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牛献忠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个重要论断,既是习近平总书记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提出的价值遵循,也是对毛泽东主席人民主体论的继承和发展,体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脉相承与勃勃生机,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人民群众是实现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的主体。人的主体性的实质是指在意识或理性支配下对自然和社会以及自身的自觉能动性。毛泽东从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出发,认为完成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历史任务的主体是对中国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由政党、阶级和民族组成的中国人民。尽管人民这个群体由大量个体的人构成,但作为整体的群体同作为个体的个人终归具有质的区别。毛泽东把人民作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的主体,使主、客体统一起来——人民是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的主体,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也是人民的目的。毛泽东以此出发来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使我们党的各项事业有了持续的内在动力。
人民群众是实现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的决定力量。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的绝大多数,是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的主体。主体对必然性的认识,需要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不断得到验证。承认历史是人的活动的总和,承认人的活动受到历史过程的客观必然性的制约,在进一步的推理中就必然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地得出人民是社会历史创造者的结论。关于中国人民争取自由获得解放力量问题的认识,毛泽东是经过对中国国情、中国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状况,以及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和中国农村状况的深入调查才逐渐得出的。他经过艰苦的求索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革命的力量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进步力量组成的广大人民群众。毛泽东认为,人民对自由的向往推动了民族解放实践的进行。党对必然性的认识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要教育引导又要依靠相信人民,满腔热情地支持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汇聚成一股争取民族解放的巨大力量。所以,毛泽东主张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的实践,从认识论意义上肯定了人民群众在民族解放国家独立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人民群众获得解放是国家实现独立的基础前提。毛泽东认为,在民主革命时期,人民争取解放的目标是建设民主、自由、独立、富强的新中国。1938年7月,毛泽东在与世界学联代表团的谈话中就将奋斗的目标确立为“自由平等的国家”。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进一步指出:“国家给予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并在政治上物质上保证之。”1939年5月,毛泽东在《国民精神总动员的政治方向》的演讲中说:“只有给老百姓以民主权利,给老百姓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不压迫老百姓,而且遵照孙中山先生的遗嘱,实行‘唤起民众’,才叫真正信仰民权主义,才算是孙中山先生民权主义忠实信徒。”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针对人民群众没有自由的处境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将不能忍耐了,要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总之,毛泽东认为当时中国人民争取解放的目标是“给人民以一般民主国家在平时所享有之自由”。毛泽东勾勒的未来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自由权利。此外,还有人权、政权、财权,即参与政治的权利,保护财产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等。毛泽东展望未来,正是基于人民享有的这些自由权力,才是人民民主的新中国。
没有人民的解放就没有独立自主的国家。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获得解放是国家独立自主的基础,只有在人民解放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人民民主制度。他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中国人民争得自由越多,有组织的民主力量越大,一个统一的临时的联合政府便越有成立的可能。这种联合政府一经成立,它将转过来给予人民充分的自由……然后才有可能,在日本侵略者被打倒之后,在全部国土上进行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产生民主的国民大会,成立统一的正式的联合政府。没有人民的自由,就没有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就没有真正民选的政府。”人民获得解放是国家统一的基础,只有在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强有力的政治来保障人民权利。针对当时反动派对中国共产党的诬蔑,毛泽东针锋相对地回应:“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个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利的政治,才能反过来保证人民自由的权利。”中国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时期,尽管社会矛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这个内容的基本内核却没有改变。正如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所倡导的那样——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局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今后所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
只有实现民族解放才能使每个劳动者获得自由。毛泽东坚持了《共产党宣言》中的核心观点,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并结合中国人民的发展状况有所发挥和创新。毛泽东认为,个人自由的实现不是通过个人奋斗可以得到的,必须与他所属的集体联系起来。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解放不能脱离阶级的、人民的解放,只能依靠并随着阶级的、人民的解放而解放。因为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个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之中,个人的生活状况和整个命运,是由其所处的阶级和所处的社会决定的,个人产生什么需要、用什么手段实现这些需要以及实现到什么程度,都受既定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制约和支配。二是个人自由只能依靠阶级的、集体的力量才能实现。在阶级社会中,一个人如不投身于阶级、集体的斗争行列,企图依靠孤立的“个人奋斗”实现个人自由是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旧中国,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企图离开人民的自由解放和个性发展,而去孤立地追求自己个人的自由发展只能是空想。只有当中国人民从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下解放出来,只有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时,个体的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才是可能的。因此,毛泽东把四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放在优先地位。
“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时代之卷常新,但为人民答卷、由人民阅卷的坚持没有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使人民的自由有了根本性的飞跃。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人民自由发展的状况在呈现出历史进步性的同时又表现了历史的局限性,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生产力发展的整体水平对劳动者素质的多层次的需求和自由发展还有很大差距,不平衡不充分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不可避免地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回答了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发展以及实现怎样发展的新时代之问。呼应国际社会对未来发展的美好向往,他进而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
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促进我国人民自由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两种尺度。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科学文化与人的发展在整体上有所进步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我们必须客观面对生产力与人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不同程度的见“物”不见人、重“物”轻人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业差异、区域差异、群体差异明显,在一些关键领域仍然落后,人们对自然领域中的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还不够,人在自然领域中的自由度还不够高等。由于这个原因,劳动人民还得花相当多的时间去从事必要劳动,人民群众用于发展自身体力智力和个性的自由时间仍少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我国人民要发展自由,获得更大的自由度,最根本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使劳动者有更多的用于发展自己的自由支配时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总体关系上,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变化作出新判断,对经济转型格局和发展方向作出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要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反映了坚持人民主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首先,不仅在价值层面倡导以人民为中心,更要求在治国理政兴业安邦的具体政策措施上都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他对领导干部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其次,党的全部工作都要为人民负责,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正如习近平同志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答记者问时所说:“这个重大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还说:“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再次,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13年12月,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他把中国人民的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2014年6月,习近平在会见第七届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谊大会代表时指出:“中国梦既是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的梦,也同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的梦想相通。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世界好,中国才会好。” 只有每个中国人的梦想实现了,中国梦才会实现;只有全世界每个人的梦想实现了,世界梦才能实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也才会实现,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够实现。
正确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激发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的伟大理论创举,也是对政治经济学说的伟大实践贡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的相互构建,是我国人民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个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把社会主义市场积极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结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说:“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其他宏观调控手段,重点在于保障经济稳定增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全社会的福利水平。”他特别注意企业家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作用,他说:“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我们强调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多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为企业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我们要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在新时代,我们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广大劳动者与市场主体的能力发挥与自主创新。人民在自主劳动参与市场活动中,与责任连结在一起,努力获得经济和社会价值意义上的独立,自我意识觉醒自由人格完善,自给自足观念转向为市场交往观念、等级观念转成平等观念、依赖观念转为自主观念,孕育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了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和观念变革。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矢志不渝地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并关爱人民生命健康。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并关爱人民生命健康。
在革命时期物质条件极为艰苦的环境下,我们党先后在井冈山根据地开展群众卫生防疫运动,在瑞金根据地创立疫病、疫情报告制度,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以灭蝇、灭鼠,防止鼠疫、霍乱为中心的军民卫生运动等,显著提高了人民健康水平。在建设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艰苦奋斗,建设新中国,通过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面对侵略战争威胁,开展“三线建设”,发动群众建设人防工程;面对自然灾害,如唐山大地震,坚持第一时间抢救人员,及时开展灾后重建。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我们党领导建设了百万赤脚医生队伍、广泛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医疗体系,针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天花、鼠疫、血吸虫病等传染病问题,进行“消灭血吸虫病”运动、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并将发展体育运动作为国家战略等,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疫病横行、人民体质普遍羸弱的面貌,摘掉了“东亚病夫”的屈辱帽子。
改革开放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人民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切实的保障。党团结带领人民推进改革开放事业,努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不断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书写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历史新篇章。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至上,在灾难面前,如1998年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等,最大限度抢救和保护生命,不断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在重大疾病和疫情面前,如非典、禽流感等,高度重视预防和救治,推进多轮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设基本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面前,始终强调把救人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制度建设。与此同时,人民健康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我国人均预期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都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对人民担当的高度自觉、对人民负责的深厚情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关于人民地位,提出“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等;关于为了人民,提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关于依靠人民,提出“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等。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威胁,习近平总书记积极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以民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紧紧依靠人民”“战胜这次疫情,给我们力量和信心的是中国人民”等一系列新论述,深化了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认识,丰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我们党出台一系列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无论是健全为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还是健全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都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表达了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充分尊重。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疫情和外部形势环境仍然严峻复杂。面向未来,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前路必然充满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只有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才能凝聚起人民伟力,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创造出历史伟业。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要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提高全面小康社会水平,进一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要通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制度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进一步落到实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要通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和各项权益,进一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完善和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在内的人民各项权益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要从党的百年非凡历程中汲取坚守初心使命的营养剂和动力源,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大实事,全力打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攻坚战,实现应急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