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回顾与展望

2021-04-01 14:15叶蓓蓓邹小草
广西教育·A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内容分析

叶蓓蓓 邹小草

【摘要】本文对“退休教师支教”和“退休教师支教政策”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可以划分为政策构想、政策从属和政策独立三个阶段,各个阶段政策文本内容涉及支教职称、支教时长、支教规模、支教方式、支教经费保障等多个方面,为更好地达成开发退休教师资源、提高乡村教学质量的目标,未来一段时间内,可以从深化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内容、凸显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地域性和提高退休支教学科结构契合性等方面完善退休教师支教政策。

【关键词】广西退休教师 支教政策 内容分析 改革走向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05-0004-05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强,涌现大量的优秀闲置退休教师资源。广西乡村教育目前仍面临着师资存在缺口和教师整体教育水平不高的困境,从政策上引导退休教师支教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出台多项鼓励符合支教条件且有意愿的退休教师赴广西开展支教活动的政策。在“国家主导”的制度设计下,我国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目前形成社会各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公益类以及个体志愿者四大类教师援助格局。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下,除却公费师范生、“特岗计划”和“顶岗实习”等招募年轻教师支援广西的政策,开发利用退休教师资源的政策也一直在建构和完善中。目前,对教师支教的研究多见于“教师补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流动”等研究中,针对退休教师支教政策的研究较少,且散见于报纸和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本文聚焦退休教師支教相关政策文本,系统阐述广西退休教师支教政策的演进阶段、文本内容和未来走向。

一、概念界定

(一)退休教师支教

退休教师支教指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身体健康的教师为乡村中小学提供教育支持的行为,包括物力支持和智力支持等。

(二)退休教师支教政策

退休教师支教政策指包括老龄工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等领域的政策、公告、法律、法规在内的集合。之所以这样界定,是因为当前直接以“退休教师支教”命名的政策较少,多数隐含在其他教育政策中,或表述方式采用“老龄”“银龄”等。

二、退休教师支教政策演进脉络

(一)政策构想阶段(2002年之前)

1.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在加强老龄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发展教育,鼓励“老有所为”,开始着眼于退休教师支教事业的发展。

2.政策演进

200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一文,旨在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2002年9月2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中科院老同志科普宣讲团座谈会上提出“老龄委可以研究开展以民间形式组织的发挥老年人才智力的活动”。2002年之前,退休教师支教处于政策构想阶段,并未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退休教师支教的具体措施。

(二)政策从属阶段(2003—2015年)

1.政策背景

应党中央、国务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多渠道开发教师资源、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的发展计划被提上日程。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从政策层面动员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支教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重要路径之一。

2.政策演进

2003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强调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年,全国老龄委启动了“银龄行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为广东省对口援助的省份,退休教师通过支教等方式参与援助。2012年12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退休教师在此政策的号召下积极投身于新的教育事业。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指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2015—2020年)》的通知,公开招募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并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梳理上述政策可知,此阶段退休教师支教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从属于其他政策文件中,暂未出台直接阐述退休教师支教的政策文件。

(三)政策独立阶段(2016年至今)

1.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动员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于乡村教育,这一阶段相继出台了系列针对退休教师支教的政策。

2.政策演进

2017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支教的目标、时间等信息。同月,广西启动实施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支教的计划。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2018年5月,财政部和教育部下达《2018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明确退休教师支教的工作补助。2018年6月,广西继续组织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发布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前往乡村学校支教的通知。2018年7月,《银龄讲学实施方案》提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2019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系统部署优秀退休教师支教事宜。2019年7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广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1515名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惠及南宁、柳州等12个市。2020年2月,教育部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动员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教师对口援助云南和新疆的三所大学,虽然此次援助未涉及广西高校,但开创了高校退休教师支教的政策先河,惠及广西高校指日可待。这一阶段,退休教师政策从综合性向专业化发展,逐步得到细化。

三、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内容分析

(一)支教职称与年龄:职称标准不断提高,增加年龄限制

政策从属阶段开始明确职称要求,但对年龄未作限制;政策独立阶段,增加年龄要求。为保障退休教师支教质量,对退休教师职称要求从无规定到有明确规定,且对职称的要求越来越高。职称和年龄的规定间接提高了退休支教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增加了退休教师支教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二)支教时长:加入支教时长规定,趋向学情所需

政策从属阶段,明确要求退休教师支教至少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期;政策独立阶段,提出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关于退休教师支教时长要求的延长,更加符合课程设置的要求和学生求学需求,也有利于加强退休教师参与支教的相对稳定性,从而提高支教质量。

(三)支教规模:由模糊到具体,规模不断扩大

关于退休教师参与支教的规模,政策构想阶段未明确要求;政策从属阶段提出“规模适当”的政策部署;政策独立阶段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在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多次发文招募数以千计的退休讲学教师等。

(四)支教方式:从指导受援地教师为主转向“下沉”一线参与教学为主

政策從属阶段,退休教师支教的方式多围绕指导和培训受援地教师进行;政策独立阶段,将退休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教学活动的任务放在培训受援地教师之前。退休教师直接“下沉”一线参与教学,既有利于受援学校教师在观摩学习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又能直接促进受援学校学生学业成绩提高。

(五)支教经费:从无到有,再到专款专用

政策从属阶段,退休教师支教经费从难以落实发展到开始制定经费分担标准;政策独立阶段多项政策在经费保障方面均制定规范的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经费支持作为提高退休教师支教积极性的动力因素之一,也是引导和提高退休教师支教质量的重要保障。政策上对于退休教师支教经费支持呈现出从无到有再到专款专用的发展趋势。

(六)支教管理与评价:管理逐步细化,评价仍需完善

政策从属阶段,退休教师管理从不明晰到提出由受援地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政策独立阶段开始采用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方案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管理方面从政策理念落实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最终建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评估,有利于退休教师支教管理的规范化运行。

(七)支教相关法律:散见于其他法律,专门化法律未有成文

关于退休教师法律保障相关政策,仅在政策构想阶段提出要重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之后未出台关于退休教师支教的具体法律规定。

四、退休教师支教政策未来改革走向

(一)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内容有待深化

1.加大退休教师支教经费支持力度

从经济层面加大对退休教师支教行为的引导和支持,是推动退休教师投身于支教事业并稳定参与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同时要设立退休教师支教专项资金,明确专项经费的来源、分配和管理等相关程序,并由专门机构进行监管和评估,保证合理规范地使用退休教师支教经费。

2.完善退休支教教师管理与评价体系

退休教师支教评价体系是评判退休教师支教质量,反思和修订支教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退休教师支教评价沿用支教所在学校对所有在职教师的评价体系,尚未出台退休教师支教管理与评价的细则,无章可循会导致支教管理与评价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3.加强退休教师支教相关教育立法

教育立法既是规范教师行为的法律准则,又是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囿于年龄、新环境适应等因素,退休教师这一特殊群体可能存在现有教育法律法规未能涵盖的状况。已发行的关于退休教师支教的文件中未形成针对这一群体的专门条例,如何确保退休支教教师履行相应义务的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退休教师退出机制能否切实、人性化地运行等,都需要以有针对性的教育立法的方式加以保护和约束。

(二)退休教师支教政策地域性与学科结构有待凸显

1.兼顾广西多民族文化特性

退休教师支教政策未提及针对多民族地区文化多样现状的应对之策,广西属于多民族聚居区,地区文化的多样性在教育上也有明显的体现。退休支教教师多来自广西以外的城市学校,受援学校以广西乡村学校为主。退休支教教师对广西乡村的文化、风俗和习惯等了解较少,不利于在受援学校顺利开展教学工作。因此,如何从退休支教教师来源和岗前培训等方面兼顾广西多民族文化特性仍有待考量。

2.提高退休教师学科背景与所教学科的契合性

退休教师学科背景与所教学科契合是精准支教的必然要求,也是未来规范化支教的必然选择。在如何满足民族地区部分学科师资需求等方面,还缺少具体而有可操作性的规定。目前仅在《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到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其他未述及退休教师学科背景与支教所教学科的关系。因此,从政策层面确保退休教师教授学科与支教时所教科目的契合性是提高退休教师支教质量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杜明峰.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教师制度的变迁与逻辑[J].全球教育展望,2018,47(7)

[2]郑新蓉,孟雅琴,马瑶.我国面向农村的教师援助现状及其成效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21(6)

[3]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Z].中发〔2000〕13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老龄工作的意见[Z].2003(1)

[5]教育部等五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Z].教民〔2012〕6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Z].国办发〔2015〕43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2015—2020年)[Z].2016-1-12

[8]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度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招聘900人方案[Z].2017-7-24

[9]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三区”人才计划 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Z].2018-4-20

[10]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Z].教师〔2018〕7号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Z].教师厅函〔2019〕6号

[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Z].桂政办发〔2015〕130号

[1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

[14]任胜洪,吴卫,胡雪芳.改革开放40年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回顾及展望[J].2018,29(6)

注: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广西民族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广西民族文化模式的教育传承与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15ZMJ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叶蓓蓓,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邹小草,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教育研究。

(责编 秦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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