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道德责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2021-03-01 03:53王小尚谢建伟李恩昌
温州医科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伦理学冲突道德

王小尚,谢建伟,李恩昌

温州医科大学 健康与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浙江 温州 325035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由于时间上的突发性以及空间的群体性,对各国都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和挑战。我国人民发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抗疫精神,不惜一切代价,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联防联控体系,有效阻断了疫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疫病当前,这种全新的卫生健康道德标准,成为给予艰难抗击疫情的人们以希望的强大精神武器。而这一理念,从学理层面讲,与中国学术界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健康伦理学息息相关[1]。笔者以讨论健康道德责任的内涵为起点,结合新冠肺炎防控中的道德缺位与冲突及其应对策略,论述健康道德责任的作用与意义。

1 健康道德责任内涵的三个维度

健康伦理学源于我国1988 年上海甲肝流行防控的实践,在2003 年战胜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的伟大斗争中得到了发展,具有显著的中国原创性。而健康道德责任是健康伦理学的核心范畴,它的基本内容是:健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健康是所有社会部门和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所有社会部门和社会成员都要把自己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与人民健康联系起来,努力防止自己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是其通俗表达[2]。这种观念,无论从学理上还是实践上,对我们思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今后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健康道德责任以人类共同健康为重要目标之一 健康道德强调医学道德由个体健康扩展到人类共同健康,既区别于传统医德学专注于医务人员道德规范,更不局限于生命伦理学对个体健康的过分关注,被国内学术界称之为人类有关医学和健康道德的一种升华[2]。由于道德责任内涵的高度,使健康伦理学全面关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沿着符合伦理的良性方向发展,从而形成综合性非常强的一种大健康观,指导个体健康、公众健康、国家健康以及全球健康。我国《宪法》《民法典》及相关卫生法规、健康中国战略以及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举国体制,正是这种保护人民健康的全民健康价值观的体现和扩展。

1.2 道德责任从医疗卫生领域延伸至社会各个层面 陈元伦[3]指出,健康不单纯是医务部门的责任,而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防治有害健康的因素。无论是1988年上海甲肝事件,2003年中国战胜SARS的实践,还是当前利用举国体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我们都能发现社会整体更加关注群体的健康和公共的利益。狭义的医学伦理关注于个人健康和个人权益,而健康伦理则更追求促进群体健康、预防疾病和伤害行动相关的道德规范。这就使健康伦理学中的道德责任在广度上得以极大的延伸,强调这是一种包括卫生部门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4],从引导和激励医疗救治与研究人员和卫生政策制定者投身药物器械研发、治疗方案优化与科研技术攻关之外,还要关注患者、家庭以及社会每一位成员的道德与伦理问题。

1.3 由道德责任延伸至道德规范 健康道德不是单纯的道德责任,它以道德观念做基础,并延伸和培育出道德规范。当全社会成员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和行动切实与人民健康相互联系,这种道德责任已充分体现出一种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自觉意识,从而在意识与行动的相互协调联动中形成有关健康问题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在健康道德责任引导下,社会成员通过学习掌握健康知识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通过自律与他律的健康行为保障自我健康、维护和促进他人健康;国家通过确立有利于人民健康的正确健康价值观,推动制定有关健康问题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国际社会通过树立以实现人类共同健康为目标的健康观念,制定协作互动的国际规则,引导世界各国共同维护和促进全人类健康[4]。在个体、公众、国家及全球所形成系列健康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总和,通过个体责任、公众责任、职业责任、政府责任等不同角度,用不同的舆论、信心、习惯、传统和教育等力量,不断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健康以及人民健康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基于健康道德责任基础之上的道德规范,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道德戒律。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道德冲突

新冠肺炎疫情带给我们的挑战不仅与医学科学发展、卫生资源分配等问题密切相关,还涉及公共健康、人权等伦理问题和争议,使疫情防控涉及多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蕴含着诸多观念与价值冲突,呈现诸多道德冲突。道德冲突是指主体在行动时,由于不同道德原则的目的、要求不同,无论选择哪种道德原则,都会与其他道德原则发生冲突,而产生的道德选择上进退维谷的困难。道德冲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5]。由于疫情暴发的突然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的道德冲突尤为突出,引发了广泛的关注[6]。

2.1 公共卫生资源稀缺,导致医疗资源的供给和分配存在冲突 对于世界各国来说,卫生资源都较为稀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然引发卫生资源更加紧缺。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必然带来医疗灾难,即当地的医疗机构无法满足人群的健康保健[7]。当疫情在武汉暴发后不久,湖北的医疗资源紧缺,供不应求。政府面临如何合理分配医疗人员和医用物资来援助湖北,同时又要保证其他地区人民的健康,即局部地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产生了冲突。此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突然增加的患者使医护人员面临着各种巨大的挑战。政府需要公平合理分配紧缺和匮乏的卫生资源,既要优先保证救治病患和医务人员自身的基本需求,切断疫情传染链,又要确保公众日常防护的需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诸多矛盾凸显。

2.2 公众对疫情认知不足,导致社会的疏离和接纳存在冲突 新冠病毒具有极强的传播性和致病性,同时突发的疫情充满了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公众对于新冠肺炎患者产生恐惧,与这个群体保持生理和心理上的社会距离,甚至产生歧视。2020年1月武汉暴发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其他地区的人民高度关注武汉人民的动态,若和武汉人民有过接触,将会被要求立即隔离,因此武汉人民在一段时间内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被一些人所排斥并歧视。长期失控且不加以正确引导的“歧视”容易导致新冠肺炎患者的自我归因,引发自我罪恶感和羞耻感,降低自我认同和自我接纳,引发社会疏离。又如2020年12月初,成都的一位年轻新冠肺炎感染者,因为谣言而被许多人在网上谩骂,造成了患者极大的心理压力。

2.3 价值观的分歧,导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家利益存在冲突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人与人之间互联互通、利害相关,没有一个国家能活成一座孤岛, 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肆虐,也验证了人类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提出的独具特色的外交理念。人类正处在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时代,挑战和风险日益增多,国家的发展必须融入到全球发展体系之中。2018年3月11日,我国将“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这一理念正在逐步实践当中,国际社会讨论既热烈又复杂敏感。个别国家坚持以国家利益至上,极力追求国家自身的利益,将国家的发展凌驾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使得守望相助、同舟共济成为空谈。

3 从健康伦理学视角提出化解道德冲突的应对策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既是健康伦理学的一次应用与实践,又为健康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健康伦理学作为一种道德科学,必须从中吸收营养,丰富壮大自己,为最大化解决新冠肺炎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道德冲突,提供有别于传统的医学伦理学的应对策略。

3.1 健康道德责任以生命至上为出发点,化解医疗资源供需冲突 从健康伦理学角度来看,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无疑具有最高的价值,一切工作都要以是否对人民健康有益作为判断标准,把促进人民健康,努力防止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8]。当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降临时,只有各国政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合多方资源,才能迎战自然灾害,驱散瘟病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由此可见,政治对于医学以及人类健康的影响重大,已有文献详细阐述[9]。只有切实将人民健康融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决策中,才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原则,切实将救死扶伤作为促进人民健康的第一职责。

新冠肺炎暴发期间,患者数量增长迅猛。据统计,从2020年1月25日到2月15日,我国新冠肺炎患者从1 975例猛增至68 500例。重点疫区湖北省面临严重的医护人员短缺、医疗物资不足、住院空间不足的问题。对于新冠肺炎患者,我国医疗机构秉着“应收尽收”的原则,火速赶造“雷神山”“火神山”医院,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的保障和支持[10]。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了16个省支援武汉以外地市的一一对口支援关系,以一省包一市的方式,将医务工作者进行统筹分配,保障患者的救治工作。可以说,应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是举全国之力保全民健康,建立了从中央到基层,从军队到地方包括医疗卫生在内的快速应急体制和机制,取得了许多可贵的经验,显示了抗御灾害、呵护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强大威力,赢得了国际、国内的广泛好评。这其中就包含着诸多健康伦理学的学理支撑,同时也为健康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资源。

3.2 健康道德责任以公众参与为必要条件,化解社会关系冲突 健康伦理学强调社会每一位成员的健康道德责任,认为作为组成庞大社会的有机个体,每一位社会成员必须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实现人类崇高而神圣的健康目标。这正是我们化解社会关系冲突的重要载体,即依靠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健康知识的科学及时传播。面对突发、未知的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社会恐慌和焦虑,科学及时的健康知识传播是一种有效的干预手段,而这个过程中,公众的主动参与、正确学习和科学传播则非常重要。

知识化是健康道德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也正是尊重科学的抗疫精神的伦理体现。健康伦理学强调公众应当具有维护和促进自我与他人健康的道德责任,首先应该掌握相应的健康知识,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在新冠肺炎防疫初期,科学普及病毒的临床表现和预防知识能够让普通大众正确认识病毒,有效提高自我防护和自我监控能力,减少病耻感和歧视。知识化通过健康传播实现,即把医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大众易读的健康知识,并通过态度和行为的改变,以降低疾病的患病率和病死率,有效提高一个社区或国家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准[11]。知识化是指科学健康的知识化,要让公众了解什么是健康的行为,什么是不健康的行为,如何能保障自我与他人的健康,如何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1月30日,一则有关“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消息,瞬间上了微博热搜,当晚就出现了实体药店排队购药、线上药店被抢购一空的情况。这则消息未考虑到“抑制”可能会引起“预防”的歧义,以及广大群众的“从众心理”,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公众参与是健康道德深入人心的重要保障。在疫情防控中,公众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大众行为和态度的支持能保障防控手段的落实。权威媒体除了要做好健康科普,还要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公开透明疫情信息,保护民众知情权,树立专家型的传播者,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保障民众的参与度。在中国此次疫情防控中,科学专家包括钟南山、李兰娟院士起到了正面的社会引领,科学专家的“网红效应”让大量的普通民众接收到了科学的健康传播,专家的兢兢业业也增强了群众的精神力量,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舆论氛围,增强民众的社会责任感,自觉牺牲个人权利,维护公共权利,调动全社会的参与。

3.3 健康道德责任以命运与共为使命,化解意识形态冲突 健康伦理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全人类健康道德责任。当全人类面临严峻的健康威胁时,人类唯有联合起来,共担责任才能实现共同健康的目标。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全世界都日渐深刻地体会到守望相助、合作共赢的智慧。我国在疫情暴发初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帮助,全球71个国家为中国捐赠了医疗物资,在世界疫情暴发时,我国也在尽己所能支持其他国家的抗疫工作,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例如:以创纪录的速度分离病毒基因序列并立刻与世界分享;向塞尔维亚、意大利等24个有紧急需求的国家派遣了26支医疗专家组。据外交部长王毅介绍:目前,中国已向世界提供2 000亿只口罩、20亿件防护服、8亿份检测试剂盒,展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具有的高尚的人类健康道德责任感[12]。为了尽快消除新冠肺炎对世界的影响,各国政府应该推动进一步合作,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在疫情检测、数据共享、临床研究、疫苗研发等领域取得突破,助力健康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应当成为人类共同的健康道德责任。唯有全球公众的广泛参与、信息交流与共享,方能增进彼此间信任,共同携手遏制病毒的传播。另一方面,政府层面还需思考将我们的健康中国理念、行之有效的防疫措施即对内强化三级预防和构建三层防控(疾控中心、全科医师、专科医师),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政策进行积极推广,推进构建卫生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要积极发挥民间力量,通过民间对话与海外接触等隐性手段,潜移默化地向海外传播我国抗疫工作的成功方法与经验。高校作为科技战疫的中坚力量,也是国际合作战疫的重要参与者,海外孔子学院、境外合作院校、海外毕业生校友、来华留学生等,都使高校具有强大的国际交流网络和能力,能够在全球疫情蔓延期间迅速传播我国防疫正能量。今后应进一步积极与海外高校以及国际组织加强科研合作,共享科研数据和信息,共同研究应对策略,为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源源不竭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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