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区消防管理的现状与提升措施

2021-04-09 05:01张岩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11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乡镇救援

■ 张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到“十四五”规划时期,城市规模向郊区扩张,城区与乡镇的界限愈加模糊。越来越多的乡镇居民开始转型创业。加工企业、仓储物流在乡镇地区星罗棋布。乡镇居民享受着转型升级带来幸福感的同时,往往忽视了消防安全。当前乡镇地区数量众多家庭作坊式企业机器逐渐老化,生产工艺不革新,加之受环保检查、疫情防控等因素,夜以继日抢工生产,也成为致灾因素之一。乡镇地区各种危险源的增加和生产过程中潜在人为因素使得安全管理部门,尤其是消防救援机构面临的监管压力愈来愈大,以往的监管模式和当代乡镇地区的发展程度已不相适应。

一、乡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历史原因,乡镇地区部分企业未经任何行政许可擅自建厂并投入使用,安全基础先天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部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低下;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专职队,不能很好地适应事故处置需要。

(二)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不足

基层消防监督管理人员,与数量众多的企业相比,少之又少。面对乡镇地区数量众多的厂房、仓库等企业,基层人员监督检查任务繁重。消防改革后,基层街镇消防监管“无机构、缺力量”的问题存在。部分地区企业井喷式出现,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给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挑战。

(三)基层网格化监督效果不理想

基层消防网格化制度,是在消防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努力沟通协调下建起来的,但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乡镇政府未把消防安全监管纳入社会综合执法内容。在面对监管企业时,往往重环保、税收、城管、食品安全等监管职能,以综合执法不含消防执法权为由,对消防安全监管往往是“点到为止”。现行消防法律法规没有更加明确的规定,消防监管部门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消防监管力量。过去部分乡镇政府只注重“红头文件”,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出现“踢皮球”现象,无法形成有效合力。

(四)乡镇消防监管不够专业

当前消防救援队伍正处于转隶过渡期,消防执法力量较少,被监管对象越来越多,众多的“九小场所”大多依靠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当前公安派出所依然继续履行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管理职责。同时随着市、区县级的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乡镇一级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但相比消防救援队伍的监督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民警和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还是有差距的,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只能发现常规的火灾隐患,存在着消防安全检查不专业的问题。

(五)乡镇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不牢固

乡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氛围、环境难以达到城区消防宣传教育的水平,部分地区更存在消防宣传教育不落实的问题。乡镇居民年龄两极分化较大,老人思想较为保守,安全意识淡薄,加之夏冬两季用火用电增多,乡镇老旧房屋电线老化普遍存在,部分老人甚至有捡垃圾废品往家里堆积的生活习惯,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提升乡镇消防管理能力的措施

(一)填补乡镇级消防监管力量的空白

长期以来,消防机构仅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有消防监督力量,一定程度上存在漏管的问题。我们借鉴原安监部门在乡镇有安监办这一做法。首先需要国家层面在立法上可以专门制定明确街镇、乡镇一级设立专门的消防“派出机构”,通过立法上赋予最基层的消防执法职责。打比方说可以在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设立乡镇一级的“消防救援分队”(这个名字是笔者本人的创新)。以街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防消融合”要求,创新“局站合一”模式,消防救援站站长兼任分队队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全面统筹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彻底打通灭火救援“最先一公里”和防火监督“最后一公里”。鼓励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参加区县级司法部门的执法资格考试,加强他们在防火监督方面的业务理论学习。充分体现出消防救援队伍在转隶后向着更加专业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二)落实政府属地责任,整合消防监管力量

近些年随着各级“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各级人民政府出台与消防有关的政策更加完善,消防救援机构努力与本级政府沟通协调消防工作,各级政府领导已经从重视消防工作转变为亲自投身参与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岗位责任制,把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石家庄市长安区领导高度重视辖区的消防治理管控工作,2020年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这一大方案,制定出台消防子方案,将辖区消防工作紧密纳入政府各类工作事务当中,每个月的第一、第三个周六开展全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安区区领导亲自挂帅,区直属各个职能部门,各个街道办乡镇政府周末全员上班,在全区开展“地毯式、无死角”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年终考核内容,发生有影响力火灾的街镇实施一票否决制。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地域广、市政消防水源紧缺的问题,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微型消防站,消防站由各个村委会村干部兼任,定期到辖区消防救援站组织灭火业务学习,有条件的村还配备了小吨位的消防车,有效缓解了偏远乡镇消防水资源的问题。

(三)强化业务指导,巩固消防宣传阵地

为缓解乡镇地区消防管理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水平较低的问题,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消防业务指导,对各个村消防管理员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检查、定期考核、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提高业务能力。宣传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主要在于“传得广、传得开”。笔者结合自身经历,认为乡镇消防宣传工作大可不必搞“高大上”,越是接地气,喜闻乐见,越是贴近自身利益,乡镇居民越是能更好地接受消防宣传。消防宣传也要“入乡随俗”,结合乡镇当地的风土习惯,结合不同节日的特点,创新消防宣传方式。除了乡村大喇叭、微信朋友圈之外,还可以定期在各个村广场定期放映消防主题的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使村民更好地了解消防救援队伍的生活及工作特点,更好地接受消防救援队伍;借助网络食品外卖的形式,与送餐外卖公司合作,发放消防宣传彩页,消防宣传餐盒等,在送餐的同时将消防宣传做到入户宣传。提高乡镇居民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达到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了解消防知识的重要意义。

三、结语

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面的消防安全稳定牵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乡镇的发展形势直接牵动着我国的整体发展,各地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农村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也应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全面提高城乡接合部、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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