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繁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水利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符合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为加强水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贯穿了整个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
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南四湖湖腰,行政区划涉及江苏省沛县和山东省微山县。工程区所在地江苏省沛县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微山县属于山东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08),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3 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和施工临建工程区。
1.主体工程区
主体工程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堤顶道路改建,堤坡防护,护岸工程、一闸及溢流坝除险加固等。堤顶道路改建后路面硬化,两侧边坡及路肩设置排水沟及绿化;堤坡防护施工前清基,后期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护岸工程施工结束后,对裸露地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措施。
2.弃渣场防治区
对于大沙河取(弃)土场区在取土前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取(弃)土场区;在取(弃)土场四周设置栏栅土埂;在取(弃)土场坡脚及坡面设置排水沟;对取(弃)土场进行临时拦挡覆盖;工程结束后对取(弃)土场边坡采取林灌草结合的植物措施。
3.施工临建工程区
施工前,对施工临建工程占用的可剥离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铺设草皮进行防护;施工临时道路一侧开挖临时排水沟,剥离的表土运至施工生产生活区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进行防护。
主体工程区主要包括改建后的堤顶道路两侧及护坡设置排水沟及绿化,堤坡清基,堤坡采取植物措施进行绿化美化,护岸工程结束后采取乔灌草结合防护措施进行绿化美化。
二级坝土坝一闸~二闸之间上游侧护堤地被风浪掏刷损毁,仅剩22.0m 护堤地。为防止风浪进一步掏刷堤脚,该工程结合溢流坝开挖弃土、堤坡清基弃土等恢复原50m 宽护堤地,在护堤地外侧新建M10 浆砌石护岸,并对填土恢复的护堤地裸露地表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措施进行绿化美化。
该工程产生弃土(渣)运至大沙河闸附近弃渣场集中堆放。
1.工程措施
在取土前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在取(弃)土场。剥离表土在取(弃)土场南北两侧堆放。弃土结束后,对取(弃)土场区坡面进行表土回覆和土地整治。
为保证渣体稳定及防治水土流失,弃土堆放结束后在坡面和坡脚设置畅通的排水沟,坡面排水沟与顶部复垦排水沟及坡脚排水沟相连,坡脚排水沟与取(弃)土场东侧河沟相连。取(弃)土场场区沿坡脚线设置坡脚排水沟,坡脚排水沟为土沟。坡面设置梯形结构浆砌石排水沟。取(弃)土场周围布设拦渣土埂,土料直接采用工程弃土,土埂顶宽2m,高2m,边坡1 ∶2.5。
2.植物措施
工程弃土(渣)运回大沙河取(弃)土场区后,对取(弃)土场区坡面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措施进行绿化。乔木选择水杉,灌木选择紫穗槐,乔灌木下铺设马尼拉草皮。
3.临时措施
为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根据“先拦后弃”的水土保持要求,在弃土堆存前在弃土场周边采用袋装土拦挡,土料直接利用工程弃土,袋装土码放成梯形,顶宽0.5m,底宽1.5m,高1.0m。取(弃)土场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堆放在场区内,在表土回覆前对剥离堆放的表土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在植物措施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前,若遇降水,对弃渣表面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
该工程施工临建工程区主要包括施工临时道路及施工生产区。
1.工程措施
施工前,对施工临建工程区扰动地表区域的表层土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范围内;后期用作复垦用土。表土剥离厚度0.30m,采用推土机推土。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工程区进行土地整治,为后期植物措施创造条件。
2.植物措施
施工临建工程区占地均为临时占地,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水杉并铺设狗牙根草皮的防治措施。
3.临时措施
(1)道路排水沟开挖
在施工临时道路一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简易梯形土沟,底宽0.3m,深0.4m,边坡1 ∶1。
(2)弃土临时防护
工程施工前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一角。为防止降水产生水土流失,对表土采取坡脚装土编织袋拦挡,表面彩条布覆盖、周边开挖排水沟措施进行临时防护。表土集中堆放,堆高2.5m,边坡1 ∶1。在临时堆放的表土坡脚处采用袋装土拦挡,袋装土码成梯形断面,底宽0.5m,底宽1.5m,高1.0m。为了防止来水的冲刷,设计在表土堆存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土质梯形断面,断面尺寸底宽0.3m,深0.4m,边坡1 ∶1。
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区的水土流失,以及水土保持各项治理工程实施后的保水保土效益,主要内容包括:
1.扰动土地情况
扰动土地情况监测的内容包括扰动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等。
2.取弃土监测
要求对生产建设活动中所有的取弃土场和临时堆放场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取弃土场及临时堆放场的数量、位置、方量、表土剥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水土流失情况
监测主要包括土壤流失面积、土壤流失量、取弃土潜在土壤流失量、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的取弃土数量。
4.水土保持措施监测
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监测,包括措施类型、开(完)工日期、位置、规格、尺寸、数量、林草覆盖度(郁闭度)、防治效果、运行状况等。
该工程共布置监测点4 处,分别在主体工程区堤坡、主体工程护岸工程恢复护堤地、大沙河弃渣场及溢流坝施工生产生活区。
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扰动土地情况实地量测监测不少于每季度1 次;弃土场面积、水土保持措施监测不少于每月1 次,正在实施弃土场方量、表土剥离情况监测不少于每10 天1 次,临时堆放场监测不少于每月1 次;土壤流失面积监测不少于每季度1 次,土壤流失量、弃土场潜在土壤流失量监测不少于每月1 次,遇暴雨加测;工程措施及防治效果每月监测记录1 次,植物措施生长情况每季度监测记录1 次,临时措施每月记录1 次。
(1)参建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管理、监理和监测工作。
(2)项目法人将水土保持工程纳入项目的招标管理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明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进一步确定工程内容、质量和进度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控制和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3)水土保持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水土保持监理。监理单位定期将监理报告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立水土保持监理档案,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及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措施影像资料。
(4)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开挖范围,严禁乱挖乱采,严禁乱堆、乱放弃渣;土石方挖填施工要避开雨季;表土剥离要设置临时防护,减少堆置时间;拦挡及排水等防护措施要先于工程挖填,避免施工初期水土流失。设立保护地表和植被的警示牌;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机械的运行范围,防止扩大对地表的扰动;植物措施工程施工时,加强植物措施的后期抚育工作,确保植物成活率。
(5)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区开展现场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6)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结论。
水土保持工程以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为辅,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有机结合,临时性措施与永久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工程措施的控制性和时效性,保证在短时期内遏制或减少水土流失,再利用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蓄水保土,保护新生地表,实现水土流失彻底防治,并绿化美化环境。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减少了南四湖二级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期间的损失,实现生态和环境的双重效益。现阶段已完成生态护坡建设41000m2,整理绿化用地7100m2,栽植法桐、女贞等3400 株,种植石楠、卫矛等6800m2,铺设草皮42000m2,后续施工正在有序开展。通过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二级坝枢纽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提升,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对水利工程建设有重要的推进作用,消减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工程建设区的生态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局部改善,短期的投入将取得长效的收益。水土保持工程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占比将随着建设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而增加,水生态文明建设也将全面融入到水利工程建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