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亮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对城市化建设的投入也是有目共睹,这样一来建筑和人口居住密集度也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更是加大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整治,使得百姓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发生率逐年下降,消防市场也是更加安全、绿色。但目前还是有一些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销售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消防产品是否完整好用可直接影响社会单位抵御火灾隐患的能力和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援的效能。因此,有关部门要从生产源头严抓消防产品质量,对其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制定系统化的监管机制,针对假冒伪劣产品,除要销毁没收外,还要对相关制造销售人员严厉制裁,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相关产品。通常在市面上可以见到的如消防车、灭火器、各种灭火设备等均属于消防产品。从近些年的监管抽查结果看,许多消防产品存在不合格的现象,例如,灭火器灭火剂含量不足、消防水枪接口尺寸均较标准要求低等[1]。分析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存在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追求消防工程中标,一些经营厂商低价竞销,恶意竞争,施工中不顾质量,以次充好,将大量劣质消防产品投入工程建设,造成工程质量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一些不良商家为牟取经济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忽视社会公共利益,偷工减料生产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日常监督中能够发现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许多消防产品质量低劣,稳定性差,与检测产品质量差别很大,尤其是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洒水喷头、消火栓等,质量问题更为突出。另外,大量的室内消火栓、接口、水枪的材料多为杂铝合金制成,用光谱仪测试其金属材质含量,铜、铝等金属元素含量较低,其抗跌落、耐腐蚀、密封性能和水压强度等很难符合规定要求。
消防产品通常都是在有火灾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很难通过外观和材质来判断消防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通过肉眼来区分好坏[2]。而且有些用户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往往会选购价格低廉的产品来应付检查,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中,很多商家纷纷以打价格战为名,以假乱真卖给用户,这些用户也就不会太在意这些买回去的消防产品是否真的可以使用到火灾救援中,这也给那些不良的商户可乘之机。
国家机构改革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分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监督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是一种串行管理模式,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在实际的工作中,消防救援机构在使用领域对消防产品进行监管,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表面看对消防产品的监管建立了全链条的闭环管理模式,但从深层次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所有产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先天上决定其很难将消防产品作为工作重点,难以始终一贯关注消防产品问题,分段监管变成了各管一摊。除此之外,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职能冲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最终造成管理工作很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建设需求,并且由于缺乏统一的产品监督机构进行消防产品的监督和管理,降低了监管效率,阻碍消防产品监管工作的进步。
要彻底解决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等诸多问题,必须从思想源头抓起,提高社会普遍关注消防产品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避难逃生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消防产品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借助“3·15”“11·9”等重大节日契机,多渠道播报有关政策法规和消防产品常识,增强有关单位的消防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甄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能力,正确引导使用者自觉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适时公布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查处结果信息,做好有关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的跟踪报道工作,切实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营造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浓厚氛围。
首先,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指挥棒”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定期通报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监督执法的连续性,以解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问题。其次,加大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将消防产品监督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相结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选取合格率低的消防产品,定期开展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充分运用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的手段,针对常见的不合格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坚决依法整治。最后,要建立健全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处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纳入失信“黑名单”,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产品的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公共消防安全,要做好彻消除劣质产品,必须各个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在这里笔者有几点建议:第一,要修改完善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明晰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的法律责任,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稳定,为提升消防产品的监管责任制度奠定良好的条件。第二,要求各个部门相互配合,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带领下,消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各尽其职,共同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3]。第三,统一监管标准,结合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执法规程,使各部门职责进行有机结合,明确办案中现场检查判定文书的法律效力,规范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
本文通过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介绍、存在的原因和改善的建议展开讨论,笔者思考了几点建议供相关人士作为参考。消防产品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线,也是各类企业单位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抵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关注。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利国利民,只有大家齐心协力从自身出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才可以从根本上打击这种行为,共同维护消防产品的质量,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