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晓红
贡布雷是什么颜色的?初读时着实讶异于作者景色描写的细腻和恰到好处。贡布雷的阳光雨露、花草流云,在作者的笔下那每一处细小的褶皱,每一刻细微的变化都鲜活地铺展开来,让你感叹自然不言的大美原来是可以诉诸文字的。可是当你再读,才发现给贡布雷增添迷人风采的原来是活跃于其中的各色人物,每一个人都有独特的色彩,共同涂抹着贡布雷这个极具历史感的地域。
首先出场的是斯万,这是作者用浓墨重彩来刻画的一个人物。他博学而有才华,在文学、哲学、音乐、绘画、收藏等方面都有造诣。1900年代的法国,资产阶级的地位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贵族和资产阶级在生活的某些方面依然壁垒分明。文中有这样的描述:“社会由一些封闭的种姓构成,一个人从出生之日就具有同父母一样的社会地位,除非有偶然的机会,如在职业生涯中出类拔萃或是在婚姻中高攀,否则你就根本无法脱离自己的种姓,无法跻身于高一级的种姓。”但是出身于犹太富商的斯万,却可以切换自如地来往于两种生活圈子里。在自己的阶级里,他是低调稳重的,“在谈话中总是回避严肃的话题,而在谈论鸡毛蒜皮的小事时,却确切得令人乏味……她们要他谈谈,他为什么欣赏一幅画,他却像成了哑巴,实在叫人生气”。甚至使得作者家举办盛大晚宴时,“不邀请他出席晚宴,认为他名气不响,没有资格给第一次来我们家的客人作陪”。斯万默默无闻地每周一次到作者家与他们共进晚餐,绘声绘色地讲一些琐事逗得作者俗气的姑婆哈哈大笑,俨然就是一个在庸常生活里打转,智力不高但会讨人欢心的巨额遗产继承者。然而从作者家走出来,他立即变成了另一个“斯万”。
在《贡布雷》里,对他这一部分的生活描述甚少,但从仅有的那些文字里,可以想见他一定是光彩夺目的。整个欧洲很早就有排斥犹太人的传统,19世纪末法国爆发了德雷福斯事件。因为德雷福斯上尉是犹太裔,这个明显是诬告的案件折腾了整整十二年,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欧洲反犹意识已经有多么严重。而斯万作为一个犹太富商却能进入顶级上层社会“赛马俱乐部”的圈子——这是一个相当封闭的小圈子,能进入其中的不是皇室就是有爵位的贵族。斯万是“赛马俱乐部最高雅的会员之一,是巴黎伯爵和威尔士亲王最要好的朋友,是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里红得发紫的人物之一”。在以出身、谈吐和品位为圭臬的贵族圈里,一个犹太人能占有如此地位,可以想见,斯万一定是极其符合顶级上流社会人物的口味的,他一定是出类拔萃、超群绝伦的。但恰恰是他在贵族圈受到的欢迎终于触怒了他出身所属的资产阶级圈子,从贡布雷的叙述中,我们已经看到,除了他父亲的故交,即作者的外祖父母,其他的资产阶级家庭都对他关上了大门。而作者的祖父母接待他也仅仅是看在老朋友的情面上不得不如此,所以他们一家去散步时总是尽量避免路过斯万家。文中还有一个细节:音乐家樊特伊的女儿做了有伤风化之事,斯万给予他温暖的安慰,并诚挚邀请他女儿去家中做客,尽管樊特伊佩服斯万高雅的艺术品位,也感激斯万,却不会真的让女儿去他家做客。可是斯万并没有因此就循规蹈矩地回归他的固有阶层,而是更“过分”地娶了一个交际花。我想斯万并不是要对抗、反叛他的阶级,而是他心中本能地没有壁垒,他的精神和趣味都超脱了他的时代,他依照内在的本能去社交,去追求爱情。尽管这份爱情并非永恒,他也为此“老得不正常,老得过了头,有失体面”;但不得不说,斯万是贡布雷整个上层社会里活得最具真性情的一个人物,也许这恰恰也是我们偏爱他的原因。
如果说斯万代表的是资产阶级中既具有高雅趣味又有真性情的一类人,那么勒格朗丹显然就是资产阶级里虚伪圆滑又故作风雅的代表。他第一次露面,作者是这样介绍的:“他属于这样一种人,这种人不但在科学研究上成绩卓著,而且还有文艺方面的知识……这种人的文学修养比许多文人都要高,才能比许多画家都要大……他举止有礼,谈吐高雅,我们闻所未闻。我的家人总是把他说成楷模,在他们看来,他是精英中的精英。”一个多么高大完美的形象!但作者在这里显然用了欲抑先扬的手法,接下来他的精彩表演就让我们“刮目相看”了。我们看到他在一位大地主的妻子面前“生气勃勃,极其热情”,当那位女士请他去传话时,“他走路比平时要快,两个肩膀左右摇摆,样子非常滑稽,他完全沉醉其中,不再去想别的事情,看上去像个幸福的、机械的玩具”。这个时候正好碰到作者一家,“他突然把沉睡的目光瞄准十分遥远的地平线上的一个点,这样他就看不到我们,不必跟我们打招呼了”。作者用揶揄的口气来描述勒格朗丹在贵妇面前的卑躬屈膝,用一整页精彩的文字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戏剧化十足的人物,我们看到的分明是一个在舞台上装扮奇特、动作夸张,取媚于人的小丑。作者明明发现他跟附近的好几个贵族有来往,并且他显然热衷于贵族圈子的生活。可是他“在攻击贵族、社交生活和故作风雅时常常说出慷慨激昂的长篇言词”,当作者问他是否认识盖尔芒特府的女主人时,他坚决否认,宣称自己“一直保持我完全的独立性”,“在这世上,我喜欢的只有几座教堂、两三本书、四五幅画,还有月光……”读到这里真是要为他的虚伪“拍案叫绝”。然而作者还不肯放过他,显然是下决心要使他“體无完肤”,接着直接告诉读者“他非常喜欢城堡里的人,当他与他们迎面相遇时,他十分害怕惹他们不高兴,所以不敢让他们知道他有布尔乔亚的朋友”。另一方面,勒格朗丹又标榜是作者一家的“老朋友”,那么他对老朋友又如何呢?作者和他外婆决定去勒格朗丹提到的风景秀丽之地巴尔贝克度假,作者的父亲故意一再问他那里有没有熟人,他们都知道勒格朗丹的姐姐住在距巴尔贝克两公里的地方。但是勒格朗丹却顾左右而言他:“哪里有受伤的树丛,哪里就有我的朋友。”“在那里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样,我什么人都认识,又什么人都不认识。”不管作者的父亲如何“残忍”地坚持逗弄他,他都依旧巧舌如簧。就像作者说的:“如果我们仍坚持询问,勒格朗丹先生最终会创立下诺曼底一整套景色的伦理学和天空地理学。”他的圆滑、冷漠和虚情假意在此时暴露无遗。用勒格朗丹自己的话来描述此时的他最合适不过:“有时候您能见到一幢普通的孤舍,模样多少有点丑陋,模样猥猥琐琐,但很有一点诗情画意,其中蕴蓄着谁都看不透的某种秘密,既有无穷的幸福,也有不尽的失望。”诗情画意和猥猥琐琐是多么尴尬又浑然天成的搭配。
阶级的局限使得作者跟下层社会的人物接触很少,但我们在《贡布雷》里看到的几个下层人物在作者的笔下也是个个纤毫毕现。最饱满、最具色彩的无疑是弗朗索瓦丝。作者对弗朗索瓦丝的第一印象是“活像神龛里的女圣人塑像”,她戴一顶“带管状褶裥的无边软帽,帽子白得耀眼,面料既挺又薄,像是用糖丝织成”,“她在厨房里穿得像去望大弥撒时那样漂亮”。体面的衣着代表的是她的职业尊严。她不卑不亢,不“低声下气地说出讨好别人的话”。作为佣人,她由衷地热爱自己的主人,把保护主人的利益看做是自己的本分,可谓忠心耿耿,“她節省只是为了我姑妈;管理我姑妈的财产,是她梦寐以求的事,如果真是这样,她就不准别人插手,而且像母亲保护子女那样冷酷无情”。她厨艺高超,像创造艺术品那样制作精美的菜肴,“她的名声随着烤鸡的香味传到贡布雷的四面八方”。弗朗索瓦丝还极有原则性,“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她自有法典可依,这法典不能违反,内容丰富,十分繁琐,对难以觉察或毫无用处的差别也分辨得一清二楚”。因为对主人和客人的尊敬,她坚决拒绝在晚餐时间替“我”送信给母亲,却能准确地知道主人需要什么,并及时奉上。她勤快,有职业精神,“早晨五点就到厨房里去干活……她什么活都干得好,干起来像马一样不知疲倦,身体好或不好都一样,而且不发出声音”。似乎贡布雷这个贵族家庭的每个人、每件事都需要她负责安排、准备、照顾,没有她这个家庭将没法运转,难以维系。可是,“我逐渐认识到弗朗索瓦丝温柔、虔诚和讲究德操的外表下掩盖着多少出类似厨房外那间干粗活的小屋中发生的悲剧,正如历史发现那些在教堂的彩画玻璃窗上被描绘成合十跪拜的历代男女君王,生前无不以血腥镇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一样”。作者显然并不是要塑造一个亮光闪闪的仆人形象,《贡布雷》的每一个人物都是立体的、多面的,弗朗索瓦丝也不例外。在离开需要保持庄重、温柔的场合,她的算计、自私、冷酷在跟她同样阶层的人面前表现得淋漓尽致。弗朗索瓦丝总是疑心姑妈给欧拉莉的财物多过自己,为此诅咒欧拉莉:“马屁精总能设法被人请到家里,去拿赏钱;但别着急,仁慈的上帝总有一天要惩罚他们。”在《贡布雷》,弗朗索瓦丝的残忍集中体现在她处心积虑地针对帮厨女工,那“是个面黄肌瘦的可怜姑娘,我们在复活节到那里时,她怀孕已有相当长的时间”,面对这样一个值得怜悯的人,弗朗索瓦丝“常常让她去跑腿,还让她干这么多的活”。帮厨女工分娩时,作者的母亲都着急万分,弗朗索瓦丝却能无动于衷,甚至恶毒地说女工这样叫“是在演戏”,是想“当女主人,让人伺候”。为了守住自己的阵地,独得作者一家的重视,她想方设法赶走帮厨女工,“那年夏天我们几乎每天都吃芦笋,因为芦笋的气味能使削芦笋皮的帮厨女工哮喘发作,而且发得极其厉害,最后她只好离开我家”。这个情节多么让人震惊,为了自己的利益,人竟可以如此的丑陋,但这些文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真实的弗朗索瓦丝。
贡布雷很小,小到如同我们熟悉的一个小市镇;贡布雷又很大,因为有那么多的各色人等。千色百态的人物成就了多姿多彩的贡布雷,承载了作者深厚的记忆,也引发了读者一遍又一遍的探究。“生命太短,普鲁斯特太长”,我们的探究永远在路上。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伍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