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婷
(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22,510154473@qq.com)
2017年11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纳入联合国安全决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所以能够作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全球难题的重要方案,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在于它深刻回应了“人类如何生存”“人类社会如何发展”等重大伦理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伦理动能和价值,提升了该理念的现实解释力和生命力。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蕴含运用于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中,有助于医学生在未来从业过程中妥善解决医患冲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从伦理学的维度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科学内涵,蕴含着公平正义的政治伦理、义利并举的经济伦理、“和而不同”的文化伦理、守望相助的社会伦理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意蕴。
《中庸》曰:“义者,宜也。”《说文》曰:“正,是也;从止,一而止。”正义作为道德伦理的基本追求,既要求评判标准统一归止于“是”的标准,又要求事事“适宜”“恰到好处”。因此,将正义原则用于评判社会领域内的是非善恶,社会秩序才可得到维护,社会制度设计才算合理。罗尔斯在《正义论》也提到:“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 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1]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关键时期,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主张的正义原则对推动构建新型国际政治秩序至关重要。
首先,平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正义原则的基本诉求,要求世界各国遵循主权平等的原则。习近平同志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真谛在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2]其次,正义原则意味着各国应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倡导合作共赢的底线。最后,正义原则要求以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为依归。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正义诉求要求各国要有尊重他国追求自己正当利益的义务。习近平同志指出:“各国的事务应该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3]“商量着办”是中国给出的解决当今世界难题的交往准则,集中强调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一政治伦理上的平等互信。
纵观人类文明史,寻求安全一直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目标。春秋时期,孔子提出“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第十六篇》)的思想,彰显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一种与人为善、守望相助的美好憧憬和期待。在孔子看来,一个国家不必担忧人民太少,而应担忧境内不安定。只有境内平安稳定,国家才不会有危难。在此,孔子表达了人类在面对矛盾和冲突时,应坚持以一种平和(礼、义、仁、乐等)的方式解决问题,以寻求心安和社会稳定。
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不和谐、不安定的威胁日益复杂。习近平同志指出:“当今世界,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时空领域更加宽广,各种因素更加错综复杂。”[4]当前,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危害世界安全。在为共同解决全球问题、构建国际新秩序而斗争的过程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人类更应该秉持守望相助、共建共享的社会伦理主张,正所谓“单则易折,众则难摧”(《北史·吐谷浑传》),世界各国应守望相助,加强合作,为解决共同面对的全球问题进行坚决的斗争,以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国际争端。当前,中国积极推动的“一带一路”倡议、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G20)长效治理机制等一系列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建设,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社会伦理诉求上的具体践行。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只有认识到本国利益和全球共同利益的一致性,切实将本国的梦想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梦想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解决各类冲突与矛盾,推进实现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各国寻求普遍安全、避免冲突提供一种积极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其根本目标就是在未来国际社会减少对抗和冲突、消除战乱,建构和平、和谐的生存状态。
“义”和“利”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一对重要的范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蕴含。孔子曰:“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墨子曰:“义,利也”(《墨子·经说下》)等。可见,中国传统的义利观是较为辩证的,一方面,中国传统的义利之辩对道义和功利进行区分,重点强调了“义”的伦理价值;另一方面,其还阐明了“义”与“利”的统一性,强调正当利益即正义。这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经济伦理主张奠定重要的思想文化根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来自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是一种相互依存、祸福相倚的伙伴关系;同时,各种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世界越来越成为命运相连的“地球村”。新时代,中国如何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不仅关系我国的国际形象,而且关系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国际问题的处理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坚持“义利并举”“合作共赢”的经济伦理主张,强调对国家利益进行维护的同时要关切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以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变革。习近平同志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5]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义利观是从“利益是道德的基础”来谈道义的,它努力从国家利益与全球公共利益中寻求平衡。具体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义利并举”的经济伦理主张,要求把各国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当作一种“义”,但是,各国在追求自我利益时,应该义利兼顾、给予落后国家和人民一定的人道主义援助。人类命运共同体“义利并举”的经济伦理主张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道义精神和担当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蕴含丰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基因。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表达,凝练出“和而不同”的价值共识。
首先,从中国传统文化看,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合”一词,作为中国传统伦理精神所展现出来的独特的核心理念,是中华民族对如何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以实现美好生活的中国智慧的表达。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思想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实现世界和平繁荣的主张奠定思想基础。基于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在多样中相互尊重、彼此借鉴、和谐共存,这个世界才能丰富多彩、欣欣向荣。”[6]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不同文明之间有“和而不同”的精神。当然,“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也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其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文化看,实践证明,基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文化自信,中国走上了一条与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各国可以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正确理解差异,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和兼收并蓄的方式进行文化交流与传播,以摒弃文化偏见,实现多种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意识形态的和睦共处、协和万邦。
最后,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维度看,在当代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根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依据马克思的“世界历史 ”理论,我们仍然处于其所阐述的“世界历史”范畴,但人类距离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还相当遥远。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阶段性目标。
当前,在两种制度、两种文明长期并存,人类普遍交往的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了“和而不同”的价值共识。因此,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提供了哲学基础,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世界意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健康的重要性,生态环境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多年快速发展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十分突出,老百姓意见大、怨言多,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民生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7]可以说,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能够增进民生福祉,减少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构建清洁美丽的世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人类共同幸福的生态基础,它要求世界各国应当摒弃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传统道路,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绿色责任。
此外,生态危机背景下,“尽管疾病、贫穷、战争也是不幸的来源,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人的幸福破坏是根本性的。”[8]对于今天的人们而言,影响健康和幸福的要素不仅仅局限于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满足,更在于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环境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支撑。因此,在全球环境问题日渐严峻的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意蕴势在必行。
简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五个方面的伦理蕴含,倡导将人类社会建设成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的社会;义利兼顾、合作共赢的社会;守望相助、共建共享的社会;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的绿色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五个社会”的伦理内涵是一个科学完整、意义深远的思想体系。
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是建设医患关系的重要主体,对未来从业过程中如何妥善解决医患矛盾、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人类社会何以共生、共存、共建、共享的重大伦理问题的探索,打开了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探索新维度,对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教育如何实现内涵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公平正义的伦理主张,要求加强医学生的职业精神教育,树立正确的从医职业观,以向社会输送合格的医学从业者。
首先,从医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看,部分医学生仍存在一种错误认知,认为在医患关系中,医者掌握了专业化的知识技能就可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以便在医患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医者中心主义”背景下,医患双方往往难以建立一种平等参与的良性互动关系,患者常常处于一种不平等的被动地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要求医学生要摒弃“医患对立”的传统思维,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心理,积极履行自主(尊重)、不伤害、行善(有利)、公正的生命(医学)伦理学四原则,增强医患沟通与信任能力。
其次,从职业内涵看,近年来医患双方因不相信任、彼此不够尊重所诱发的一系列医患纠纷,加剧了医患间的利益冲突,降低了医学生对医生这一职业的敬畏心。诸如部分医疗效果期望过高以及对医者劳动的不尊重所诱发的恶性医闹事件等,也给医者的职业环境带来负面冲击,让部分医学生对未来的职业道路缺乏信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平正义原则要求医学生要加强对自身职业特殊性的认知,既要重视自身的职业道德培育,又要正视自身职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道路与方向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生的医学教育不仅要注重医学知识的学习,而且要加强对医学生的职业精神教育,实现医者的医术与医德是统一。唯有此,医患关系才能逐步向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形态演进。
除了传统的医患安全威胁外,新时代的医患关系面临各类新挑战。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代医疗技术日益呈现出技术化、机械化、智能化的特点,由此催生出多种非传统安全问题。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等作为新型医疗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医患交往模式。在互联网医疗过程中,医患“数字化”(人-机-人)沟通取代了面对面(人-人)的医患交流,医患双方是一种非接触性的诊疗关系。互联网背景下医学技术的发展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助于突破传统“医者中心主义”的医患关系,实现人们就医观念的变革及提升医疗系统的效率,也有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公平配置;另一方面,“互联网医疗”作为新生的诊疗手段所涉及的安全问题也不容轻视,互联网医疗作为一种新型模式的诊疗,它的发展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容易诱发一系列新的医学伦理问题。
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守望相助,要求高校的医学伦理教育要及时关切社会热点,加强问题意识,积极防范各类新型潜在风险。具体而言,高校的医学教育要避免重“治”而轻“防”的错误倾向,应更多涉及有关医学技术的伦理教育,加强对前沿医学伦理问题的认知和把握,及时将“新型诊疗模式与医患情感认同”“互联网医疗事故的风险防控”及“新型诊疗模式与保护患者隐私”等前沿医学伦理问题纳入整体的医学教育体系,这有助于医学生积极防范各类医患安全威胁,积极推进互联网对医疗生态的重构。
在古代,医者行医济世有一套明确的行为准则,“悬壶济世 ”“救死扶伤 ”“五戒十要”“大医精诚”“仁心仁术”等伦理规范是对“医者仁心”的生动诠释。然而,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的急剧变革和由此引发的观念的变革,使医者容易在“医乃仁术”主流价值观与“经济主义”间动摇[9],现代医患关系逐渐遭遇物质化、功利化的伦理困境,医患纠纷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医患双方的利益博弈。
人类命运共同体“义利并举”的经济伦理主张,要求人们既要看到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中蕴含的人的正当利益和权益诉求,又要充分考虑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结合。这要求高校的医学伦理教育应加强医学生义利观教育,帮助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培育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医患间是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医学不是借助高超的医学技术进行利益交易的工具,医学生应具备“以人为本”的仁爱之心,以便在以后的医疗实践中,坚定医德信仰,寻求医患双方最大程度的共识,在关切医者的核心利益的同时作出合乎道义的安排,建立一种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积极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
“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最早是二十世纪由施韦泽提出的,环境伦理学家普遍将其定位为当代西方生态伦理学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先驱。施韦泽提出:“过去所有伦理学的重大错误在于: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但关键在于,人如何对待世界和他所接触的所有生命。”[10]对于彼时的欧洲,施韦泽明显感受到传统欧洲伦理文化的缺陷,即片面强调与人对人、人对社会的义务相关的教条,而没有涉及人对自然的责任和态度,表现出人类伦理精神的危机。施韦泽由此提出重建欧洲文化的主张,即主张一种伦理地肯定世界和生命的世界观,即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当然,施韦泽不仅看到彼时欧洲的精神文化发展远远落后于它的物质成就,而且,他还高度评价了东方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对动物等非人存在物的天然同情,比在欧洲哲学中重要得多的地位。可以说,中国古代“人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生态伦理思想,对他的敬畏生命的伦理观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作为施韦泽批判西方文化的结果,它提醒人们不要片面地只为摆脱物质困境而努力,要求人们更多地考虑把人性、内在自由和现实生活状况统一起来。”[11]
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而不同”的价值共识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主张,强调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表明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这些伦理主张,本质上要求人类要遵循“敬畏生命”的伦理道德,人不仅爱人,而且爱一切生命。那么,“敬畏生命”的医学伦理教育对医学生有何意义?正如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一书中列举了《庄子》中叙述的园丁整治菜园的故事,对人类使用机器使自然的力量为我们服务作出批判。在施韦泽看来,如果一个人使用机械,也就是说过于依赖于社会的物质成就,那么,他就会就会形成一颗机械化的心,并以机械的方式行事。施韦泽以此反对纯粹的技术主义。“敬畏生命”的伦理教育,帮助医学生反思医学技术主义,树立生命重于一切的伦理意识,更多从生命价值维度出发,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国医务工作者表现出超强人道主义精神,彰显“敬畏生命”的伦理价值,这对医学生具有重大积极正面示范作用。
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医学伦理教育,帮助医学生在未来的医学实践中准确定位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防范各类医患关系紧张的隐患、培育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及更好地体验生命观的升华等意义重大,助推医患命运共同体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