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和“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均圆满超额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表示,2020年,全国337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3μg/m3,同比下降8.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4%,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4.5%。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定,管辖海域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同比基本持平,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6.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经初步核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9年下降1.0%,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18%的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事业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重大进展、重大成果: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监测改革部署为主线,监测网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监测数据质量稳步提高,政府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更加真实准确。深入落实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层面统一布设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环境等监测点位,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加快联网共享,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初具规模。深化推进监测垂改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健全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显著提升。
二是以支撑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中心,服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全力支持。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中重度污染过程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加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白洋淀、渤海入海河流等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强化土壤污染重点风险监控点监测;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监测。实时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半月发布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每月发布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以及“2+26”城市、汾渭平原降尘监测结果,推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引导全社会共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以推进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统一监测评估取得显著进展,监测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等沟通合作,推进网络共建和数据共享,加快形成“一张网、一套数”。提升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装备能力,强化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应用。
摘自《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