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农水水电处
“十三五”以来,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大中型灌区输水效率和增加小水电生态流量为重点,加快补齐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短板,全面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农村水电站绿色创建和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围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坚持工程补短板和行业强监管协同发力,“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116.04亿元,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等工程,全面推进专业化管护和水费收缴工作,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大幅提高。2016年,我省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的机遇,在58个县(市、区)实施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累计受益人口达到1354万,其中2020年投资40.57亿元,受益人口518万,已全部完工。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饮水工程41.74万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24万处),供水人口5428.17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215处,供 水人口337.95万,南 水北调受水区的邱县、枣强、东光等21个县(市、区)完成了全域江水置换任务,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我省现有大中型灌区150处,其中大型灌区21处,中型灌区129处,设计灌溉面积22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700万亩。“十 三 五”期间,先后对17处大型灌区和22处中型灌区开展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总投资19.72亿元,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66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85亿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37亿kg。2020年,宣化洋 河灌区和涿鹿桑干河灌区项目建设总投资8822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投资8028万元,投资完成率91%。各地不断加大水管体制改革力度,实行“管养分离”,积极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财政年均补助3.4亿元。
“十三五”期间,完成邯郸市东武仕等5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青龙河等5条河流生态修复和桃林口水电厂等7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增效扩容改造前装机容量36890kW,改造后装机容量39880kW,年发电量11766万kW·h;新增装机2990kW,新增年发电量3114万kW·h;改造后全省7座电站以发电量计算的总体平均增效能力达到23.73%,电站平均年利用小时由2345h提高到2950h。2020年,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着眼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吃上安全水这一目标任务,立足省情水情,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先后制定了《河北省“十三五”水利扶贫规划》《关于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相关市县根据水源条件、地形状况,因地制宜确定工程建设模式,分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建设。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在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支持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受益人口达到346.94万,其中贫困人口79.67万,确保了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
在全省范围推行农村供水工程集中统一专业化管理,18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专业化管护机构组建,26个试点县通过省级验收;在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健全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的基础上,逐村落实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和村级供水工程管护责任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价格核定,其中收费工程数量占总数的98.5%,2020年实收水费13.8亿元,水费收缴率95.1%。开发了水电站安全生产台账系统,可实时、准确、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有效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2座水电站通过标准化建设外部评审。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加快补齐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短板,全面建设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计划到2022年在全省构建起水源可靠、工程完备、运行顺畅、便捷高效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届时南水北调受水区将全部实现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3100万以上。
我省充分利用各类投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2016-2020年共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116.04亿元。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的机遇,将受水区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建设纳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利用中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53.06亿元;千方百计增加预算投入,在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改水降氟专项资金15.81亿元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0.67亿元;用足用好国家贫困县资金整合政策,县级整合各类涉农资金5.38亿元;利用国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政策,申请地方政府债券24.02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省级向国开行贷款4.36亿元;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通过实施PPP项目吸纳社会资金2.74亿元。
在2019年选择26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印发了《关于推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按照“集中统一、专业化管护”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入有实力的市场主体,依托现有规模化供水管理单位,利用原有抗旱服务站和乡镇水利站等机构,组建新的专业化供水管理机构,促进工程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全部完成专业化管护机构组建,正在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管护标准,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提高供水服务质量。
针对县级水利部门技术力量薄弱问题,通过举办专项培训班、派专家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等方式,提升基层业务能力。2017-2020年,连续举办贫困县饮水安全政策、问题整改、业务知识等专项培训班,培训市县业务骨干280人次。组织厅机关和厅属两个设计院技术专家350余人次,先后到尚义、阳原、沽源、阜平、易县帮助寻找水源,开展水利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指导帮助编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2018年4月,厅分管负责同志带领设计院20多名专家,到阳原县走村入户,帮助勘察水源条件,指导编制2019-2020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针对尚义县大青沟等4个乡镇地下水水质较差的实际,省水利设计院组织技术力量帮助尚义县寻找水源,开展大青沟集中供水厂设计,一举解决了4个乡镇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加快各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制定了《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工作,2020年先后开展了8次暗访抽查,共派出54个工作组,抽查了182个县(次),入户走访了743个村3176户群众。建立水电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设立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事项,明确监管措施和工作流程,2020年对13座水电站进行了抽查。加强项目建设督导调度,对进度滞后的采取现场调度、印发督办通知、约谈以及限批下年度投资等措施,督促市县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标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面提升农村水利水电保障能力。在农村供水方面,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不断完善水源可靠、工程完备、运行顺畅、便捷高效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6%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力争80个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全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农田灌溉方面,围绕实现大中型灌区“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总目标,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推进灌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5以上。在农村水电方面,开展水电站绿色改造,进一步提高发电效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改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抓好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市县加快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建设,年内完成818万农村居民江水置换任务。在8处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力争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推进绿色示范电站创建,加强报废及长期停运水电站清理整改,推进双控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水电行业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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