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华,董金辉
(重庆长厦安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郑州 450000)
在发生火灾等灾害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不仅能照亮场所,还应起到疏散人群的作用,为疏散和救援等提供重要支持,以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在实际民用建筑工程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想稳定发挥实质性作用,需要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验收方、管理方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设计方应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方案,建设方应选购合格的产品,施工方应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科学施工,验收方应严格按照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物业单位应负责后期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由消防单位认证和检测合格后的灯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组成,主要用途是在灾害发生时能替代正常的照明系统,提供足够的照明并引导人员疏散,为现场人员有序撤离至安全区域提供保障,争取更多的消防救援时间。在设置疏散照明和标志灯时,疏散照明灯应满足地面水平照度的最低要求,疏散标志灯在疏散路径上要确保其连续性,安全出口标志灯和楼层标志灯应设置在醒目的位置。当疏散通道较长且安全出口标志灯设置在中间位置的侧边墙上时,应设置指向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使人员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特别强调了疏散和消防状态,在进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时,应遵循“以人员的自主疏散为重点,火灾救援作为辅助”的原则。
应急照明按照功能可以分为疏散、安全和备用照明3类。疏散照明主要包括疏散照明灯和标志灯,其主要功能是为安全疏散和火灾救援提供必要的照明条件和正确的疏散信息标识。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失效后,为确保处在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备用照明是应急照明的一部分,发生灾害时仍需照明的区域要保持相应的照度,其照度至少为正常照明的10%。
设置应急照明灯具时,在满足地面水平最低照度要求的同时,根据灯具设置位置和场所的不同,采用多点均匀布置。对于非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消防控制室、设备室等发生火灾仍需工作和值班的区域,照度不应低于1.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照度不应低于3.0 lx;对于敞开、封闭、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及其合用前室,照度不应低于5.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前室或合用前室等,照度不应低于10.0 lx。
在火灾状态下,系统应急启动后,对于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20 000 m2的地下建筑,蓄电池供电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 h,对于其他建筑,供电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小于0.5 h。
在应急照明系统中,应急光源和灯具的类型选择特别重要,在选择应急照明灯具时要确保选择3C认证的灯具,这样在应急照明系统安全运行时才有保障。在灯具的选择时常见以下问题:1)应急照明为低压供电,因甲方及施工单位对应急照明系统认识不足,在采购时会采购成220 V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具,与图纸设计不匹配;2)甲方与施工单位对质量把控不严,在选择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时较为随意,不注意区分消防应急灯具和普通应急灯具,导致民用建筑应急灯具代替消防应急灯具或选择应急灯的应急时间不满足要求;3)甲方或施工单位与供货方之间的沟通不足,采购灯具时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种类及参数不全,导致供货方提供的应急照明灯具不统一。如标志灯单、双面混合,墙上壁灯混乱,灯具明暗装混乱,设置在室外的应急灯具防护等级不统一,灯具面板和灯罩的材质选取混乱等。因此,在选择应急照明灯具时要保持各方信息的通畅,选出合格的消防应急灯具。
在应急照明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灯具安装位置尤为重要,应做好应急灯具的合理设置。在灯具位置选择时常见错误:
1)在安全出口标志灯的施工中,灯具的安装高度或高或低,标准不统一。有些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低于2 m,很难起到警示和引导的作用。
2)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设置时较为随意,存在漏设和误设的情况。比如,在屋面层的楼梯内壁装的应急灯误设为吸顶安装的应急灯,在建筑物拐角处漏设疏散指示灯,漏设指向疏散出口的疏散指示灯等。
3)在应急灯具设置时灯具间距不规范。间距过小会造成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间距过大则不符合规范要求。
4)疏散指示灯在选择指示方向时较随意。为便于引导人员快速撤离,疏散指示灯具的方向应就近指向安全出口的方向,尤其是地下车库的疏散指示灯。地下车库在设置安全疏散指示灯时不连续,在火灾发生时,不利于引导疏散。
总之,为使应急照明系统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在设计和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位置的合理性、疏散指示方向的正确性、数量的准确性。
在民用建筑应急照明设计和施工中,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问题容易被忽视。应急照明系统的线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共管或共槽,需要单独穿管,其管材采用热镀锌金属管,吊顶内明敷的线路需要采用耐火导线,并采用具有防火措施的金属管进行保护。应急照明线路在暗敷时,不能敷设在燃烧的机体内,保护层不小于30 mm,这保证了管道与外部的火灾危险高度隔绝。应急照明配电线路要严格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区分设置,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应急照明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耐火电线电缆。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只有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在民用建筑进行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时,常对其作用和地位的认知不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首先,在应急照明设计时,未能综合考虑应急照明的合理设置问题,导致施工快结束时对前期施工的应急照明进行整改;其次,在设计时未能正确区分正常照明系统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导致在施工时出现两种系统混接的情况,在确保建筑安全方面,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最后,在公共区域有精装修时,由于精装修在设计时对应急照明系统的关注度不足,在选择应急照明灯具时,往往会出现问题,需要对精装修图纸中的应急照明点位进行专项复核。
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应急照明施工时,设计人员要多去现场巡查,防止施工人员错把普通照明线槽当成应急照明线槽使用。
民用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因此,设计人员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和图集规范,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正确合理地进行设计,施工人员则需要按照规定施工,保障民用建筑内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使用。作为建设方、设计方和施工方在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施工前应做好图纸会审,及时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尽快解决。在施工时各方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施工应严格按照规范、图集和设计图纸进行,完成优质的消防应急照明工程。在应急照明系统的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加强维护管理,以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