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宇 江华 黄炳诚 卢思宇 曾繁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2020年一项主要工作进行部署,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电网企业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资金密集型和基础服务型企业,电网投资建设资金大,客户服务范围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深入推进电网企业监督执纪体制机制改革,对推进电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和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民经济支柱有着重要意义。本文立足目前电网企业实际,以加快推进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集团)管理融合为背景,研究新时期电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的监督执纪管理模式和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强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2019年上半年,南方电网公司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组纪检组更名为纪检监察组,国家监委赋予监察权,虽无“派驻”之名但行“派驻”之实,突出党中央对中管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一系列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2019年11月,广西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发了《广西电网公司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加强监督执纪中心建设的纪检体制改革要求。
2019年新电力集团成立以来,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新电力集团管理融合。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提出了“让新电力集团在广西电网公司手中变个样子”的期待,在2020年工作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广西新接管40个县供电企业的管理,使其全面承接南方电网标准,尽快补齐短板,提升效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揣小勇2020年工作会上,要求重新审视、系统梳理、准确把握新电力集团管理现状,研究加速融合、加快提升的路径和举措,各单位认领任务、以“一盘棋”“一张网”统筹谋划,全力以赴推动新电力集团行稳致远、做强做优。加快推进新电力集团管理融合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推进电网企业监督执纪体制机制研究是纪检专业加快推进新电力集团管理融合的措施之一。
当前新电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历史存量大,纪律震慑作用和“不敢腐”的氛围没有有效形成,基层员工纪法意识淡薄,违规、违纪、涉法问题多发,纪检队伍建设滞后,执纪队伍力量薄弱,主动监督的意识、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纪检工作制度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问题。目前的新电力集团监督执纪体制机制无法适应新要求,要改变当前被动局面必须不断深化改革。
公司监督执纪体系包括公司、三级单位和县级供电企业三级,具体如下:
1.公司层面:公司本部设监督部,内设信访案管科、监督检查科、执纪审查科、案件审理科。2019年成立公司监督执纪中心,作为公司直属机构,接受公司监督部业务归口管理。
2.三级单位:14个地市供电局均设有监督部(贺州供电局目前监察审计合一,正在分设当中)。截至2020年底,共有8家供电局成立了监督执纪中心,作为网区执纪审查主体,将网区内的执纪审查业务集约到了供电局。新电力集团、送变电公司、能汇公司均成立有监督部,配置有专门的执纪审查人员,负责受理和审查同级(驻在单位)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员工的违纪问题。
3.县级供电企业:公司所属的44家县级供电企业均设置有纪委,配置1名纪委书记、1名分管党建监督工会工作的副主任、1名纪检专责。新电力40家公司中,27家设置有纪委,13个县公司设置党总支,未设置纪委。
1.新电力集团的基本情况。新电力集团主要负责所辖供电区域的电力投资、电力供应、电网建设及改造、电力行业计量检定和校准、电力销售和技术服务、电力方面咨询服务业务,同时还开展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设计、施工、试验、技术开发应用,电力设备研发制造等业务。供电范围包括都安、那坡两个极度贫困县和大新、靖西、龙州、宁明等边境县在内的40个县(市、区),多为广西的老、少、边、山、穷地区,供电区域约占广西地域面积的49%,供电服务人口约2000万人,供电客户数530万户。新电力集团本部设办公室、规划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建设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数字化部、安全监管部(安全督察大队)、审计部、法规部、党建工作部(工会办公室、新闻中心)、监督部(纪委办公室、监督执纪中心)、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6个职能部门,能建企业管理分部1个直属机构,管辖40家县级供电企业,3家电力建安公司、1家售电公司、1家计量公司、1家变压器制造公司。新电力集团本部职能部门及能建企业管理分部编制暂按不超过210人控制,员工总数约1.8万人,党员人数4913人。
2.新电力集团监督执纪人员配置情况。新电力集团配置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集团本部设监督部,10个编制,其中部门负责人1正1副,1名主管,7名专责。新电力集团本部尚未成立监督执纪中心。
1.工作要求高。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问题,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也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2019年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纪检监察组后,由中纪委直接领导,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2.腐败存量多。由于历史原因,新电力集团所属各县级企业党委长期以来“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比较严重,没有树牢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职能部门缺乏“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意识,缺乏主动开展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纪律震慑作用和“不敢腐”的氛围没有有效形成,历史存量很大,自成立以来至2020年9月,短短一年时间,新电力集团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达46件。
3.纪检工作制度体系不健全、监督执纪力量弱。新电力集团直接管理40多家县级企业,管辖地域广,监督对象多,而且下属县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46个所属单位中设置纪委的27家,纪委书记平均年龄46.3岁,专兼职纪检监察员28人,平均年龄50岁。纪检干部大部分为“安置型”,同时还有不少单位不愿暴露问题,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现象,纪检人员不想、不敢、不会监督的情况较为普遍。
综上,现监督执纪体制机制及人员配置很难应对新电力集团未来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新要求,融入广西电力体制改革“一张网”的新格局,建立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中心建设,为推进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协同提供支撑,促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加快新电力集团纪检工作高质量推进这个共同目标,建立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协同机制,确定工作原则,理清职责定位,明确管理内容,理顺业务关系和工作流程,科学配置、集合、利用资源,推动各方协调顺畅、良性联动、协同到位。
1.确定工作原则。推进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之间的协同,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体现在纪检工作协同管理的全过程。各级党委、纪委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级负责实行归口管理。二是坚持战略导向、分步实施。按照南方电网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结合“一张网”建设的目标、步骤,立足当前,循序渐进,分步有序推进纪检工作协同管理。三是坚持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纪检工作业务实施全流程为牵引,充分发挥新电力集团和地市供电局积极性,通过公司合理授权、新电力集团委托等形式,合理划分权责,建立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统分有序、协同有力。
2.理清职责定位。推进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之间的协同,必须理清四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定位,即公司、新电力集团、地市供电局、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的职责定位,促进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工作协同,推动纪检工作融合。一是公司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对新电力集团纪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授权、指定、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地市供电局对本供电网区内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开展纪检工作协同管理的情况。二是新电力集团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负责承接和执行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系统谋划、部署、推进本集团纪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应用地市供电局监督成果,抓实标本兼治,促进本集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三是地市供电局要发挥协助支持作用,根据公司授权和新电力集团委托,负责对本供电网区内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协助和协同管理等工作。四是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要发挥执行主体作用,负责组织落实新电力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和纪检工作协同管理相关工作,受理、移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配合公司、新电力集团和地市供电局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接受新电力集团、地市供电局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3.明确管理内容。推进新电力集团与地市供电局纪检工作之间的协同,必须明确六项管理内容:(1)明确管理制度的制定。公司负责制定纪检工作B类管理制度。新电力集团可结合实际制定制度,建立健全本集团纪检工作业务制度体系,并将有关制度抄送公司和地市供电局。(2)明确公司授权、新电力集团委托事项及工作。明确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或指定地市供电局负责本供电网区内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的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工作。明确新电力集团可按照属地关系书面委托地市供电局开展涉及本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党组织(单位)、党员、员工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事项、工作。(3)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制订。新电力集团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制订本集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清单,提出需地市供电局协助、支持、配合的重要任务事项并征求地市供电局意见,报公司审查同意后下发本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执行,同时抄送地市供电局。(4)明确工作流程。明确公司授权或新电力集团委托的执纪审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流程,包括材料、档案等移交、存档要求。(5)明确人员管理与使用。新电力集团应配齐配强执纪人员,建立执纪人才库并抄送地市供电局,听取供电局对有关执纪审查人员的考核、任用建议,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地市供电局对本供电网区内新电力集团县级供电企业执纪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并可调配使用,对参与执纪审查工作的执纪人员提出评价、考核和任用建议。
4.明确考核权限。新电力集团承接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要求,逐级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对本集团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地市供电局可与新电力集团组成联合考评组,协助新电力集团开展本供电网区内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
1.优化地市供电局纪检机构职能与人员配置。通过定员调剂、集约业务等方式,加强地市供电局监督执纪中心建设,推进监督执纪中心全覆盖。已成立监督执纪中心的8个供电局,加强局监督执纪中心建设,延伸负责辖区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执纪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尚未成立监督执纪中心的6个供电局,在各供电局设立“监督执纪中心”,将网区内的执纪审查业务集约到供电局,并延伸负责辖区新电力集团所属县级供电企业、职工持股改革后企业执纪审查等工作。地市供电局监督执纪中心及县级供电企业定编原则是:(1)地市供电局网区县级供电企业个数按包含新电力集团在本网区的县级供电企业计算。(2)管辖4个及以下县级供电企业的,岗位编制数按每个县级企业1个配置;管辖4个以上县级供电企业的,岗位编制数按“4+N”配置,N为每增加2个县级供电企业增设1个编制。(3)网区监督执纪中心主任由监督部负责人兼任。公司监督部根据各网区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统筹调配供电局监督执纪中心人员集中办案、交叉办案。(4)执纪审查业务集约到新电力集团和地市供电局执纪中心后,县级供电企业纪检专职岗位原则上按“1+1”方式设置(即1名纪委书记+1名专职监督人员)。
2.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业务骨干、专家三级执纪审查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形成梯次化、“金字塔”型人才结构,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1)建立省地两级“执纪审查人才库”。各单位选拔有执纪审查工作经历,熟悉执纪审查业务或具有较强的法律、审计、财务、会计、工程、营销、物资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入执纪审查“人才库”。加强对人才库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纪审查能力。省地两级监督执纪中心核查重要或复杂案件时,优先从人才库调用人员,以案代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2)择优选拔执纪审查业务骨干。公司监督执纪中心从省地两级“执纪审查人才库”选拔人员到公司集训,采取模块化培训、外送培训、实战锻炼等方法,系统、全面地提升执纪审查水平。通过对集训和实战过程的综合考评,择优选拔成为执纪审查业务骨干。
(3)打造公司执纪审查专家队伍。公司从执纪审查业务骨干中选聘特别优秀、表现特别突出,做出突出成绩的业务骨干作为执纪审查专家。每年度优先授予执纪审查专家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进一步畅通执纪审查人才发展通道,加强执纪审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广西电网特色的执纪审查力量,打造公司监督执纪“专业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