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是保障伤病残、老人、妇幼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承载了社会公平正义诉求和对人生命的尊重关怀,体现城市的文明水平和现代化程度。我国现有2.54亿老龄人口,8500万残疾人群体,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吕世明建议从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等角度,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随着老旧小区“老龄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和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家养老成为很多老年人的选择。吕世明认为,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意义重大,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要解决目前居家养老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尚不健全、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建设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和提升、相关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等问题。
吕世明提出,要明确老旧小区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内容范围和出资责任。制定老旧小区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标准和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给予税费减免、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子女与父母共同实施家居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他建议,改造内容范围可包含户外公共空间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居民家里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居家适老信息化改造和辅具装置安装等方面,如小区室外道路和活动场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楼梯间(包括照明设备改造)、加装电梯,厨房燃气泄漏自熄灶具,居家适老辅具装置安装,居家养老运营服务平台建设等。
此外,吕世明认为,要合理区分改造类型,划分改造出资责任。纳入基础类的,应为满足老年人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纳入完善类的,应为满足老年人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求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内容;纳入提升类的,应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