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体育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44)
身体健康是人实现和享受幸福生活的前提。健康不仅是身体没有疾病,而是指身体、社交、道德、心理等都良好的人,是全面的健康。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9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强调要加快体医融合,重视非医疗干预,组织大众有序开展科学健身。可见,随着“健康中国”的纵深推进,全民健身已成为一种新而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了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手段。然而,“健身”≠“健康”,近年来因盲目锻炼而造成运动损伤、猝死等新闻日益增多,大众对生活质量、健康水平要求也逐渐增高。因此,就如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入融合进而加快落实“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重点就两者深入融合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同时提出两者融合的多维路径,旨在为今后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我国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了全民健身的定义:“其是指全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少,全体人民增强力量、柔韧性、增加耐力、提高协调,控制身体各部分的能力,从而使人民身体强健。”望文生义,“全民健身”指全体人民普遍参与体育活动。基于此角度,本研究认为:全民健身是一项由国家牵头,体育部门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普及全体公民的大型民生工程。以我国相关政策法律为指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促进全民健康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使全体人民形成终身体育观念,以改善健康状况。
“全民健康”至今也没有较为权威的解释,但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做了定义。内容是: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状态。基于以上,本研究认为:全民健康是由国家牵头,卫生部门主导,多部门共同协作,惠及全体公民的大型民生工程。以我国相关政策法律为指引,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健康服务体系,全周期维护人民生命健康,预防重大疾病,促进人民全面健康。
融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打破原本界限不再独立存在,而是朝着互为一体的方向发展,从而产生了新事物。其中互为一体是核心,其本质是产生了新事物。综上所述,本文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理解为:是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两大工程在各个层面上融为一体的过程,融合面更深、更广。其中,全民健身是基础,也是途径,全民健康是目标;两者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部门、领域较多,其在融合时各要素间应协同配合,统筹两者资源、设施、人才、科技等方面力量,达到在理论层面、政策法律、战略部署、实施方案、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融合。
目前我国针对全面健身与全面健康深度融合已出台了具体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但缺少法律法规的制约,未能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多领域协同合作立法缺失。两者深度融合涉及多个部门,其法制体系建设也是一个庞大工程。一些政策强调通过借助各部门的力量来推动融合,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但缺乏具体计划及协调机构,当前的体制难以满足需要。同时,缺乏地方性立法。我国各地方之间经济水平、文化发展程度、健身基础设施等均有所不同,各地应以国家相关政策为指引,建立健全适合自身的政策计划及相关条例。另外,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战略纵深推进,广场舞噪音扰民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问题日益增多,运动健身意外事故及学生校内体育课或运动会出现伤亡事件频发,涉及健身或健康方面的违法行为法律边界模糊。
患慢性病比例逐年攀升并趋于年轻化,严重影响了人们生活和生命质量,加强运动是防治慢性病的有效途径。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居民还不具备基本科学健身能力及健康卫生保健知识,参与运动健身时存在盲目从众现象,大众缺乏主动健康理念及“大健康观”。另外,在医疗体系中医务人员知道运动的重要性,但缺乏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及技能,无法给病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而社会体育指导员又不具备医学基础,存在“医不懂体,体不懂医”的短板,造成了“体医分离”的局面。现今“以治病为中心”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健康问题,难以满足现阶段人们对享受美好生活的要求,并是不可持续的。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战略总体规划已经初步成熟,但社会及基层组织的具体分工不清晰,工作细节模糊,无法切实落实基层。《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要求整合各部门相关工作,各地区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对社会及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其中涉及各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则写到: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同时,目前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信息普及度不高。全民健身的价值还未被所有人所认识,对健康的认识也只是存于表面身体健康层面,人们没有形成正确观念。由此可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的理念还未覆盖基层,未能真正融入到百姓生活中。
首先,完善法规细节,规范治理程序,加强执法力度。系统梳理体育、医疗、卫生、环境等方面法律,制定一套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多领域、多部门协同立法机制,通过法律法规约束个部门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强化执法体系及执法能力;其次,加快地方性全民健身立法工作。以“健康中国”战略为依据,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级的条例及计划;再次,结合现实情况,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界定全民健身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明确权责,制定处罚规定。日常可多进行全民健身相关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提供法律援助,使居民深入了解自己的权利及义务,明确哪些是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快立法速度,通过法律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为全民健康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保驾护航。
首先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观念,使人们意识到非医疗干预健康的重要性。从主动与被动两个方向入手,通过运动、健身使人们主动形成健康理念,逐步体会运动在保持健康、预防疾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被动方面,通过媒体新闻加强舆论宣传,逐步灌输思想,实现人民被动防守治疗疾病到主动进攻获得健康的转变;其次,将“体医融合”纳入医院的评级指标中,推广“运动是良医”计划。在医疗体系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从业医务人员参与健身活动,起带头作用。全面开展临床医生在非医疗干预方面的培训工作,各医院加强康复部门建设,大力引进相关人才;最后,建立针对慢性病、不同年龄人群的健身运动方案及处方库,体育与卫生部门也应尽快联合推出《运动健康促进干预手册》,为临床医生提供提供可参考的依据,方便医生评估病人身体状况,再根据病人实际情况、运动能力制定针对性的运动处方,实现临床医生通过运动健身手段干预健康。
首先,广泛进行运动健康的主题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媒体、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软件及墙上宣传标语等,使其渗透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公共场所等每一个角落,广泛宣传运动与健康之间的关系,以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入融合的价值、意义及相关政策等,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调动大众参与的积极性,普遍凝聚共识;其次在社会层面,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运用网络建立大数据。为全民建立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收集全民的健康状况、体质信息、运动健身情况、疾病信息以及接受医疗的历史信息。安排固定人员对信息进行统计管理,定期对居民进行体检或测试以采集数据;再次,建立一批“典型示范”城市,做到覆盖全民、覆盖全区。开展示范工作,探索融合路径,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最后形成可广泛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供其他城市参考,逐步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融合普及到每一角落;最后,深入基层,面向百姓,多在基层开展相关活动。在社区中定期组织 “健身操学习”、“健康家庭比拼”、全民健身大讲堂等活动,同时寻找社区中的典型人物讲述自身事迹,通过引导使人们主动、自觉的投入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活动中来。
新时代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顺应时代的需要,可有效促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现。但目前两者在融合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在体育与健康融合方面缺乏法律制约;大健康观缺乏,体医分离;融合未切实落实基层。因此要选择有针对性的方案,首先在解决过程中要健全相关政策法律;树立“大健康”的理念,推行“运动是良医”计划;构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大格局,使融合落实到位。目前有关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国家宏观大方向已逐渐明晰,理论研究已有深度,但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偏少,制定各方面更具体化的实施细节是今后需要重点研究建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