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社会工作论纲

2021-03-12 03:27陈阿江张婷婷刘怡君
中州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社会问题

陈阿江 张婷婷 刘怡君

摘 要:发展环境社会工作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环境社会工作自身学科发展的内在必然。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环境社会工作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方针为指导,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方法为支撑,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工作核心,致力于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环境社会工作秉承社会工作的传统,旨在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因环境损害而产生的健康问题、心理問题和贫困问题以及调解环境损害引发的社会冲突;通过培育大众环境意识、引导民众绿色环保行为,推动生态自觉;通过推动环境社会组织发展、影响企业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政府环境治理,服务政府环保政策的决策和实施。

关键词:环境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环境认知;环境行为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1-0086-07

一、导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环境问题逐渐由局部性发展为全球性,世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能源危机不断加剧。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及近年的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带给人类的灾难是难以估计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广受社会大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

为了应对持续产生的环境问题,许多学科不断做出新的回应。在社会科学领域,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都已在环境领域发展了相应的分支学科,建立了相应的学科范式。就社会学而言,自1978年美国社会学家卡顿和邓拉普发表《环境社会学:一个新的范式》①正式倡导环境社会学以来,欧美、日韩的环境社会学取得了长足进步。自21世纪以来,特别是在最近十余年时间里,中国环境社会学同样实现了快速发展。具体而言,关于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影响研究,日本学者饭岛伸子提出“受害结构论”②,舩桥晴俊等人提出“受益圈、受苦圈”理论③,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风险社会》一书中警示性地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在环境问题的社会成因方面,美国环境社会学家史奈伯格等人提出了“生产跑步机”(the production of treadmill)理论④,美国科学史家林恩·怀特则从文化层面探讨生态危机的社会历史根源⑤。中国学者从中国社会自身特点出发,尝试以社会转型⑥、“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⑦、“次生焦虑”⑧等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社会的环境问题。针对环境问题的治理问题,摩尔等人提出通过“生态现代化(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theory)”⑨以解决环境问题,鸟越皓之等人倡导生活环境主义⑩,陈阿江则发现农业共生模式对常规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外部性问题能够起到“无治而治”B11的效果。

较之环境社会学的发展,环境社会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但近些年也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关于环境社会工作的讨论,西方学者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环境社会工作的理论建设方面,梅尔·格雷(Mel Gray)等人根据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反思社会工作伦理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方式,率先使用环境社会工作(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的概念并提出环境社会工作的六项原则。B12莉娜·多米内利(Lena Dominelli)引入绿色社会工作(green social work)的概念来探讨环境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并认为社会工作有必要将人类、社会文化、经济和自然环境整合到一个框架内,以促进环境保护和人类福祉提升的目标实现。B13卡蒂·纳利(Kati Nrhi)和艾拉莱娜·马蒂斯(Aila-Leena Matthies)则通过发展生态批判的方法来建构生态社会工作(ecological social work)的概念。B14二是在环境社会工作的实践探索方面,约翰·科茨(John Coates)和梅尔·格雷(Mel Gray)对环境社会工作参与现代环境运动的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B15,其中,梅尔·格雷提供了五种典型的环境社会工作实践案例,如环保组织的花园社区项目、为受干旱影响的家庭提供服务等。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在尝试建构环境社会工作的学科框架。屈振辉最早使用环保社会工作的概念讨论有关环境社会工作的一些基础性理论问题B16,陈星星和徐选国借用绿色社会工作概念倡导传统社会工作的范式转型B17,罗桥则对已有的环境社会工作概念和价值观进行了综合分析B18。总体而言,国内外环境社会工作都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如何根据环境问题的现实情况来进一步规划和发展环境社会工作这门学科,仍有待学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考虑到目前环境社会工作领域存在的环境社会工作、绿色社会工作、环保社会工作等概念的含义基本相同,只是称谓有别,本文统一用环境社会工作的概念来表述其他类似称谓。环境社会工作主要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来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具体而言,环境社会工作主要通过应用社会工作的理念、理论、方法和技术为环境受害群体提供服务,引导、改变大众的环境行为,倡导生态自觉,推动组织的绿色环境行为。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社会工作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并具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的社会应用价值。本文试从学科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厘清环境社会工作的基本范畴,在中观层面明确环境社会工作的实践研究范围,进而为构建中国特色环境社会工作体系提供理论框架。

二、环境社会工作以帮助受环境损害影响的弱势群体为己任

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公正,是社会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相应地,环境社会工作也以受环境损害影响的弱势群体为基本服务对象,积极发挥自身对环境问题及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治疗和补救功能。根据环境损害的特点及其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本文认为环境社会工作可从以下四个方面为弱势群体开展服务。

1.为因环境损害导致健康受损的弱势人群提供服务

环境污染直接影响个体的生理健康,降低其生活质量。如广为人知的八大公害事件、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等环境灾难给当地人带来诸多问题。从以往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情况可以发现,遭遇环境损害的人群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缺乏必要的医疗救助和社会福利资源。部分因环境污染致健康损害人群因信息闭塞或资金限制等原因,缺乏获得医疗、社会福利等资源的有效渠道。二是追讨健康赔偿的难度较大。因污染与健康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晰等原因,事故责任方与受害民众在健康损失的认定与赔偿金额等问题上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加之事故责任方借故拖延推诿,时常引发事故责任方与受害民众之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针对因环境损害导致健康受损的人群所面临的上述两大难题,环境社会工作应发挥专业优势为健康受损的弱势群体开展服务,帮助受害群体获得必要的医疗资源。鉴于受害群体因经济能力、信息获取能力不足而不能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帮助,环境社会工作者应通过开展社会福利资源的评估、链接和整合等服务,帮助受害者获得必要的医療救助和福利待遇。根据环境灾害的救援发展阶段,环境社会工作者可根据不同阶段受害群体的医疗需求评估标准,协助相关部门对其提供相应的医疗资源服务。在应急救援阶段,重在参与临时医疗救助服务,帮助受灾群众及时应对紧急健康风险;在过渡安置阶段,重在提供专项医疗救助基金申请服务,帮助受害群众做好长期应对环境灾害影响的准备;在灾后重建阶段,重在提供预防性医疗干预服务,帮助受害群体应对健康受损可能产生的滞后性健康问题。

除此之外,帮助因环境损害导致健康受损的弱势人群解决健康赔偿纠纷是环境社会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因环境损害导致健康受损的事实认定及其程度计量比较困难,故确定环境损害与健康损害之间的事实关联常常有赖于政府和专业人士的重视和界定。鉴于因环境损害导致健康受损的弱势人群法律素养有限、社会关系网络单一、仅靠自身力量难以追讨健康赔偿,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代言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反映损害事实,提供可操作性经验和方案帮助其合法合规地维护基本权益。

2.为受环境损害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环境污染等环境损害的发生还会引起受损害群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已有研究发现,严重的环境损害作为危机性压力事件会导致受害群体出现焦虑、抑郁、狂躁、创伤性应激障碍甚至自杀等情况。对此,环境社会工作需为受害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服务,协助此类受害群体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回归正常生活。

针对环境损害给受害群体带来的心理问题,环境社会工作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服务。一是及时发现并评估受环境损害影响群体的心理问题与精神诉求。与心理学不同,社会工作提倡非病理性的优势视角,从关注受损害群体的现实需要着手,更容易与受害群体建立信任关系并走进他们的心理世界。这有助于环境社会工作者及时发现受环境损害群体真实的心理问题。在此基础上,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访谈、问卷和量表等评估工具评估受环境损害群体的心理状态,为后续服务提供依据。二是通过多元化的干预方法解决受环境损害影响群体出现的一般性心理问题。目前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此类实践案例是汶川大地震后由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举办的抗震希望学校社工志愿服务项目。在该项目中,社会工作者以震后心理需求评估为基础,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以及其他活动方法开展多元化的心理干预服务。B19三是发展转介服务或组建跨专业合作团队,借助不同专业的力量处理受环境损害影响群体的心理创伤和心理危机。四是加强受环境损害影响群体及其家属心理问题的预防服务体系建设。由于环境损害所带来的心理影响具有联动效应和累积效应,加上心理问题的隐藏性和潜伏性,所以环境社会工作者不仅需要关注受环境损害影响群体,也需要重视其家属心理问题的预防服务。

3.为因环境灾害致贫人群提供服务

在环境损害发生后,因劳动能力不足和劳动场所缺失等原因,部分受害人群面临贫困风险。环境社会工作者可发挥专业能力,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将提供直接的物质救助与实现受助人员自助的就业帮助相结合,为因环境灾害致贫人群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在应急期,环境社会工作者主要为因环境灾害致贫人群提供直接的、临时性的救援和帮助。对于因灾致贫人群,环境社会工作者可帮助他们联系民政救助体系和相关社会组织,使其能够获得临时性的基本生活物资以及以物质救助为主的扶贫项目资助。

为因环境灾害致贫人群提供就业服务是环境社会工作的另一项较为长期的任务,也是帮助弱势群体走出困境的关键。环境社会工作者可发挥资源链接优势,为相关人群提供多种脱贫路径。具体包括:链接企业资源,提供就业信息;链接政府资源,协助推动产业扶贫;链接社会资源,促进有关扶贫的专业社会组织与因环境灾害致贫人群实现对接,积极参与各类扶贫行动。实践中,环境社会工作者参与帮助因环境灾害而致贫人群和社区成立经济互助组织,培育社区共同脱贫的内生力量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B20

4.积极参与调解环境事件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有时会引发社会冲突,并威胁社会稳定。相关研究从社会运动、政治过程等视角揭示专业社会工作者对预防和化解环境冲突的作用B21,并支持社会组织和环境社会工作者作为第三方参与对环境冲突方的矛盾调解。

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弱势群体进行适当的利益表达。鉴于权力及资源存在分配不均衡的现实,在环境冲突事件中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常常被压制,其利益诉求难以得到适时表达。相较于社会资源丰富的企业,普通民众显然处于弱势。当话语权受限且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时,普通民众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引发环境冲突事件。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普通民众梳理诉求、整合观点、树立自信,使其能够有效地表达利益诉求。

另外,社会工作者可以协助利益相关群体开展沟通与协调工作。在环境冲突事件中,环境社会工作者通过建立协同调解平台,运用专业调解技术(如同理心、澄清、对焦等),可以促进环境冲突相关群体实现有效的对话、谈判和沟通,促进冲突化解和共识达成。而且,环境社会组织以及环境社会工作者的第三方身份有助于其参与政府、企业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多方利益实现平衡以及环境冲突事件的最终解决。

三、环境社会工作以培育“生态自觉”为价值导向

环境社会工作不仅要关注和致力于解决环境问题及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而且以从根本上预防环境问题发生为宗旨。要解决环境问题,从本质上讲就要以培育社会全员的“生态自觉”为基本导向,使社会成员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改变不良环境行为。本文以认知理论中“认知—行动论”的基本假设,框定环境社会工作者引导、改变人的环境行为的主要服务内容。

1.培育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近年来环境保护议题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传播和认同。但由于环境议题涉及较复杂的专业知识,如臭氧层破坏、河流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性环境议题,因此,现实情况往往是人们的环境意识滞后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而且,在有关环境议题的实践研究中,常常可以发现人们环境意识与自身环境行为相悖的情形。比如,对于随手扔垃圾,被调查者一般都会承认这是不恰当的,不利于环境保护,但回到现实生活中还是会以方便等理由继续以前的行为方式。鉴于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如何对待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现代人的重要价值命题。因此,倡导“生态自觉”,推动居民自觉自愿地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和义务,是环境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导向。

依据认知理论的干预原理,环境社会工作者对人们环境行为的干预应从改变个体认知的角度出发,通过学习、示范、宣传等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来培育大众的环境意识,发展环境友好型行为。对于群体而言,可以优先干预儿童和青少年群体。B22就方式方法而言,可以强调“体验”和“引导”的工作技巧,即环境社会工作者以专业的方式带领人们分享环保知识,引导服务对象亲身参与环保行动。此外,实践中还应调动地方社区的积极性,结合地方优势,运用社区既有人力、物力资源与特色经验发展在地行动。B23

2.引导民众的绿色环保行为

根据行为学原理,奖励和惩罚是改变人们行为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就探索制定环境友好行为的激励机制而言,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作为环境激励方案的设计参与者和执行者,通过调研确定激励最优的力度区间,形成激励方案,指导相应的执行部门开展活动。奖励内容要依据不同行动主体的需求、偏好和实际状况而有所侧重,体现多元化的价值激励(包含经济利益、社会荣誉等);制定激励方案不能单纯根据“经济理性人”的假定,而应从居民实际情况出发,从经济、社会、文化、精神等多个维度加以权衡。就探索建立环境破坏行为的惩罚机制而言,环境社会工作者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惩罚最具效力的强度范围,设计有效的实施方案,通过建议、倡导等方式,推动政府以及社区等组织探索建立符合其权力职责的惩罚机制,以规范个人的环境行为。环境社会工作者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征求居民、社区、政府、企业等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后,积极搭建交流商谈平台,促进各方达成共识并建立制度。基于共识的环境规范机制,不仅可以保证规范手段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也可以确保环境监管机制长效运行。

四、环境社会工作以推動各类组织绿色发展为路径

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环境社会工作既要关注微观层面的个体环境行为,也要重视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各类组织的环境行为。社会组织、企业和基层政府是社会工作者经常面对的三类重要组织,也是环境社会工作在中、宏观层面开展实践研究的三条主要路径。

1.推动环境社会组织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社会组织数量逐渐增加,并积极投身于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但是,由于我国环境社会组织起步晚,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发展短板,例如环境社会组织在登记、注册以及资源供给等方面受到限制,社会组织自身缺乏活力且对政府行政体制的依附性比较强。基于上述原因,有必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推动我国环境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

一是规范环境社会组织的框架体系。我国环境社会组织面临着与其他社会组织相似的发展问题,即需要规范现有的组织框架体系,从法律制度、组织能力建设、人才架构等方面着手加强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具体包括:尽快完善和落实有关环境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并积极推动将法律规范转化为法律事实;在坚持政府支持和指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环境社会组织的筹资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积极推动环境社会组织与地方院校合作机制的构建和完善,重视培养环境社会工作方向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并加强对已有环保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逐步形成环境社会工作领域的助理级、中级和高级人才梯队,努力保障与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环境社会工作的人才数量和质量。

二是建立多组织间的协同机制,促进学科与学科、组织与组织、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沟通。鉴于环境社会组织的特殊性,需要加强跨专业合作机制建设,尤其需要重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合作机制建设;建立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转介机制,以更好地开发、整合社会资源和志愿者服务资源。同时,环境社会组织还需要与地方政府保持有效沟通渠道和合作方式,服务政府有关环境问题的政策决策和治理行动,促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2.努力影响企业环境行为

“经济理性人”的假设认为,企业往往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倾向于将污染处置成本转嫁到企业外部。但随着环境保护法规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强化,一些地区将环境因素纳入地方行政体制考核,对于企业而言,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也随之逐渐转为内部性问题。在此背景下,企业开始考虑长远的发展目标,并妥善考虑环境因素,被迫或主动地关注环境保护问题。这为环境社会工作影响企业环境行为提供了可能。当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具有较高的契合度时,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走进企业,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开展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经营理念的改变、企业员工和周边社区居民生活福祉的提高以及企业环境污染行为的减少。具体而言,目前主要有两种影响方式。

一是通过正面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环境关切度。首先,企业的决策管理者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一般而言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其次,企业与其所在的社区有紧密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共同成就。当企业生产对所在社区造成环境负面效应时,就会受到一定的社区压力,这会让企业考虑其环境行为的社会影响。最后,为树立企业形象和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部分企业致力于向绿色企业及公益性企业靠拢。在这样的契机下,环境社会工作者需要以企业社会责任为核心内容,通过进入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和公益项目等方式,培养企业及其管理层对人和环境的价值关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效应。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压力,说服企业修正环境行为。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愈发完善,环境治理力度也不断加大,甚至出现了环保事件“一票否决”的情况,这给企业运行带来了较大压力。实践证明,较之被动改善环境行为,污染企业在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自发地进行产业升级、转化更有利于企业存续与发展。因此,环境社会工作者应加强与政府环境部门的合作,深入企业宣传、解读环境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生产无害化处理,进行产业升级,这对于保障企业、政府、民众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都是十分有利的。

3.积极参与政府环境治理

环境社会工作者应不断提升自身服务和参与政府政策决策和环境治理的能力和素养,将环境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运用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无论是社会组织中的环境社会工作者,还是在政府、事业单位中从事环境保护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都应成为推动政府环保行为的重要实践者与推动者。具体而言,环境社会工作对政府环境治理的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环境社会工作有助于促进政府在环保领域科学决策。政府决策是一个高度复杂的过程,对信息的处理以及决策者的行政技能、沟通技能和协同整合技能等都有较高要求。然而,现实中由于信息鸿沟的存在、政府透明性不足、快速反应的需要、政治方面的考虑,一些地方性政策往往很难做到完全以证据为基础,因此造成决策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环境保护问题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的特点,决策时更需要信息的多样性和措施的专业性,因此,环境社会工作可积极服务于和参与政府在环境领域的治理,推进循证决策。从信息到证据的转换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行政人员,还需要相关学科或领域的研究者深度介入,运用科学、专业的研究方法和工具对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搜集、梳理和甄选。基于科学研究的证据可以大大提高决策质量,提高政府服务的有效性,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使政府所选择的环境决策干预产生最佳效果。例如,某市在具有很大“社会试验”特点的垃圾分类治理过程中,前期曾因决策的证据基础不足而造成较大的无效公共支出。在该市垃圾分类方案初始规划阶段,决策者过于依赖技术手段,导致垃圾分类推行方案很难在基层展开和操作。由于垃圾分类关键性指标缺失、考核体系失效等问题频现,所以前期工作举步维艰。于是,政府有关部门聘请环境社会工作者探寻问题症结。环境社会工作者在检索相关项目文献证据基础上,深入社区,与基层工作人员、普通居民等行动主体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具体情境,探讨问题解决的可行办法,并根据社区实践反馈,修正垃圾分类激励方案,取得了较好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二是环境社会工作有助于推动政府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往往与沟通机制的有效性密切关联,现实中因缺乏有效沟通而导致环境政策实施存在偏差的例子不在少数。中国各地情况复杂多样,环境政策有时与地方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再缺乏有效的自下而上的表达机制和沟通渠道,可能会使政策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在落实中被消解。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传统社会工作的方法优势和环境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促进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确保政策的上传下达,提高政策执行力。如某地要依据淡水湖生态保护区功能进行环境治理,为此要取缔沿湖大型养殖场,对此,部分养殖户基于自身经济考虑产生抵触情绪,不配合治理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环境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与村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讲解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努力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做好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润滑剂”。

而且,环境社会工作的普及可以促进民众意见真实、全面地向上反馈。政策执行并非单一的自上而下的落实过程,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对于提升政策执行力不可或缺。良好的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有助于政策执行方式的调试和完善,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同时,完善的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有利于汇集民众智慧,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五、结语

在环境议题日显重要的大背景下,社会工作如何融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已是一个紧迫的话题。本文通过对环境社会工作发展的梳理发现,无论从社会工作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言,还是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需要来看,加快推进环境社会工作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从社会工作学科发展来看,社会工作应在重大环境议题方面发出自己的声音,凸显自身的作用。当前,涉及环境议题的环境社会科学,如环境经济学、环境政治学、环境社会学等,都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尤其是与社会工作密切关联的环境社会学最近十余年在我国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很多高校开设了环境社会学课程,设置了环境社会学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方向,学科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民众环境认知与行为改变等都起到较好的正向促进作用。相比之下,環境社会工作只是零星地开展一些实务工作,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切还比较有限。

环境社会工作的发展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环境社会工作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必然。环境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助于更新传统社会工作的理念,拓展社会工作的研究领域。通过将生态环境作为实践的核心领域,环境社会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传统社会工作的理论、实践和价值导向,进而推动社会工作学科的发展。基于国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大量有关环境的实务工作有待环境社会工作者去完成。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环境影响人群,特别是其中的弱势人群,需要环境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和帮助。借助于环境社会工作者的动员、干预,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能力,是环境社会工作的重要方向。环保类社会组织既是一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环境社会工作实践开展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借助于环保类社会组织的专业特点和平台,还可以推动企业和政府的环境社会工作。

注释

①See Catton Jr, William R., Riley E. Dunlap. Environmental sociology: A new paradigm. The American Sociologist, 1978, Vol. 13, No. 1, pp. 41-49.

②③参见[日]鸟越皓之:《环境社会学——站在生活者的角度思考》,宋金文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48—49页。

④See Schnaiberg, Allan, David N. Pellow, Adam Weinberg. The environmental state under pressure, Elsevier North-Holland, 2000, pp. 15-32.

⑤See White Lynn. The Historical Roots of Our Ecologic Crisis. Science. 1967, Vol. 155, No. 3767, pp. 1203-1207.

⑥参见洪大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当代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学阐释》,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65—272页。

⑦参见张玉林:《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与中国农村的环境冲突》,《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5期。

⑧参见陈阿江:《次生焦虑——太湖流域水污染的社会解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1—17页。

⑨See Mol Arthur P.J., David Allan Sonnenfeld, eds. 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Around the World: Perspectives and Critical Debates. Psychology Press, 2000, pp. 6-7.

⑩参见[日]鸟越皓之:《日本的环境社会学与生活环境主义》,闫美芳译,《学海》2013年第3期。

B11参见陈阿江:《无治而治:复合共生农业的探索及其效果》,《学海》2019年第5期。

B12See Gray Mel, John Coates, Tiani Hetherington (Eds.).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3, pp.29-102,119-193.

B13See Dominelli Lena. Green social work: From environmental crises to environmental justic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2, pp.193-207.

B14See Nrhi, Kati, Aila-Leena Matthies. Conceptual and historical analysis of ecological social work. In McKinnon Jennifer, Margaret Alston (Eds.), Ecological social work: Towards sustainability, Macmillan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2016, pp.21-38.

B15See John Coates, Gray Mel. The environment and social work: An overview and introduc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 2012, Vol. 21, No. 3, pp.230-238.

B16参见屈振辉:《论我国环保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问题》,《鄱阳湖学刊》2017年第5期。

B17参见陈星星、徐选国:《绿色社会工作:迈向生态环境关怀的社会工作新论述》,《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

B18参见罗桥:《环境社会工作:概念、价值观与实践路径》,《学习与探索》2020年第2期。

B19参见史柏年:《学校社会工作:从项目试点到制度建设——以四川希望学校社会工作实践为例》,《学海》2012年第1期。

B20参见尚静、张和清:《贫困、环境退化与绿色减贫:一个华南村庄的社会工作实践案例研究》,《开放时代》2020年第6期。

B21参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理论:框架与反思》,《学海》2006年第2期。

B22See United Church of Christ. Toxic Wastes and Ra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National Report on the Racial and Socio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Communities Surrounding Hazardous Waste Sites. United Church of Christ, 1987, pp.43.

B23参见黄彦宜:《环境议题在社会工作观点的移转:对社会工作教育的意含》,《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学刊》2014年第2期。

责任编辑:翊 明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Programme

Chen Ajiang Zhang Tingting Liu Yijun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is not only the need of reality, but also the inherent necessity of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itself. As an important branch of social work,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is guided b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national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supported by the professional concepts and methods of social work, and centered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hich is committed to promoting the solu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blems. 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adheres to the tradition of social work and aims to help vulnerable groups solve health problems, psychological problems and poverty problems caused by environmental damage and mediate social conflicts caused by environmental damage; promote ecological consciousness by cultivating public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and guiding people′s 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havior; and serve the decision-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ies by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social organizations, influencing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behavior, and actively participating in government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Key words:environmental social work; social issues;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environmental behaviour

收稿日期:2020-04-16

*基金項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耿车模式的绿色转型研究”(19SHA002)。

作者简介:陈阿江,男,河海大学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社会学系教授(南京 210098)。

张婷婷,女,河海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南京 210098)。

刘怡君,女,河海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南京 2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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