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RCEP与中国纺织业发展

2021-03-03 01:31崔晓凌郭久畅
纺织服装周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原产地生效纺织品

崔晓凌 郭久畅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15个成员国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覆盖总人口22.7亿,国内生产总值合计26.2万亿美元、总出口额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的约30%。历经8年谈判磋商后,RCEP各成员国共同推动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变为现实,这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重要里程碑,也将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RCEP签署后,各成员国仍需完成各自的国内批准程序,该协定将在至少六个东盟成员国及三个非东盟成员国签署方提交相关文件60天后生效。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安排,RCEP生效后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将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对于我国纺织业而言,RCEP将对行业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及深化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产生较为深远的积极影响。

中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往来密切

中国与其他14个RCEP成员国在纺织服装贸易领域一直有着密切往来。出口方面,东盟和日本是我行业仅次于欧盟、美国的第三、第四大出口市场,出口合计占比超过我国纺织品服装年出口总额的约20%(对上述两大市场出口额合计约600亿美元);韩国和澳大利亚作为全球重要的纺织服装消费市场,也是行业终端产品出口的重要目的地。进口方面,我国从东盟年进口纺织品服装超过70亿美元,占行业年进口额比重约30%,东盟已成为我国进口纺织品服装的最大来源地。例如,我国从越南进口了大量棉纱、服装,从柬埔寨进口棉针织服装等。同时,日本和韩国也是我国功能性面料、化纤制纺织品服装、纺织染料等的重要进口来源国。此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优质羊毛等纺织原料。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9年我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的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总额达882.6亿美元,约占行业当年对外贸易总额的28.8%。其中,我国向上述国家出口纺织品服装761.9亿美元,占我行业对全球出口比重的27.1%。同时,我国自这些国家进口纺织品服装120.7亿美元,占行业全年进口总额的47.4%。

中日首次建立自贸伙伴关系,实现历史性突破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包括了大部分RCEP成员国。其中,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于2008年10月生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全面建成,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均于2015年12月同时生效。此次通过签署RCEP,我国与日本建立了新的自贸伙伴关系,这是我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也是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当前日本是我行业第四大出口市场。2019年我国对日本出口纺织品服装208.8亿美元,约占行业全年出口总额的7.4%;同期自日本进口纺织品服装32.5亿美元,约占从全球进口总额的12.8%(以上数据为中国海关统计口径)。RCEP生效后,行业原先出口至日本大部分产品普遍面临的4%—11%的日本进口关税,除少部分(口罩、内部用纺织材料填充的寝具等)不降税外,对日主要出口的服装(如针织衫、男女式上衣、裤子、西服、T恤、袜子、连衣裙等)产品关税将在16年内降至零。

由于日本與东盟、越南、泰国、印尼、印度等国已签署过自贸协定,上述国家纺织服装产品对日出口可享受免税待遇。RCEP实施生效后,将有利于我产业在日本市场逐步公平参与国际竞争。

与此同时,我国纺织行业从日本进口的主要大类产品原5%—8%的进口税率,基本上将在11年、16年或21年内分阶段降至零。

中韩纺织服装贸易在RCEP规则下关税最优

韩国是我纺织业在东亚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也是我国纺织品服装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2019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对韩出口89.9亿美元,约占当年全行业出口总额的3.2%。同年我国从韩国进口纺织品服装15.02亿美元,占行业年进口总额的5.9%。对韩国而言,我国也是其最大的纺织品服装进口来源国,约占韩国纺织品服装年进口总额的1/3以上。

中韩双边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各项减让规则已实施5年,大多纺织服装类产品已享受关税减免优惠。此次RCEP的签署对两国现有的纺织品服装贸易关税总体影响不大,但仍有部分出口产品在RCEP规则下关税最优。RCEP实施后,我国化纤制针织衫、男女式羽绒服、女式牛仔裤、男式棉衬衫等产品税率都将在基础税率上减半,降至6.5%,未来RCEP生效后,将有利于扩大这些产品对韩出口。

RCEP有助于深化区域合作

RCEP的签署是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泛起、疫情重创全球纺织产业链合作的形势下,为纺织产业的国际合作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为我国积极参与到区域产业合作,建设区域内高效协同的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增添助力。RCEP生效后,特别是在增加对日出口方面,将推动我国纺织行业在澜湄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投资互动并建立更加联动的产能合作体系,有利于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通过RCEP,各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将进一步放宽,海关程序、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通过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将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

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更利于企业获惠

RCEP货物贸易领域的最大成果是规定了区域内原产地累积规则。在全球多数双边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下,商品从A国进入另一自贸伙伴B国,需要达到在A国的增值标准或生产要求,认定是A国原产货物,才能享受B国优惠关税。而RCEP区域累积规则是指,商品从A国进入到另一自贸伙伴B国,可以用协定中多个缔约方的中间品,来达到所要求的增值标准或生产要求,这样A国享受B国零关税的门槛可明显降低。RCEP这样大范围内的区域原产地累积制度,将使得企业获取优惠关税更为容易。同时,对企业的原材料零部件采购、产业链布局、对外投资决策等都将产生影响。

未来RCEP生效后,当企业在进出口被列入关税减让表且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时,应积极申领签发原产地证书,以便及时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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