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俊
(四川省仁寿县富加中心畜牧兽医站,四川 仁寿 620575)
非洲猪瘟是近年传入我国的一种烈性传染病,致死率几乎100%,由于没有可用的疫苗和特效药物,给我国的养猪业造成了沉重打击,必须做好综合防控。
疣猪、欧洲野猪、患病家猪、康复中家猪等为非洲猪瘟(ASF)长期传染源;发病猪和携带ASFV(非洲猪瘟病毒)病毒粒子的带毒猪为重要传染源;病猪排泄物、组织器官、体液、分泌物以及死猪血液等为主要传染源。
包括直接传播与间接传播。直接传播可能通过病猪的排泄物、血液、体液等途径,或者染污ASFV 的养殖工具、食物、养殖环境等。病猪尸体腐烂后的土壤同样存在ASFV。间接传播途径包括被污染后的水源、饲料,以及被污染的设备、衣物、运输车辆等。
基于ASF 流行病学特征,结合地域特点,有序开展综合防控工作。对经由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复核后已经确诊的疫情,需要严格依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划分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等,妥善处置疫情,避免大规模扩散。ASF综合防控技术应用思路如下:
目前并未有绝对安全有效的疫苗以及一套完整有效的治疗措施治疗ASF,为此需要做好防疫以及监管工作。(1)在ASF 大规模暴发期间,国内生猪养殖人员尽量做到封群和减少引种次数和数量,禁止引进ASF 疫情区域生猪品种。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边境防控,以及出入境检疫工作,强化检查力度。尤其针对国际航班、邮件以及从出入境旅客携带的物品,有非法入境的猪只产品执行彻底销毁,从源头处抑制动物疫病传入风险;(2)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区域内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辖区内有关生猪养殖数量等信息的登记,以控制家猪饲养环节管理,加大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力度。各级政府有必要共同签订ASF 疫情防控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级责任,以及养殖场(户)在生猪饲养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产品加工销售及贮藏环节等的主体人员责任。利于提高全员疫情防控责任心,真正实现ASF防控目标。
针对规模化养殖,猪场应根据自身条件构建一套生物安全体系,确保该体系的规范性、完整性、安全性。内容包括易感动物的隔离保护和风险因素控制条例。(1)为避免生猪养殖厂内部猪只、人员、场地等因为与外界接触,出现病原微生物感染,应采用封闭式墙体配合门体,将生活区和养殖区隔离,在墙外设置出猪台,与生猪养殖基地之间的通道采用单向通道形式,可有效避免赶猪人员携带病菌污染养殖区。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消毒清洗作业;(2)在进、出场位置分别设置净、污通道,通道之间做好隔离,保证人员、物品、饲料等进入养殖场经过消毒后不携带病菌,且病死猪以及猪排泄物单一流向排除场外,不可回转;(3)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配备齐全,重视并严格执行消毒操作。供人员使用的消毒设备包括消毒桶、洒水壶、雨鞋、工作服等。消毒液的选择需要结合ASF 特点,综合考虑消毒方法的可行性,以及消毒液成分是否安全、有效。常见猪舍用消毒药品为含碘消毒剂、醛类消毒剂、双胍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根据情况选择。养殖场地消毒可以选择过氧乙酸药剂采用低压喷雾喷洒的形式,全面消毒猪群、猪栏、猪舍通道等。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引进先进的疫病监测技术,提高科技创新力度,致力于健全动物疫病预警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完善配套法律体系,更好实现ASF 综合防控目标。基层兽医人员应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具有强责任心和危机意识,不断提升对疑似ASF 的发现、诊断、报告、处置能力。同时,有关部门应利用多种手段向人民群众宣传并介绍ASF 流行特点、流行现状、传播途径以及防控政策等,引导生猪养殖户、运输人员、屠宰人员等共同树立ASF 防范意识。以实现人员在面对发病猪时,可以做到预先判断并将病猪隔离处理,及时联系专业兽医人员。同时对猪只的排泄物、污水、污物等进行无害处理,以提高全员疫病防控能力,避免疫病大规模扩散,造成严重的损失。
我国是生猪养殖和消费大国,ASF 的出现对生猪养殖业是巨大的威胁。因此,养殖人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应重视对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实际灵活应用综合防控技术,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方案,实现ASF 防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