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23日、26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分别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合力推进开展好近期及今后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自然资源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工作和当地分管领导深入交换了意见。下一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将围绕全省自然资源发展大局,统筹考虑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提出的各项建议意见,全力支持各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鸿林、任振宇、罗保卫,副厅长韩生福,省地质调查局局长李世金,厅总规划师秦海燕,厅总工程师孟广培,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各座谈会。
座谈会上,分别听取了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介绍,对需要协调解决及加大力度支持的事项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就如何解决好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交流,逐一给予了回复,明确了相关支持措施。
杨汝坤就各地抓好当前自然资源几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切实履行好“两个统一行使”职责。二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加快推进,前瞻性地统筹谋划好“十四五”及今后发展大计。三要实施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维护青海形象的角度,保质保量抓紧抓好,加快推进,抓好项目的进度、质量、验收,严格按照调入资金只能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用途要求,用好资金。四要扎实推进好生态环境修复。要实施好当前的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抓住机遇,编好规划、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好、争取好今后的生态修复各类项目。五要着力推进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六要加强执法监察,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七要实施好耕地保护、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完成好耕地占补平衡省内交易、跨省域交易和增减挂钩跨省域交易项目,切实利用好开发整理的耕地,做好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工作。八要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推进好绿色矿山建设、绿色勘查工作,切实按时间节点做好已经开展的相关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九要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指标跟着项目走,保障好项目用地及指标。十要开展实施好基础性地质调查。十一要加大盐湖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高水平研究,科学编制好规划,发展好循环利用、可持续利用,推进管理上台阶,保护好、利用好盐湖资源。十二要聚焦国家急需、青海省优势的重要矿产资源、清洁能源和关键矿产,紧盯柴达木盆地及周缘成矿带,推进落实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发展新材料产业关系密切的矿产勘查等,支撑好全省乃至全国的发展,为加快发展提供好资源保障。十三要加快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执法监督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提供重要数据信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