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的周某某和与之同龄的苟某(男)系邻居,去年2月6日早上,两人在居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
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声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推搡,期间,苟某突然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见此状况的周某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还让苟某“不要装” , 但倒在地上的苟某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而且气若游丝。
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
不過,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申请对周某某逮捕时遭遇“卡壳”。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最近,终于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摘自《现代家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