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漳河水库三干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与成效

2021-04-03 05:46湖北省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
中国水利 2021年17期
关键词:干渠水价节水

湖北省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湖北省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抓住机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探索出南方丰水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方式办法,形成了一整套可复制易推广的体制机制建设经验。

一、基本情况

漳河水库三干渠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区位于三干渠三分干洪庙支渠和仓库支渠,灌溉面积3.67万亩(1亩=1/15 hm2,下同)。涉及分干及支渠共3条,分别为三干渠三分干渠首至苏冢节制闸12.11 km、洪庙支渠4.22 km和仓库支渠6.76 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完善末级渠系建设、配套完善计量设施、信息化工程建设、农业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农业初始水权界定、农业水价测算、建立创新农业用水机制和工程管护机制等内容。

二、主要做法

三干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三个环节、四个到位”开展工作,即紧盯节水“一个目标”,把握计量收费、定额考核、农户参与“三个环节”,实现组织领导、落地措施、群众支持、配套政策“四个到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稳健有力。

1.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荆门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具体实施,并由市、县两级财政、物价及有关乡镇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为三干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完善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加强协会能力建设

按照“易操作、便管理”的原则,在试点区成立了3个农民用水者协会,落实了注册资金、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并按社团组织登记管理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年度审验等,使其合法有效、群众认可。规范协会组建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组成人员,为会员颁发会员证。协会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入户调查掌握农户基本情况,代表农户意愿参与协会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参与供水成本测算、建立相关台账及档案管理等工作。三干渠管理处作为供水管理单位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注重年度工程维修计划向协会管理渠道延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向协会末级渠系延伸,协调县、镇两级水务部门大力支持维修养护经费向协会倾斜,保证协会工程管理与日常维护费用。

3.抓住关键环节,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

按照“改革目标切实可行、改革步骤适应民情、试点经验可复制易推广”的总体要求,紧扣“节水、减污、减负、增收、可持续运行、良性发展”等关键环节,精心编制实施方案。综合考虑灌区农业灌溉特点,结合种植业、养殖业用水需求,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完善用水保障和水价运行机制。

①明晰水权。县、镇两级政府行文确定协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其细化分解到用水户,落实到具体水源,明晰水权。

②分级分类核定和适当调整农业水价。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农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

③规划在先、评审在先,科学施工。委托荆门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对土建工程和信息化部分进行规划勘察设计,比对方案,优中选优,按照相关建设程序先进行评审,按“四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4.高标准建设配套工程,提升水利基础设施硬件条件

高标准建设试点区农田水利配套工程,提升水利基础设施硬件条件,实现渠系供水精准调控。为完善工程设施、保证终端用水计量到位、满足水价改革试点定额控制、水价测算、计收水费的需要,完成洪庙、仓库两条支渠5.6 km渠道整治,拆除重建水工建筑物39处;新建太阳能监控站点11处,直灌口及斗口计量109处;信息化建设完成三分干、仓库、洪庙支渠视频监视采集点34处,三分干沿线16 km传输网络及电缆敷设,市电+光纤测控节制闸设备10套,实现工程日常管理视频监控全覆盖、涵闸开启流量调度全自动,用水数据实时监控、网络监控。

5.科学测算供水价格,提高水价公信力

围绕水价形成机制,组织市县物价部门、水管单位、用水者协会、乡镇水务站代表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参加水价测算工作,通过业外调研、业内资料查阅、综合政策分析等环节,对水价进行测算。

①立足现实调研,摸清农户用水基本情况。围绕农业收入水平与种植结构类型、供水成本结构、水费支出占农业收入比重、现状水费补贴能力、农户对提高水价意愿度、历史亩均用水量、外出务工人员收入状况等专题,组织20多名技术人员,分10个小组,对3个协会1 615户农户的人口、耕地、水库、塘堰等基本信息以及近10年的农业用水总量、用水成本、亩均用水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为核定农业初始水权,落实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②立足业内资料查阅,摸清投资与固定资产存量状况。针对历年试点项目区灌排工程投资情况,形成固定资产规模量和结构明细表,从而计算出相应渠系供水区域的折旧成本,为制定全成本水价提供了计算基础。

③立足综合政策分析,使改革措施紧扣国家惠农政策。在摸清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和提价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核算的全成本水价和运行维护水价水平,设计基本水价、计量水价和累计水价,以灌区用水分类型设计出水价改革的制度方案,融入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政策,为水价制度落实提供支持,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落实提供保证。

④立足行政审批,强化水价政策的刚性约束和过程调整。三干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水价标准由灌区、协会联合核算申报,县物价局、水务局组织审核批复。

三、主要成效

1.明确主体确定水权,预期节水目标显著

以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其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颁发用水权证,明晰水权。根据年度来水量预报,实行年度动态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对用户结余的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回购或跨区域、跨行业转让。制定了农业水权分配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等配套政策。对比改革前用水数据,经测算,试点项目区农田可实现亩均节水约75 m3,年节水量约229.5万m3,较改革前亩均节水20%以上,节水效益十分显著。

2.分级分类定水价,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健全完善

荆门市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型灌区骨干工程水价由市政府定价,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水价由县级政府定价,跨行政区灌区水价由上级政府定价;具体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经济作物和养殖业附加值高,其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灌区可控范围内限采地下水,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改善。实行农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了农业节水。灌区沙洋县物价局对末级渠系的运行成本价和完全成本价进行了测算,提出了分级分类分档水价。

3.靶向施策定奖补,保证制度精准有效

出台《荆门市三干渠灌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试行)》和《荆门市三干渠灌区农业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对象主要为定额内用水的种粮农户、农民用水者协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结合农业用水定额、降雨量、供水远近、地形、同区域同类型作物年度亩均用水量,确定标准亩节水量奖励基准,按照节水量给予分档奖励。统筹水管单位工程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农村水利“一事一议”资金、节能减排资金及其他有关农业奖补资金、农业水费结余资金等,拓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基金(2017年补贴30万元、2018年补贴50万元均已下达发放)。

4.结合实际提高水价,水费收缴意愿和农户支出负担风险可控

根据试点项目区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方案测算,自流灌溉区直接提高农业水价3元/亩,其他分类型试点区如果在定额内用水,整体上不会提高水价,执行水费占农业种植收入的比例为5%左右,而农户意愿调查承担的比例在8%左右,整体上未增加农户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多转向非农产业务工,农户平均年收入增长,而水费支出所占比重仅为0.5%左右,农业用水存在提高水价的空间。末级渠系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规范运行、计量设施的完善和收费透明度的提高,实现了责、权、利三者关系的统一,年灌溉周期和轮灌时间大幅度缩短,水费实收率明显提高,平均水费收缴率从原来的85%提高至95%以上。

四、结 语

漳河水库三干渠通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探索及实践,明晰了水权,逐步建立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农民用水者协会运行规范,在管理和收费中得到了用水户的支持,灌区节水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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