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徒手
一
徐悲鸿纪念馆的原址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东受禄胡同16号院。1953年,徐悲鸿病逝后,夫人廖静文把这个院子和遗作捐献给国家,以此筹建了徐悲鸿纪念馆,周恩来亲自题写“悲鸿故居”的牌匾。1966年、1967年间因造地铁而遭到拆除。当时,依照中央文化部的决定,将徐悲鸿的作品及财务分别移交中国美术馆、中央美院、故宫博物院等单位保管,千幅以上的徐悲鸿遗作交给了美术馆。
1970年,廖静文去北京市革委会询问保存情况,文卫组说,保存得很好,有专人专室保管,温度湿度都合标准。
1973年底,有位知情者悄悄地告诉廖静文,说徐悲鸿的作品放置在故宫太和殿旁,遭到严重损坏。廖静文一听,焦急地去找市革委会文卫组和市文化局“军代表”,见面时“军代表”都说绝不会有这样的事,要相信组织。但是,传说作品严重损坏了的人越来越多,廖静文一再向文卫组和文化局提出要到现场看看,“军代表”坚决不让去看。
1976年10月,北京市委原秘书长项子明复出,主持市委文化出版部的工作。他知道廖静文的申诉后,带领徐悲鸿纪念馆筹备组的人一同前往保管地观看,回来后才把实情告诉廖静文。项子明和筹备组人士描述了眼中所见的情况:“油画损坏很严重,仓库内垃圾和尘土成堆,不堪入目。这些作品已十多年不见天日,也无人保护。”最要命的是,故宫说他们只是借了房,美术馆说他们只管钥匙,作品損毁与否,双方均无人过问。
廖静文为此焦虑万分,在1978年9月15日市文联理事扩大会的发言中,她谈及徐悲鸿作品的不幸下落,声泪俱下。9月18日她写出《我的意见》,文中所披露的徐悲鸿作品的不堪境地,自然引发与会者的强烈不满和关注,抢救和保护的呼声日益增高。
二
1978年1月初,北京市文化局按照市委文化出版部部长项子明的指示,派人对中国美术馆委托故宫保管的徐悲鸿遗作进行了初步的检查,给出的结论是“保管条件十分简陋”和“长期失于管理保护”。
文化局的工作报告建议市里临时拨给400平方米的房屋,由徐悲鸿纪念馆筹备组出面将代管的的遗物全部接收过来,加强管理保护。同时希望市建委尽快安排徐悲鸿纪念馆的施工。这份现场报告是“文革”后最早的徐悲鸿遗作情况的官方文件。
1978年9月26日,廖静文与徐悲鸿纪念馆筹备小组、接收小组工作人员一起到达故宫,美术馆移交小组李寸松也同时来到现场,双方组成交接小组。10月10日市文化局完成一份《接收徐悲鸿先生遗作、遗物的情况报告》,记录了大致损败情况,这一点最让相关领导层震惊、伤感。报告中确定,徐悲鸿遗作的总件数1293件,损坏的为569件。而徐悲鸿因个人爱好收藏的中外美术作品的总件数为1134件,损坏的为593件。行文至此,文化局的报告忍不住再一次描述说:“全部油画作品被尘土覆盖,很脏。”
交接中还发现一些作品件数对不上的情况。因发生于动乱期间,根本无力追寻,没有向上级提出这方面的追查要求。
三
在廖静文一再呼吁下,1983年,位于新街口北大街53号的徐悲鸿纪念馆新址终于落成,正式对外开放。“文革”中放在故宫闲置房而蒙尘的油画、素描作品,经过精心修复后,又重新在展厅与观众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