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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21〕111号)正式发布。广东省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总会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加强党建引领,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行,健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全省慈善组织龙头和引领作用,在扶贫济困、抗灾赈灾、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总会将加强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确立了党建工作在总会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以总会党支部为阵地设立的社会组织党委001党建工作站,带动“两新”组织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慈善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连续多年获得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扶贫济困作为一项主营业务,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搭建参与平台,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建立灾害紧急救援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救灾捐款,彰显了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责任担当。先后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广东省扶贫攻坚突出贡献奖”。三是抓好慈善项目、内设基金、慈善主题活动。总会充分发挥枢纽型慈善组织的龙头作用,利用总会平台优势、资质优势、资源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慈善。“大爱救心”项目被授予第六届“中华慈善奖”;同时大力发展内设冠名专项基金,在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南粤慈善 公益同行”慈善主题活动,传播慈心善举,社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了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四是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坚持服务型慈善和阳光慈善,实现专业化水平、信息化水平、制度化水平、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在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总会再次荣获5A评估等级。
回首2021年,意义非凡。我们亲历了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我们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正昂首阔步行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
这一年,总会联动100多家单位,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南粤慈善 公益同行”活动,使之成为有广东特色的慈善公益品牌,努力构建慈善公益组织搭台,媒体矩阵助力,线上线下联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为慈善,人人可慈善的格局。
这一年,总会设立多个内设基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由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扶贫济困,帮助弱势群体,使捐赠资金发挥最大化的效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一年,总会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粤港澳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工作,聚焦基层群体和困难群众,不断勾勒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富裕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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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未来,总会将以此为新起点,发挥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增强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