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 《通知》要求各地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管理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对于保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组织平稳顺利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细化落实中职招生计划。各地要严格依照“职教20条”部省备忘录中明确的职普比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合理安排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认真执行招生工作规定。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及時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公示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要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对办学质量差、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要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切实做好招录组织工作。各地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招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以往中职招生工作方案基础上,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以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适时组织中职招录工作。完善收费管理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规范实习管理工作。各地要高度关注实习学生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执行本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从严监督管理。各地要把疫情防控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重点,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