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爪
《权力的游戏》为我们呈现了两类骑士。一类如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所言:骑士之为骑士,不因其手里的剑,因其侠义。骑士失去了荣誉感,便与普通杀手无异。宁可为荣誉而死,不可丧失荣誉而苟活。然而在《权游》的世界里,能体现这一理想的骑士寥寥无几。放眼望去,维斯特洛大陆的骑士残忍、粗鲁、不诚实、没有信仰、好色,更无扶弱惜贫之心,他们信奉的是桑铎·克里冈对骑士的定义:骑士就是一把剑一匹马。其他的一切,什么誓言,什么圣油,什么女人的青睐,通通是缠在剑柄上的丝带。也许会让剑更漂亮,但杀死你时并没有两样。
这部改编自美国当代作家乔治·R.R.马丁史诗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的热剧自2011年4月开播,至2019年4月落幕,引众人回味无限。
《权力的游戏》中统治着维斯特洛大陆的七大王国的原型主要来自中世纪盛、晚期的英国,包括了阿尔比十字军和玫瑰战争时期。毫无疑问,维斯特洛大陆不是真实历史的反映,但七国与中世纪欧洲之间却有一个我们很难忽视的很强的联系,那就是对骑士精神的诠释:崇高的骑士理想与严酷现实之间的冲撞。在僧侣和行吟诗人的歌中,他们是身穿闪亮铠甲的道德楷模,英勇地保护妇女、穷人,捍卫七神信仰。然而,“生活不是一首歌”,这是“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公爵忠告少女珊莎的一句话。
先简单回顾一下历史。9、10世纪时,欧洲的骑士作为一个群体,是超越道德规范的。那时的“骑士”一词,所指就是骑马佩剑在封建领主麾下作战,而本身没有太多封地的武士。他们自备武器、铠甲、供给,以及随从,每年至少在领主的封地上服役40天,这群人以凶恶、野蛮、没有信仰、兽性而著称。而这些品质,虽然在面对外敌时通通是有用甚至必需的,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掠夺教堂,屠杀修女,压榨平民。英国20世纪初期著名的中世纪史家赫恩肖认为,这类骑士本质上与“现代的机枪,或任何一种滥杀武器”无异。《权游》中的綽号“魔山”的格雷戈·克里冈爵士堪称这一时期骑士的最佳代表。
克里冈式的骑士在征战年代可以被社会接受。但到了11世纪,绝大多数的入侵者已被赶走,君主和教士们便开始致力于重塑骑士阶层,以期让他们成为道德兼武力的双重力量。君主和教士们试图将贵族、武士以及宗教这三种价值融合在一起,“以基督理想来驯服杀戮的本能”,以此遏制战争状态下合理的残暴行为,将武士们的战斗力转向为保护弱者,同时也为武士个人找到一种符合其角色定义的精神成长方式。
人们会一厢情愿地向往骑士时代,认为那是一个更好的时代,这不难理解。在人们想象中的“那时”,有崇高的道德水准和高超的武艺并存。丁尼生在《国王之歌》(1859)中将亚瑟王看作是理想人类在真人身上的体现。沃尔特·司各特爵士(1771—1832)更是通过《撒克逊英雄传》(1820,又译作《伊凡霍》)以及《骑士精神随笔》(1887)等作品,在19世纪英语文化中引发了对中世纪理想的浪漫迷恋。这一现象招致了马克·吐温对前述各位的谴责,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1883)中,他甚至认为司各特须对美国内战负责。维多利亚时代博学家理查德·伯顿爵士(1821—1890)却在其《剑之书》(1884)中认为,骑士制度(尤其是剑术)的衰落,助长了对火器和火炮的使用,使西方文明回到投掷石块的野蛮人道德水平,促进了当时社会中礼仪和尊严的持续消亡,成为赤裸裸功利主义的“一片废土”。
类似的怀旧情绪在《权游》中弥漫。我们不时会听见有不同的角色在谈到骑士精神时,生出今不如昔的感叹。比如瓦里斯在谈及御林铁卫时,便不无伤感地追忆,那些“有身着白袍的龙骑士伊蒙王子这等人物的日子”,已“化为尘土和歌声”远去。然而,在所谓的那些日子里,骑士们并不比《权游》故事发生的年代好到哪里,虚荣、残忍、怯懦、嗜酒。人们对好骑士讴歌和怀念的事实上更加说明,难得的一两个“谨记誓言的骑士”,显然是稀罕之物。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在生活中将骑士精神用作道德标尺来衡量彼此的行为。小魔王提利昂看见鲍里斯爵士在乔弗里国王的指使下殴打珊莎时质问:“这就是你的骑士行为吗?什么样的骑士会殴打无助的少女?”
纵然,有不少历史学家认为骑士精神更多的是一种虚伪而空洞的姿态。然而,骑士们将骑士精神作为“一种宗教形式”,激励了许许多多的人不断对自我完善的追求。同样,维斯特洛的骑士精神也确实对七大王国的居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像巴利斯坦·赛尔弥、塔斯的布蕾妮,他们对骑士精神的追求和践行使他们成为令人敬仰和赞叹的高尚的人。
无疑,马丁对骑士精神的描写既非单纯的感性怀旧,也不是赤裸裸的冷嘲热讽,他准确地处理了骑士时代的反差和对比,更激发了生活在每一个年代的人们的反思:努力做一个腐败世界里的好人。
骑士美德
几乎每一个有武士传统的社会都存在这样的观点:武士的优秀远不是善于伤敌这么简单,更重要的,在于其高尚的品德。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二卷中,讨论过他假想的完美社会中护卫阶层的理想美德;7世纪的韩国,一个叫花郎的贵族团体,追求仁慈、漠视物质诱惑以及平静接受死亡等理想;日本德川时代的武士则被教导要重视仁义、孝道和忠诚;中世纪以来的欧洲骑士精神与这些皆无太大差异。
骑士理念的核心,在于骑士之美德:有助于实现其作为战士的实用能力,以及作为人的高尚道德的人格特征。也有学者、修士和年长的骑士撰写出基于骑士理想的行为规范,罗列骑士所应该培养、具备的美德清单。这些清单基于时期和地域,在内容上有很大差异。中世纪历史学家西德尼·佩恩特将武艺、忠诚、慷慨和礼貌列为骑士的核心美德,F.J.C.赫恩肖的清单上包括勇气、忠诚、慷慨、忠贞、服从、礼貌、谦逊和仁慈,而格温多琳·摩根的美德有荣誉、好客、忠诚、勇气和虔诚,莫里斯·基恩则将武艺、忠诚、慷慨、礼貌和坦诚列为优秀骑士必备美德。综合这几份不同的清单,结合乔治·R.R.马丁在《权游》中的表述,本文希望讨论,当我们谈论骑士时,我们所谈论的这七种核心骑士美德:武艺、勇气、正义、节制、智慧、仁慈和礼貌。
(一)武艺
西德尼·佩恩特将其定义为“战斗中战胜对方的能力”。这是一个对骑士技能的总括性术语,它包括了力量、速度、机智以及使用武器的技巧。哲学家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将这样的品质称为“效力品质”,并将其与“卓越品质”区分开来。
效力品质是人用来获得地位、财富、声望和权力等的能力,但这些品质不足以令人被称作优秀。一个作弊的运动员可能会赢得奖牌,一个隐藏证据的律师可能会赢得诉讼,一个伪造数据的科学家可能会获得有名望的研究基金,我们却绝不会称这样的人为优秀的运动员、律师或科学家。单有胜利是不够的。从事这些事业的人还必须具备卓越的品质。在前面举的这些例子中,共同缺席的是诚实。举《权游》故事为例,忠诚是卓越品质的显著例子。佣兵波隆,亦即后来的黑水爵士波隆,再后来的史铎克渥斯公爵,武艺高强且作战机敏,传奇一般地获胜无数,但我们绝不会称波隆为一名好骑士。原因便在于,作为卓越品质之一的忠诚,波隆身上完全没有。提利昂通过波隆所学到的一个惨痛教训便是,永远不要信任一名只忠诚于自身利益的骑士。而“魔山”克里冈爵士更是拥有至高效力,但绝无卓越可言的终极例子:没有怜悯,缺乏自控,更无丝毫的正义观。没有人对他有任何敬意,他在所有人眼里不过是一个有用的魔兽。借用史学家赫恩肖的描述,无异于一挺行走的机枪。
如果说武艺是关乎效能的品质,那么七美德中的其他六项:勇气、正义、节制、智慧、仁慈和礼貌,则全是关乎卓越的品德。卓越美德可能会在短期内对效力有损,但长远来看,这些美德既赋予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力量,更令其获得道德层面的升华。还是举一个《权游》的例子,第三季第九集《红色婚礼》便是美德力量在中世纪社会的一个很好说明。佛雷公爵在女儿的婚礼上血洗作为盟友和宾客而到场的史塔克全家,这样的背叛行为,短期内赢得了权势家族兰尼斯特的恩惠,给自己带来了利益,将他垂涎已久的奔流城收归己有。但这个行为彻底违背了骑士准则,导致信譽破产,没有人会再相信他们一家。在信任缺席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谈判或协议就都成为不可能,佛雷家族的影响力和效力便因无德而急转直下。这是卓越品质反过来影响效力品质的例证。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效能品质的可有可无。在没有效能品质的情况下,优秀品德自身是很难发挥效用的。珊莎·史塔克端庄有礼、温文尔雅,且富有洞察力强,更是通过惨痛的人生经历,智慧也得以增长,然而直到第七季之前,她都只是别人游戏中的一枚棋子。由于软弱和缺乏战略能力,她对自己的命运毫无掌控,追求人生目标更无从谈起。她所信仰的“礼仪是淑女的盔甲”,并未为她提供真正的保护,使她免遭乔弗里的虐待。
(二)勇气
勇气这一美德建立在对自身的脆弱甚至可能死亡的认知基础上,从而需要我们去克服由此认知所产生的恐惧。恐惧和脆弱对于勇气本质的核心作用,形成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的基础,“没有经历过恐惧,就永远不可能懂得勇气”。
勇气,即是直面恐惧,去做正确的事。《权游》的第一季第一集里,布兰问父亲:“一个人如果会害怕,他还算勇敢吗?”史塔克公爵回答说:“只有在那时,人才可能勇敢。”
正如恐惧可以有不同形式,勇气也分几种。有学者将勇气区分为“主动”形式的勇气和“静态”形式的勇气,前者指面对恐惧英勇地行动,后者则是在恐惧面前英勇地坚守。这两种形式的勇气,在《权游》序幕中有呈现,并以其静态勇气最为动人。一支由威玛·罗伊斯爵士带领的游骑兵队伍去打探野人行踪,却发现了异鬼。威玛爵士在这个场景之初被表现为一个被财富和特权宠坏的孩子,傲慢而缺乏经验。然而,当面对可怕的非人类时,他坚守阵地,从容勇敢的一句:“那么,来跟我一起跳舞吧。”成就他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这里,所谓的骑士精神,在同一个时刻被证明既是虚的,威玛爵士名为骑士,实际只是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又是实的,最后一刻的勇气。
这是乔治·R.R.马丁对从前的骑士文学的突破。他打破了对骑士精神浪漫无边的美化,但与此同时认同骑士文学的现实力量;真正赞扬的是人性,存在于普通人身上的人性。
(三)正义
中世纪欧洲关于正义的思想,主要源自柏拉图。公正在这个体系下被定义为,生命与宇宙的结构和功能和谐相处。要成为一名该定义下的正义的人,就是要使自己的生命“符合”宇宙秩序。而在这个秩序下,如果一个人应该得到奖赏,那么正义就是要确保这个人得到奖赏;如果一个人应该受到惩罚,那么正义就是要确保这个人会受到惩罚。
当面对的是自己时,正义以荣誉的形式呈现。荣誉这个概念有些麻烦,因为它既是高度社会性的,同时又超越社会。说某一个事物很受尊敬,意味着需要社会群体对该事物的高度认可和推崇。但是,被社会推崇的东西却又并不一定总是值得被推崇。这种例子比比皆是,荣誉行为的最高典范经常出现在那些不遵循公众意见,将个人道德信念置于社会群体规范之上的人身上。纵观西方历史,荣誉的概念一直保持着这种个人主义和社会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在中世纪思想中,将荣誉与社会地位和声誉联系起来很常见。杰夫勒瓦伊·德·夏尔尼在其14世纪的《骑士之书》中,将骑士的荣誉与他的公开表现联系起来,这些表现可能是比武,也可能是参战。历史学家理查德·卡尤珀认为,骑士的荣誉与其武艺和威力密切相关,因为骑士荣誉本身就是军事胜利的直接结果。
长期以来对骑士荣誉的认知存在着两种冲突的观念,一种认为应当由社会地位(血统和行为)决定,而另一种则坚信荣誉更多地归功于品行而不是地位和声望。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介绍他的14世纪骑士时,将其赫赫战功与卓越的道德品质并列:热爱真理、温和、谨慎。杰夫勒瓦伊·德·夏尔尼在《骑士之书》中谈到过一类值得称赞,却当不起荣誉这一称赞的骑士,他们善战,但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比武较量上,忽略了参与真正的军事行动,更有一类热衷于获利甚至掠夺,将大把的金钱浪费在财富和地位的炫耀上。
正直的人品可看作一种内化的公正,与地位尊贵者要求外界按某种方式来对待他不一样,是有荣誉感的人本身谨遵自己所信仰的正义。这是一种无须通过满足他人的期望来维护的荣誉,而是依靠坚守自己的信仰和内化的荣誉。
再举一位《权游》中坚守内化荣誉的典范,塔斯的布蕾妮。由于性别,她直到与异鬼的最后决战前夜,从未获封骑士。然而无论从哪一个侧面衡量,骑士准则在她的行为中都始终贯彻,远超大多数男性同行。布蕾妮疾恶如仇,容不下丝毫的道德瑕疵。但社会对她的期望不在这里,她应该放弃为心中的正义而战,回家、嫁人。因此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下,她绝非荣誉的代表。她的所有行为都受到来自内心强烈理想和信仰的驱动,在嘲笑、侮辱、背叛、拒绝、攻击中,至死不渝。这一与社会准则的彻底背离,恰恰成就了这位整个维斯特洛大陆最坚守内心的真骑士。
正义的内化应用产生了荣誉,而超越自身的应用则产生了虔诚和忠诚。正义对人们应该得到的提供保障,从这个角度出发,虔诚则将其推及家庭、国家和宗教。人与人之间大多数形式的公正都涉及某种义务的满足,但虔诚所指向的,则是永远无法满足的义务。例如,对持有神论世界观的人而言,生物和创造者何时“对等”?维斯特洛的居民什么时候可以对七神说:“我刚才为你做的事,回报了你创造宇宙并让我在其中生活?”答案很明确:虔诚是骑士,推及众人,永远无法完成并摆脱的职责。无论是面对家庭、国家还是神灵,虔诚总会在骑士,以及众人的心中树立起这样的观念:大千世界中存在着比自我更有价值的东西。无信仰的武士甘冒伤亡的风险,因为那是为了荣耀必须付出的代价(或者雇佣兵为了佣金)。而虔诚的斗士则超越了这一点,他们甘愿牺牲生命,是为了比一己私利更伟大的目的。正如中世纪学者卡罗尔·安德烈尼所说:“只有当战士的英雄主义与虔诚相结合,并为个人荣誉以外的目标而努力时——无论是为国家、家庭,还是为诸神——取得的胜利才是真正的胜利。”
(四)节制
节制是一种美德,它使得拥有这一品德的个体能够让自己的生活顺应理性原则,从而在“过度”与“不足”之间达到一种恰到好处的平衡。节制是一种安静的美德,其力量是内向的。节制这种对自我的控制延伸到思想、情绪和行为模式,并围绕着某种想要实现的目的。
在我们熟知的骑士文学和故事中,以节制著称的典范虽然相对较少,但自我控制对骑士而言具有相当的价值。因为争战定然是情绪激烈的,而不受控制的情绪必定铸成战士的短板。《权游》第一季第五集的比武当中,节制在人称“百花骑士”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与“魔山”格雷戈之间的决斗中展现得很充分。洛拉斯爵士选择了一匹发情的母马,用这个狡猾的手段来分散格雷戈坐骑的意志,一招制胜。当格雷戈发现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马匹时,洛拉斯借机冷静地完美一击,将对手击落;格雷戈爵士继而进一步展示他的缺乏节制,怒斩黑骏马。
(五)智慧
人们常说的智慧有两种形式:超验的智慧和实践的智慧。
前者包括诸如对人类存在等“大问题”的思考,超验智慧者往往表现出内在的自我意识,具备协调看似对立的知识概念的能力,热衷于对生命意义的探索。这种形式的智慧,无论在历史上还是文学作品里的骑士当中都是短缺的,因为中世纪的社会,关于生命、宇宙和万物这些复杂问题通常交给学士和教士。
后者则主要涉及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目标和解决问题。拥有实践型智慧的人往往表现出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超强的决策能力和给人提供有益建议的能力。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就表现出这一形式的很高的智慧。他在琼恩·雪诺父亲被处死后开解他时,料到琼恩会逃跑,因此对琼恩实施监视,并默许琼恩的朋友们劝说他回来,然而如若劝说失败,他也有准备,安排了另一伙人逮捕他。“你以为,”他质问琼恩,“他们推举我做守夜人主帅,是因为我笨得像个树桩吗?雪诺……我知道我的人。”
对武士而言,实用智慧在战斗中的主要表现是“判断力”,快速感知自己与对手之间的距离,穿越这段距离所需的时间,从每个位置有哪些可以采取的攻击,以及如何最好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攻击和防御的能力。一个聪明的武士可以迅速地体察到局势的基本要素、要达成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最佳方法。在14世纪叙事长诗《高文爵士与绿骑士》中,高文爵士在第二年绿教堂比武中的第二斧、第三斧都展示出精准的判断力。
(六)仁慈
仁慈在这里主要指对对手的关怀,并试图减轻手下败将的痛苦的行为。仁爱的人“关心其他人类”,就骑士而言,则是承担起保护他人,包括国王、教会、妇女、平民的责任。
一个仁爱的骑士有减轻他人痛苦的愿望。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中,亚历山大大帝被列入“九杰”,历来被奉为典范,供骑士们效仿。他最为人称道的便是在击溃了波斯皇帝大流士三世的军队后,大流士弃家人逃亡,亚历山大礼遇大流士家人的故事。这一位远在骑士制度发源之前的人,一直被当作骑士精神的典范。
(七)礼貌
礼貌本身应该不能同其他几项美德相提并论,但它是其他美德的培养和展示场所,而它在《权游》中为展现骑士精神时屡屡被用到。蓝礼拒绝提早对兄长出兵,因为那是一种违反骑士精神的进攻。在比武大会上,珊莎被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的英勇所折服,得到他献上的一朵玫瑰花,将他称为一个“真正的骑士”。
除了促进养成美德,礼貌在武士社会还有实际的好处。在一个危险的世界里,与之对立的人越少,就越安全。尤其是在一个决斗很普遍而公民都有武装的社会中。
在以上罗列讨论了骑士的“必备”美德之后,本文想借《权游》人物和故事,展开两种类型的美德之间的互动关系:效力性和卓越性。
有效性品质与卓越品质之间关系复杂。前文提到的“魔山”克里冈,是一个拥有所有的效能品质,却没有丝毫卓越品质的骑士的最好例子。
而同时拥有很高水准的效能和卓越品质的骑士,展现出两者不仅可以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而且还会相互促进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他被布兰称为“尚在世的最伟大骑士”,又被瓦里斯形容为御林铁卫中仅存的“真钢”,巴利斯坦爵士以武艺、威力成为传奇。在与怪兽梅利斯的战斗中,以及在与比自己年轻十岁和二十岁的对手的比武中,处处证明了他极高的有效性。而當被乔弗里国王解职时,巴利斯坦爵士更是在手中无剑的情况下,在离开君临城的路上轻而易举除掉六七名金袍卫士。在围攻弥林时,赛尔弥击败泰坦私生子。弥林被攻占后,又杀死了比他年轻四十岁的强大斗技士克拉兹。
巴利斯坦作为武士的有效性,非但没有被其品行的高尚而削弱,恰恰因其高尚而得以加强。在面对比他年轻、强壮、数量更多的对手时,他的勇气毋庸置疑。而日常生活中,他简朴克制,谦卑地服从于自认不可一世的壮汉贝沃斯,在与克拉兹的决斗中始终情绪不形于色,面对他坚信已背叛了丹妮莉丝的西茨达拉,并且西茨达拉刚刚命令克拉兹杀死自己时,赛尔弥丝毫没有表现出嗜血和复仇的冲动。面对死去的同道表现出悲悯和同情,他为峡谷的修夫爵士守灵,为昆廷·马泰尔而悲痛。
巴利斯坦爵士最令人称赞的美德当属正义感和忠诚。在劳勃叛乱中被击败并被俘后,对于是否接受新国王的赦免,他经历了内心冲突。然而一旦选择了接受新国王的统治,他就始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直到被乔弗里国王解职。
忠诚在巴利斯坦的性格中根深蒂固,以至于当他意识到自己已无人可护卫时感到迷惘,从而把被罢职一事看作是为自己曾经接受劳勃而赎罪的机会。他也是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当所有人都放纵无礼时,他保持了对珊莎的尊重。正是这些谦逊诚实的美德,使他更容易取得君主的谅解,而事实上给他带来了现实的益处。这是卓越促进效力的实证。更是骑士规范对整个社会风气影响力的体现。
如果说巴利斯坦代表了效能和卓越在每个层面的融合,那么詹姆·兰尼斯特则体现出另一种相对罕见,甚至令人不解的模式,那就是在损失效能性的同时,卓越性得以增加。剧集开头,詹姆是一位颇有传奇色彩的骑士,技艺超群,英俊无双,出身名门,更是当今国舅,颇令偏居北境,且深受庶出身份之苦的琼恩·雪诺艳羡。第一次看到詹姆,雪诺便在心里想,这才是“一位国王应该有的样子”,惊艳的外形搭配着一身金色的盔甲。他的剑术更是在《冰雨的风暴》一集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即使身手被铁链所缚,他也是布蕾妮的强劲对手。
尽管有着极强的实力,也足够英勇,但詹姆毫无荣誉感,他不被任何人信任,无法摆脱“弑君者”绰号。巴利斯坦将其描述为“一个用他曾发誓捍卫的国王的鲜血来亵渎了剑刃的假骑士”,并一度坚称詹姆应该因为弑君而被剥去白袍,送上长城。
转折出现在詹姆断手致残,也就是丧失了作为骑士的效力性品质之后。他从陷入自我怀疑开始,经历了不曾有过的自省。詹姆第一次说他“可能真的会拿狗屎当荣誉”时,是对来自史塔克夫人的羞辱的反击。然而在失去持剑手后,他逐渐意识到这句话的真谛。那之后,这句话便成为詹姆思想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以前仅仅因为他的威力和武艺,让人们对他产生肤浅的尊重。眼下威力尽失,詹姆开始了真正的骑士之旅,路途虽然艰险,但最终将他引向荣誉。渐渐地,他开始在正义中获得满足。詹姆从一个拥有效力但绝不卓越的骑士,变成一个失去了效力,但逐渐成长的优秀骑士。他信守对一个死者许下的诺言,寻找珊莎的这条路,也是他自我救赎的“奥德赛”。
骑士精神的现代性
骑士精神一直在与自身的扭曲形象交战,这本身就是其理想的一部分。正如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在查看记载骑士生活的《白皮书》时所说:
他们中有的是英雄,有的人很怯懦,也有的人很无赖,甚或成了懦夫。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仅仅是人——比普通人敏捷一些、强壮一些,能够更熟练地使剑使盾牌。与此同时,他们也更脆弱,因为更容易被傲慢、野心、欲望、爱情、愤怒、嫉妒、对黄金的贪婪、对权力的饥渴所俘获。他们中最优秀的人克服了自己的缺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并带着手中的剑死去。
在文学领域之外,我们不可能找到《亚瑟王与圆桌骑士》中的帕西法尔爵士这样完美的典范。但现实里的中世纪,我们不乏布永的戈弗雷、西西里的坦克雷迪、英国史上最伟大的骑士威廉·马歇尔,人称熙德的西班牙民族英雄、第一代嘉德骑士团成员黑太子爱德华……这一群勇敢正直、彬彬有礼、虔诚高洁的杰出人物。
进入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于1837年登基,19世纪也因此被后世称为维多利亚时代。在其后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英国称霸全球,日不落。维多利亚英国人在思想和行为两方面享有盛名,他们对责任和荣誉有执着的追求,并秉持一个根深蒂固的信念,那就是国家的命运高于个人利益。在这样的环境下,崇尚责任、义务和自我牺牲的骑士精神自然被融入维多利亚文学当中。
查尔斯·狄更斯无疑是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他与简·奥斯汀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将读者从她那些宜人的水彩画一般的英国乡村生活画面中带进肮脏破败的伦敦。《雾都孤儿》对伦敦贫民的贫困和犯罪状况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这当然一直是贯穿狄更斯小说的良知流露。然而就在这些巨大的社会问题引发许多思想家和作家对包括骑士精神在内的传统产生怀疑时,狄更斯的作品中始终保存了对传统理想的深刻而坚定的执着,就连形式都带着骑士文学的痕迹。
《匹克威克外传》中,塞缪尔·匹克威克和另外三名匹克威克俱乐部成员的在英国乡村漫游,完全可以看作是中世纪骑士故事的十九世纪更新版。如果说塞缪尔·匹克威克是新版堂吉诃德的话,那么他的仆人山姆·威勒便完美地扮演了桑丘。而雾都孤儿奥利弗最后身份被揭露,其实原本出身高贵。这一元素与13世纪的叙事诗《圣杯的故事》(Conte del grail)惊人地相似,年轻的珀西瓦尔在对自己高贵的血统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长大,然而高贵的本性终能体现。狄更斯看见并承认维多利亚体制的弱点,但他并没有成为这个体制的敌人。
进入大英帝国时代,骑士精神成为帝国品牌的标志,悄悄演变为绅士风度。随便翻开一页鲁德亚德·吉卜林的作品,人们都能看见帝国建造者如何将骑士精神准则,转嫁到他们的全球殖民事业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帝国建造者真诚地认为,他们在为其殖民地的土著居民提供服务,并且不求回报。放在维多利亚人眼前的选择,不在殖民或者不殖民之间,而在于负责任的统治与赤裸裸的掠夺和压迫之间。体现到文学上,则是在吉卜林的《基姆》与约瑟夫·康拉德的《黑暗之心》之间做出选择。如今重读吉卜林,许多政治不正确的白人至上观点令人反感,却不能不承认骑士精神的所有要素贯穿始终。
如果说骑士精神曾作为一种想象中的理想而盛行,那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可怕现实则引发了人们对上帝、君王和国家等信仰大规模丧失。而这时出现的像艾略特和伍尔夫这样的作家,则代表了对骑士精神和男性权威的猛烈拒绝。自那时起,骑士精神被看作社会控制的一种形式,文学中的骑士精神落入谷底,只在儿童幻想故事中存在。
骑士文学把我们从神圣的伊利亚姆城墙带到了纳尼亚的幻想国度,涵盖了近三千年的时间。这期间,战争的工具已经从青铜尖矛演变为热核武器。仅仅是这一点,就给了我们足够的理由去善意地重新看待骑士准则:试图平息人类暴力这一初衷。技术诚然已经跃进,但人性似乎還顽固地停留在我们所读到的荷马诗歌中那个年代:人类的每一种情感,从欣喜到悲伤,从渴望到崇拜,从温柔到愤怒……从文学的四面八方涌来向我们致意,对我们拷问。人性的不可改变,支持了骑士精神的不过时。
责任编辑.杜小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