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罗伯逊·戴维斯
我收藏有一万本书,死之前还会再添。这很招女儿们的讨厌,招朋友们欢喜,叫账房为难。倘若不是多年前养成这个藏书的癖好,可能今天我的银行户头里已经存有很多的钱,多得不能再多。
——皮特·哈米尔
几个月之前,我到爱尔兰拜访一位朋友,他带我去看望他的一位邻居。这是一位贵族妇女,但同时我还被告知,这位贵妇人目前正陷入财务困境中。可是,当我看到这位女主人家的图书馆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我马上就意识到,如果这个图书馆被拍卖的话,至少能够卖上好几千英镑。于是,我建议她给自己的书估个高价,然后设法和文学界以及收藏界的人会面。但是这位贵妇人并没有理会我的建议,她只是和我们谈论了农耕、园艺,以及在没有佣人的情况下维持这样一所大房子的种种困难。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干脆直截了当地向她询问起她的图书馆,她的眼睛立刻笼罩上一层薄雾。就在这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侵入了她心中某种隐秘的痛楚,或者是暴露出了北美人的鲁莽。不过,随后她的回答让我的心放了下来。
“我想这个图书馆应该很不错吧,”她说,“我先生的父亲对于书很在行,但是我们对这个一直不太上心。图书馆里有莎士比亚的原稿,但是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见了;还有《傲慢与偏见》的第一个版本,不过我怀疑已经遗失了。哦,我们还有维纳罗伯·比德的书的首印本。”——她指着那本《历史学家詹特斯·安哥伦神父》说。其实我早就注意到这本书了,而且发现这本书的封面已经有些松动了。“这里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她最后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卖,”她说道,“几年前,我在一个宴会上遇到一个个子矮小的男人,他问我们有没有藏书。他是一个美国人——我猜他可能是个医生。我告诉他我们有一些藏书,并且让他有空来家里看看。你知道吗,他竟然第二天就到我们家来了!而且他来的时候恰好是下午茶的时间,家里还有一些客人。所以,我丈夫走到门厅里,跟他说今天不是很方便。我想事情后来应该没有什么进展了,因为后来这个矮小的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猜那个美国人的名字该不会是罗森巴赫吧?”我问道。
“对,就是他,”贵妇人说道,“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很急切的人呢。”
这次遭遇应该算是罗森巴赫医生在爱尔兰的旅途中为数不多的挫败之一。这件事也许对罗森巴赫来说并不重要,但是对于这位贵妇人来说,她错过了把莎士比亚的手稿卖给我们这个时代最狡猾也最愿意出高价的书商的机会。
我发现这个故事可以用来衡量,人们到底对书籍中的什么因素感兴趣。那些主要是对书籍的价值感兴趣的人,会为贵妇人错过了与罗森巴赫交易的机会而感到惋惜。而那些真正热爱书籍的人,会为贵妇人的图书馆受到这样的漠视而感到难过。当然,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会因为下午茶会的重要性而忽视赚钱的机会,对这种贵族精神的光荣感的需要,超越了他们在经济窘迫的情况下对一笔商业交易的需要。
第一种人只将书籍看作可以用来买卖的、值钱的东西,他们在看到一本达到罗森巴赫标准的书时才会对书籍感兴趣。如果他们买卖书籍的量不是太大的话,他们也许同时还收藏稀有邮票,就像许多收藏其他东西的人一样。他们只是喜欢讨价还价的交易者,偶尔也会为了完成自己私自定下的收藏标准而产生一些困扰。
这种对待收藏的态度有什么不对吗?不,没有错。他们收集著名画家的作品,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些作品,而是因为那些作品值钱。这是一种能够为自己脸上贴金的收藏,同时,我猜想,这还是一个人富于创造性的证明:如果你不能自己创作艺术作品,你至少可以拥有令人惊讶的艺术品收藏。这些收藏者开办的画廊和博物馆,都是很有價值的。而且透过画廊和博物馆,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公众欠了他们一笔不可计数的债务。但是,我真正最为崇敬的,还是那些出于对书的热爱而收藏书籍的人们。
姑且不说那些愚人一味追求珍本的盲目行为,我们且看看那些像我们这样真正的收藏家吧。我们为什么藏书?仿佛没有固定的答案。这也不等同于人们因为爱美而收藏图片、家具和瓷器。爱书的人的确会有很多好书在他的书架上,但同时也会有一些坏书。我的珍藏之一就是一本出版于1686年的、印刷很差的笑话集,书里满是污损折痕,简直就是一代又一代兽医行医途中的口袋书。可这是孤本啊!老实说,我倒不在乎它是不是孤本,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三个世纪以前查理二世执政的时代。我真心期望,要是能有一本现代印刷的版本就好了,这样一来我在看这些笑话时就会更加舒服。对于藏书家来说,无论如何历史感要胜过美感。
藏书家若要实际一点,就应该早早明白哪些书是为了增值,哪些书仅仅出于个人兴趣。倘若是为了有朝一日死了之后捐给某图书馆而博得身后名,他便不可忘记买书的初衷。那些一钱不值的书,只能让后来的专业藏书家不屑——或者叫失望的遗产继承人唾弃。然而换作只为爱好而藏书的人,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买他喜欢的书,一点儿也不必在乎死的时候,那些钟爱的书只能一毛钱一本卖给收废纸的人。他可能有一些精品收藏,但他却没有刻意去收集完整的一套,因此单单一本也卖不出好价钱。这样的人舍得把他精藏的每一本好书或手稿送给舞女,布顿·格温尼特认为这样的人十分了不起,至少在藏书这个领域里来说,要比那些拿垃圾书折腾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的家伙了不起。
对于前一类藏书家来说,每一个脚注都应该是一炷香火,到他死的时候燃成熊熊火焰。他会要求某大学永远感激他,“某某学院永远感激已故的伊诺克·珀布乔伊,感激他那些被扔进厕所里的藏书带来了新的光明。”——他将会变成这样的人。真正的藏书家只为乐趣活着——而他呢?
就以上所叙,爱书的人才是不折不扣的藏书家。他爱书且读书。他不仅喜欢书中的一切,还喜欢书的外观、手感,甚至气味。他可能把书放到一边,决不去考虑买那些发霉的经典藏书。他一辈子都高高兴兴、充满激情地和书打交道。
想一想那些书是多么招人讨厌,你便会惊讶怎么会有如此众多的藏书家——要知道书可真是麻烦到家的东西,区区几千本藏书就可以叫一个人不能轻易搬家——搬家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儿。
搬家可是件让我受尽折磨的事情,先不说我是如何费尽心力面对现实的,单是对新房子里书架的估算就叫我头痛不已。是把书堆作一堆放进地下室里呢?还是想出一套好的整理方案,一眨眼之间就能找着想要的书呢?
无论如何,我从来没起过这样的念头:处理掉旧书,再不买新书。或许,凭这就算得上是真正的藏书家了吧?
(摘自新世界出版社《如何阅读一本书》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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