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唐诗之路的水文化地理空间演变

2021-04-02 06:49敏,赵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浙西诗路浙东

项 敏,赵 平

(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1215;2.中国水利博物馆,浙江 杭州 311215)

江河湖泊往往是两个区域地理的界河、界湖。千百年来随着人口流动、区划调整和文化交融,以河湖为界的初始地名语义也在不断演进,指向的地理空间出现偏移、交叉、重叠,有些甚至与本义大相径庭。“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浙江学者提出了‘浙东唐诗之路’这个概念,使得唐诗研究跟浙江地域文化结合了起来,受到了学界的认同。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浙东唐诗之路’。这样,‘浙东唐诗之路’就与当代浙江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了。”[1]作为浙江大花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浙东唐诗之路于2020年正式启动建设,是诗路文化带的领头羊,被重点打造,寄予厚望。与此同时,其他三条名称上以江河命名的诗路文化带建设也正在开展。古代诗文、地域文化与当代浙江文化,尤其是与水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开展诗路文化带建设,体现了江河文化深厚的历史价值和人文底蕴。“浙东唐诗之路”等诗路名称看似简单,“基础好,底蕴深,特色明显”,倘若未能准确把握其历史沿革和地域特色,在文化创建活动中容易偏移本意,甚至张冠李戴,不仅难以取得建设效果,还会造成负面影响。

1 古代钱塘江分界的浙东区划沿革

一条钱塘江,自古以来把浙江分成了浙东和浙西。本文以浙东唐诗之路为例,着重考察浙东区域。为了叙述方便,假设浙东与浙西相对,先关注钱塘江以南直至浙闽交界,回溯在此区域的行政区划历史演变过程。

以钱塘江为界,春秋时分为吴、越两国,此时我们假设浙东大部分属于越国。战国时则属楚国。秦时分属会稽、闽中等郡。汉沿袭之,属扬州刺史部。东汉永建四年(129 年),析会稽郡为吴、会稽两郡。三国时入东吴版图,仍属扬州。东吴太平二年(257 年)会稽郡分出了临海郡,永安三年(260 年)又分会稽郡南部为建安郡,宝鼎元年(266 年)分会稽郡立东阳郡。西晋永嘉二年(308 年),从临海郡分出永嘉郡。南朝从扬州分出东扬州,浙东属该部。唐贞观元年(627 年)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 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浙东属江南东道。江南东道在隋唐属于监察区名称,是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开元二十六年(738 年)明州的设立,标志着浙东道的七个州基本定型,包括越州、明州、台州、婺州、衢州、温州、处州。李白诗作《别储邕之剡中》:“借问剡中道,东南指越乡。”[2]该诗作于天宝元年(742 年),诗中“越乡”指称越州或属于江南东道范围更广的地区。乾元元年(758 年)拆江南道为浙江东道、浙江西道和福建道,置浙江东道节度使,领越、睦、衢、婺、台、明、处、温八州,包括今天的除钱塘江以北之外的浙江省大部分地方。不少学者认为“浙东”的称呼以及区域,就是源于该时期江南道浙东观察使名称以及管辖区域。大历十四年(779 年)、建中二年(781 年)浙江东道两度被废,与浙西合并。贞元三年(787 年)两浙分割,浙东观察使恢复。此后百年,裴肃、元稹、李绅都曾任浙东观察使。五代时浙东为吴越国地,属江南道。北宋属两浙路。南宋分置两浙西路和两浙东路。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 年),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而两浙始以省称。明洪武九年(1376 年)改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十五年割嘉兴、湖州二府属焉,领十一府,辖境与今浙江基本一致。清初改浙江承宣布政使司为浙江行省。清雍正《浙江通志》记:“国朝因之,省会曰杭州,次嘉兴,次湖州,凡三府在大江之右,是为浙西。次宁波,次绍兴、台州、金华、衢州、严州、温州、处州,凡八府,皆大江之左,是为浙东。”[3]

浙东一词是不断演变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理概念,浙学、浙东学派、浙东学术,学术文化属于不同的范畴,内涵和外延各有异同,但都与之相关,生于斯、发于斯、繁盛于斯。“绍兴从越国时就兴崇移民文化,范蠡就是人才引进的楚国人。”[4]自汉晋至明清,浙东人文势力崛起,既有过江侨姓,也有会稽旧姓,从出身细族孤门的王充,到晋时南迁或履职浙东的王、谢家族。浙东学术影响大、历时久,涉及史学、文学、医学等诸多领域。“浙东学派有籍可考者近千人之多,其中在学术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不下百人。”[5]可以说,浙东文化地理概念的演变史就是古代浙江力量的发生发展史。

2 “浙东”水文化地理空间的古今异同

2.1 界河引发的“浙东”“浙西”之惑

钱塘江又名浙江,是浙江的母亲河,省以水名,大江南北从吴越争霸,到浙西、浙东分辖,流域两岸孕育积淀了丰厚的、具有浙江地域特色的水文化。作为两浙文化史上独特的符号,“浙东”“浙西”承载着太多历史文化信息,既是地理方位、行政建制,又是学派名称、诗词意象,浓缩了江浙文化精粹。但是当去搜寻这些区划、词派、学派及其人物的方位时,往往会南辕北辙,陷入困惑。古代浙西原来是浙江西道(也是宋朝两浙西路)的简称,现在却主要是浙北,包括今浙江的钱塘江以北杭嘉湖大部、上海,还有苏南部分地区。现在地理上的浙西,古代却属于浙东,即两浙东路。明代的浙中王门其实不在浙中,南宋吕学创始人吕祖谦确实来自浙中,还有远在浙南的北宋永嘉九先生,统统归属浙东学术。“西”是西北还是东北,“东”是正东还是东南,“浙”是省名还是江名?“浙东”“浙西”古今语义差异实在出人意表,可谓两浙历史文献中最容易被误读的文化词汇。

2.2 “江南”与“浙东”的地理方位迷局

古人以中原为中心,坐北向南看,自江北论之,以左为东,故长江以东、钱塘江以东自然都是大江之左。不过,长江下游以南广袤大地还被称作江南,不少区域是与江东重叠的,既是江南又是江东,说明了方位指称的矛盾与杂乱。

两浙的情况与长江南北、西东略有不同,但也十分棘手。依照现代地理方位的表达来看,古代浙东八州或七州并不位于钱塘江正东,也基本不在钱塘江以东。如果将钱塘江上游富春江、新安江以及支流都算上,或者说是钱塘江流域以东,不仅十分勉强,而且表述存疑。钱塘江呈多个之字形蜿蜒入海,东北走向类似于芜湖以下的长江下游,地理位置是南岸,偏要称江东。以现代汉语“浙江东部学派”“浙江东部文化”来涵盖源于浙江中部却属于浙东学术范畴的吕学、永康学派,显然是对古今词义的失真转换。从现代地理方位来看,古代“浙东”范围与其说是“浙江东部”,还不如说“钱塘江以南或东南”更加接近史实。

2.3 “浙”与“东”的区域内外辨析

传统意义上的浙东不等于浙江东部,沿革过程中的古代浙东,与今人眼中仅限于方位的浙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错位。“浙东”一词,不光要分析“东”的含义,还要探究“浙”到底是指一条江,还是一个省或古代某个时期的行政区划。若是前者,则浙东是江之东,尽管浙东名称是与浙西相对而言,最初就是水名,不过在现代人眼里,“浙”不是一条江。当然,浙东后来也不仅仅是江之东,唐宋时期的浙江东道或两浙东路本身就是行政区划。那么,当我们谈论“浙东”时,便指的是区域内的东部,浙江省域内的东部。于是,浙东作为一个历史文化词汇,古“浙东”自然由“钱塘江以东”演变成为“浙江东部”。

3 “浙东唐诗之路”主线与空间位移

3.1 作为水路的“唐诗之路”提出及范围

“唐诗之路”概念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竺岳兵先生首次提出“唐诗之路”,1993年中国唐代文学学会正式命名“浙东唐诗之路”。当时竺岳兵先生初倡是以“剡溪是一条唐诗之路”立论的,后由剡溪逐渐往南北延伸。在《剡溪——唐诗之路》一文中,他分析了该路三要素之一“范围的确定性”:“唐诗中的浙东范围,指浦阳江流域以东,括苍山脉以北至东海这一地区。台州以南,唐诗往往称其为‘北闽’。因此,唐诗所称的浙东区界,是极为清晰的。它的总面积约2万余平方公里。”[6]

3.2 四条诗路“以水为纽带”

2018年6月,“唐诗之路”首倡时间刚好过去了30年,浙江省大花园建设动员部署会提出建设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之路、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等四条诗路,“这四条诗路,贯穿了浙东、浙西、浙南、浙北、浙中”。从四条诗路名称上分析,后三条都是从水域或流域来划分的,浙东唐诗之路表面上看以方位命名,实则基于古代水系及山水文化。“浙东唐诗之路主要是水路,其次才是陆路。”[7]时任省长袁家军在《求是》发表文章提出“高标准推进全域旅游”“以水为纽带,打造四条黄金旅游线路”,并明确了浙东唐诗之路的主体:“以萧山—柯桥—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天台—仙居(临海)为主体。”[8]水是四条诗路的纽带,贯穿浙江全域。这里的主体也是主线范围,除了起点萧山,基本上都是绍兴、台州地界。

3.3 “浙东唐诗之路”线路的指称与确认

2019年2月11日,《光明日报》刊载林家骊《“浙东唐诗之路”上的诗歌创作》,以文学史学者角度认为浙东唐诗之路“是指唐代诗人穿越浙东七州(越州、明州、台州、温州、处州、婺州、衢州)的山水人文之路”。[9]该文的七州与唐开元以后的七州相呼应,跟后世的八州或八府比较,睦州(严州)行政区划多次变动,归属较为特殊。2019年6月3日,《光明日报》专门邀请学者一起探讨“浙东唐诗之路”的形成与发展及其现实意义,林家骊先生提到浙东唐诗之路的“主要”线路:“指从浙江渡江抵越州萧山西陵渡口进入浙东运河,再到达越州——就是今天的绍兴,然后沿越中名水剡溪上溯,经剡中到达佛教天台宗发源地天台山。”[1]方铭先生认为:“浙东唐诗之路是一条自钱塘江经过绍兴,而后经浙东运河、曹娥江至剡溪再达新昌,直至台州天台以及温州的路线。”[1]从这些意见可以看出,浙东唐诗之路穿越了浙东七州,起点是杭州萧山,主体是绍兴、台州一带,有时还延伸至温州。

2020年4月,浙江省推进“四大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浙东唐诗之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收文方除了省级有关单位,地方政府仅为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文件中明确了沿线四市两区,四市是指杭州市以外的上述四市,两区为杭州市萧山区、滨江区。假如撇开杭州两区,四市的范围,刚好与部分学者所称的宁、绍、台、舟中“浙东”重合。同年8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回应关于诸暨是否列入浙东唐诗之路的问题,专门印发“浙发社会函〔2020〕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主线和支线:“浙东唐诗之路主要以曹娥江—剡溪—椒(灵)江为主线,包括宁波(奉化、余姚)—舟山支线,覆盖宁波、绍兴、舟山、台州等行政区域,诸暨市包括在此覆盖范围之内。”据此更为明晰,浙东唐诗之路的主线在绍兴、台州,支线在宁波、舟山,界定范围呈现出明显的缩小和东移趋势。

3.4 四条诗路的地理空间划分

与古代浙东、浙西“两浙”相较,四条诗路除了其中的大运河诗路主要经过了古代原属于“浙西”的杭嘉湖,其余三条即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诗路、瓯江山水诗路,将古代浙东分成了三块。浙东唐诗之路号称浙东,仅宁、绍、台、舟等市,只是将浙江东道八州之越、台、明三州划入;钱塘江诗路大致相当于睦、婺、衢三州,加上部分原属浙西的杭州、海宁部分地带;瓯江山水诗路,则为处、温二州。

这一划分,以现今的行政区切块,避免了地理空间上的重叠和文化建设任务的重复。“唐诗之路”以一溪之旅游始倡,以人文历史定名“浙东”,初期涵盖古代七州,再以诗路文化带建设确定主线和支线,地理空间主要限定在古时越、明、台三州,现今的绍兴、台州、宁波、舟山四市。至此,四条诗路包括浙东的范围尘埃落定。在特定文化建设活动背景下,浙东唐诗之路的“浙东”最新涵盖行政区域就是浙江省东部四市,其语义与地理空间跟传统“浙东”已渐行渐远。诚如陈寅恪所指出:“盖一时代之名词,有一时代之界说。其涵义之广狭,随政治社会之变迁而不同,往往巨大之纠纷讹谬,即因兹细故而起,此尤为治史学者所宜审慎也。”[10]

4 结 语

由钱塘江等界河而命名的古代行政区划,逐步演变为该区域或延伸区域的文化地理概念,其中若干词汇及其衍生义为当今文化建设活动所运用,但相关语义的地理空间已发生转移。此浙东,非彼浙东,范围不同,内涵不同。一些浙东唐诗之路的活动,搭的是浙东台,唱的是另一出浙东戏。为了吸引客流,可以宣传地方文化,但不宜以“讹谬”误导民众。随着现代水利和交通科技飞速发展,天堑变通途,江河的地理阻隔逐渐成为历史。逐水而居、隔江而治变成拥江发展,有些界河、界湖甚至成了内河、内湖。流域水文化相比界河文化呈现出更为明显的优势,需要密切关注水文化地理概念和空间的演进动态,统筹兼顾文化传承与创新,及时引导各类新兴文化形态和文化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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