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绍兴供电公司 王凯 许奇超 王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企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内外部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合规监管趋严,各类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合规风险。加快企业法治建设,实现企业合规经营,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和社会公众对电网企业的合规与稳定自然有更高的要求,坚持依法治企,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是电网企业肩负的政治任务。依法治企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根据组织理论的观点,组织是个体参与社会的场所,组织文化对成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具有深刻影响。电网企业只有培育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价值观体系,让企业成员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管控合规风险的行为习惯,才能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同时,由于经营管理中的代理问题、短期主义和工作方法不科学等原因,实践中普遍遇到的一个难点是,集团公司的文化建设难以在基层供电企业落地,越到基层单位,越容易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最终导致法治文化浮于表面、难以深入人心。针对电网企业法治文化薄弱这一问题,本文先是阐述了法治文化在基层电力企业落地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其在基层落地的难点,最后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提出了相应的思路和对策。
从政治站位角度来看,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形式主义和不作为等问题,要求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各项工作。作为国企,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电网企业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与党中央防止基层形式主义和不作为问题的精神保持一致,确保基层单位能够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将依法治企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同时,建设法治文化意味着按规则办事,这有助于减少基层单位中可能存在的权责不明晰、责任层层推诿、工作方法不科学等问题。
从依法治国的要求来看,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在全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吸纳就业多、分布广泛的基层电网企业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正外部性,因为这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规避法律风险,提升长期竞争力,而且能够发挥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其他利益相关方,例如当地社区、供应商、客户和员工等普遍意识到依法治企的重要性,理解认同法治精神的内容。这对于在社会范围内实现依法治国的制度化具有推动作用。
从职能结构的区别来看,电网集团公司往往负责制定重大战略和经营方针,而基层电网企业大多是负责具体执行的主体,它们需要频繁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互动,产生大量经营行为。由于受关注度较低、内控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较弱等原因,基层电网企业往往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是法治电网建设的薄弱环节。即便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但如果法治文化未能在基层落地生根,基层的违规经营行为也会为集团带来重大风险。
从基层的需求来看,基层电网企业面临着经营管理层法治思维薄弱、员工知识文化相对较低的客观情况,法治文化建设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基层电网企业科学决策的水平,提高经营管理效益。法治文化落实到基层供电企业,有助于提高基层管理者和员工对法治文化的理解,强化员工的法治思维,使基层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最终促进整个集团的长久发展。
一是有些基层单位存在代理问题。代理问题是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指代理人追求私利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我们不妨从代理问题的视角理解集团公司与所属基层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和行为,地理距离和层级距离加剧了集团公司和基层电网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集团公司可能无法观察和正确评价基层单位实际的工作成效,使得原有的监督控制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出于理性计算,基层电网企业在落实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的任务时,可能只完成可观察的指标,重形式而轻实质,而不是真正地以培育企业法治文化这一目标为出发点。
二是有些基层单位存在时间视野上的盲区。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体现了长期主义的价值观,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短期可能难以取得成效。更重要的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使得原来的一些做法不可取,这有可能不利于基层电网企业的短期业绩。违规经营在短期可能会让企业获得收益,但长期来看其实是将企业置于更大的风险之中。当基层电网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更习惯于从短期业绩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时,自然就难以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与企业长远的发展利益结合起来。此外,集团公司本身也可能存在多个目标冲突的情况,例如在绩效考核上仍以短期业绩为主,没有将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和违规情况纳入其中,这更加剧了短期主义的问题。
三是有些基层单位工作方法不科学。虽然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各基层电网企业都是类似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基层电网企业没有自身的创造性。而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众多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措施千篇一律,未能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开展。在其他地方起作用的措施,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就“水土不服”了。盲目照搬其他企业和领域的做法,导致法治文化难以与企业现有的文化和制度相融合,使得实际成效大打折扣。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法治国网建设”纳入战略框架体系,构建了涵盖企业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实践“四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并且通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持续深化合规经营管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广大基层单位形成了法治文化落地、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的良好局面。基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实现法治文化在基层电网企业落地生根需要做到一个坚持、处理好三对关系。
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的根本保证,集团内各级公司应当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发挥党组织管方向、把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党的领导有助于让管理者从政治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忠诚品格,有助于克服由于个人私利等原因导致的代理问题。在组织上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让基层电网企业的主要领导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承担主要任务和责任。通过加强执纪监督,利用党纪党规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克服由于监督不到位导致的代理问题。
处理好即时性和长效性的关系。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开展“运动式”的法治建设活动的确能够取得一些装点门面的成绩,但无法真正将法治文化长久融入企业和员工内心,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基层电网企业善于从长期主义的角度思考问题,正确对待法治文化建设带来的短期阵痛;而集团公司应当完善配套政策,尤其是在考核评价时对违规情况和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赋予更大的权重。同时,企业应当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员工制度手册,实现监督、奖励和惩罚手段的常态化,从制度入手保障法治文化建设在企业决策、生产、经营和对外交往的方方面面得到贯彻落实,逐步实现法治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处理好传承性与独特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要走对路,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这对于基层电网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除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法治文化和国家法治精神一脉相承之外,集团公司层面应当赋予基层单位一定的自主性,基层单位应当梳理本企业当前的制度与文化背景,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方案,实现法治文化与当地特色、企业本身情况的有机融合。
处理好专业性与普及性的关系。法律知识是专业的,但是法治文化是普及的,基层电网企业要深入把握本单位成员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情况,要把相对深奥难懂的法治要求、法律案例、制度标准,以社会大众能接受的方式展现出来。应当避免单向输入的方式,而更多地通过案例小课堂、法律读书分享会、讨论辩论等方式提高企业成员的参与度。此外,基层单位还可发挥新媒体的优势,通过线下纸质材料与线上媒体融合,将原本枯燥的知识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展现出来,起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