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云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学院,上海奉贤 201499)
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以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2015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教育系统工作序列[2],明确要求学校在其中担负起主体责任。2019年,《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正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之一。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多次强调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一系列政策文件都指向一点: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时,中小学校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家庭教育指导的职责。
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首家责任单位,中小学校需要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不同形式,不断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虽然也取得一些成效,但问题依旧不少,有的还严重影响了儿童健康成长。新时代背景下,学校如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新设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个亟待研究的课题。《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颁布,不仅为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方向,也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公平的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基本要义,它既包括努力为儿童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学校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也包括采取帮扶措施,让“贫困家庭的儿童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够接受公平教育,获得自我发展能力”;还包括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为每个人在人生不同时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中小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应该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取向。
家长的教育素养参差不齐是不争的事实。有报道称,作为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的苏州,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至少差30年。这种巨大差距是我国家庭教育现实状况的一个缩影。家长在教育素养方面的差异加剧了儿童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一些儿童提前接受系统文化课教育,一些儿童提前培养起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顺利适应学校生活;而另有一部分儿童只能在“欠准备”状态下接受学校教育,他们可能面临读写算等方面的困难、遵守班级和学校规则的困难、约束不良行为的困难等。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中小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不是帮助社会上少数困难群体预防和解决因经济困难或不良生活方式而造成的家庭问题,也不只是帮助部分家长解决儿童身上存在的学习习惯不良、学习态度不佳等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的问题,而是要对家长的教育素养进行基本分类,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给予家长有针对性的指导。
中小学校对家长的教育素养进行分类时,可以基于多种视角,如根据教养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专制型家长、权威型家长和放任型家长;根据家长教育意识与方法的适切性,大致可以分为有教育意识且方法适切的家长、有教育意识但方法不当的家长、无教育意识且无教育方法的家长等。学校需要分别找出各类家长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导。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时,也有不同维度,如根据家庭教育中家长自身的问题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为认知性问题、性格性问题、情绪—行为性问题;根据儿童表现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有适应困难、人际交往不良、学习困难、情绪障碍等,学校需要分析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并分别进行指导。总之,对家长教育素养和家庭教育问题的分类越具体,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的针对性越强,效果可能越好。
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尤其要关注在家庭教育方面处于弱势的家长。这里的弱势并非单指收入、学历等方面处于劣势,还包括心理、精神状态等方面处于弱势,如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的类似“海淀家长”的群体。对于前者,学校可以着重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传授适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其家庭教育能力;对于后者,学校可以着重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优化其家庭教育行为。
在义务教育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背景下,户籍所在地众多家长的教育素养就构成了儿童所处社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尔曼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影响儿童发展的众多环境因素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同学的特征”。“同学的特征”不只包括同学的种族构成、辍学等情况,更包括同学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结构完整性、家中读物、父母的教育愿望以及父母对教育的兴趣等[3]。如果学校所在社区有众多家长对教育持积极态度,激励儿童热爱学习,在儿童遇到学习困难时能给予心理支持,当儿童出现动摇时能及时给予鼓励,社区中存在的这种“群体志向”将有助于教育充分发挥作用。
中小学校持续不断地改善儿童家长的教育素养,有助于形成社区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可以借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爱普斯坦提出的、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着力实践且取得一定成效的“学校、家庭和社区伙伴关系”模型。该模型提出家校合作的六种类型:当好家长、相互交流、志愿服务、在家学习、决策、与社区协作[4];其中,当好家长是其他几种合作的基础。“当好家长”不是家庭自己的事,需要“来自学校、社区和其他家长的支持”,学校应该“帮助所有家庭建立视儿童为儿童的家庭环境”“要指导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学习条件,以适应子女在不同阶段的学习需求”;要设立家长学校,借助多种媒介,了解家长的需要和关心的重点问题,为全体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要向家长推荐亲子阅读或家庭教育方面的书籍或音像资料,向有需要的家长介绍选择课外书或使用教辅书的知识;等等。[5]总之,学校要从家庭教育的细节入手,教会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如果儿童的家长都能“当好家长”,那么所在社区就会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江西省弋阳县中小学校的经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为了留守儿童,学校直接将家长会开进了儿童家长务工的城市;为了寄宿儿童,学校每周一班会课让儿童和家长在教室现场微信互动;为提升自身素养,教师利用软件朗诵诗词却吸引广大儿童、家长参与其中……这些家庭教育指导不仅极大改善了学校的社会形象,而且“以教风带动学风,以学风影响家风,以家风促进民风”,从根本上改变当地教育生态。[6]
家校社合力共育的教育生态,对于弥补由家长教育素养高低不一而带来的教育不公平有很大作用。实践证明,如果儿童来自一个坚定并有效地支持教育的家庭,他的成绩并不会受周边同学太大影响;而没有良好教育背景家庭的儿童与有着深厚教育背景的同学交往,他的成绩有可能会提高。[3]
教育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是人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在于父母的教育理念”[7],中小学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牵住家庭教育的“牛鼻子”,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家庭教育的坚实基础。
对儿童的基本看法与态度决定了家长所持的子女观和育儿观。曾经我国家长将儿童作为私人财产,于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成为家庭教育的基本观念和常见行为。改革开放后,学者们从心理学和教育学的视角,呼吁重新认识儿童。经过40多年不懈努力,人们逐渐认识到儿童是处于特定身心发展阶段的独立个体,儿童有自身特点,儿童期有独特意义,家庭和学校应该把儿童放在主体地位。但是,儿童为本的观念在国内尚未真正普及,儿童的权利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中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近30年,“3/4的家长从来没有听说过儿童权利,即使知道也不了解具体内容”“许多家庭教育过程中的行为偏颇,就是源于家长普遍缺乏对儿童权利的认识,没有把儿童当成独立的、平等的个体来尊重”。[8]近些年,随着《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对《儿童权利公约》的大力宣传,“人们的思想观念在逐步发生变化,一些关于儿童权利的观念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同”,如儿童的受教育权、健康权、司法保护权等;但是,对儿童与家人团聚的权利、对儿童的隐私权、对儿童倾诉的权利等的认知依然没有改观,对儿童玩耍、休闲和娱乐的权利的认知甚至有倒退的趋势。[9]
中小学校实施家庭教育指导,要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儿童观,向家长讲清楚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儿童基本权利的内涵和外延,引导家长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设法发展儿童实现这些权利的能力,并在日常生活中创造条件让儿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以发展权为例,包括受教育权、休息和闲暇权、信息权、娱乐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得到充分发展”[8],同时发掘儿童特有天赋,促进其全面和谐且有个性地发展。
中小学校要对儿童基本权利保持足够敏感,及时指导家长纠正家庭教育中经常出现的以“为了儿童”之名而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如家长经常代为完成亲子作业,虽然作品的质量较高,家长却剥夺了儿童基于亲子作业的受教育权,剥夺了儿童在完成作品过程中与家长沟通交流的权利,违背了学校布置亲子作业的初衷。教师在布置亲子作业时,应该将活动目的明确告知家长,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当发现有代劳行为时,教师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并提供替代方案进行弥补。
当前,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已经成为教育系统的共识。为了将全面发展落到实处,从教育综合改革启动以来,有关部门就在探索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和教育规律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尝试通过改革中考、高考等“指挥棒”,撬动“唯分数”“唯升学”的瓶颈,将全面发展的人才观落实到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相信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在一系列教育改革组合拳发力下,“五育”都将在人才评价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当前家庭教育中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依然非常严重,在优质教育资源暂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地区,这种现象仍在加剧。
中小学校传播全面发展人才观最直接的途径是开齐开足五育课程。对于体育课、美育课、劳动教育课,在平日布置的家庭作业中设置一定比例,在阶段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中给予一定权重,在组织学科活动的同时也定期组织运动会、儿童作品展等。在学校的耳濡目染下,家长也会对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有更加具象的认识。同时,中小学校可以参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以6-18岁每个阶段中德智体美劳指导内容要点为依据,设计本校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引导家长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
中小学校还可以尝试抓住主要环节重点突破,心理健康教育是一个重要抓手。“我国青少年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比例较高,其中17.5%的青少年存在心理问题,3.1%的青少年有严重心理问题。”[10]学校可以在新生入学之际召开家长会,介绍三级心理预防机制,公布当地心理服务热线,让家长看到学校对儿童心理健康非常重视,让家长明白当儿童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时有专业救助渠道;平日家庭教育指导中,可以通过知识普及,让家长了解儿童心理成长的特点、规律,引导家长加强亲子沟通,构建和谐的家庭心理氛围;通过案例分享,提高家长对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视,提升家庭教育中心理陪伴的能力;通过对问题儿童开展家庭治疗,让家长认识到家庭系统中的每个成员都对儿童的问题行为负有责任,每个成员都需要对互动方式作出改变。中小学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切入点,引导家长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关注儿童的精神、个性和社会性发展,逐渐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
曾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直接目标是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的性质、任务、内容和要求,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进行;让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前景和困难,希望家长在经费、设备和活动条件上提供支持、帮助和方便,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让家长了解儿童在校表现,端正教育态度,并通过各种方法去影响子女在校学习。[11]这种家庭教育指导有意无意地将家庭教育引上了唯智育的道路。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立德为先,这是教育现代化视角下中小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必须帮助家长树立的育人观。中小学校应该引导家长将教育侧重点从“授业”“解惑”向“传道”倾斜,教育儿童传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中小学校除了提醒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外,还可以引导家长尝试多途径立德树人。具体来说,引导家长“以体立德”,通过每天进行一定强度的体育运动,磨砺儿童的意志品质,培养儿童的毅力、抗挫折能力、不服输的精神等;通过定期组织小规模的对抗赛,培养儿童沟通能力、决策能力、集体荣誉感等;引导儿童在体育运动中提高心理素质,完善健全人格。引导家长“以劳树德”,把握日常生活中家务劳动的机会,教会儿童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和生活技能;把握社区生活中公益劳动的机会,丰富儿童对劳动、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认识和情感;引导儿童在劳动中理解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劳动精神,在劳动中学会理解、学会合作、学会分享。引导家长“以美育德”,通过观看电影、电视、表演等节目,参观博物馆、艺术展、历史建筑等,与儿童一起发现美、欣赏美;通过写文章、绘画和制作短视频等,与儿童一起创造美、分享美;引导儿童在美育活动过程中主动进行道德体验,积累道德经验,作出道德表达。
“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新时代的家庭教育指导必须作为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设计并实施。因此,中小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要有成人视角,方式要灵活,资源要丰富,渠道要畅通,学习要更加便利。
“成人学习既包括正规的、连续的教育和非正规学习,也包括多元化的学习型社会所提供的基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非正式的、随机的学习。”[12]其中,非正式学习占了绝大多数比例。非正式学习可能有目的性,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偶发的、无目的性的。所以,中小学校组织的面授型的家庭教育指导,虽有其特殊价值,但是并不能满足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的需要。
成人偶发的非正式学习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处于新情境中的成年人采取的一种“前意识”的学习,如果这时获得的学习内容与新情境发生联结,并有助于成人形成解决新问题的思路,将有可能激发成人有目的的自主学习。因此,中小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既要为面临共同问题的家长提供集体指导,又要为有特殊需要的家长提供个别指导,更要为家长偶发性地学习家庭教育理念、知识、技能创造无所不在的环境。毕竟成人非正式学习的动机中,“应对家庭生活的需要”只是其中之一,如果家长有学习需求时即能通过畅通的渠道、丰富的资源得以满足,无疑将有助于家长自主学习。
中小学校可以充分借助无处不在的网络平台,针对不同家庭教育问题自行设计或者搜集整理专业机构公开的指导内容,以问题、主题等为线索,定期有针对性地向家长推送,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汇总,家长随时可以检索、获取,营造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家庭教育指导环境。同时,创设一些真实情境,通过网络平台征集家长的想法、办法、做法,引导家长通过做中学、读中学、讨论中学、看中学、听中学等不同方式学习家庭教育。
成人学习是基于经验的学习,经验决定了成人的学习动机、学习目标、学习策略的使用及学习目标的达成;更重要的是,经验还是成人学习的重要资源,“成人很难吸收与自己的经验毫不匹配的知识,真正有意义的学习总是在类似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13]因此,中小学校不可能用教育未成年儿童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必须关注成人已有的经验,包括工作经验、学习经验、养育经验等。
中小学校基于成人经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经验分享。依据经验的来源,可以分为教师的经验和儿童家长的经验;依据经验的成效,可以分为成功经验和失败经验。教师暴露的自我经验,具有一定历时性,要求教师有足够家庭教育的亲身经历,这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教师本人在各种矛盾中的抉择与思考,因经验的鲜活性往往更容易吸引家长。儿童家长的经验则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教师转述家长的经验,因缺乏历时性而影响了鲜活性;家长主动分享经验则需要友好的学习氛围才有可能确保家长无所保留,确保经验原汁原味。
经验分享并不限于家长沙龙,也可以邀请家长做专题讲座,如重庆市永川区上游小学每月一次的“家长大讲堂”;还可以挖掘家长的教育智慧,形成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引领家长重建教育自信,与学校形成育人合力,如江苏省昆山市新镇小学的“一家·一课程”吸收了诸多家长的教育智慧,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的教师和家长一起编写《爱与责任——小儿童父母修炼手册》;还可以分享研究者运用社会调查、教育民族志与行动研究等方法在多层次社会系统中呈现儿童的家庭教育,如北京师范大学特聘资深讲座教授夏林清的研究成果。这些经验的“故事性”很强,更容易触动家长的情感,引发真正的学习。
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必须看到成人学习领域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即接受正规教育最少的人在成人阶段会继续接受最少的教育,接受正规教育时间越长的人在成人阶段更会创造条件继续学习。一些体制障碍、处境障碍、意向障碍降低了成人参与学习的几率,造成了学习机会不平等。克服处境障碍和体制障碍需要公共政策干预,而意向障碍“往往根源于对初始教育和培训模糊不清的记忆,以及断定成人教育与改善个人生活和工作前景的关系不大”,最难克服[14]。这些障碍是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必须面对的“恶性问题”。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分层明显,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的儿童家长可能处于截然不同的境遇。这其中存在部分家长因忙于生计而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在特定地点组织的相关指导活动,或者没有软硬件条件接受在线指导,但他们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可能是最迫切的;还可能有部分家长正处于家庭生命周期中的特定时期,由于家庭内部某些特殊情况无法脱身去学习,如新妈妈或二胎妈妈,而她们急需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应对新的现实情境;还有部分家长在儿童和青少年期没有为成人学习准备好所需的耐心和兴趣,对家庭教育指导半信半疑,缺少主动性,等等。这些障碍随处可见,中小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时需要设计具体的应对策略,如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对接,对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家长给予政策、时间上的便利;与研究机构、高校、社会专业机构等合作,设计更加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提高其应对家庭教育问题的工具价值,提高家长的“获得感”,激发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兴趣和主动性。
总之,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目标要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其中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众多家长的教育素养决定了中国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的速度。家庭教育急需专业引导,中小学校要从教育现代化的视角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服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既要有儿童视角,又要有家长立场,这样才能有效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服务儿童全面健康发展。