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视角下甘肃省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分析*

2021-04-11 14:01杨盛菁蒲佳玮
甘肃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益农岷县中药材

杨盛菁,蒲佳玮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1 研究背景

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进行扶贫工作视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岷县作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发生率为17.27%。虽然当地盛产中药材,且有“千年药乡”之称,但由于当地缺乏相关技术支撑和配套保障机制,所以目前还是以药材初加工为主的原料营销占据了主要交易市场,以至于农户收益没有明显提升甚至亏本,种植积极性下滑等等问题的出现,从而没有大幅度的改善当地经济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岷县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利器。

2 研究方法

本文运用以下方法分析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并提出面向精准扶贫的甘肃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策略。

2.1 文献研究法

通过查阅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及政策文件,了解岷县精准扶贫历史成果及合作社发展现状。

2.2 实地调查法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到岷县当地进行实地调查。通过走访岷县当地的贫困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了解到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农户与合作社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3 案例分析法

通过对农户和岷县茶埠镇益农合作社的深访,具体了解其运营机制、发展现状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

3 岷县合作社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 年10 月31 日通过。又于2017年12 月27 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83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18 年7 月1 日起施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提供农产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的组织框架,成员享有一定的权力,同时负有一定的责任。其主要特征为:

(1) 劳动以农民为经济主体,构建新的组织形式;

(2)实现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新的所有制结构;

(3)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实行利益自由分配制度;

(4)合作社实行入社退社自愿,民主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构建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经过查阅大量文献,发现岷县农民合作社的现状如下:目前,全县186 个贫困村共发展合作社96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 家、省级示范社14 家、市级示范社44 家、县级示范社113 家,示范社占全县合作社的11%。

本次研究主要调查针对这一最新政策,具体调查了岷县当地极具代表性的益农中药材种植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分析了合作社对岷县当地农户及中药材产业的积极作用。

4 岷县益农合作社走访调查

4.1 岷县益农合作社简介

岷县益农中药材种植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 年8 月,注册资金200 万,位于岷县茶埠镇大竜村88 号,由大学生村官和大竜村村委会主任牵头、村内致富能人和积极参与的贫困户构成,目前共有社员175 户,其中贫困户166 户,合作社有党员5 人,大学生3 名,科技服务队1 支。合作社场地占地面积3200m2,建有厂房300m2,阳光烘干房150m2,办公场所110m2,生活区100m2,并建有20m2的电子商务室。

合作社主要种植加工当归、黄芪、党参三种中药材的各种规格的产品,2017 年合作社种植中药材600 多亩,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生产加工中药材80t 左右,通过和外地药商、本地电商等合作,进一步提升中药材价值,年营业额达400 多万元。2018年截至目前合作社加工各种中药材130 多t,主要通过药企、电商、东西部协作进行销售,营业额达600 多万,带动贫困户166 户,间接带动周边村庄农户300 多户。

4.2 岷县益农合作社现状及脱贫效果

岷县益农合作社旨在带领全村166 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共奔小康,将采购、加工、包装、销售完全统一,并推动“保底分红+经营收益+股权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地激活了存量资产、自然资源及人力资源,探索出了一条以中药材为主的特色农村发展之路。

1)多措并举,促进贫困户增收。一是量化入股分红促增收,合作社于2017 年和2018 年共为贫困户分红资金92188 元。二是资金入股促增收,农户自筹资金入股和“三变”改革等相关扶贫资金入股的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并在该文件中提出了三变改革。从此贫困户变成了合作社的股东,享受百分之8的保底分红+经营收益+股权收益,贫困户的收入不断增加。三是规范种植促增收,合作社不仅免费为社员提供技术咨询,还邀请了中药材种植的专业人员对贫困种植户进行技术指导。四是代购农资促增收,即通过和农资供应商沟通协商、达成协议,统一帮助贫困户代购农资,将经销商的利润让利于贫困户,减少贫困户生产投入成本,户均节约成本200元,2017 年共代购肥料40t,节约成本1.2 万元,2018 年帮助贫困户和社员代购肥料60t,帮助贫困户节约成本2 万元左右。五是吸纳就业促增收,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到合作社就业,打造“扶贫车间”,贫困户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8 万元,合作社还提供了以劳务工资入股的模式,采用百分之8 保底分红+经营收益+股权收益,做到了随用随取,收益保障,极大的鼓足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六是产品入股促增收,合作社将农户种植的中药材以高于市场价格进行核算,量化入股,采用百分之8 保底分红+经营收益+股权收益,做到随用随结算,进一步提升了贫困户种植中药材的动力。

2)东西协作,增加贫困户收入。合作社抢抓东西部扶贫协作机遇,福建省环境保护集团向合作社入股30 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合作社加强和东部企业衔接,目前已和永辉超市、心蓝天信息科技、新华都建立业务合作关系,通过东西部协作,吸纳村内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小包装打包工作,提高了中药材的附加值,增加贫困户收入,截至目前通过东西部协作销售额达60 多万元,帮助贫困户社员销售中药材10t 左右,吸纳临时工人180 多人次。

3)拓展销路,保障销售渠道稳定。合作社不断拓展自身销售渠道,以保障贫困户种植的中药材销路稳定。一是对接药企销售,合作社和制药企业对接,将贫困户种植的药材直接销售给制药企业,增加产品价值。二是通过电商销售,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将精制品通过网络的渠道销售,提升产品附加值。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营,现在电商日均交易额达1500 多元,月均交易额达4.5 万元,合作社新增就业岗位5 个,月均工资3000 元。

4.3 岷县益农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岷县益农合作社的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其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缺乏销售渠道。岷县益农合作社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资金匮乏、缺少品牌,难以吸引外商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目前仅与其附近超市有业务合作关系,不足以满足合作社的销售需求。现阶段,该合作社存在吸引线上销售人才难的问题,以至于很难进一步开拓线上销售渠道,致使网络销售进入瓶颈阶段。

2)缺乏专业人才。岷县益农合作社想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发展线上销售模式,但由于该合作社地处偏僻,环境艰苦,且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很难提供专业人才与之工作岗位相匹配的薪资,因此缺乏专业人才来帮助合作社发展是制约其发展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3)加工方式简单。由于国家严格把控质量监管,岷县益农合作社不具备GMP 认证资格,并且没有生产许可证等,所以合作社当前只能进行中药材粗加工,不能形成特色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

5 岷县益农合作社发展规划

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大竜村166 户贫困户为示范点,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户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贩运,突出特色产业,并实施订单农业销售模式,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551”产业扶贫模式,构建全产业链发展链条,建设GMP 扶贫车间,提升中药材附加值,达到产业兴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目标,实现如期脱贫。

5.1 建设GMP 扶贫车间,提升中药材附加值

益农合作社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龙头企业带动、帮助合作社检测产品并建设了600m2的GMP 扶贫车间,打造“龙头企业GMP 扶贫车间+合作社+贫困户”的新型产业发展模式。合作社带动周边多镇的合作社发展,由周边合作社负责种植,益农合作社负责加工,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作,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完善中药材产业的利益连结机制,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提升中药材附加值,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进而不断提高贫困户收入。

5.2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规模化中药材产业

规范化中药材的种植与加工过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合作社自由品牌,重视品牌效应,做社会认可度高的产品;创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合作社的中药材产品质量,并使种植技术、生产标准、管理措施以及销售产品更加统一,实现规模经济。最终使中药材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使中药材种植实现高效率和高产出。

5.3 发展订单农业模式,建设小型交易中心

从2019 年开始,合作社筹划订单农业销售模式,带动周边(以茶埠镇23 个村为主,辐射带动周边梅川镇、禾驮乡部分村)400 多户贫困户参与其中,建立了1000 亩无公害绿色种植基地,打造无公害绿色品牌,将优质的中药材销往东部市场,通过合作社将产地的药材直接销往终端市场,减轻了药材的交易成本。这样一来,按照每亩产量250kg 核算,贫困户每亩可增收1250~2000 元不等,预计每户可增收4000~5000 元不等,极大地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另外,合作社探索建立社员产品交易中心,将来采购的药企和社员们直接进行面对面交易,提高中药材价值,减轻社员的运输成本、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农户的收入。

5.4 构建“合作社联盟”

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过去以户为基本单位的产业模式变为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极大提升了中药材生产组织化水平。而构建更大规模的“合作社联盟”,不仅能够有效实现共享信息资源,统一售价,公平竞争,激发各个合作社的发展潜力,发挥各自优势,使入社贫困户获得更大的收益;还可以缓解应聘专业人才资金短缺问题,实现人才共享,薪资共付的合作模式,切实有效的解决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又快又好的走好脱贫之路。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将零散的农户得以集中起来,帮助农户有效地解决各类问题,不仅为农民切身利益提供了保障,还能有效适应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趋势,妥善解决好中药材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及矛盾,有利于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还可以提高其成员的经济收入,带给贫困户极大的实惠,从而带领农户走向脱贫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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