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公室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协同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结合南方区域实际,以现行的《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系列政策文件为依据,建立政府监管与外部专业化监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场成员行为自律监督,明确市场主体、电网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等具体监管内容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及市场化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南方能源监管局网站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