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

2021-04-09 00:27卢胤舜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22期
关键词:古民居村落消防

■ 卢胤舜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做好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

古民居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重要痕迹,能够体现很多的古文化信息,同时也居住着一些群众,可以从建筑文化、居住文化以及一些当时社会的风俗等不同角度体现其时代的特点。较长一段时间里,在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一些古民居所在村落遭受破坏,一些则因年久失修和火灾等因素消失,这不仅对我国的文化传承和历史研究带来严重损害,还影响着新时代年轻人对古老文化的获取和解读。当前,国家明确不能让这些古民居所在村落消失,还上升到重要文化保护战略方针,重视这些村落的保护措施建设。考虑到古民居所在的农村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防火意识淡薄,导致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事实上火灾频繁发生,再加上交通闭塞、水源严重不足等原因,经常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一户发生火灾,蔓延至周边相邻民房,短短十几分钟牵连整个村落,导致古民居受到损毁。例如2021年2月14日,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老寨发生火灾,造成这个号称“中国最后的原始村落”永远消失在火海;2014年至2020年,贵州少数民族村寨接连发生火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吸取许多事故教训的同时,从古民居长期保护工作来看,消防安全工作必然是极其重要的内容。

二、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笔者以丽水市松阳县为例,松阳县是千年古城,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5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 处,历史文化建筑920 处,共计1295 幢建筑。当前,县政府开展拯救老屋行动,对一大批文保建筑进行了修缮提升,同步将电气线路套管保护、增设灭火器纳入修缮提升范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笔者通过参与相关工作,进而观察分析当前整个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部分问题:

(一)乡镇重视程度不到位

部分基层乡镇管理者对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是主体自行落实或是文物部门所管理,在日常重点工作部署时往往忽略了此项工作,缺少相关工作制度的保障,基层消防管理体制没有形成制度,缺乏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难处多,比如投入难到位、群众难组织、人员难落实、设备难添置,工作繁杂、量大、面广,平时开展工作也只是兼顾一下,财政经费保障不足,基层管理人员缺失,同时存在业务能力不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指导整改能力不强,综合导致无法落实专人专款负责此项工作,造成部分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传统因素造成管理困难

古民居建筑木结构、砖木结构较多,这些房屋耐火等级较低,建构筑物结构简易,无建立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等考虑。户与户之间也无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随风向迅速蔓延扩大,难免形成“火烧连营”的现象。很多古民居建筑存在住人情况,通常以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居多,一旦发生火灾,没有能力及时把初期火灾扑灭,而造成火势扩大,甚至危及老人、小孩的生命安全。古民居建筑内储存稻谷、家具、被褥、柴火等均为可燃物品,电线敷设较为随意,没有规划,私接乱拉现象普遍,老化、漏电现象时有发生,随时都有可能碰线导致火灾发生。古民居所在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普遍缺乏消防水源和应急消防器材,虽然农村很多小河、小溪、湖泊等天然水源可以作为消防水源来用,但基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给火灾的及时扑救带来极大掣肘。

(三)缺乏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由于古民居建筑一般处于农村,地处偏远分散,导致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基本上还是靠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用喇叭播放消防知识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的效果有限,古民居建筑内的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差,留守在农村的多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这一群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没有接受过消防宣传培训,缺乏基本的防、灭火常识,在日常生活中防火习惯差,例如他们随意将柴草堆放在灶台前,有的灶洞里烧着柴火就出去做其他的事情,柴火掉出来引燃柴堆造成的火灾案例在古民居不在少数。有的老人随意丢弃未熄灭烟头,不分地点、场合,烟头引燃家里被褥、院子里柴草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妇女乱倒炉灰炉渣,遇到有风的天气,经常被吹得四处飘落,稍有不慎,便会引发火灾。在农村,小孩玩火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过年过节时期,小孩燃放鞭炮不分场合,随意将点燃的鞭炮到处扔掷。

三、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如今,在国家战略层面新农村建设正在积极开展,古民居建筑保护的实际需求也提上议事日程,就如何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和居住的村民平安生活,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就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如何让新农村建设成为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就要在政府立法、监管机制、财政保障、群众意识上进行全面提升,优化完善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古民居建筑所在村落的火灾防御能力。

(一)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职责

1.完善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古民居建筑所处农村地区,想要做好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就必须做好农村火灾防控各项保障工作。它是一项长期的,具有社会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广泛发动,并且要互相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的领导带头作用,逐步健全农村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2.落实层级责任确保专人负责。县级政府要将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年度政绩考核中,完善日常消防工作机制建设。乡镇要指导古民居所在村落成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村干部和村民骨干应参与到组织的管理、运行。定期召开消防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村民防火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建立一支完善的消防队伍,实行不间断的执勤制度,定期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要在前移责任追究关口、加大火灾事故追究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古民居发生火灾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明确追究的方式,例如包括责成说明情况、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约谈、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责令停职检查等不同形式的处理方式,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各项保障机制

1.在规划上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应合理规划乡镇、村落布局,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大古民居建筑所在地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古民居建筑修缮时,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控制房屋之间的防火间距,防止与其他建筑成片连片的建造,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在建筑内合理设置消防栓、灭火器。

2.在财政支出上破除难题。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政府财政资金保障,人员、隐患治理、设施改造、火灾公众保险等方面都需要资金支持。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专项类消防财政支出体制,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将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和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多方面力量参与古民居建筑以及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三)强化隐患综合治理

1.积极争取立法保障。目前的《消防法》里针对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对类似古民居等具体特殊场所更是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近年来,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相关火灾事故频发,从根本上看,没有一部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或是部门规章予以执行。现在市级层面已经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古民居建筑较多的地区立法部门要尽快组织技术人员,对古民居建筑甚至是所在农村地区防控建设任务和实际需要开展调研,出台一部适合古民居建筑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突出基层网格作用。利用基层网格化建设,明确由网格员负责对古民居建筑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具体检查古民居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用火用电情况,木柴、堆垛等可燃物放置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和完整好用情况,检查完后统一上报至乡镇政府。要发挥信息化作用,利用好综合治理“一张网”和政府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将网格员对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情况通过系统形式上传,对事件进行处理回复,从而实现对古民居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监管、火灾隐患跟踪管控和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整套的“闭环式”管理。

3.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智慧消防通过智能化的手段,实现消防监管及处置的及时化、高效化,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针对古民居现实条件,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来防范火灾也是重要手段,更是趋势所在。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先试先行,也取得很好的效果。要对古民居建筑智慧消防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采取智慧用电,减少电气火灾发生的可能,通过安装互联网式报警探测器加强火灾发生的预警能力,建立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引导安全充电行为。

(四)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对重点人群培训要到位。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接触外界的机会不多、吸收知识的渠道有限,再加上宗教礼仪、地区风俗、习俗等影响,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要定期组织古民居内的居民,尤其是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孕妇等行动不便或自我逃生能力差的群体。在农村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应该着重培训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疏散、逃生自救知识,使农村群众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乡镇网格员要定期上面开展“敲门”行动,对古建筑内的居民进行长期面对面宣传,组织人员示范逃生技能和程序。

2.结合实际采取有效举措。要紧扣古民居所在村落的实际,宣传教育要突出农村地域特色,在每个村里设置一个专用的消防宣传橱窗或栏,张贴各种类型的消防安全提示和防火知识;设立“乡村之音”等广播站,定期向村民普及宣贯消防安全知识,让村民认识到生活中的火灾隐患,教导农村群众安全使用电器、燃气等家庭中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电气能源,同时为广大农村民众普及生活中用得到的法律法规条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逐步提高农村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结语

通过对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和探索,指出了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所在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较为针对性的措施,需要我们去进一步解决。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地推动,才能为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古民居建筑不被火灾所损毁,让古民居建筑所包含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下去。笔者所提出的几点建议仅供思考,希望能推动古民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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