檀道济往候之,偃卧瘠馁有日矣,道济谓曰:‘夫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对曰:‘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道济馈以粱肉,麾而去之。”。盖因为檀道济与寻阳陶氏同由勋功晋升的相似出身,(46)关于檀道济及高平檀氏的身份,参看祝总斌:《晋恭帝之死和刘裕的顾命大臣》,《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王永平:《高平檀氏家族与晋宋军政局势》,《阅江学刊》2013年第1期。刺激着陶渊明试图摆脱这一边缘身份的敏感心态。因此,当陶渊明在面对其曾祖寒微时曾任过的、一般由“乡里小人”担任的督邮时,其表现出的激烈的排斥行为正是源于一种边缘人的身份认同危机,因而愈发表现出高门士族的文化特征,并回避与其寒微出身相关的事物。如王、谢一般真正的一流高门并不以受到督邮的管束而感到身份地位遭到蔑视,而处在边缘的人物却最畏惧这样的考验。
综上所述,陶渊明对督邮的拒绝,原因并不在于单纯的士庶区分,亦或是对于督邮道德的鄙视,实际上是其面临身份认同危机时的一种下意识的自我回避,其中折射出的是六朝时期矜尚门第的价值意识,对边缘士人在行为上的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