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2021-04-14 18:55王新军
卷宗 2021年20期
关键词:经营主体土地

王新军

(宁阳县蒋集镇人民政府,山东 泰安 27140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经营结构逐渐转变的背景下产生的全新词汇,具体内容是指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流转,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割开,加强对于土地经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1]。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词提出以来,逐渐形成了三种形式的主体经营业务。第一种形式是家庭农场形式,相对于普通的农户经营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规模更大,劳动力需求更高,具有更好的生产效率。第二种形式是农民合作社,目前我国农村所采用的农民合作社形式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结构变化,更加倾向于生产经营,并且逐渐开展了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社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分庞大数量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了信用合作。第三种形式是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相较于其他几种生产经营方式,更加注重经营方面,以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目前止已经建立了上百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涵盖了数量巨大的劳动人员,并且对于各地的农业发展都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具有更加良好的经营空间。

2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

2.1 制定完整的农业经营管理体系

在传统的农业经营管理中,土地的承包权、流转权和经营权大多数都是承包在一个经营对象上的,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更加注重土地的经营权,目前还没有形成相应的农业经营管理体系,导致土地流转服务不到位。农户缺乏参与土地流转的意识,整体意向并不强烈,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获得较大规模的土地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的政策主要保障的是土地承包者的权益,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以土地经营者的身份开展农业工作,由于农业经营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人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各地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由于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大量地向城镇地区转移,寻求外出务工的机会,土地生产效率较低。在此基础上引导当地的农民群众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完善土地流转的过程和形式以及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民群众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主体的意愿。保障农民群众以及新型农业主体二者的利益,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的合理流转[2]。

2.2 落实政策支持,优化经营结构

近些年国家以及地方政府都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经济支持,的确支持对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政策都是通过部门之间级级下达的,导致政策和政策之间缺乏一定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还有部分政策与地方的实际情况并不是特别符合,导致相关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整体效率较低,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中央以及各地政府应该加强相关扶持政策的衔接工作,创建更好的政策环境。政策的落实不仅可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也可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更加科学、健康的发展。除了依靠政策扶持以外,还要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的优惠政策,例如税收、管理人才、土地流转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可以采用补贴等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流转经营进行资金扶持。同时也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质量认证,加强农业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增加相关设备购买投入,并且要与市场艰巨结合起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化服务建设,通过建立市场示范点,加强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改革。

2.3 增加融资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仅仅依靠政府的资金扶持,是不能够持续地维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转的,目前新型农业主体仍然处于初始阶段,相对来说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可抵押资产。新型农业主体在融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并不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也不能满足金融机构的评级。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土地经营为主的,但经营权并不支持进行抵押,大大减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渠道。虽然目前农村也不断地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金融机构不利于政府管理,因此设置了相对来说高的门槛,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很难进行。

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开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进而保障这些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来源。根据新型农业主体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采取与大众不同的抵押方式,在城镇中开展信用融资的方式,使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利用信用融资的方式进行担保,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融资的方式和渠道[3]。

2.4 重视经营者的能力培养,开展经营培训

市场是维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目前仍然存在很多农业主体与市场对接困难的情况,政府应该加强经营者的能力培养,使经营者可以将农业生产经营发展成统一的产业链,发挥自己的规模和专业化优势,增加农业生产经营中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多种类型的销售合作,形成品牌效应。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想要提高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效率,要从生产和销售两个方面入手。既要保障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权,也要加强新型农业主体的社会化市场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新型农业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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