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敬畏生命的伦理反思与文化动能阐释*

2021-04-03 12:12车向前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敬畏意志共同体

车向前

(西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carsonche@nwpu.edu.cn)

2020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暴发,给世界政治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给国际社会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也呼唤我们对疫情的产生与扩散中、全球抗疫的主张与行动中产生的各种文化、伦理领域相关的新现象、新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从文化哲学角度出发,如何深入观察突发疫情与生物生态之间的本质关系、认真思考面对灾情和苦难之时不同政策中的人文关怀,详细梳解极端情况下的文化危机、伦理危机,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基于敬畏生命的伦理观讨论该事件之下的人与动物/自然、人与人的互动关联,关注人的生命意志与对象世界之间的对立和交锋,探索生命之间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建设的必要性,为解释和解决重大疫情灾害下的现实问题和伦理挑战提供一定思路与借鉴。

本文以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的敬畏生命(reverence for life)的伦理学思想为研究视域。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思想广为人知,是生态文明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他抛弃了“主-客”对立的欧洲伦理学范式,始终把树立一种新的伦理信念作为重建文化的新进路,认为“伦理的思想必然的、有内容的、始终、富有活力和客观地与现实交锋的基本原则是:出于敬畏生命的对生命的奉献。”[1]304在人类频繁遭遇灾害、环保矛盾日益激化的当今世界,敬畏生命伦理学能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之道提供理论依据和思想方法。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的情况下,施韦泽早在百年前的文化哲学与伦理思想指引在当下显得弥足珍贵,重拾敬畏生命理论反思今日与未来之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1 敬畏生命与世界:人与动物、人与生态的伦理关系反思

源于野生动物的传染性疾病长期以来一直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如埃博拉病毒导致人畜共患的疾病,与人类的行为生存环境息息相关。一方面,长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立法中,将野生动物视为一种资源或生态环节来加以保护的理念,对自然与生命的敬畏及人文主义情怀并未得到充分凸显;另一方面,人们生命伦理观念的缺失、对于生命基本尊重意识的缺乏,导致人与动物/自然应有的和谐文明相处之实践缺乏伦理观念的指导。

“敬畏生命”是施韦泽伦理思想的理论核心。基于“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学启示,伦理的范围应扩展到一切动物和植物,人应敬畏一切生命、奉献于生命。施韦泽认为,敬畏生命的伦理应该让伦理于在于对于一切造物的善意行为之中。而伦理就是体验到有这样的必然性:像对自己生命意志采取敬畏生命的态度一样,对所有的生命意志也采取敬畏生命的态度[1]307。其核心在于:作为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伦理不仅涉及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准则和行为规范,而且涉及人与所有存在于个体范围内的生命相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动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她才是有正确伦理观的。因此,敬畏生命不应该仅指向人,同时也应指向生物,即世界之中的和出现在人的范围之内的所有生命。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思想才有其道德依据。这为我们重新审视并认真对待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强大支撑。本质上而言,野生动物与人都是地球生态圈的组成部分。然而,近代以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和工业革命大大强化了人类自然界主宰者的身份及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生命的野生动物成为人类可以控制、操纵的客体,甚至肆意猎捕、残害、滥食的对象,自我意识膨胀与唯我是从荡涤了对生命的基本尊重与敬畏:“知识的进步能够日益精确地描述各种生命出现在其中的现象,使我们能够在先前认为没有生命的地方发现生命,并且使我们能够以各种方式利用被认识的自然中的生命意志过程。但是,对于生命是生命,没有任何科学能够告诉我们。”[1]306的确,对技术的盲目追求和对客体的改造促使知识与理性、价值与存在相互剥离、相互对立,带来了生存困境。1919年施韦泽在一次演讲中坦言: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他坚持,在探索生命意义的过程中,仅有科学、技术的知识与实践无法进入纯粹的疆域,甚至不能给人类带来有益的东西。倘若我们无法摆脱技术至上的理念,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无法与我们周围的生命风雨同舟,那么就谈不上道德。而只有将对生命的敬畏融入道德的基本原则,我们才能算是真正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一种特殊的、不会失去的、不断发展的和方向明确的德性。施韦泽伦理学最根本、最深刻的道德要求在于:敬畏生命是一种心理特征,一种对生命的虔诚态度,更是一种行为方式。因此,我们需要从人类中心主义中走出来,真正养成尊重生命的观念,认识到自己与其他生命的本质关联,维护人的善性,以人类的能动性对其他动物乃至生物加以呵护。与此相对应,以保障人们生命健康与人性尊严为旨归的法律应在遵循法律基本精神与立法原则的同时,最大可能遵守生命伦理原则和维护生物安全,而不仅仅关注物种和资源的保护。

新发感染性疾病出现的一个主要因素是不断增加的人口、对空间和资源的需要迫使我们不断开发大自然,入侵或改造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定程度上加速野生动物病原体向人类传播。而重视整个生命支持系统、生态系统整体的终极价值,维护其完整、平衡和可持续存在恰恰是敬畏生命伦理的题中之义,因为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不但重视生物个体性与共有生命特征,还架起了其与生命整体性之间的桥梁,要求将敬畏扩展至世界、奉献于自然。其一,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将生命的整体性作为其“思想大厦”的逻辑起点,即敬畏一切生命源于与自然界存在的普遍联系。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有赖于整个世界的和谐。伦理关怀应扩展到整个世界,与自然建立存续攸关、生死相依的密切关联。同时,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有着奉献的特质:人对人的行为仅仅是人对存在和世界本身关系的一种表现,而这种基于敬畏生命、倡导对生命进行奉献的伦理原则旨在不断促进宇宙化的自我完善。其二,要改变一种普遍的、缺乏敬畏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思考人类社会形成中的文化动能。一方面,在施韦泽看来,文化本质上就是一种肯定世界和生命的态度。当探寻生命伦理的文化动能时,中华文化能够提供充足的营养。施韦泽非常欣赏中国传统文化提倡的“积德累功,慈心于物”,认为应人道地对待动物,“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无故剪裁,非礼烹宰”[2],那些肆无忌惮地伤害动物、破坏自然的行为属于不仁之举,严重背离了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中国思想历来都强调尊重天地万物存在的地位、维护人的存在与世界的本质关联,要求我们摆脱主观激情,按照宇宙过程之中的客观律令行事。老子强调“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孟子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都在启示:世界意义与生命之精神就是对外在成就的内在摆脱,应该始终把“世界如何存在”与伦理相结合,在世界精神之中重新发现自我;另一方面,也许是由于对人的生命的价值抱有某些相似的信念,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有异曲同工之处。马克思主义重视自然拥有的特性:自然界之本真的自主运作性和自然的终极目的性。恩格斯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3]人的生命意志唯有将伦理特性赋予对世界的关怀,心怀对生命万物的信奉和敬畏,方能维护人与天地万物共享的本根,彰显天地万物之大德。

2 生命责任与“相对伦理”的虚假:对“群体免疫”的生命伦理批判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防控策略和措施,有效控制了新发病例的增长和本地传播。但在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面对抗击疫情的重大议题,2020年3月英国首席科学顾问帕特里克·瓦朗斯发表的“群体免疫”说,立刻引爆了全球舆论。虽然该政策随后在英国被更为严格的社交隔离所取代,但其他国家如瑞典依然坚持实行之。但2020年4月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物伦理委员会(IBC)、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COMEST)联合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联合声明:全球视角下的伦理考量》指出的:“‘群体免疫’的概念需要非常谨慎的伦理审查,因为即使在发达国家也缺乏重症监护设施,该政策可能对生命造成威胁并导致医疗状况无法维持。因此,个人健康和社区安全可能遭受负面影响。”[4]

以“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观之,“群体免疫”政策的产生恰好印证了伦理常常面临的挑战:无思想与利己主义的自我保存。首先,如前所述,施韦泽认为,“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倡导无限的对所有生命的责任。[1]308对生命意志的状态及其共有的体验,促进人产生对快乐、充分发展的渴望、对生命完善之追求的共同体验。生命伦理学认为,对于事物现象本质的认识,是通过与个人心中的生命意志的类比而得以把握的。而认识的作用就在于,经由人类历史发展与进步过程中对生命意志逐步深刻的感知,避免人堕入无思想的深渊。然而,“群体免疫”首先并没有建立在可靠科学知识、伦理论证和实践基础(特别是在尚未研发出疫苗的前提下)上,更为重要的是,该政策的提出显示了决策群体对生命意志的主体间体验的缺乏。“群体免疫”是对新冠肺炎给群体带来风险的一种道德评估,极易堕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陷阱。作为一种集体决策,“问题是,是否存在用作决定生命程度的不确定性和无知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准则?”[5]道德评估与决策不但不能完全依赖于对多数人所承担的风险的考虑,而且不能忽视处在特定风险中少数人的观点和诉求:因为在“大流行”时期,弱势群体包括与丧失自主权或功能、老年、残疾、族裔、监禁(囚犯)、无证移民、难民相关人士的健康变得异常脆弱。生命伦理学家诺曼·丹尼尔斯(Norman Daniels)认为,保持健康是保护人类正常机能的必要条件,也是保护向个人开放的机会的必要条件[6]。疾病不应是个人实现基本目标的机会受到的限制,而卫生保健系统应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生物伦理与人权宣言》(2004)已充分明确,“可达到的最高健康标准”是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坚决否定区分生命的价值序列,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差异,要求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只有人道,即对个人生存和幸福的关注,才是和谐的伦理观应有的意义。人道停止之日,就是伪伦理开始之时。”[1]320唯有以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为善的本质,人才能结束作为个别存在,让他人的生命意志涌入我们的生命意志,形成共同体验的生命;也唯有如此,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爱的原则,使爱的原则不至于因生命意志的分裂而受到怀疑和损害。而“群体免疫”政策掩饰了保护弱势群体的集体责任,使得获得最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成为部分群体的专利。它反生命伦理之道而行之,脱离了生命本位,弱化了对他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生命的感知,忽视了对其人格完整的尊重。作为公共利益的实施者,“群体免疫”的决策群体不再有对由人道之光带来的主体间的平等与正义的信任,而是受制于一种僵持在理论模型中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种听任无思想的社会决定伦理的做法,容易导致文化危机和人格的缺失。

其次,“群体免疫”的提出,显示出利己主义者的自我保存及其对责任的逃避。“群体免疫”再一次证明了生命意志的自我分裂:某些个体生命意志的生存以牺牲或毁灭其他生命意志为代价。生态伦理学以纯粹的保存和促进生命为善,促使个体不断作出决定和反思,即自己在何种程度上要保持基本的伦理原则,又在何种程度上受制于毁灭和伤害生命的必然性,并由此必须承担起责任。“群体免疫”不以抵抗毁灭和伤害他者生命的必然性为责任,其危害在于:它将生命封存于孤立的自我与同类的社群之中,不但不与其他生命结为安危与共的整体,反而局限于自己生命的过程,使其丧失了更为普遍的价值。他说:“我不是出于对别人的善良而温良、平和、忍耐和友好,而是由于我在这些行为中实现了我的最深刻的自我保存。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存在;敬畏生命,我自我奉献地敬畏别的存在,这两方面密切相关。”[1]312而事实上当只有自我的生命与其他生命发生真正冲突时,才应去讨论自我能否为了无私利一切生命、必须牺牲自我的生命的议题,而该议题依然取决于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奉献给他人。生命深处的善比无私更为重要、更有价值,应以我的生命敬畏其他生命意志,而不是屈从于超个体的合目的性压力,如是则必须要为贻误敬畏生命而承担责任。无论以何种理由伤害、毁灭生命,个体就是非伦理和有过失的:损坏敬畏生命的原则是错误、虚假的伪伦理,丧失了对个人生存和幸福关注、毁灭了人道,同时将人们逼入必须在“不可避免”的必然性与道德的行为之间作出抉择的角落,迫使人们对损害其他生命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而无法对其行为本身作出规定。恰如施韦泽所言:“掌握了绝对的伦理尺度,我们就不会认为合目的性原则和最庸俗的机会主义是伦理的。实际上,这种理想是由蹩脚的政治家提出的,由于铺天盖地的宣传而产生了影响,后来竟然被人们认为是伦理的了。”[1]322

3 文化信念与“命运共同体”:重大疫情下作为人类理想的伦理文化动能

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思考一切伦理的文化理想与文化实践,为全面地促使个人和人类为实现最高价值而努力,因此也对人类一切形式的进步都感兴趣,并能形成合目的性地发挥作用的文化信念。新冠疫情在给人类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新的契机。无论是基于抗疫的科学知识与能力的进步,还是后疫情时代人的社会化和精神建设上的反思,无疑都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扎实的伦理文化动能。特别是在新冠病毒已是全人类“公敌”的现实条件下,面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一种携手应对人类共同挑战的全球伦理价值观念逐渐成为广泛的共识。全球性疫情问题的解决需要不同国家、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集体行动。无论是人与生物、人与世界,还是人与人、国与国,主体之间的利益皆高度融合,责任亦共同交织,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及“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与自然是个生命共同体”。“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战胜关乎各国人民安危的疫病,团结合作是最有力的武器。”[7]对此,近百年前施韦泽的认识同样振聋发聩:休戚与共,是赋予所有人生命以意义的唯一途径。敬畏生命决不允许放弃对世界的关怀。敬畏生命始终促使人们思考人与周围所有生命、与之相关的个体之间的交往的本质,从中体悟到对他者的责任,并不仅仅限于对其生存的保障,而是要在各个层面最大限度地闪耀其价值,继而推动整个人类的进步。在敬畏生命的伦理观看来,文化本身能够为知识的传播、价值和能力的塑造以及人的社会化提供保障,其本质在于:我们的生命意志努力敬畏生命,敬畏生命日益得到个人和人类的承认。由此,文化已不仅仅是知识、背景,而成为一种内心对生命的体验与主体间性,有着广泛的世界意义。而构成文化的理想中,除却个人的、政治的社会化理想外,精神的理想和人类的理想在进步中的作用更为重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就是这样一种基于为世界的进化而努力的认识,是对一切伦理文化理想的思考和意愿,并能够为这种理想付诸实践提供动力。它以人类与世界的未来福祉为关注点,秉持环球同此凉热、“山川异域,风月同天”的情怀,超越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的桎梏,突破庸俗的功利主义思想,着眼于自然生态、人类文明当下的幸福与未来的走向,是更富有人性化的伦理道德观与共同体思想之合理产物。施韦泽的阐释恰如其分:“由于感受到对文化信念所负的责任,我们的目光就越过了民族和国家而达到了全人类。谁献身于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事业,个人和人类的未来就成了他忧虑和希望的对象。没有这种忧虑和希望,就是贫乏;为此忧虑和希望,则是富足。”[1]324

“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与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都源于一种基本的生存意识,而这种生存意识又来自一种将肯定人生和伦理紧密结合的思想。因此,其目的在于创造价值,并且实现各种进步,从而促成个体和全人类在物质、精神以及伦理方面的全面的、共同的发展。不同社会的文化背景虽有差异,但在一点可供分享和对话的信念上是相似的:对那些为文化观念作出过贡献的人,都强调人类的个体价值与伦理价值应植根于社会,以共通的、共情的方式进行思考和感受。在新冠疫情带来的强大压力下,“命运共同体”就是这样一种深刻而必然的反应。它首先是人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存的共同体。如前所述,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要求将善与爱的生命意志与本能扩及万物,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人与自然构成共同体;同时,它强调人与人、个人与家庭、个人与集体、不同社会、不同国家之间息息相关、守望相助的关系,构成共克时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这种文化信念在各个国家、民族中占主导地位,主体与主体之间才能形成间性意识,达成相互理解;只有在这种观念下,将共同的利益定义为真正的自我利益,坚持个体生命的发展和完善在共同体中得以检验,才能形成真正的敬畏世界的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与敬畏生命伦理思想旨归异曲同工的文化信念,不仅能有效营造公共的伦理空间,而且会积极鼓励所有人去协助推进公众所普遍需要的意识的发展。这种认识使我们更深切地认识到:在生命世界中,在灾难、疫情面前,唯有坚守敬畏生命、尊重自然的伦理原则,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类共同价值观,重新审视人类自身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产力发展之于人类自身的真正意义,才能为实现跨越性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动力。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哲学为进一步批判人类中心主义,重建生命伦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从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来思考世界、万物和人的意义,昭示我们应把自己与生态中其他所有的生命内在地联结在一起,聆听、分享、敬畏;他对伦理生活的重建认识为批判“群体免疫”主张提供了依据,告诫人们在重大疫情下,社群之间应树立起积极的相互责任观念,给整个社会以正确存在的方向感和价值感。生命意志的本质就在于维持自己和最充分地发展自己。唯有与其他生命结为呼吸相通的共同体,在扩展自己生命的过程中,我们方能提升自己的生命,进而获得更为普遍而恒久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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