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海 桑永亮 高志岩
郭军案庭审现场
山东省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郭军在医疗卫生系统工作35年,曾兢兢业业奋战于医疗第一线,多次受到省、市政府嘉奖。但是,面对利益诱惑,曾经的“最美医生”逐渐迷失了自己,忘记了初心,不惜以身试法,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
方晓平是山东省烟台市当地人,从事医疗器械行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饭局上与郭军相识。两人互道身份后,相谈甚欢。之后,方晓平便经常到郭军的办公室拜访,二人的感情也“火速升温”,业务关系也慢慢建立起来了。
2005年至2013年期間,在郭军的大力帮助与“照顾”下,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多次采购方晓平公司代理销售的麻醉机、CR拍片机、妇科电刀、电子阴道镜等医疗设备。郭军在小型设备质量、价格、售后等方面充分信任方晓平,即使在有多种选择的情况下,郭军也愿意帮助方晓平,想方设法从方晓平的公司购买。
“照顾”的背后,并不是因为方晓平公司的产品质量过硬,而是方晓平会“做人”。2005年中秋节前,为了进一步拉近关系,方晓平从家里拿了1万元钱来到郭军的办公室,寒暄了几句,就将钱递到郭军手里。此后,为了感谢郭军的照顾,也为了稳定这种不予言明的关系,方晓平从2005年至2013年间,先后9次向郭军行贿34万元。
对方晓平的厚爱不止于此。郭军在大型设备采购上,也倾向于方晓平介绍的医疗设备销售公司。做医疗器械行业的都有一个圈子,经常交流一些医院的采购计划等信息。郭军作为莱山分院的院长,医院的采购最终都是由他拍板决定的。2007年下半年,医院需要更换一台彩超设备,方晓平得知消息后既欣喜又犯愁。欣喜的是业务来了,犯愁的是自己没有合适的设备。思前想后,方晓平决定“借锅做饭”。他到郭军办公室,将自己的好友朱爱民介绍给郭军,并极力推荐朱爱民代理的品牌。
朱爱民是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从事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等业务。几次见面详谈后,郭军决定在朱爱民公司内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并且为了在形式上合法,还走了招投标程序。
事实上,这个招投标就是走个形式,大家对此心知肚明。不久,朱爱民顺利向莱山分院销售一台价值人民币180万元的彩超设备。2009年秋,方晓平听说莱山分院要买一台专用妇科检查的彩超,便采取同样的方式找到郭军。很快,莱山分院又从朱爱民公司采购了一台价值140万元的彩超机。
据办案人介绍,郭军在当了医院“一把手”之后,个人利益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大肆敛财,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贪财谋利的工具。
20世纪80年代,李冠峰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初家镇一家集体企业任团支部书记。彼时,郭军是初家中心卫生院团支部书记。因为工作关系,李冠峰和郭军二人时常接触,成了朋友。
此后,郭军仕途顺畅,慢慢晋升为医院院长。李冠峰也不甘人后,离开了镇办企业,自己做起了装饰、装修生意。2012年下半年,李冠峰听说莱山分院建了一栋2000平方米的住院楼,需要找人装修,便找到郭军提出让自己的公司来接这个活儿。一番思考之后,郭军同意了李冠峰的要求。两个月左右,工程就施工完毕。此后,莱山分院凡是涉及装饰、装修及搭建的工程,在郭军的关照下,就算没有经过招投标,也都全数落到李冠峰的手中。
李冠峰是个“明白人”。为了表达对郭军在工程中给予的关照,2017年春节前,李冠峰来到郭军办公室。一番闲聊后,李冠峰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郭军:“这几年承揽你们的工程挣了些钱,感谢你的照顾,卡里的24万元是我的一点心意,正好也是趁着过年来看看你。” 当时,郭军推脱不要,但李冠峰说,干工程的都这样,这是行业规矩,拿着就行。于是,郭军收下了这张银行卡。
几天后,郭军担心从他名下的银行卡取大额现金容易出问题,就执意将银行卡退还给李冠峰。之后,李冠峰再次将郭军邀请到自己办公室,以行业规矩、朋友感情为由,给了郭军24万元现金,并保证说不会有事。郭军最终把钱拿回家,直接堆在了储藏室的角落里,平时需要买点东西的时候就去拿一些。
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扩大,原本从事医疗业务的郭军逐渐将目光转向权力,变得忘乎所以、忘记初心,更加放纵自己。
山东某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视力保健业务。2014年夏天,公司负责人吴宝贵通过他人找到郭军,向郭军介绍了公司的业务,表达想和医院开展眼科视力保健项目合作的意愿。郭军听了吴宝贵介绍以后觉得不错,又详细询问了一些公司资质、实力方面的问题,表现出和吴宝贵公司开展眼科视力保健项目合作的浓厚兴趣。
随即,郭军召集医院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表达了希望和吴宝贵公司合作的意愿。虽说是征求意见,但在“一言堂”的会议氛围下,参会人员并没有反对意见。紧接着,郭军在了解合作方式、内容、耗材价格、设备使用、利益分配等信息后,于2014年底签订了合作协议。2018年春节前,吴宝贵带着现金来见郭军:“郭院长,我来找你汇报汇报工作,感谢这几年你的关照,以后还请多多照顾。”说着,吴宝贵就把装着1万元钱的信封放到郭军办公桌上的文件底下,郭军看见以后想要推辞一下,吴宝贵赶紧走了。
通过这些年的合作,吴宝贵赚到了钱。这期间,郭军一直对吴宝贵照顾有加,结款很及时,从来不压款。随着业务量逐渐增多,收益也越来越多,所以,逢年过节,吴宝贵就提前给郭军送点钱,以便同郭军处好关系,继续和医院开展合作。多年来的院企合作,有着不为人知的权钱交易。为了长期顺利合作,吴宝贵先后两次在春节、中秋节前向郭军行贿人民币2万元。
郭军的行为背离了“白衣天使”的神圣职业道德准则,严重污染了医疗生态环境,破坏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修复的医患关系,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2020年4月17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郭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经查,被告人郭军到案后坦白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所获赃款均已退缴,法院考虑上述情节,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涉案赃款人民币244.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民主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