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燕明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 200240
代建制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工程项目建设模式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代建单位在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业主的代理人,全面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其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除工程项目的重大决策外,一般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决策均由代建方进行。而业主仅派少量人员在工程现场,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代建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全局性和核心性的特点,工作内容涉及到项目前期策划阶段、设计与计划阶段、招投标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移交及维修阶段等项目全过程。代建单位的管理能力和行为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度进展和投资效益,影响着整个项目完成质量。因此,加强代建制管理模式下建设工程项目监控机制研究、建立规范化的监控流程显得非常重要。笔者认为,重点要加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招标采购、材料(设备)审价、工程费用支付的监控。
设计变更是影响工程项目功能、进度、投资的重要因素,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依法合规”的原则,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设计变更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业主功能需求调整的设计变更,应由业主通知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签发工程指令单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二是因设计施工图图纸自我完善和补充发生的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直接出设计修改,书面材料报代建和业主备案;三是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也称为技术核定),须经设计单位、施工监理、代建单位、业主等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原则上不涉及费用变化。
现场签证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时间过程长,一般是在施工中发生的且在施工图和竣工图上均无法反映的工作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现场签证应本着“内容明确、分级管理、事前审批、事后验收,效率效益兼顾”的原则进行。先由施工单位填报现场签证申请单(须含费用估算)并提供现场签证原因或理由、签证事件实施前后的照片或图纸等依据文件以及费用测算报告等文件资料。代建单位审核后可根据估算费用大小分别处理:如超过约定金额(比如5万元),应报送业主审批;如不超过约定金额,可与监理会商后进行审批,报业主备案。
招标采购是影响工程进度的重要因素,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很多工程项目因为招标不及时或者考虑不周全,产生施工延误或者返工,拖延了工期。因此,代建单位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和招标需求,指导招标代理单位起草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单位发起项目招标采购审核单,代建单位应及时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核。待业主出具审核意见后,代建单位一并反馈给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修改完成后,根据招标控制价的金额标准依法依规启动招标工作程序,择优选择交易对象,使得业主可以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
工程投资管理中,材料(设备)价格审核工作至关重要。代建单位应当规范和准确地进行价格审批工作,避免风险,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效率。一般而言,在投标清单上属于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或者招标图纸中材料(设备)描述清晰但招标遗漏的材料(设备),或者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涉及更换或新增的材料(设备),且单项总价未达招标要求,可通过价格审核流程确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前2周,提交上报工程材料(设备)审价单和附件资料(经批准通过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上报三家及以上材料(设备)品牌厂家资料、厂家报价资料。施工监理收到审价申请单后及时完成对材料(设备)规格、使用部位等信息复核并签署意见报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审批。根据业主审批的结果,代建单位通知施工单位组织落实采购工作。
工程费用支付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目前,通常在施工合同中会明确工程费用支付方式,一般按形象进度节点付款或者按月工程量结算付款。以形象进度节点付款为例,一般施工单位完成相应的形象节点进度后,将形象进度文字说明、形象节点照片,提交施工监理单位审核。施工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费用申请表后,及时就有关形象进度节点完成情况核实并签署意见;代建单位在收到经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的费用申请表后,及时就有关形象节点完成事实、本期申请金额、上期累计支付金额、合同尚需支付合同额等相关情况签署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批。除了设置合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外, 代建单位还应作好工程索赔和支付风险的研判, 尽量避免出现合同以外的工程款支付,确保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