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传凯 杨广帅
大河村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东北部,1964年发现,1972 年首次进行考古发掘。 截至目前,该遗址共发掘27 次,发掘面积近7000 平方米,清理房址50 余座,窖穴500 余处,墓葬400 余座,壕沟5 条,出土各类文物及标本20000 余件,为研究史前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资料。
彩陶双连壶 (F1:29) 出土于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房基遗存F1 中。 F1~F4 是一组东西并列、紧密相连的四间为一体的木骨整塑陶房,F1 内有两道隔墙,将房间分为外间和套间,彩陶双连壶位于外间中部偏西,同出的遗物还有陶鼎、罐、钵、壶、盆、豆等生活用具以及石器、骨器等生产工具。彩陶双连壶口径6.4 厘米,底径5 厘米,高20 厘米。 泥质红陶,喇叭口,尖唇,高领斜直略弧,束颈,鼓腹,小平底微内凹。 两个体形相同的壶并列,腹部对接加固相通成为一体[1]。 器表布满平行线条纹,通体饰红衣黑彩,两侧各附对称桥形器耳一个。 (图1-1)
关于彩陶双连壶的来源,栾丰实[2]、靳松安[3]、许永杰[4]已先后进行分析,但始终未能明晰。 栾丰实和靳松安观点不同, 根本在于对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四期的期属划分存在差异。 栾丰实和许永杰认为彩陶双连壶源自大汶口文化因素, 而靳松安认为源自内在文化因素。 笔者将在此基础上,运用类型学方法,从形制和纹饰两方面,对彩陶双连壶来源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以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 四期为代表的遗存一般被认为是仰韶文化中晚期[5],大汶口文化一般分为早、中、晚三期[6],从年代关系看,仰韶文化中期(距今约6000—5500 年)、晚期(距今约5500—5000 年)分别与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约6100—5500 年)、中期(距今约5500—5000 年)对应。 再者,根据靳松安对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四期文化特征的分析,二者在陶色、彩陶、器物组合等方面均以差异性为主, 故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应划入仰韶文化中期, 大河村仰韶文化四期应划入仰韶文化晚期。 由此,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四期与大汶口文化早期、中期的年代对应关系得以确立。
1.大河村彩陶双连壶与双耳壶的关系。 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出土彩陶双耳壶(T43⑧:27),口径6.8 厘米,残高13 厘米。 泥质红陶,器表磨光,喇叭口,圆唇,束颈,球形腹,下部残,饰黑色横竖平行直线纹,腹部饰对称半圆形器耳两个。 (图1-2)从形制分析, 除T43⑧:27 是球形腹, 彩陶双连壶是橄榄腹外,二者口、颈、耳部特征均一致。
彩陶双连壶是橄榄腹,T43⑧:27 是球形腹,二者腹部呈现一定差异,那么它们是否存在关联呢? 根据发掘报告, 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陶壶在特征上与彩陶双连壶和T43⑧:27 近似的还有陶壶 (T43⑨:29)。T43⑨:29,口径6 厘米,残高16 厘米。 泥质红陶,素面磨光,侈口较小,圆唇,高领,橄榄腹,下部残。(图1-3)T43⑨:29 与T43⑧:27 出土于同一探方,具有地层叠压关系,由此分析,T43⑨:29 的年代最迟应不晚于T43⑧:27。 另外,从形态特征分析,二者同是喇叭口、束颈,或可推断彩陶双耳壶T43⑧:27与T43⑨:29 有一定渊源。 鉴于彩陶双连壶、T43⑧:27、T43⑨:29 的年代共存关系, 或可说明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陶壶并存球形腹、橄榄腹两种形态。 在陶壶以共性特征为主的情况下, 或可推断彩陶双连壶是融合双耳壶T43⑧:27 和T43⑨:29 的产物。 另外,从陶器制作工艺看,两个橄榄腹陶壶相接的接触面积必然大于两个球形腹陶壶相接的接触面积,这样成品更牢固,从而佐证了彩陶双连壶的橄榄腹特征。
此外, 大河村仰韶文化四期还出土一件双耳壶(T61 北扩⑤:27),口径9.6 厘米,残高18 厘米。泥质红陶,喇叭口,尖唇,高领,广肩,鼓腹,下部残,素面,上腹部两侧饰对称桥形器耳2 个。(图1-4)其特征与T43⑧:27 相似, 应是T43⑧:27发展演变的产物。
2.大河村双耳壶与大汶口文化双耳壶的关系。 大河村仰韶文化前三、 前二、前一、一期流行双耳罐,以小口、矮颈、弧肩、鼓腹、平底为基本特征,器表素面或肩部饰弦纹。 大河村仰韶文化前二期双耳罐数量最多,之后逐步减少,二期、三期不见双耳罐,三期开始出现双耳壶。 从大河村仰韶文化双耳罐、双耳壶的形制分析,二者差异显著。 根据已有发掘资料,大汶口文化流行双耳壶 (罐), 且从早期延续至晚期。 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与大汶口文化早期双耳壶(罐)并存,二者应有密切联系。
大汶口文化早期出土双耳壶(罐)的典型遗址有王因遗址、大汶口遗址、刘林墓地。 王因遗址大汶口文化早期Ⅱ式、Ⅲ式双耳壶(图2-1、图2-2、图2-3)与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T43⑧:27 在口、 颈、腹、耳部特征上相似。 此外,在王因遗址的大汶口文化早期墓葬M2544 中还出土一件彩陶双耳罐M2544:2[7],通高17.2 厘米,口径8.2 厘米,泥质红陶,肩上有两个半环耳。 罐身大部分涂黑彩,纹样已不清晰,大致是以黑色弧线三角和斜线反衬出的花瓣和叶状纹[7]。 (图2-4)其形态特征既与大汶口文化早期Ⅱ式双耳壶近同,也与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T43⑧:27 近乎一致。 大汶口遗址第二、第三次发掘出土的大汶口文化遗存属大汶口文化早期[8],其中B 型双耳壶(图2-5、图2-6),侈口,高颈,长圆腹,与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T43⑧:27 近同。 刘林墓地出土的双耳罐[9],小口高颈,圆肩收腹,平底,肩部有两个穿孔鼻(图2-7、图2-8),其口外侈,颈收束略不明显, 但基本保留大汶口文化早期双耳壶的形态特征,与王因遗址大汶口文化早期Ⅱ式、Ⅲ式双耳壶, 大汶口遗址大汶口文化早期B 型双耳壶近同。 由此分析,大汶口文化早期双耳壶以侈口、束颈、球形腹、平底为基本特征,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T43⑧:27 以喇叭口、束颈、球形腹为基本特征,T43⑧:27 应是受大汶口文化早期同类器物影响产生的地域变体。
图1 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陶壶
图2 大汶口文化早期陶壶(罐)
表1 大河村仰韶文化彩陶典型纹饰
从纹饰分析,平行直线纹、斜(竖)线纹构成陶壶的基本元素。 平行直线纹、斜(竖)线纹从大河村仰韶文化前一期延续至四期,且三期、四期大量出现,一般饰于陶钵、壶、罐、盆、器盖等器物(表1),是大河村仰韶文化的典型纹饰。大汶口文化彩陶源自仰韶文化影响,其早期仅出现少量彩陶,且平行竖线纹、平行斜线纹在大汶口文化中数量不多,主要出现于大汶口文化中期、晚期[10]。因此,从纹饰上看,大河村彩陶双连壶的纹饰属内在文化因素。
彩陶双连壶在形制上融合了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和以橄榄腹为特征的陶壶的特点,在纹饰上继承了内在文化因素。 大河村仰韶文化三期双耳壶又是受大汶口文化早期同类器物影响产生的地域变体, 故可推断彩陶双连壶既体现了大汶口文化早期双耳壶的文化因素, 也继承了仰韶文化内在文化因素,是两种文化融合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