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孟君 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改革是目前我国消防部门面临的两大任务,通过完善消防法制体系,形成健全完善的消防法律系统,才能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强化消防监督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2019年4月23日修正施行的《消防法》,明确了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职责,但是由于工作习惯、人力不足、工作重心、具体配套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存在这些情况:一是派出所未能完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二是极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不清楚自身的消防监督职责,以为消防监督只是消防部门的事情,对本部门及分管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完全忽视;三是基层消防大队与派出所及政府部门之间未形成一个有效的消防监督体系,从而导致了基层消防监督工作漏洞频发,火灾隐患未得到及时发现及有效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需要单位、组织与个人的积极配合,然而实际工作中却有一部分企业、单位等知法犯法、对抗执法,一些单位和个人还通过隐报、瞒报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对于消防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直至火灾事故发生后酿成损失才追悔莫及。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进一步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即使事故发生后对当事方进行处罚,然而,火灾酿成的损失与灾祸却无可弥补。
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赖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同时消防监督人员自身也应该具备合格的法律法规素养,这样才能确保消防执法的规范性,然而,现实的消防监督执法中,极少数消防监督人员执法随意性较强,再加上消防队伍人员的频繁调度、调整,整体的消防监督队伍变化较多、流动性较大,一些业务熟练的消防监督人员无法长期履职于同一个岗位,从而导致消防执法规范性较差。由于缺少成型的岗位培训考核机制,很多消防岗位人员缺少主动学习、主动进步的动力,个别人员依然是为了应对考试而被动学习,真正的法律意识与执法能力也得不到有效培养。
依法执法的前提是拥有成型的消防法律法规系统,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都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展开。从目前来看,消防法律法规系统依然有需完善之处,如《消防法》修正后,部分地方政府配套法律法规未及时对应修正更新;部分旧的法律法规不适用新经济形式下产生的新的火灾隐患处罚整改要求;部分涉及强制执行的违法行为,由于程序和条件太复杂,导致基层监督工作人员不愿意去触碰,例如现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如何像交警部门那样快速高效处理还亟待解决。这些法规方面的模糊或空白无疑为消防法律法规的运用带来了阻碍。当面对千变万化的消防监督工作时,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甚至可能导致消防监督管理偏离统一的规范,还可能引发消防工作中的多种矛盾和危机。
无论是消防法制建设还是监督管理改革都需要精干人员力量,也就是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自身的实力与工作责任心、责任感等直接影响到消防法制建设与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的开展。所以,必须重视消防监督人员的选拔与培养,要尽一切力量培养消防骨干力量,重点培养专业的消防技术人员的同时,也要加强基层消防执法工作人员专业的培训、学习及实际操作,通过创建消防人才选拔机制有助于培养高水平的消防人才队伍,也能提高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水平。
现阶段,我国整体处于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管理的关键时期,所以,必须切实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只有通过依法办事才能真正提高安全消防工作水平,才能实现消防法制与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所以,消防部门必须强化消防法制建设,确保消防工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展开,要健全消防制度建设,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法制化流程,以此来约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严格依照这些制度、流程逐步展开。消防上级领导部门必须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关于消防法规制度的学习与培训,而且要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演练,通过实践演练操作来训练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能严格遵照消防法律、制度等规范执法,从而实现规范化的消防监督管理。
为了实现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首当其冲是要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要不断地健全消防法律法规条例与条款,各级消防部门积极促进地方政府立法部门来共同完善法律法规,要细化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特别要考虑到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不同地域下的消防监督细则。特别是随着全新的信息科技、电子技术等的发展,多种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这些全新事物都可利用于消防监督体系中,这样才能保证在消防执法中有法可依,实现消防监督的规范化、高效化。
加强消防监督力度能够有效地控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从而预防火灾事故的出现。首先,消防工作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都要达标,而且消防的上层领导应多深入基层加以考察,通过实际监督、调查等来实现消防监督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制定符合基层监督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更利于基层监督工作的开展。此外,要提高消防监督的依法办事水平,完善消防监督程序,积极地树立消防法律法规的威严,要积极提高地方企业、单位与个人的安全消防意识,使他们意识到火灾隐患的后果,并明确消防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严重性,以此来使他们能积极配合安全消防监督工作,促进消防监督工作的高效展开。
消防执法过程中必须积极跟随时代脚步,当前的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对此,消防部门也应形成服务型消防监督理念,并构建服务型消防监督系统,积极更新消防队伍的工作理念,形成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消防监督理念。因为消防工作主体职责依然在基层,应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消防监督宗旨,积极优化基层消防监督管理,优化人员力量的合理分配。
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改革是当前消防部门面临的艰巨的工作任务,为了提高消防法制建设水平与保证消防监督改革工作质量,就要积极地健全消防法律法规系统,完善消防监督改革,而且要转变消防法制意识,增强消防监督的服务意识,不断地建立消防监督的权威,形成完善的消防监督系统,从而实现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