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0日,新一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同时,相较2018年发布的上一轮相关政策,“新政”的主要变化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2021年3月起,插电混动车辆申请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要求加严,除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上海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以外,还需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
第二、2023年1月起,插电混动(含增程式)车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且受讓人受让二手插电混动(含增程式)车辆的亦无法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第三、新能源专用牌照上牌资格稍有放宽,对部分人员缴纳社保的时限要求由上一轮的12个月缩短至最少仅需6个月。
从整体大方向上来看,两年后,发放免费牌照将仅限纯电动汽车,插混类车型(包含增程式)将被移除,届时后者也将直面传统燃油车型以及弱混类车型的竞争。
而根据乘联会公布的开年首月数据,插电混动市场当下销量最高的三家头部车企分别为比亚迪、上汽乘用车、理想汽车。2020年,插混车型位于上海市的渗透率达到13.4%,为全国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