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反思·应用:“大分流”在中国学术界的发酵

2021-03-26 01:55洪易易
关键词:分流学者欧洲

洪易易

(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6)

一、提出问题

彭慕兰所著《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以下简称《大分流》)一书,以其贯通欧亚的宏大视角和一反传统的新颖观点,自2001年问世以来便备受中外史学界瞩目,在收获赞誉的同时也遭到了诸多批评。该书的中文版由中国学者史建云翻译,于2004年正式出版。此后,国内史学界围绕该书的议论便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

《大分流》的主要内容在此前的评述文章中已被总结过多次,本文不再展开论述,仅回顾其核心观点(1)对《大分流》主要内容的介绍以其中文版译者史建云的书评最为详尽。详见:史建云《重新审视中西比较史——〈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述评》,载于《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3期。。该书以18世纪的英国与中国的江南地区为比较对象,探讨东西方世界发生“大分流”的时间及原因。其结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点:其一,直至18世纪,东西方世界的发展都沿着十分相似的轨迹前进,甚至在许多方面,东方世界的发展要优于西方世界。二者真正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西方开始超越东方,亦即所谓的“大分流”发生在1800年之后。其二,18世纪英国与江南的经济发展均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紧张的制约,而煤矿的优越地理位置和来自美洲殖民地的丰富资源是英国得以逃离“马尔萨斯陷阱”的最重要因素。对于自然资源禀赋的强调,同时也暗示了工业革命发生的历史偶然性。标新立异的结论迅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大批学者参与到“大分流”讨论之中。作为该书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中国史学界不可避免地成为这场论战的主阵地。仅在中译本出版后的第二年就有综述文章发表,为相关讨论做了阶段性总结[1]。然而,也正是由于当时这一理论被介绍到国内的时间尚短,所能梳理的大都停留于表面的赞誉或贬斥。如今,距《大分流》问世已近20年,学界围绕其方法论及研究范式展开的探讨早已跨越了纯粹的褒贬,上升到更深层面的运用与回应。本文将对近20年来国内“大分流”现象讨论的成果做简要的梳理与回顾,并据此考察经典西方理论在进入中国史学界后不断发酵的过程。

二、批判与反思:几个焦点问题的争论

在对《大分流》相关讨论进行梳理之时,不难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该书最具代表性的几个创新点,在被部分学者称赞为巨大学术贡献的同时,也势必遭到另一拨学者的强烈质疑。主要争议点有三:“去中心化”的尝试,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及产生“大分流”的因素。针对这些问题,两批学者的持论往往截然相反,且都难以举出决定性的论据否定另一方的观点,致使讨论的热度不断上升,客观上加深了学界对于“大分流”的认识和理解。

(一)突破还是受制:围绕“欧洲中心观”的争论

彭慕兰在《大分流》的中文版序言中指出,西方很多社会理论问的是“为什么是欧洲”,而后再把世界其他部分从发展进程中排除出去,再问“在欧洲内部为什么是英格兰”[2]3。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大分流》开篇即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设问——为什么英格兰没有成为江南。该书征引了大量以欧洲中心论为前提的研究,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指摘,进而提出建立一个“更兼容的历史”[2]19。由此可见,彭氏对于突破“欧洲中心论”的桎梏怀有极大的热忱,而这也正是该书问世之初许多学者大加赞许的一点。

史建云是国内最早发表《大分流》评述文章的学者之一,该文对《大分流》试图跳出“欧洲中心观”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过去进行中外对比的研究即使有意避开“欧洲中心观”“冲击—反应模式”这样的概念,却仍下意识地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较封建社会更为先进,即使“用‘现代社会’和‘传统经济’之类术语代替‘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3],也没能改变欧洲更加优越的潜台词,而《大分流》则“从不因为西欧后来的发展结果而认定其历史上的优势,亦不因为东方后来的落后而抹杀其历史上的先进”[3],表现出明显的“去中心化”色彩。姚大力也对《大分流》挑战所谓“普遍路线”的努力赞赏有加,认为与其说中国偏离了西欧式的标准路径,毋宁说是西欧溢出了惯常的轨道[4]136。丁涛在比较新制度经济学派、加州学派以及新李斯特经济学派的研究范式时亦明确表示,新制度经济学派之所以将视野局限于斯密型增长,正是由于默认欧洲制度与生俱来的优势,而“大分流”理论的贡献恰恰在于揭示了这一根本性问题[5]。

在《大分流》被奉为反“欧洲中心观”代表作的同时,另一部分学者却对彭氏的工作提出了质疑,葛以嘉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一。早在《大分流》中译本出版之前,其学术评论就先一步被翻译为中文介绍到国内。葛氏认为,《大分流》构建的研究范式既是其最大贡献,也是其缺点所在。这是由于在尝试矫正欧洲中心论的过程中,彭氏将对西欧的论述集中于中心与边缘经济带的差异上,继而在探讨资本主义产生的因素时得出了有失偏颇的结论,强化了偶然性因素[6]。随后,王家范也对彭慕兰观点进行指摘,怒斥其“不仅是‘打破欧洲中心主义’的半截子‘革命家’,而且还是个‘假革命家’”[7],并指其打破“欧洲中心观”的断限只到18世纪,对19世纪后中国世界地位的评价仍然是“欧洲中心观”的彻底坚持者。王文的批评虽然言辞激烈,但对《大分流》中有关18世纪的观点仍持肯定态度。张卫良的《“神话”解构与历史重建——欧亚经济的大分流》一文则从整体上否定了《大分流》“去中心化”的尝试,认为尽管彭慕兰热衷于建立反对欧洲中心论的解释模型,但其所关注的问题却还是欧洲中心论者坚持的命题,以至于书中所做比较“并没有跳出中心论的基本框架,非此即彼式的逻辑依然贯穿于整个论证的过程,工业化仍是大分流所赖以判断的唯一准则”[8]。在此基础上,张文进一步指出:“在东西方历史比较的过程中,‘欧洲中心论’与‘反欧洲中心论’往往互相依存”,社会理论批判中存在着“反欧洲中心的欧洲中心论”的困境[8]。

在接连发出的质疑声中,部分学者的态度也从原先的支持转为中立,较为典型的是刘献花、陈君静的《全球范式与欧洲中心范式——以彭慕兰〈大分流〉为考察中心》[9]一文。该文发表前四年,陈氏曾在其独立署名的文章中对《大分流》大加赞扬,称其“最大意义在于运用中西互为比较的整体的全球视野,通过对18、19世纪中西经济道路分流的揭示,从理论框架、事实经验的角度对‘欧洲中心论’进行了彻底的否定”[10]。然而在之后刘、陈二人的合撰文章中,尽管仍然肯定了彭慕兰“去中心化”尝试的积极意义,却也提出这一倾向过于强调中西双方的差异性,进而忽略了二者之间实际存在的某些共性,认为这一范式虽然有助于开阔思路,却难以对所谓“欧洲中心主义”的结论做出确切的再评估。与之相类似的还有孙隆基的《东方超前的“大分流”正在开始?》一文,一方面认为彭著改变了传统的单轨思维,一方面又指其谈论的话题仍然是“西方如何分流”而非“中国如何分流”,并未从本质上改变欧洲中心的取向[11]。

(二)合理与否:比较研究方法的创新

黄宗智在其与彭慕兰进行的著名论战中曾经不无讽刺地说道:“彭慕兰展示的证据似乎颇值得赞赏。他跨越了两大不同学术体的边界。对中国专家而言,该书显示了作者对欧洲研究令人敬畏的熟悉。那些认为彭慕兰有关中国的观点有误的中国研究学者,对他使用的欧洲文献可能会感到不知所措;而认为彭慕兰有关欧洲的论述不准确的欧洲专家,则可能原谅该书在有关欧洲方面证据的薄弱,因为该书毕竟不是出自欧洲专家而是一位中国研究学者之手,而这位学者似乎充分掌握了中国研究那个仍然相当孤立领域的十分困难的语言和材料。如此一来,这本书很可能既得不到欧洲专家也得不到中国研究学者的严格评估。”[12]随后,史建云便在她的评述文章中颇具针对性地回应:“(学界对《大分流》的反应)也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中国研究学者对该书中有关中国的部分提出尖锐的批评,欧洲问题专家则对关于欧洲的论述进行指摘。同样,研究日本的学者大概不会完全认同该书关于日本的观点,印度问题专家也可能会对有关印度的内容提出异议。从这方面来说,作者写这样一本书是要有相当大的胆气的,这本书在学术上完全可能陷入被群起而攻之的局面。”黄、史二人的言论清晰地反映出学界对《大分流》所用的比较研究方法持有的两种对立观点。

就方法论层面而言,对《大分流》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占绝大多数。吴承明的《〈大分流〉对比较研究方法的贡献》一文专就其研究方法展开讨论,并予以充分肯定。文中总结了该书在方法论上的两大贡献,即对中西研究中比较目标的创新和比较方法的创新。前者是指以自由市场发育的成熟度为目标,比较哪一方更能适应斯密型经济增长。后者则是指通过交互比较的方式避免“偏离西欧道路即属异端”的偏颇[13]。史建云还指出,“该书在大部分情况下抛开了传统的比较单位:洲与洲、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而使用各方面条件(面积、人口、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大致相当的区域作为主要的比较单位”[3],使过去许多不受重视的因素呈现出了新的意义。朱亮的《也评过密化与大分流之争》一文通过翔实的数据分析对18世纪英国与江南的劳动生产率做了重新估算,认为当时二者均处在缓慢增长的阶段,且有着大体相同的发展趋势,认可了《大分流》在比较对象选取上的创新尝试[14]。李中清、王丰、康文林合撰的《中国历史人口及其在新世界史研究中的意义——兼评黄宗智等对彭慕兰〈大分流〉一书的批评》一文从人口学的角度切入,认为尽管1800年前后中国的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都相当庞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口增长率也达到了相应的高度。至少在人口压力方面,江南与英国大致相当的估计确有其合理性,亦即是说,二者在这点上具有可比性[15]。除此之外,对《大分流》的方法论意义持肯定态度的文章还有很多,此处不再赘述(2)参见:仲伟民《学术界对前近代中国研究的分歧——以彭慕兰、黄宗智的观点为中心》,载于《河北学刊》,2004年第2期);陈君静《全球视野中的西方中国经济史研究——以彭慕兰〈大分流〉为考察中心》,载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2期;蔡春《欧洲的胜出是一种偶然?——评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载于《理论界》,2008年第2期;李大伟《历史比较研究与“欧洲中心论”之反思——以〈大分流:中国、欧洲和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为例》,“历史学的省思与展望”——第三届清华青年史学论坛会议论文,2013年;宋飞宇《从“大分流”到“大合流”——重读〈大分流〉》,载于《中华读书报》,2017-04-19(10),等等。。

尽管如此,仍有学者对书中采用的比较研究方法提出质疑。丁涛虽然认同彭慕兰以体量相当的英国和中国江南地区为比较对象的做法,却也认为从经济学的逻辑和建模角度来看,书中的分析链条还很薄弱,因此得出的新结论也难以与传统观点匹敌[5]。姚大力则指出,在对东西方社会进行对比时,《大分流》刻意将资本、市场、产权等因素从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中剥离出来,这种比较实际上是孤立的,难以反映真实的情况[4]134。

另外也有一些学者质疑《大分流》中选取的交互参照单位并不适用于中西比较研究,较具代表性的学者有陈勇勤和赵轶峰。陈勇勤的《彭慕兰“大分流”对经济史学界提出的警示》一文指出,“国家”和“区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作为国家的英格兰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政策调整,而江南不过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一个行政辖区,不具备独立调控的可能性[16]。赵轶峰的《“大分流”还是“大合流”:明清时期历史趋势的文明史观》则从文明史观的视角解释“大分流”[17],认为英国和江南在动态发展趋势上并不具有可比性,原因在于江南并不具有英国那样的整体行为能力,大量的资源不得不服从中央调配。不仅如此,以核心区之间的比较来考察中国与西欧的发展道路也难免导致以局部代替整体的问题。从文明史观出发,还是应当以“文明”为比较单位。据此,赵文还得出了与《大分流》截然不同的结论:“在由西欧率先发动起来的工业化发展起来以前,中国与西欧的历史,或者社会体系,或者文明运动有接触和相互关联性但却从来也没有‘合流’,因而其后的‘分流’是并不存在的;反倒是16世纪以后西欧的世界性扩张导致了19世纪以来欧洲与中国社会体制趋同的倾向。”[17]

(三)偶然还是必然:工业革命成因及经济增长动力的讨论

上文已经谈到,在《大分流》中,彭慕兰将煤矿的优越地理位置和来自美洲殖民地的资源作为“欧洲奇迹”发生的最关键原因,认为如果没有这些“偶然”,欧洲也可能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这一观点表面上是强调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更深层的内涵则是将自然资源禀赋视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这也是彭慕兰“大分流”理论中一项重要的反传统命题。

针对工业革命发生的偶然性论调,史建云的观点较为正面,认为此举是在尽量避免欧洲优势的回溯性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历史得到的结论,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观察的新视角[3];陈君静也指出,强调历史的偶然性是《大分流》挑战目的论的一次有益尝试[10]。尽管有一些肯定的声音,但学界的主流观点依然认为《大分流》夸大了历史的偶然性。王家范在回应《大分流》的问题意识时指出,彭氏对于历史偶然性的强调片面地突出了新的学术范式,进而产生了一种经济史研究中“去社会科学化”的倾向,有矫枉过正之嫌[18]。王氏认为,不应完全抛弃中国传承数千年的治史传统,呼吁理论和实证并行不悖。持此观点的还有马德斌,他在文章中认为,“工业革命在18世纪的中国或东亚,即便没有19、20世纪西方影响下的备受艰辛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方面的变革也可以自生,这似乎给历史注入了太多的偶然性”[19]20。张卫良则在其评介文章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将偶然因素作为“大分流”成因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其依据在于,英国不仅不是最早使用煤炭的国家,而且其开采、利用煤炭的时间远早于18世纪[8]。该文还对彭氏理论的适用范围提出了质疑,认为除英国外,当时并没有其他欧洲国家有效地利用了殖民地资源,因此海外殖民地开发的因素也难以成立。加拿大学者里卡多·杜谢斯利于2007年发表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的文章也对“幸运的英格兰”一说进行了反驳[20]。其在考察1800年以前欧洲蔗糖、棉花、木材进口贸易额增长情况的基础之上,认为海外殖民地的开发并不会对欧洲经济增长产生决定性影响。即便从自然资源禀赋的角度出发,中国的获益也丝毫不在英格兰之下。裴广强也明确否定了“偶然性”造就“欧洲奇迹”的说法。他提出,英国煤炭业的发展绝非偶然,江南缺少的也并非煤炭资源,而是充分利用煤炭的“无机途径”和人文条件,而这主要源于经济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若将两地的巨大差异简化为单一的“资源决定论”,那么中西工业化中的教训和经验也就失去了比较的意义[21]。

就经济增长动力及因素而言,丁涛赞同彭氏对于煤炭资源的重视,认为矿物燃料的大量开采为新动力的产生提供了可能,而工业革命的本质正是在于对斯密型动力的突破[5]。虽然也有诸如此类的褒扬之声,但更多的意见认为,单靠煤炭和海外殖民地资源无法完美地解释19世纪欧洲经济的腾飞。

在谈到《大分流》有关经济增长动力的分析时,大部分学者都注意到了其中缺失的制度性因素。王家范曾直言,内外制度的分析在彭书中明显有被搁置、甚至于被虚化的倾向[18]。崔之元也认为,生态缓解为何比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更能促进经济增长,英国军事力量强化的制度基础究竟是什么,这两个关键性问题在彭书中并没有得到解答[22]。姚大力则指出,对矿物燃料和海外殖民地开发的重视并不是彭慕兰的创见,此前史学界早已对二者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只不过这并不足以构成资本主义在欧洲萌发并极速发展的全部动因。19世纪以前西欧社会经济、自然科学,以及政治制度领域发生的一系列结构性变化同样是工业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4]135。蔡春在其有关《大分流》的评述文章中重点考察了财产所有权及相关制度在欧洲的确立与完善,认为制度的变迁和技术的进步都能促进经济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但制度才是根本[23]。陈晓律在《对“大分流” 源头的追索——读彭慕兰〈大分流:中国、欧洲和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一文中指出,作为“大分流”的标志性事件,工业革命“并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还意味着一个国家拥有包括经济制度、价格机制、竞争机制、金融体制、管理体制等让整个经济运行起来的‘硬机制框架’,此外,还包括能够适合全体国民在这种框架下生活的文化‘软机制框架’……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理解为何同样遭遇资源瓶颈后,东西方会产生不同的应对方式”[24]。陈勇勤也在其文章中强调,彭慕兰“大分流”一说明显缺乏对原始工业化时期制度背景的必要分析[16]。还有一些学者将着眼点放在同时期的中国,宋飞宇的《从“大分流”到“大合流”》一文强调了海禁政策和清王朝统治的特殊性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指出彭慕兰在进行中英比较时过于求同而忽略了二者的制度性差异,因此才导致了偶然性因素的突显[25]。杜恂诚在考察20世纪以来中国棉纺织业发展轨迹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障制度和企业管理模式的变迁看作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26]。

除了对制度性因素的关注外,部分学者尝试从其他角度寻找答案。陈昆亭、龚六堂、周炎三位学者利用经济学建模的方法,模拟1750—1850年间的中英经济特征,发现在资本主义背景之下,人们往往乐于追求物质资本的积累,而在东方文化背景下,人力资本的积累却成了重中之重[27]。这一差异使得东方世界相较于西方世界更加缺乏创新的激励机制。由此,三人认为社会文化差异才是造成“大分流”的根本原因[28]。赵轶峰则从文明史观的视角切入,指出在讨论长时段的大历史现象时,“虽然偶然性常常发生作用 ,但迄今为止已经发生的大历史现象的成因都不是微妙的”,“只要承认经济状况要受经济结构的外部环境的制约,那么,关于经济运动的解释就必须是以该经济体系的大生态环境为参照的,这个大环境在我们讨论的话题中,应该是文明而不仅是资源”[17]。许苏民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历程——17世纪中西大分流的历史教训》一文中认为,像工业革命这样的重大历史变革绝非单一因素可以解释,人权、科学、民主三大要素的产生、发展,以及共同作用才是促成变革的完整阐释[29]。

事实上,无论是谈论社会文化因素还是人权与民主,其最终的落脚点仍是深层的制度性差异。质疑的焦点集中于“大分流”理论对于资源禀赋的片面强调,亦即蕴含其中的经济决定论倾向。这也是社会转型与经济增长动力研究中恒久的议题。

三、应用与开拓:“大分流”理论的持续发酵

在“大分流”理论进入中国的最初几年,相关的讨论虽然热烈,但大都停留在单纯的理论之争层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将这一范式应用于实证研究。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由清华大学市场与社会研究中心牵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联合筹办的“量化历史讲习班”,该活动自2013年起以每年一届的频率在各大城市轮流举行,其研讨内容及相关成果经过整理,多发表于《量化历史研究》上。这一系列的辑刊集中收录了国内“大分流”讨论的前沿成果。与此同时,海外有关“大分流”的后续成果陆续被介绍到国内,更有一批外国学者积极参与到中国史学界的研讨之中,或出版了中译本著作,或在中文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专题论文,进一步促进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对话。

回应“大分流”问题的研究成果中,社会经济增长要素及动力分析仍然是学术热点。马德斌先后发表3篇论文,重申制度因素重要性的同时,从不同角度剖析了造成中西“大分流”的影响因素。《传统中国的法律与商业:对“大分流”的制度性透视》一文从商业发展的角度切入,认为中国特殊的政治结构导致商人无法直接对公共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产生影响,只能在既有制度的框架内通过培养体制内的代理人来实现利益诉求,这一过程无形中造成了公共资源分配的浪费和经济效益的低下。相比之下,西方公开透明的规则以及第三方执法的制度能够展现出更强大的规模效益[19]14-15。《大分流》进一步指出,实际工资和利息的差异可能是中西方“大分流”的起点[30]。《石头,剪刀,布——传统中国激励制度和信息制度问题以及大分流的缘由研究》一文利用17至19世纪战争记录和政府收入数据,强调专制政体下基层激励机制偏差和信息的不对等限制了中国政府的财政、金融能力[31]。陈三攀在总结第三届“量化历史讲习班”的讨论时,将“大分流”的根本启动因素归纳为相对价格的变化。他指出,相对价格的变化引起更偏向技术进步,进而影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选择,而此种条件下的选择往往会降低制度费用,从而促进长期经济的增长[32]241-272。

张丽、李博两位学者均从贸易体系的差异方面解释“大分流”的成因。前者认为中国长久以来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对他国的商品需求也很少,其建立的朝贡贸易体系政治意涵远大于商业意涵[33]。相反,西方很早便确立了商业竞争的理念,政府为增加国家收入往往在政策上鼓励并支持贸易活动。后者同样重视贸易体系的结构性差异,认为长期处于出超地位的中国,其贸易体系缺乏开辟市场和谋求变革的动力[34]。王裕华着眼于政治稳定性因素,通过分析11至19世纪中国与欧洲君主家庭数据,认为就君权稳定性而言,中国远比欧洲优越,反驳了君权稳定促成工业革命的说法[35]。

此外,还有部分学者从科技史的角度切入,讨论技术革新和技术格局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彭南生、严鹏的《技术演化与中西“大分流”——重工业角度的重新审视》一文从既往研究中相对忽视的重工业发展环节入手,认为“重工业领域中的技术能力正是西方领先中国的优势所在”,并据此将中西“大分流”的时间提前到了16世纪[36]。裴广强在批判《大分流》放大历史偶然性的过程中,也对江南地区煤炭储量和能源利用情况做了大量的实证分析[21]。刘培峰、李延祥、潜伟三人的合撰文章结合历史文献与考古报告的记载,勾勒出明清时期中国冶铁产业的技术格局,认为就产量而言,当时中国的冶铁重心已经转移到南方,但以煤炭为燃料的坩埚炼铁技术却仅限于北方地区。这种技术格局的南北分流才是导致中西方“大分流”的根本原因[37]。美国学者乔尔·莫基尔创造性地提出了“思想市场”的概念,认为欧洲分裂与统一交替出现的历史格局减少了对于新思想的抑制,而中国长时间的大一统局面致使知识分子缺乏创新激励、趋向保守,由此出现了“大分流”[38]。

在众多关于中西发展道路差异的阐释中,王国斌与罗森塔尔合著的《大分流之外》[39]显然是集大成之作,该书的中译本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出版。同为“加州学派”代表的两位学者补充并修正了彭慕兰理论中的不足之处。在比较对象的选取上,从江南与英格兰扩展到中国与整个欧洲。在史料和数据的利用上,加入了更多早期数据,进而将“大分流”发生的时间节点从1800年上溯至1000年前后。在分析经济增长动力时,把论述的重点放在了政治性因素(包括政治制度和政权空间等)的分析上,这也正是《大分流》相对薄弱的环节。

除了中欧“大分流”成因的探索外,部分学者尝试深化和扩大研究的外延。荷兰学者范赞登通过测算欧洲各城市的历史GDP数据,认为不应单一地从外部资源的获取上解释欧洲经济的腾飞,制度和人力资本方面的内生优势一样是GDP增长的驱动力[40]16。范氏还将“大分流”问题进一步细化为欧洲内部的“小分流”,认为议会制和专制主义的制度分化导致西欧和东欧国家走向不同的发展道路,并以此解释中东的衰落[40]20。陈三攀将研究范围拓展到欧亚之外,重点考察了19世纪以来美国赶超英国成为世界霸主的内因,指出偏向技术发展导致的制度费用降低才是经济飞跃式发展的根本动因[32]257。

另外,还有学者将“大分流”理论的时间断限延伸至20世纪乃至当代世界,力图以此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奇迹”发生的历史根源(3)1978年以来,中国一直保持着10%左右的年均经济增长率,成为当今世界成长最为迅猛的经济体,并以极快的速度缩小与西方世界的差距。这种现象被国内经济学家概括为“中国奇迹”。详见:林毅夫、蔡昉、李周论文《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中国经济史界权威学者李伯重在这方面用力尤深。其于2010年前后发表的几篇文章将当今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迅猛发展、紧追欧洲的趋势称为“大合流”,以“大分流”作为解释这一现象的起点,并指出:一方面,江南经济史研究为“大分流”提供了重要的实证研究基础,另一方面,“大分流”理论又为江南经济史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二者具有一种紧密的互动关系[41-42]。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至18世纪的江南与荷兰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以及其后出版的力作《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1820年华亭—娄县地区GDP研究》都是“大分流”视野下江南经济史研究的杰出代表[43]。俄罗斯学者弗拉基米尔·波波夫同样将目光放在了1949年以来中国经济腾飞的秘诀上。其于2013年发表于《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文章指出,中国之所以迎头赶上,是由于始终较好地保持了传统制度和价值观的延续性,而共产党在建国初期施行的一系列政策使这种延续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44]。而中国的成功经验之所以无法被非洲、拉美的一些国家复制,也正是因为殖民统治对这些国家的传统体制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彭慕兰本人也撰写《大分流及其后》一文,思考20世纪以来部分东亚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因和局限。除了继续坚持资源禀赋的优势外,该文还指出,亚洲内部市场的开发和海上一体化促进了移民和商品流通,这是所谓“东亚道路”的内在优势。在谈到这条道路的局限性时,彭氏强调高速发展加剧了区域间的不平衡,由于人才和资源日益向沿海集中,内陆地区的落后趋势将越发明显[45]。关注亚洲内部“小分流”的还有朱荫贵,其文章认为政府干预政策和手段的差异导致中日两国于19世纪后半叶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46]。

“大分流”范式不仅在经济增长理论研究中得到了充分的深挖和应用,更被活用于其他相关领域。张申、张亚光二位学者以“大分流”理论为框架,对罗马和中国秦汉时期的经济思想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当时已经产生了中西方经济思想的首次“大分流”,其表现为:中国学者偏重整体均衡分析,罗马学者则倾向于个体多轮谈判[47]。马龙利用“大分流”理论中交互比较的研究方法,选取马赛和澳门为对象,通过分析经济外围地带的贸易运行方式,从商人活动和消费者决策的角度展示中西“大分流”的前奏[48]。刘强则在“大分流”的视角下重新考察了明清时期中国的官商关系,认为“明清以来商人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士商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政府逐渐从对经济的直接控制中退出,转而利用商人以达到目标”[49],传统的“抑商”观点在明清时期实际上更接近于“无为”。英国学者麦克法伦通过比较前近代中、日、英、印四国的人口数据,剖析四国家庭结构和家族存续方式的异同,将“大分流”理论从经济层面拓展到了社会结构层面[50]。

四、结语

总体上看,学界围绕“大分流”的讨论呈现出从理论之争向实证应用过渡的趋势。近20年来产生的丰硕学术成果表明,“大分流”讨论在中国史学界的发酵不仅使经济增长理论研究获得了极大的深化,也令此前少有学者涉足的比较研究领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同时还为其他方向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框架。

在最初几年的赞许和批判过后,“大分流”现象被越来越多地看作是问题的切入点和观察历史的视角。反观过去的一系列争论,《大分流》是否完成了“去中心化”的任务,书中比较方法的合理性与适用性如何,导致“大分流”的关键性因素又是什么,无论持哪种论调,实际上都只是研究者旨趣和侧重的不同。黄敬斌在反思社会历史理论中存在的两种“欧洲中心论”时就曾指出,“对历史的这种理论解读,合理的途径仍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同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51]。李芮在总结“大分流”之争时也谈到,尽管学者对中西“大分流”的认识各有偏重,但地理、文化、制度因素均在其中发挥作用的大方向是一致的[52]。

完美的理论和绝对中立的客观标准从来都不存在,宏观历史的演进不可能仅凭一部著作就得到完美解释。“大分流”理论与曾对中国史学界产生重要影响的“冲击—反应模式”“中国中心观”一样,其真正贡献在于引导相关领域更为系统、更具针对性的实证研究的深入,以此推进学界对于经典问题在更深层面上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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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邂逅温州人
学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