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磊
(雅安市石棉县迎政乡人民政府,四川 雅安 625402)
某河道为原自然生态河流,由于河道所在区域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城市开发建设日新月异,河道两岸原有河床和滩地均被两岸的民房、工业厂房以及酒楼和工业区挤占,原有自然生态坡岸均被直立、硬质的浆砌石挡墙代替,河滩地被填,导致河道调蓄能力下降,生态调节功能下降,河道水面也随之急剧下降。同时由于片区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远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导致片区污水管网建设落后,污水直排入河,河道水体遭受污染。片区人口以外来人口居多,城市管理难度大,河道俨然成为两岸居民的垃圾场,垃圾随处乱扔,影响河道两岸、水面环境和污染河道水质,河道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河道行洪能力不足,水质污染严重,河道两岸生态破坏严重,经综合分析后对河道进行全面治理,但治理后的运行管理以及河道维护等也存在着较多复杂的问题,因此本文从河道管理维护方法、措施等角度出发,对后期河道运行管护进行了研究[1]。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涉及防洪、治污和生态修复,是提高防洪标准、提升河道水环境、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的一项公益性工程。目前该流域水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本工程实施完成后,河道内设施将更加完备,河道环境也有质的提升,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和复杂,建议对本段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后交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委托社会化专业河道管养服务单位实施日常管养,市水务局监督检查管养质量,各区配合日常工作。
该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范围目前由于未实施专业化管养,因此其管理范围并未明确规定,经常出现与两岸社区、城管管理交叉或扯皮情况,建议本河道整治后,市水务局联合区、街道等部门以及两岸的社区、涉及房屋产权单位共同划定管理范围以及管理职责。
本工程管理范围包括:河道干流五和大道—坂雪岗大道段工程红线范围内河道堤防、巡河路、绿化植物、景观休闲设施、壅水堰等建筑物以及红线范围外为实现河道水质目标的截污管、补水管等管道、阀井等建筑物设施。跨河桥涵由于涉及交通通行,建议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移交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按照管养分离原则,工程建设完成后不新增管理单位,通过社会化服务单位招标的方式确定管养单位,管理机构行使监管职责。依据工程建设后的主要设施清单,运行管理服务单位须在现状的基础上新增管养人员,新增人员配置详见表1。
表1 河道管理新增人员情况表
河道综合治理完成后,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管理工程设施(道路、河道及岸边垃圾清除、河道安全标识),运行体系(水文监测、电子监控)以及管理保障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2]:
2.3.1 管理工程设施
(1)下河道路。根据河道周边用地条件,设置下河道路,便于河道运行管理及维护中机械清淤和检修。
(2)维护清理工程。在洪水过后,应对河道、调蓄池进行垃圾清除、收集和泥沙清除,设置必要的垃圾清除设施和河岸临时堆放设施等。
(3)安全及指示设施。壅水建筑周边或水深较深的河段,设置护栏和明显的标示,以消除安全隐患。
2.3.2 安全运行体系
(1)水文水质测报系统:先进完善的水文水质测报系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需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建立一个集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服务于一体的高度自动化的系统。因此本工程提出新增加水位站、雨量站等水文设施,新增水质监测设施并配备吸泥车作为清理和疏通截污管道设备。
(2)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是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监测的必要手段。在河道旁铺设光缆,实现河道管理所需动态场景、信息动态传输,鉴于本项目范围均位于坂田办事处范围内,本光缆传输至街道办事处农林水管理中心或三防指挥中心,待全河段联合管理后可由办事处将信息通过已有三防指挥系统转输市水务局。
2.3.3 管理保障体系(见表2)
表2 河道管理主要工程设施清单表
(1)健全完善河道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2)建立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网络。
(3)建立市区及部门之间互动互联的良性工作机制。
(4)加强河道综合执法。
河道前期综合治理与后期运行管理同等重要,前几年河段管理所、水务局等河道监管部门“重建设、轻管理维护”的现象突出,以至于河道治理后期运行管护不严格、不重视,河道治理后几年间便出现泥沙淤积、河道垃圾堵塞、河道配套设施损坏等,达不到治理效果,也造成资源浪费,本文以该河道治理工程为例,对工程运行管理措施加以详述[3]。
(1)沿河通行:现状河道无法实现上下游、左右岸贯通,河道明渠可利用本次改造后一级平台实现单侧贯通,箱涵段(净空尺寸均大于3.0 m)可利用本次整治工程范围内的箱涵照明系统、排气系统以及步行贯通系统可实现两段明渠以及之间的箱涵实现沿河贯通。沿河通行系统位于洪水位以下,只能在河道非行洪期方可通行,行洪期严禁通行。鉴于箱涵段特殊的通行条件,箱涵段通行适用于河道专业管养人员,沿河休闲市民不可进入,由管养人员封锁。
(2)截污管道检修:截流管规模较小(d500~d1200),主要考虑人工检修的方式。为方便检修维护和控制,在截流管每500 m 间距设置一处可移动盖板检修孔,d 500~d 1000 截流管每70 m 设一Φ 1100 的检查井,检查井内设置钢爬梯,提供人工检查通道,同时考虑小型器械日常检修和清理的要求,结合地形和下河道路局部位置设置清淤设备下箱涵通道。检查井位置临河侧墙均设置d 300 溢流口,同时在排放口处设拦污栅,拦截飘浮杂物,水平向布置的拦污栅栅条间距为30 mm;垂直向布置的拦污栅栅条间距为100 mm,巡查人员需定时清除杂物。
(3)河道堤岸:派专人定期对河道周围边坡、新建工程等进行巡查,重点留意对河道堤防安全有潜在影响的建设项目,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接洽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河道防洪评价资料,并对其拟建项目的防洪计划进行了解,提出相应建议和要求,对资料不完整或防洪计划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要求其立即停工并整改。定期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栏杆、下河步道、清淤通道、检查井设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并进行修缮。
(4)补水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安排专人实施沿河巡检、巡测(水压、气压),检查有关阀门正常运行情况以及观测表数据读数正常与否等情况,巡查补水管沿线保护范围(可待工程完成后划定)的动土建设情况,做到有效杜绝骑、压、掩埋管网以及设施的非法行为。
(5)绿化:须派专人经常性的浇水、修剪和补苗等其他维护管养内容。
工程管理经费包括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堤防、护岸工程的维护费用、截污管道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河道清淤费用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维护等。
按照管养分离,本工程年运行费用为154.49 万元。由于本工程属社会公益性工程,工程本身无财务收入,工程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水利专项基金以及市财政拨款。
总之,河道治理后河道管理所和市水务局一定要重视河道后期管理,加强对河道的管理维护,比如河岸、河道中垃圾清理,水文站以及防洪、防御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定期的河道清淤等,才能保障河道健康、长远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