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旗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呼伦贝尔广播发射中心台 呼伦贝尔市 021008
广播电视无线发射是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各级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及台站的事业发展、安全生产、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运维与技术管理、行政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台站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安全运维总方针,整合现有资源,打破由于台站地域分布广、广播电视节目多、工作人员层次参差不齐造成安全播出监管不到位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促进安全播出管理工作创新性、跨越式发展。
“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是在总结多年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传输安全播出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和模式,成功应用到安全播出监管中。同时,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智慧广电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在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方面运用信息科学技术进行建设方案优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智慧化基础保障。
着重解决由于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监管台站多、分布地域广,未达到全覆盖、留有死角的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管理机制不完善,未达到“分层分级”管理原则的问题;由于安全播出传输线路长、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多,安全保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经过多年运行,在安全播出监管工作涉及的工作机制及人员监管、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监管、安全播出运行监管、技术运维监管、应急处置及救援监管、安全风险防护监管、台站环境安全监管等方面呈现分层分级、全覆盖、保障有力到位的效果。
主要引入“网格化”和“分层分级”管理理论,应用到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中,实现安全播出监管分层分级、全方位和全覆盖、时效性强的特性。
在运行中呈现体系建设机构构成合理、工作效率大幅提升且达到预期目标,行业内部和外部机构协调机制科学、协调性强,体系科学完善,为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由传统向新时期智慧化管理提供理论支撑,极具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管理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智慧广电建设方案》关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广播电视行业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关系,依法加强安全监管,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
基于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方案中建设完善的全媒体云架构智慧广电监测监管体系,做到“技术先进、政令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立足于“制度完备、标准统一,分级协同、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能研判、及时处置”的监测监管规划思路,做到内容、机构、运营、效果统一协调,全面提高监测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广播电视内容和技术安全,为安全播出服务,为政府管理服务,为党的宣传服务的总体建设目标,在总结梳理安全播出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完善“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有效解决建设完善的全媒体云架构智慧广电监测监管体系在理论支撑和数据模型缺乏的主要问题。
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强化单位职责落实、改善工作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根据属地管理、分层分级等原则,将管理地域划分成若干物理或逻辑网格单元,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组织服务团队,对每个划分的网格单元实施多元化、精准化、个性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在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中引入“网格化管理”理论,形成“一网三格九到位”的安全播出监管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监管的分层分级、全覆盖全方位、及时有效的管理体系运行效能。
智慧广电实施以来,我们大胆实践探索,在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思路上求新求变,将“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理论支撑和数据模型有效对接智慧广电建设,台站标准化2.0 版建设将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第五代移动通信(5G)、手机APP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泛在、智慧、安全、传统与智慧统筹兼顾的广电监测监管体系,实现技术先进、政令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全面提升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智慧化水平。
“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基本框架是一网、三个网格(管理层面)、九到位(安全监管保障)。其中,一网是指安全播出管理和监测监管体系;三个网格是指中心台、二级发射台、值班班组三个安全播出监管管理层面;九到位是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监管应做到组织领导定点到位、全员定责到位、监管定位到位、排查定级到位、巡视定期到位、建设定标到位、信息定时到位、应急定制到位、培训定岗到位的九个方面工作科学规范的有效衔接运行。
一个网络(一网):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 号)第六章监督管理中的规定,组建安全播出监测监管体系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网络。所属二级台站履行以下职责:一是组织制定并实施运行维护规程及安全播出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对全台安全播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播出事故隐患,督促二级台站予以消除;组织对特大、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调查并依法处理;建立监测机制,掌握全台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覆盖情况,发现和快速通报播出异态;建立安全指挥调度机制,保障二级台站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安全播出考核。二是在监管网络中建立安全播出监测、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等安全播出日常管理以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积极配合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上级机构的工作,向其如实提供节目信号及相关信息。当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值班班组成员)24 小时值班,了解与安全播出有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健全技术监测系统,避免漏监、错监,保证快速、准确发布预警和调度指令。三是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对违反安全播出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其行为进行记录,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督促二级台站进行整改或依法处理。
图1 “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框架图
三个网格(三格):依据行政管理相关规定,将中心台、二级发射台、值班班组三个层面安全播出管理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分层分级管理原则,整合工作人员资源,在管理地域划分成三个逻辑网格单元,实施安全播出监管多元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其中,中心台为一级网格,成立安全播出指挥部,负责组建全台安全播出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安全播出指挥调度机制,落实安全播出监测监管工作要求及体系日常管理具体工作;二级发射台是二级网格,隶属一级网格管理,是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实现“九到位”的主体,根据一级网格的工作部署,落实安全播出监测监管工作要求及体系日常管理具体工作,负责对安全播出监测监管工作的实施、对值班值守及安全播出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管;值班班组是三级网格,是二级网格的人员组成主体,也是安全播出监管网格的实施主体。依据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相关要求,按照二级网格的工作安排,具体实施安全播出管理及有效监管,实现安全播出监管的“九到位”。
九个保障到位(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的一个网络、三个网格是物理层面的逻辑网络单元,是“分层分级”管理理论的应用,要使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有效运转,实现多元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需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 号)及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应在安全播出监管组织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巡视定期、建设定标、信息定时、应急定制、培训定岗九个方面给予全方面的保障和支撑。
组织领导定点:是指安全播出管理人员在实施体系运转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监管、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理,同时在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网络中确认具体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现组织领导定点。
全员岗位定责:是指安全播出监管体系中“三个网格”的所有岗位要明确岗位职责,实现参与节目播出或者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或者行政后勤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使全台所有工作人员知责明责,进一步落实台站全员岗位安全播出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安全播出监管系统有效运转。
监管业务定位:是指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要明确监管业务范围和监管目标,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及事业管理的要求,按照安全播出管理和安全播出相关保障工作划分,监管业务范围应包括: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安全、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安全应急管理及安全播出日常管理,以及安全播出管理相关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环境安全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同时达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 号)规定的安全播出监管总体目标。
隐患排查定级:是指遵循《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管理规程》等安全播出运维与技术管理等相关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体系,依据规定开展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根据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对安全播出各项工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制定的有效防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防护的安全监管双重性预防机制,实现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发射台安全播出保障在二级及以上保障等级要求。
巡视巡查定期:是指对运维与技术管理所包含的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所规定的目标要求,明确巡视巡查周期,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将巡视巡查工作划分为定期或不定期,其中,定期指按照《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管理规程》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周期进行巡视巡查;不定期指根据影响安全播出的实际情况(天气情况、突发事件等)的临时性巡视巡查。
体系建设定标:是指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的建设要遵循的标准,在安全播出监管职责涉及的系统配置、运维与技术管理、应急保障管理等机制建立上达到发射台安全播出保障二级及以上保障等级。其中,广播电视系统配置在供配电系统、信号源系统、发射系统、自台监控系统、台站环境、维护器材方面的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运维与技术管理应遵循《广播电视发射台运行维护规程》(GY/T 179)及相关规程的规定。
信息管理定时:是指安全播出信息的采集、分发应符合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全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电力和环境监控系统与安全播出相关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制度,明确日常操作、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要求,同时着重规定信息发布的周期与时限,增强安全播出信息的时效性。
应急管理定制:是指安全保障应急管理要形成高效运转机制,即形成安全管理机制体系。参照国家和广播电视行业关于应急管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播出应急管理体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管理、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事故评估、事后处置和报告、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方面对安全播出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同时突出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高效唯一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和实操演练,实现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各类危害,确保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教育培训定岗:是指按照安全播出监管及相关工作岗位职责规定,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中教育培训要在发射台的安全播出值班班组(三级网格) 成员实行分层分级管理,依据工作所需,明确岗位培训目标任务,推行“四个环节八个步骤”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线上或线下方式,对参与安全播出的技术人员与播出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应急演练、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实现安全播出教育培训水平不断提升。
“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是以“网格化和分层分级管理”为理论基础,以遵循《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号)规定为操作支撑,体系的框架设计科学合理,通过几年来的运行,在安全播出监管工作全面性、高效性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行业内具有可推广性。
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在管理机制、应用和运行模式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一是在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中引入“网格化管理”理论,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分布、分层分级等原则,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划分成若干物理或逻辑网格单元,实现安全播出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二是通过体系应用,实现安全播出监管的多元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目标。三是通过强化安全播出监管责任落实,有效提升了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安全播出监管的分层分级、全覆盖全方位、及时有效的管理体系运行效能。
“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后,迅速应用到全台的安全播出监管工作中。一是建立完善安全播出监管工作规章制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在一级网格内成立安全播出指挥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后勤保障部门四个常设保障机构;二级网格内成立相应保障机构的同时,拓展增设应急保障队伍(兼职);三级网格内以值班值守人员为节点组成值班班组,值班班组分布在二级网格内,安全播出监管精准到每位工作人员。二是遵循《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号)规定,合理整合安全播出及相关资源,按照安全播出管理和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划分,在二级网格内明确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安全、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播出风险评估、安全应急管理及安全播出日常管理,以及安全播出管理相关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环境安全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安全播出监管业务范围,实现监管体系多元化应用部署。三是在二级网格内通过信息管理定时,针对监管业务范围,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制度,明确日常操作、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要求,着重规定信息发布的周期与时限,增强安全播出信息的时效性,同时达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 号)规定的安全播出动态化管理总体目标。
创新性的在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中引入“网格化管理”理论,建设网格化运行模式的安全播出监管体系,通过强化单位职责落实、改善工作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组织服务团队,对每个划分的网格单元实施多元化、精准化、个性化、动态化管理与服务,在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的安全播出管理机制建设、工作效能和时效性、传统化管理向智慧化管理转变、安全播出监管科学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方面实现有效提升,也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手机APP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技术监测、视听新媒体监管、节目监管、安全播出、信息安全”五位为一体,传统与智慧统筹兼顾的广电监测监管体系,做到“技术先进、政令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二是立足于“制度完备、标准统一,分级协同、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能研判、及时处置”的监测监管规划思路,做到内容、机构、运营、效果统一协调,全面提高监测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通过优化体系建设方案和技术配置,高效应用管理,积累了大量的安全播出监管有效数据,为有效对接智慧广电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数据模型。
综上,体系建设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事业,坚守祖国北疆的宣传舆论阵地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
安全播出监管体系建设依托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智慧广电建设方案》及广播电视行业政策支持,以深化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智慧化和智能化建设为重点,聚焦聚力“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二级发射台、各类发射机、光纤传输网络、微波传输电路、覆盖农林牧区252.76 万人的传输覆盖优势,发挥人才队伍及制度优势,在完善“一网三格九到位”安全播出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坚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智慧广电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形成以创新管理为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网络中的应用, 推动“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和智能化设施设备配置,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综合广播电视发射台智慧化管理平台,促进安全播出创新性管理,实现传统安全传输监管业务的新发展,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推动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智慧化标准化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