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蔷薇
可是我们完全不想进入天国:
我们已成了大人——因此我们要这个地上之国。
——尼采
廖红杏在窗外的小街上出现时,我正倚在雕花铁架子床头发怔。那玩意儿太老旧了,硌得我脖子生疼。昨晚喝醉了在梦里喊胡允儿,被丁小荷扇了一巴掌,便抓住她的头发往床下一扔。凌晨三点,披头散发的丁小荷伏在床沿上不住地哀嚎。她知道我受不了这个——那压低了的底层颤音,像从河底发出的母牛的叫喊;还有青筋毕露的手,让我想起死去的妈。一见她这样,我就像听见了哀乐似的,脑袋往胸口一耷,闷闷地朝墙躺下了。一个夜晚就这样过去。今天一早,我还在做梦,丁小荷就蹑手蹑脚爬起来,在床头的凳子上搁了一碗大麦茶,顶着个鸡窝头出门买菜去了。
她来干什么?找胡允儿吗?都快一个礼拜,才发现她不见了?看来,除了我,也没人真正关心她。
我不喜欢廖红杏,不仅在于她修长的脖子,还有她常穿的带波点的白衣裳(别的老板娘都是在黑胖的身躯上套豹纹或黑裙子)。去年夏天一个晌午,我路过“红杏”后门,从没拉严的窗帘缝往里张望。姑娘们都接客去了,只有她穿了一身雪白的套装(电视里女主角参加宴会才穿的那种)伏在过道一张矮木桌上,就着瓷碟里的两片饼干凝神静气地喝茶!我差点笑出声!一个老鸨,一个小巷子里的老鸨,竟然一个人装模作样地喝茶!我想起传言,说她年轻时是南方某地方戏的台柱子,后来又做过某个画家的情妇。“她和你是怎么分成的?”我不止一次问胡允儿,“小心把你吸得滴血不剩!”我做出咬脖子的架势,“你知道别人背后都喊她什么?大白蛇!(倒不是我瞎编,是确有人这样说)”。可胡允儿却从不搭腔,不论我怎么说,只淡淡地笑着,弧形的下巴尖得让人心虚。
可是胡允儿被什么人弄走了?现在哪里?每当我想到这个,都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是,我喜欢高档汽车,郊区红白尖顶的大房子也在引诱着我。我需要钱,扬眉吐气证明自己。可无论如何,这些都不是我轻举妄动的借口。
也就出去抽根烟的工夫。明明看见她后脑勺上插着那根钉子在门后缓缓倒下去。就那么一小摊血,在门后的水泥地上甚至都不算醒目。就算是不巧,正好碰到了哪根关键的脑血管——死了,总还得有具尸体。可等我回来,却只看见地上一根孤零零的钉子。就连一小摊血迹也没了踪影。这不是见鬼了吗?为了防止她逃跑,这房子别说窗户,就连空调管下面的耗子洞,也被我堵了个严严实实。我抽烟的楼梯口,是唯一的进出通道。我气得用那根钉子死命戳自己的头。我想不通,心里又虚得发空,只好给丁小荷打电话,丁小荷就从乡下赶来了。
廖红杏敲门进来时,矮胖的丁小荷像只倭瓜在她身后翻滚,同时滚动的还有她眼中闪烁的怒火。“有人找你!”她朝我扬了扬手里的一把葱。“你给我当心点!如果不想离婚的话!”我没吭气,只越过她足球似的胸去瞄廖红杏。那女人有双和年纪不相称的眼睛,被两小片蜜色丝绒似的眼皮包裹着,像两粒遥远寒冷的星。
我看见一连串的色彩在她眼底飘过,如无数在水底沉浮的彩色鱼泡。她肯定看到了匆忙塞到床底的西装,那件胡允儿常穿的、能遮住屁股的、红色头蓬状的玩意儿。还有枕头一角露出的鬼鬼祟祟的银色手机、平板电脑,那上面显眼的被咬去一角的苹果标识。如果有机会,我想告诉她,都是她主动掏腰包买的。最让我难堪的是丁小荷身上的贝壳项链和紫色裹身裙。都是橱顶那只褚色皮箱的藏品——胡允儿带来的,谁也不知道现在能在哪儿买到。也许廖红杏曾经见过,此刻它们正像一条嘲讽的蛇和一只绝望的水蛭,拼命从丁小荷的身上站起来,往她的方向爬。
廖红杏是趁丁小荷跑到外面的走廊后才提出钱的事情的。她的眼神始终没在丁小荷的身上聚焦,而是游离于我和房间的每一样物品之间。她在寻找下口的机会。这条阴险的大白蛇!我在心里咒骂着。钱,事实上,在她找到这里来之前,我就想到过的,不过我想的是胡允儿那份尚未结清的“提成”(她一直生意爆满),而她提出的却是相反方向。“胡允儿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我想知道她的社保还交不交。”她盘缩着颀长得过分的脖颈,喝了一口面前的白茶,幽幽地说。我吃了一惊,社保,那是体制内的体面人才有的玩意儿。“红杏一直给姑娘们交社保?”我犹疑的语调像划出水面的鱼。“是的,一直交。”她昂起头,静静地望着我。冷汗顿时如湿冷的鱼鳍黏上了我的后背。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于那些和体制沾边的人和事,我有种本能的敬畏与恐惧。
我想起来,曾不只一次在“红杏”后门看见廖红杏和戴不同帽徽的人走在一起。有时,他们的手臂亲密地搂住她的肩,有时他们又离她有一丈远,可那隐形的愉悦像膨大的气球,一望即见。
“我们分手了,她不合适我。”丁小荷第三次从走廊回来给我添水时,我说。随后就翻眼望向剥落了一半的天花板。我说的有一部分是真话。第一次有人当着我的面夸胡允儿美时,我这样说。后来丁小荷跟我闹,非要把胡允儿留下的东西烧了,我也这样劝她。不过因为娶了丁小荷做老婆,我对她说的话八成都不是真的,我得安抚她,就像安抚我在乡下养的狗。
我不觉得她美这件事,在她消失之后,我才渐渐厘清了原委——就像绕着线团转圈的猫找到了线头。这能怪我吗?第一次见她时她脸上水纹般抖动的肌肉,比铁钳还有气力的手——不错,是她在千钧一发之际将我从赌徒陈三的刀下拉进了红杏的防盗门,我为此将永远对她心存感激——可这符合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期待吗?爱上一个救过自己的女人?我所知道的男女,是像我的父母那样,像村里的男人女人那样,像丁小荷眼中的我和丁小荷那样——拳头、眼泪、在生儿育女中互相磨砺——如同两粒生活的煎锅里蹦个不停的铜豆。
就是说,胡允儿是牡丹,是水仙,是美艳诱人的桃花,可我喜欢的只有向日葵、无花果和大倭瓜。在女人方面,我就是这么不懂行或者不识相——就像很多男人议论的那样。可我不在乎。
“那她……搬走了?她不干了,怎么连个电话也不打?”
那女人扶了扶头顶带檐的草帽(是的,她戴了顶贵妇人式的大帽子,而且直到现在也没取下),而不是像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那样撩撩耳边的碎发(我曾在红杏不只一次看见过)。我知道她瞧不起我。这一点她也从不掩饰。就在胡允儿救我的那天,我听见她在她那自闭症儿子星星的房间发出愠怒的声音:“为什么要救他?这种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的穷人,除了无尽的麻烦,什么也不会给你!”
“我怎么知道?她一周前就搬走了!”我学着电视里外国人的样子耸耸肩,既然她戴着贵妇人的大草帽。
廖红杏显然不信,作为回应,她挑衅地看了一眼床底那件红西装,还有橱顶上的褚色皮箱。
“她是接到她南方表哥的电话连夜走的。我们吵了一架!她和她那位表哥……”我盯着面前桌上积满油垢的凹槽,“不打电话,是不是因为你们之前有什么合约?”我边说边从眼缝里偷偷打量她的帽檐。真是个老婊子,我心想。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要戴着那顶大檐帽。
这么老套的故事,是我连续好几个晚上失眠,把自己快熬成一粒干瘪的黑豆时想到的。我以为她会怀疑,或者假装怀疑。然而并没有,她的黑眼睛在帽檐的阴影下倏地一闪,便欠身站了起来。“打扰了。”她说。还伸头朝外张望了一眼,显然,这是和不在场的丁小荷打招呼。
出于一种连我自己也不明白的动机,就在丁小荷放下手里的芹菜从走廊上走回的时候,我忽然拍了拍她的肩膀,用一种谄媚得让我自己都感到恶心的语气说:“廖老板,丁小荷——就是我老婆——正在找工作,你看,能不能先到红杏去学洗头?她很勤快的,人也利索......”
如果丁小荷没像只没头苍蝇似的乱转,最后吱呀一声拉开木门,从背后那根血迹斑斑的长钉子上取下外套,廖红杏可能不会生出任何怀疑——很有可能,她只是做给别人看,搞一个形式上的拜访。而且我已成功地吸引了她最后的注意力。无论如何,一个男人让自己的老婆去做小姐,还是挺让人震撼(为此,丁小荷和我已经吵了一个礼拜)!其实这有什么稀奇呢,说白了都是卖,不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也就是食物消化吸收后的维生素、矿物质),就是卖血、卖肾或别的什么器官。既然要卖,当然要挑性价比高的。至于损失,那是莫须有的。健康?胡允儿的光彩谁人能比?尊严?那是训斥你的人硬塞给你的。对吃饭睡觉都成问题的穷人来说,尊严有几斤几两?
廖红杏显然吃了一惊——为门后那颗钉子——那上面的血迹已和暗沉的铁锈融为一体,似乎昭示胡允儿的消失已成陈迹。一个消失的暗娼,如同一缕陈旧的血迹,在任何时代,都如微风般无嗅无息。
“等一等吧,这阵子太忙,过两天再给你消息。”下楼时,廖红杏拨开丁小荷的手,压着嗓子低声说。我答应着,横了丁小荷一眼。丁小荷立刻识趣地停住脚。我压住心跳,一直将她送到门外。眼看她的水蛇腰在街心消失,这才转身,背着手一步步踱回出租屋。
丁小荷挨第一个巴掌时完全是懵的,她捂住渗血的嘴巴,捡起地上的拖鞋跳起来反击。可不等拖鞋飞出,我的第二个巴掌又劈了过去,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直到我累了,打不动了,像只垂死的老狗颓然瘫倒在地。
“你是中了邪了,还是得了失心疯了,你这只瘟猪、蠢驴、死狗……”丁小荷如箭似的跳起来,骑在我脖子上。
我闭着眼睛大口喘气。胡允儿,你在哪?我在心里大喊着;只要你回来,我给你下跪。咱不开夫妻店了,只要你继续交钱给我。至于这个丁小荷,这个一分钱也挣不到的大倭瓜,我让她回乡下,立刻!马上!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胡允儿是一个冬天的雨夜自己找到“红杏”来的。那晚窗外的雨下得猛极了,每一阵都像要炸出沉在水底的鱼。我和小戴、无忧刚刚暗暗较量了一回——她们约好了,说提成不提到四六开(她们六,我四),就收拾东西回老家——行啊,要走趁早,趁蔡警官还负责这一片,自己去要身份证。我坐在收银台的卡座里,头也不抬地说。两人一怔,显然没料到我还藏有这招,凑在一起嘀咕了一会儿,便渐渐偃旗息鼓了。小戴小心翼翼地围着我,给我拿这个接那个。无忧则装模作样,开始清扫地上扫不完的胡须屑和头发。
敲门声响起时,我们吃了一惊。那声音盖过了庞大的雨声,听上去像一连串砸在门上的手雷。我沉下脸,缓缓去拉沉重的防盗门(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我的每一扇门都厚得能挡子弹),没想到一道浓丽的光影一闪,一个高挑的艳女如水光映在我面前。
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我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的女子,也从没想过,世上会真有人长成这样。
“你们这缺人吗?我会给人洗头。”
那艳女竟开口说话了,声音柔润如一汪山泉。我更加狐疑了,赶紧拉开门,想看看屋里另两人的反应。结果,如我所愿,小戴、无忧也瞠目结舌地呆住了。
“你们——不是洗头的吗?这外面的招牌上是这样写的——”那双穿白色缎鞋的脚迟疑地后退几步,一圈透明的雨滴沿着白色的裙裾旋转着洒落下来,像一串跳动的音符、一阵花瓣雨。
哪有女人想让这样的美女留在自己身边呢?佛说众生平等,它的前提是众生彼此独立分离——一花一世界。如果所有的花都簇拥在一起,就得接受无声的评选——不然,花哪来那么多名字?牡丹、月季、铃兰、芍药......小戴、无忧当然不想。说实话,我也不想。所以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缄默着。
可怎么说呢,我毕竟老了——花期已过,又有个星光般渺茫的儿子。一股世故的力量让我不得不开了口;“外面雨大,先进来躲一会儿吧!”
于是那艳光便“倏”地一闪,进了门。
她足有一百七十五厘米高,几乎比我还要高出半头。小戴、无忧又是一阵发呆。
小戴去倒水,无忧索性搬了张凳子,在她对面坐了下来,像个真正的老鸨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真是完美无缺,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美——她后来逢人就这样说。而我呢,出于一种策略上的考虑,回到了收银卡座,低头清算一天的账目。可事实上,我在晚饭前就已算完那几笔小账。红杏的生意并不好,小戴、无忧不过是平庸的货色,除去星星每月的药费、理疗费,收支勉强平衡而已。
我当然知道小戴和无忧会挤对她,或者说,帮我杀价(她们自己不会明白这一点,不然老板娘也就是她们了)。我先是听见小戴絮叨今天有个大胡子假睡蹭她的胸,接着又听见无忧长叹:“还洗什么头啊,现在连剪头的都没生意!这条巷子马上就要拆迁了!”然后两人开始你一言我一语,争论起做什么行当“来钱”。小戴说做保健品,无忧说干微商。我不出声,但是唇角微微上翘,我笑了。
艳女——也就是胡允儿——最终还是留下了。以一种让人更加目瞪口呆的方式。她带着同她的美貌同样过分的坦诚(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实在),走到我跟前说;“老板娘,收下我吧,别人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除了三顿饭、一个睡觉的地方,我什么都不要。”
就算是真的见到鬼,或是看见有人从书中走出来,小戴和无忧也不该那样大惊失色——她们苍白的面皮简直可以揭下来做墙纸。
我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不露声色。我知道这不算稀奇,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女人在施权宜之计——什么也不要的结果往往是要得更多。
“可我这里包不了食宿,你也看见了,磨盘大一点地方,想包也包不了。不过,我这里虽小,却是巷口头一家。生意嘛,肯定要比里面的好一些。你要真想留下,头一年,咱们三七。你三,我七。往后,再说。”
我之所以这样“杀价”,是因为我有种直觉,不论我提出什么条件,她都会接受。至于具体什么原因,我当时(也包括后来)一直也没弄明白。不过这并不重要。
我当然知道这样开价有些过分——最里边一家专做退休生意的“大道山庄”,老板和姑娘们也不过是四六开。那里的“姑娘”脸上满是脂粉压不住的斑点,脖子里的皮一拉都有半寸。就是小戴无忧头三个月也是“五五”开。但我有自己的盘算——这样高级的货色,在我手里(不,是在井巷这种地方)是不会盘桓很久的,就像凤凰不会住在鸡窝里——不抓紧机会挣个快钱,我就是傻子。
胡允儿让“红杏”红极一时。即便蚊虫猖獗的盛夏,我们的门前也排满了男人。他们一边吞着口水,一边拍打着或穿昂贵长裤或套十元裤衩的大腿。结果,我不得不学着那些俱乐部的样子,在门廊下放了十来张木头桌椅,搭起天蓝、明黄、绛紫色的大油布伞。更不可思议的是,越来越多的姑娘,通过小戴、无忧,甚至隔壁的老板娘,向我抛来了橄榄枝。除了苦笑,我只有摇头。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是清醒的。这无异于饮鸩止渴——胡允儿一走,“红杏”的生意会更加惨,而胡允儿迟早会走。
可没想到胡允儿一待就是三年,围着她,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流言——
“只有机器人才会有这样没完没了的精力吧!”
“会不会打了什么基因针?一打就精力充沛,还不会衰老!”
“听说有种病,做那种事有瘾。你不让她做,急得要杀人!”
更多的议论开不了这么大的脑洞。“肯定是想钱想疯了,这年头的小姑娘都顾头不顾尾。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几家门庭惨淡的足疗店老板娘,当着我的面,故作忧虑地叹气。
我冷眼旁观,却也暗暗心惊。多少二八少女入行一两年就成残花败柳!这胡允儿到底有何驻颜秘术,三年下来非但美貌未减,反而愈加光彩——像颗驱散黑暗的夜明珠?
看起来,她像是那种能一眼望到底的人——因为身世或者情殇,将挣钱当做唯一的归宿(在这一点上,井巷的姑娘大多殊途同归)。生意那样火爆,却俭省得出奇。用的是一部连拍照功能都没有的旧手机。还有装扮,几乎从不出街,上网更不用说了——她没时间,这也是实情。印象中她只有两套衣服,一件火红、一件纯白,都是西服,长款,能盖住屁股。没办法,只要套在她身上,什么廉价浮夸的俗物都能放出夺人的艳光。现在整个井巷的姑娘们都学她那样穿。
关于身世——你今年几岁,哪里人,家里还有谁?——很多人明里暗里地好奇,有一次被小戴装痴卖傻地问了出来。那个阴恻恻的下午,她站在胡允儿身后,边亲昵地用木梳啄她的脖颈,边嬉笑地望着她的眼睛。一屋子的人都静下来。然而很奇怪的是,胡允儿只是笑了笑,低下头去。似乎这不是问题,或这个问题不需要回答。
有人注意到她面对警察——尤其是蔡警官不合时宜的恐惧。每次一听说他要来,她便推说有十万火急的事要出去。有一回,正下着瓢泼大雨,蔡警官从隔壁巷子出来路过“红杏”,正给客人洗头的胡允儿见了,突然像只山猫从后门溜出去。在巷尾垃圾站,有人看见她竟顾头不顾尾地钻进一只半人高的垃圾桶。
胡允儿是多少奇怪,不过在我看来并不过分。这年头有几个姑娘不奇怪?井巷百十来个小姐,有的吸大麻,有的厌男,有的靠葡萄糖水度日......各有各的奇怪罢了。
现在好了,我的预感终于实现——胡允儿走了,再也不会在“红杏”出现。可对我来说,她是跳槽、失踪,还是被人杀害,并没有多大的分别。不错,我是瞥见了那根蘸血的铁钉,可我宁愿没瞥见。我会尽快让自己忘了这一幕。
十之八九,她已经死了。死得不能再吃饭、呼吸,不能再魅惑男人,也不能再来讨要剩下的提成和工资。
我仅有的一点愧疚,是瞥见儿子星星的一瞬间——他似乎对四周发生的一切都毫不在意——他只是日复一日蹲在门口的夹竹桃下,靠看蚂蚁和蚯蚓的残肢虚度光阴。他到底从中看到了什么?他的世界到底离我有多远?这一切没人能知道——除了胡允儿。我曾不只一次看到,胡允儿和他并肩蹲在地上数蚂蚁,星星不时抬头对她微笑。她对星星确实是没说的。可那又如何?我们非亲非故,不过是短暂的雇佣关系。我难道能报警?这样一来,红杏包括整条井巷那点可怜的秘密也就保不住了。还有蔡警官,也会跟着倒霉。查封是一定的,随之而来的还有拘留、坐牢,谁知道呢!况且那陈小武也不是什么善茬,死刑还好,万一过几年又放出来,还有我廖红杏的日子吗?侥幸没事,为了躲他,还得关了“红杏”带着星星回老家!想到老家,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那破败的村庄残景、毒蛇般的蜚语流言、噩梦般的地狱气息......不,如果回去,还不如现在就不活了!
可我为什么要为她毁掉自己的生活?我没有这个义务!再说了,我也别无选择——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我没见过她的身份证,来井巷的第一天,她就宣称它丢了,后来也一直没去补办。我甚至没有她一张照片,和小戴、无忧“无事自拍三百张”不同,她总是挡住眼前的闪光灯,就连雨夜的闪电也不例外。我清楚地记得,她对火、电之类的东西神经质地敏感。
也许,她本来就是个小偷、抢劫者、杀人犯。谁知道呢?
我安慰着自己,叹口气,在收银卡座上重新坐下去。天又黑了,又是一天滑过去了。也许,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对于我这样的女人而言,已经没有一天不是乏味的,即便发生的事再惊心动魄一百倍。
再来井巷找胡允儿,我没有敲门,而是像具幽灵缓缓靠近窗户。她不在里面,只有两个姿色普通的女孩,一个在洗头,另一个往脚趾上涂鲜红的蔻丹。我想走,影子却在洗头女孩的脸盆里闪了一下。结果不等我转身,女孩已顶着头发打开门。“老师不进来坐坐?我们这里服务很全的。”她甜腻地笑着,对着我的皮鞋“噗”地甩出一盆泛黄的脏水,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她怎么知道我的身份?忙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摇头道:“不了,我在给田野调查选址,看一下你们的条件符不符合。”见她发怔,我又补充一句,“算了,跟你说了也不懂。”
不等她回答,我转身就走。可没想到的是,忽然听见身后一连串水泡似的嘀咕:“屁,还田野,还调查,一看就是只骚狐狸,憋不住了,来找吃的……”接着是一阵压低嗓音的狂笑。不知怎的,我非但没生气,反而也笑了。要是灯光再暗一点,我甚至想回头看一眼。这女孩虽不如胡允儿,却另有股原始的风味——肉欲、粗俗、让人躁动。
我确实是来找吃的——虽然我确有田野调查的计划,我是一名人类学教授。在我的手机通讯录里,胡允儿的名字就叫“美味”,平均十天半月,我得找她一次,这是我的身体在发号施令。虽然我知道她不在这里了,但我却管不住自己的腿。
根据胡允儿的说法,她是在“红杏”窗前看见我的。据她说,当时我正和一个个子高高的、脸上像敷了层奶似的女孩并肩在巷子里走。“昂着头,眼睛瞪得很大,手臂像张开的翅膀,好像随时准备为女孩赴汤蹈火。”她说这些时鼻翼微翕,眼睛里闪着憧憬的光。我立刻明白了,她把我看成了一个比我本人要纯净得多的人。这是一个误会,可我没有纠正这一点。
“你从哪儿来?怎么没让我早点碰见?”看得出来,我在肮脏的酒店床单上对她嘟哝这些的时候,她是高兴的。侧着脑袋,花瓣似的嘴唇微张着,膨大的瞳孔像两块油亮的黑瞿石。我不禁一阵心荡神摇。怎么想得到那样肮脏的地方,竟有如此绝色女子!像沼泽里开了朵水仙。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她默默穿好衣服往外走,我佯装睡着了——就像小时候闯祸被大人发现,不得不假装发一阵呆——直到她嗒嗒的脚步声被劣质地毯舔舐得干干净净,才怔怔地想起,该将事先准备好的钱塞给她的。不错,是二百块。“红杏”那样的地方,就是这个价。我打听过。第二次,趁她还没醒,我把钱掏出来放在床头的信笺上,裹着浴巾去了浴室。我以为等我出来时,她会带着钱离开。不想却见她拿着一本书,一只拇指像虫蛹般在纸上移动,嘴巴一张一翕,远远看去,似乎要将那成排的铅字吞进肚里。
——是莫里斯的《裸猿》,讲猿向智人转变的科普类读物。原来在我的手提包里,备课查资料用的。
“读过大学没有?”我在一旁坐下,随口问。
她抬起头,脸上却是一片怔忪的茫然,似乎刚从水里钻出来似的。
我叹了口气。其实也不用问,读书的哪会有这样的美貌?凡是认真读书的,精气都被蚀光了,不论男女。
我不知道如果任由事态发展,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如果我不是那样忙,系里的人事纷争、科研立项、田野调查,加上家里的女儿太太、走马灯似的女学生,样样都让我不胜其扰,结局也许会有所改观。
要到很久以后,我才会偶尔想到,和她在一起,除了酒店的房钱、几次外卖,几乎没花过什么钱——除了一支护手霜和一瓶香水小样。还是我去香港访学,在机场买东西的赠品。为了这两个小玩意,我还特意到礼品店买了花纸、缎带,郑重地包起来。她很开心,一晚上都对我咧着嘴。弄得我鼻子都有点发酸。下次,下次一定送她点像样的——一条丝巾或者一枚银戒指。我暗下决心。
一个盛夏的傍晚,我们并肩走在学校后面的山林里。“想不想来这里工作?”我走在她的左边,有意无意地碰一下她裸露的胳膊。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这样就可以常听我的课了,当然,还有别的教授的。”我扶了扶眼镜,矜持又不乏得意地补充。我觉得她肯定会兴奋,至少感兴趣,因为她那么喜欢读书。可她却低下头,沉默得像尊发光的瓷釉。“楼上教研室,差一个倒茶水的,说是保洁,其实就是烧烧水、拖拖地……”我想着她就算拒绝,也该犹豫一会儿。不料话音未落,她就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我不会……”
后来,类似的事又重演了一次。楼下历史系招打字员,我想这回她该满意了。好歹是坐办公室,女孩子不就这点虚荣?可没想到还是那句——不会,真不会……我火了,事情到了这地步,倒好像是我在求她。“不会可以学,我找人教你!”我发起急来,竟连要花钱这一层也顾不得了。
我猜过很多她不情愿的理由——怕丢人、辛苦、麻烦、钱少……唯独没猜到事情的真相。而简单的真相,常常远胜复杂的推理。
“为什么要学?我喜欢我现在的工作!”她说。
“什么?你说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干这行。”
“你是为了……钱?”
“不,不是钱,我什么也不为,就是喜欢......”
听她说到“钱”时,心里模糊地动了一下。怪不得她不收我的钱,原来她不在乎。我原以为她在耍酷(我知道很多小姐是这样),可现在突然觉得,她说的可能是真的。我知道有人喜欢干这行,可喜欢到不要钱的地步,还是让我吃惊。尽管我是搞人类学的。
“是什么样的喜欢?”一天夜里,我醉醺醺地问她,她扬起黑白分明的眼睛。“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个子高的?长得帅的?有权势的?”我嬉笑着,摸了摸那张巧夺天工的脸。我以为她会跳起来,朝我挥动粉色的小拳头,没想到她只是笑笑,甩甩长发;“无所谓,只要身体好就行。”
我像张被揉烂的废纸瘫倒下来。我不过是个矮小的“农三代”,多年苦读,哪里谈得上什么身体。她也许是羡慕我那点可怜的学问,进而可怜我这个人。
我一直想,我之所以忘不了她,大概是因为那个空旷、冷漠又诡异的夜晚。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那天,她破天荒没着西装,而是穿了一件空荡得可以塞进一个人的白色麻布长裙——这让我很快就控制不住自己——没说两句,我就将她拉上膝盖,钻了进去……我这是在干什么?我边动边自责,眼睛却警觉地大睁着。果然,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凉亭一角,有两个玄色的人影——一对着玄色汉服的男女,女的梳高耸的发髻,男的穿厚厚的高脚布靴,正边走边朝我们张望。我这是在哪?她到底是谁?疑虑如阴风从角落里吹来,与我的额尖擦拭而过。
我定定地望着她眉间一粒暗红的米痣,不由得一阵恍惚。我几乎对她一无所知。
“为我做件事。事成之后,随便你让我做什么……”我握住她的一缕卷发,焦灼地在手心里揉搓着。她不出声,只扬起一对碧青的眼仁好奇地望着我。我断断续续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就是经我介绍,将她介绍给新来的校长——一个身材高大、目光如炬的瘦老头儿。虽然我还没机会去拜谒,但听说是出了名的风流好色。“位高权重,风度翩翩,说起来也不委屈你。再说大凡成功人士,大多精力过人。此人定不会让你失望,说不定日后你还会感激我……”
和我料想的一样,她很快微笑着点了头。我松了口气,可一转念又有点不放心。她是没有理由拒绝的,对她来说不过是多一个客户。可她真会帮我吗?我一个子儿也没给过她,完全的“空手套白狼”。想到这,只得捧起她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这还是我第一次这样做。
临走前,我本还想再说两句。可因为心里不自在,便推说有事要先走。她像往常一样笑了笑。我知道她的目光一直追着我的脊背。但我一次也没回头。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她。
那天,我提着皮鞋,冒着大雨赶到酒店。先是在门廊里遇见了两位白色的姑娘——白裙子、白鞋子,连顾盼生姿的眼仁都是白色的。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她们,她们也不住地回头凝视。后来,找到房间号,不等我举手敲门,门已自己开了。一个高个子男人正歪着脖子打电话。那男人一看见我,便捂住话筒向我招手。我看了看雪白的丝绒地毯,脱下滴水的外套、湿漉漉的袜子,走了进去。
“有什么事吗?” 他将话筒夹在耳边。
“单教授叫我来的……”我回答说,疑惑自己是不是找错了人。他不像什么老头,至少在我看来不像。如果不是鬓角的一缕银发,他看上去顶多只有四十岁。况且现在银发也做不了准,街上的时髦男孩喜欢把自己的鬓角染成银飞机。
他怔了一会儿,没想起我说的是谁。我正准备将单云峰教的台词背诵一番,电话又响。他拿起电话,做了个“嘘”的手势。
等他放下电话,我差点睡着了——手里拎着皮鞋,外套掉在地上,倚着门后一摊人字形水迹。“你怎么还在这儿?”他诧异地问。他从地上捡起一双白色拖鞋,又从壁橱取出一件白色浴袍,“去冲把澡吧,别冻坏了!”他拍拍我的肩膀,眨眨眼睛,像个调皮的大男孩。
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像鸟儿飞上枝头,或果子落入泥土——当我躺在他的手臂上,两人心贴心、头靠头。
在我看来,他和别的男人不一样。如果说他们是老虎、棕熊、野狼,那他就是只优雅的梅花鹿。他从不吝啬力气为我服务——为我拿拖鞋、递浴袍,甚至熨衣服、放洗澡水。还有,他吃素。但在白面包和芹菜汁之外,却会为我点很多珍馐美味:鱼子酱、芝士鹅肝、熏鸡腿,甚至还有雪蛤和燕窝。和他在一起,我常常发呆,而且不自觉地盯着他看。
我喜欢他那忧郁的微微发蓝的小眼睛,还有那长长的、要踮起脚来才能搂着的脖子。我喜欢坐在他脚边,或微微弓起的膝上。
我不知道他何时起的疑心。
有那么一阵——大约是暑气已消、秋风未起的一段时间,他常在半夜给我打电话。于是我便摸黑穿过小巷,赶往酒店(说也奇怪,自从和他在一起,我突然不再怕走夜路,我甚至喜欢上了在黑暗中寻找微弱的火光)。有那么几次,我进门时房间里没有人影。窗户大开着,沏好的茶在茶几上冒着烟,去了籽的葡萄装在紫檀木的餐盒里。我旋开卧室的门把手,脱掉鞋子,像只蹑手蹑脚的兔子跳进浴缸。而他,会假装受惊地转身,一个朦胧的对视之后,亲我的太阳穴、脖子、肩膀……直至温水没过我们的耳朵,像两只野鸭凫入水底……我们都喜欢这项毫无危险的游戏,乐此不疲。直至有一天——确切是哪一天我记不清了,我跳入水中之后发现动静全无。我拍他的脸,在水下摸他的耳垂,摇撼他的脑袋,可他始终双目紧闭,脸色发青,手脚僵如枯枝。我慌了,学别人做心肺复苏——按住他的腹部,对着他的嘴吸气,可他却毫无反应,不仅如此,我还看出他的脸由青转紫,额头青筋爆如即将破土的蚯蚓。他要死了!一阵无声的尖叫在我耳边呼啸!我待了一会儿,开始瑟瑟发抖。去服务台呼救?打120?可廖红杏说过这是不被允许的,可以溜走,或者呼救后假装不认识。可我怎么做得到?我紧紧地拥着他,用自己的鼻尖去探他的鼻息,他的呼吸越来越弱了,像一根随时会断开的游丝,于是我什么都顾不得了——对着他的嘴巴吹了口气,将仁丹的一角咬碎,吐了进去。
等他脸上的苍白如莲花渐渐消隐,我将他轻轻抱到床上,起身,离去。
“那晚你给我吃过什么吗?”半个月后,他坐在办公桌前,疑惑地问。他的眼睛看上去更小了,还有抿得紧紧的薄嘴唇——像两片暗红的香榧叶子。他的身体突然好了很多,连医生也感到奇怪,他们甚至建议他暂停治疗脑梗和冠心病的药。我当然没有承认,我说恰巧我也不舒服,扶他上床之后就走了。倒也不全是谎言——失去一角仁丹也让我元气大伤。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一些血迹——一些消失的血迹,让他产生了联想。有那么一两次(这样的时候少之又少),我试图主动泡点茶或削一盘水果。有一天我剖开一只橙子,发现它的汁液像血,吓得手里的水果刀一抖,差点切下来半个拇指。他惊得从沙发上跳起来。可等他找来药和绑带,染红了半个虎口的血迹却消失了,半点儿痕迹也没留——我忙说没事,是眼花看错了,没切着。可他已察觉到了诡异,他那吃惊的眼神,好像我突然变成了一头大象。
“胡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我觉得你有点儿面熟……”一个晚上,他带回来一个高额头、乌眼睛的“郭教授”。那家伙晃动着酒杯,朝我俯下身,似乎我是条品种罕见的观赏鱼。“我们生物学院的科学家!”宋延生轻轻拍了拍我的手。很快,那家伙像只狼狗似的嗅来嗅去,还掏出一只放大镜对着床单照个没完。最让我吃惊的是在电梯口,他竟当着宋延生的面死捏住我的手不放!天知道他到底用了多大的力,要不是我疼得跳起来,宋延生也跑过来帮忙,我肯定会被他捏碎!
就是那晚,我做了奇怪的梦。一阵由西往东的大风,刮走了树叶、砂石和天上的月亮。接着,一道炫目的闪电照亮了正在沉睡的人间。“谁?”我骤然睁眼,嗓子里的仁丹“突”地一跳。似乎有条看不见的巨蟒扼住了我的喉咙,迫使我不得不吐出舌头,对着宋延生的脖子狠狠地咬了下去——顿时,鲜红的汁液、青色的皮肉,如一节节新鲜芦笋冲进我的小腹,一股源源不绝的真气从丹田喷薄而出……
我当然没把梦告诉宋延生。我望向窗外,一轮圆月如金币挂在静谧的湖面上。我轻轻抱住了他的脊背。多么温暖的肉体啊,我对自己说,我宁愿咬掉自己的舌头,也不会伤他一丝一毫……
为什么不逃走?回到沙丘,或去往另一个陌生之地?用我娘的话说,我的魂已被他勾走了。事实上,也不仅仅是他。我爱他们所有人:廖红杏、星星、陈小武、单云峰,甚至小戴、无忧……也许这就是我们可悲的本性——因为孤独,我们总会轻易地爱上遇见的每一个。
“送你去读书吧?既然你那么喜欢读书。”一个晴朗的薄暮,他突然说,“入学前有场体检,不麻烦,就在我们学校。”像平常一样,他说着拍了下我的手背。我不忍拂他的意,立刻答应。
是九月灼热的天气,没有风,太阳像只火红的乌龟壳。我从最里间的按摩房出来,星星像只尾巴跟在身后。“今天不给兔子建房子了?”我问,“还有蚂蚁,不帮它们搬家?”然后故意走到夹竹桃的树荫下,指了指草丛里的草窠。星星不说话,眼里却闪着奇异的光。我有点纳闷,兔子和蚂蚁是他心爱的玩伴,提到它们,他很少不作声的。正在踌躇,老板娘廖红杏走了出来,“不如带他去逛逛,难得好天气!”她脸上笑着,一只手又伸过来掸我的衣襟。我便带着星星出了门。
她们(红杏和井巷的女人)都知道我喜欢星星,却从不知道原因。其实,他让我想起远在沙丘的家,想起夏夜天空的辰星。
直至躺进那庞然大物的肚子,我都没感到丝毫紧张。这是宋延生的大学,星星正蹲在窗前的花坛上。只是密闭的空间与幽暗的光线让我有些眩晕。尤其是骤然闪动的光灯——咔嚓、咔嚓——像突如其来的相机,将模糊的往昔一帧帧照亮。如何和娘争执,从沙丘的崖洞出走;如何在棕色庙宇后墙瞥见标语——不允许吐痰、杀生、乱扔杂物;如何带着伤从陈小武的房子逃走;在郊外和单云峰约会……回忆让我的脑袋越来越沉,而原魂,正变成一朵蓬松的云。
我听见砸门、拧窗条的声音,是星星。他踮着脚站在花坛上,透过闪烁的窗棂,乌黑的眼睛看上去比洞穴还要幽深。之后,是渐渐远去的急促的脚步声。我猜他是去拿工具——那根细长柔韧的铁丝——他曾用它轻巧地拨开锁住他的各式沉甸甸的大锁。就藏在壁橱深处的阴影里。
“我要见宋先生!”我发现自己被卡在一具狭窄得仅可容身的框架里。一只寒光闪闪的银色手臂,像只真正的人手将我紧紧摁住。是那位郭教授,虽然他带着裹尸布似的大口罩,可他坟茔似的高额头、阴森的乌眼睛,触目得让人过目不忘。
“别动!”他抖动着手里一枚银色长针;“还宋先生?还不明白是谁送你来的?”他拍打我的手臂,将银针刺了进去;“宋先生说得不错,智力果真不怎么样。”我的意识又开始模糊,银色手臂离我越来越远,一柄刀片如清凉的溪水沿着我的喉咙、胸口、小腹一路划行……
从手臂后方传来窃窃私语:“CT 照不到,食道、胃、小肠全找遍了!到底会在哪儿?”眼前的郭教授鼻头发红,一缕油亮的乌发从秃头上垂落下来,像只气急败坏的秃鹰。
我开始呕吐,持续不断地呕吐,几乎吐出绿色的胆汁。他们似笑非笑,停下手里所有的动作。我的耳朵、鼻子、前胸如遭万吨挤压,浮浪似的泡沫从口中涌出,在嘴角形成两堆白色的“沙丘”。
敲门声就是这时响起的,接着是刀片插入门锁的声音,咔、咔——可惜门没开,后来就是脚踢在铁门上的甍甍声。是星星。我想叫喊,可我的舌头已经麻木,舌下仁丹也开始融化,它在变滑、变小,似乎就等我神志不清趁乱而出。两个念头开始在我脑中撕扯;将仁丹吐出,活下去,像这里的大多数人一样;将仁丹嚼碎吞下肚里,保住原魂,变回九尾狐,回到沙丘,忘了这里的一切……
秃鹰微笑了起来,那可怕的凸眼睛、尖嘴巴、又长又弯的大黄牙离我越来越近......他肯定猜到了仁丹的藏身之处,因为看到我咽口水,他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极乐。惊恐让我的嘴巴不自觉地张大,仁丹在口腔内壁跳跃——
砰,砰—,砰砰,砰——
意外的爆炸像一串拔地而起的惊雷——是火药,我不明白星星为什么要拿来火药,那个被他们做成爆竹或鞭炮的东西。他明知我怕它得要死。可能他以为能用它炸开门、窗户或某些人的心扉。他做到了,它让正在发生的事情停了下来。所有的表情都停滞了,还有所有的动作、所有的心境,像一幅幅缓缓凝固的慢镜头——我似乎看见千里之外的沙丘土崖,我和娘、弟弟、妹妹们刚从洞里探出头,就被亮晶晶的枪管挡住去路;黑压压的洞口,豆荚似的眼睛在幽暗中霍霍地闪着光……
靠着最后一缕清明,我咬碎仁丹,吞了下去。
那一瞬间,我不恨他,不恨宋延生,不恨所有人。当我跳过窗台,跟着星星一前一后往围墙外跑去时,我清楚地听见了一个声音。它说,一切都会消失,就像一切都会重生。就像水、时间、太阳。我不后悔来此一遭。无论如何,星星的眼睛是美丽的,悲伤总会成为过去,欢乐却会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