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位女少将李贞经历过3次婚姻。第一次婚姻中,她被迫当了童养媳。参加革命后,她与入党介绍人张启龙结合,但在红军“肃反”时期被迫离婚。后来,李贞和甘泗淇组建了家庭。
1934年,賀龙领导的红二军团与任弼时领导的红六军团在贵州木黄会师。当时,李贞调任省军区组织部长。一天,任弼时夫人陈琮英找到她,想给她介绍红二军团政治部主任甘泗淇。李贞非常敬仰这位有才华的战将,但从来没想过要和他谈婚论嫁,她顾虑道:“人家到苏联留过学,我可是童养媳出身,没有文化。”陈琮英说:“甘主任对你印象相当好,他说你泼辣能干,作风扎实,是个了不起的女同志……”李贞听了这句话很是感动。
次年元旦,李贞和甘泗淇结婚了。婚礼上,贺龙说:“一不拜天地,二不拜祖宗,就是一心一意干革命,他们是一对很好的革命夫妇。”大伙儿全被逗乐了。
这对夫妻还收养了20多个烈士遗孤。他们曾有过一个亲生儿子,但孩子出生于艰苦的长征途中,仅十几天就夭折了。李贞自己也病痛缠身,夫妻二人相互扶持,才顺利到达陕北。解放后,有老同志见到甘泗淇,非常遗憾地说:“你革命几十年,连个孩子也没有啊!”甘泗淇回道:“我要的是爱人,不是孩子!”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李贞、甘泗淇同时被授衔,丈夫是上将,妻子是少将,成就了一段“双子将星”的佳话。(摘自《党史纵览》,吴志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